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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八章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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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0日-12日,为了帮助考生们顺利备考《经济法》考试科目,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了关于《经济法》第八章考试大纲,欢迎参考复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第八章考试大纲

  第八章 相关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预算法律制度

(二)掌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掌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四)掌握专利法律制度

(五)掌握商标法律制度

(六)掌握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方式

(七)熟悉国家出资企业

(八)熟悉政府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监督,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

(九)熟悉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十)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概述,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和《预算法》概述

(一)预算的概念

《预算法》意义上的预算,是指国家预算或财政预算,即国家对会计年度内的收入和支出的预先估算。

(二)《预算法》的概念

《预算法》是调整在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预算年度

我国《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预算法》的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原则。

2.预算法定原则。

3.绩效原则。

4.跨年度预算平衡原则。

5.公开原则。

6.完整性原则。

7.分税制原则。

二、预算体系

(一)预算体系的层级

我国的预算共分为五级。

(1)中央预算;

(2)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

(3)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

(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直辖市预算;

(5)乡、民族乡、镇预算。

这五级预算可以分为两类,即中央预算和地方各级预算,地方各级预算简称地方预算。

(二)各级预算的构成

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以及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含直属部门,下同)的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总额,以及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三)政府预算体系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本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本金预算。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三、预算管理职权

(一)权力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

(1)审查权;

(2)批准权;

(3)变更、撤销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

(1)监督权;

(2)审查和批准权;

(3)撤销权。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审查权。

②批准权。

③改变、撤销权。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

①监督权。

②审查和批准权。

③撤销权。

(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管理职权包括:

①审查和批准权。

②监督权。

③撤销权。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预算管理职权。

(二)行政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

1.国务院的预算管理职权

(1)预算编制权;

(2)报告权

(3)执行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6)改变、撤销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编制全。

②报告权。

③执行权。

④决定权。

⑤监督权。

⑥改变、撤销权。

(2)乡、民族乡、镇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①编制全。

②报告权。

③执行权。

④决定权。

(三)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编制权;

(2)执行权

(3)提案权;

(4)报告权。

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1)编制权;

(2)执行权

(3)提案权;

(4)报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