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税收优惠

栏目: 注册税务师 / 发布于: / 人气:1.43W

导读:成功与不成功之间有时距离很短只要后者再向前几步。自己打败自己是最可悲的失败,自己战胜自己是最可贵的胜利。下面是小编收集的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税收优惠,就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税收优惠

  一、车辆购置税减税免税的具体规定

(一)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免税;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免税;

(三)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免税;

(四)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等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五)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

(六)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的1辆自用小汽车;

(七)三轮农用运输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八)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最新2015-10-1到2016-12-31)

(九)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十)列入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十一)其他

  二、车辆购置税的退税

(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注销车辆号牌证明办理退税手续。

(二)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回所购车辆的,凭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退货证明、退车发票、完税证明正本和副本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