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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基本问题有哪些

栏目: 统计师 / 发布于: / 人气:1.4W

统计法是中国统计工作的基本大法。你对统计法了解吗?你知道统计法的基本问题有哪些吗?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统计法基本问题的知识,欢迎阅读。

统计法基本问题有哪些

1、政府统计的含义:

简单的说就是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依法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和手段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等活动的总称。

2、政府统计的特征:实施主体是政府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实施、具有强制性、 统计结果具有社会共享性。

3、政府统计的整体功能:信息、咨询、监督。

4、政府统计的任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法是调整政府机关组织实施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6、统计法的特点:调整对象具有他特殊性和复杂性,规范内容具有专业性。

7、目前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1983年12月8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统计法》。该法经过1996年5月15日、2009年6月27日两次修订,于2010年1月1日实施。

8、统计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9、地方性统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指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人民的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地方性法规。

10、统计行政规章: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11、统计法的作用:

(1)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推进统计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

(2)规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种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统计活动中的行为,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都必须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12、统计法的基本原则:

(1)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

a.国家建立集中统计的统计管理体制;统计管理体制的集中统一,实行统计领导。

b.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c.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计管理和公布。

(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a.统计机构的职责是法定的;

b.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其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更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物权利;

c.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

a.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是法定的;

b.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履行义务;

(4)维护统计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a.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资料受法律保护;

b.尽可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的负担;

c.对非法定统计义务,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履行。

(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a.建立定期公布统计资料的制度;

b.采取多样化的统计资料公布方式和手段;

c.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13、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的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

14、国家建立集中统计的统计系统,实行统计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15、我国政府统计系统在经费管理上基本上是分级负责,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

16、我国最早的统计法始见于周朝。

17、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统计法律,是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统计法》,该法于1938年修正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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