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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国家预算

栏目: 会计从业资格证 / 发布于: / 人气:3.29W

2016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正在紧张备考中,小编整理了以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湖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知识点:国家预算

  国家预算的构成

  1.按照政府级次划分——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中央预算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①部门和直属单位

中央各部门: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

中央直属单位: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②中央预算收入与中央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中央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中央收入部分,地方上缴收入。

预算支出:中央本级支出,补助地方支出。

(2)地方预算地方

各级地方预算是国家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预算活动的基本环节,在国家预算中占有重要地位。

①地方预算的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②地方预算收入与地方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共享收入的地方收入部分,中央对地方的`返还、补助收入。

预算支出:地方本级支出,上解中央支出。

  2.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划分——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1)总预算

总预算是指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下级政府的总预算。

(2)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