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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私法概述

栏目: 司法考试 / 发布于: / 人气:3W

引导语:国际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在世界各国民法和商法互相歧异的情况下,对含有涉外因素的民法和商法关系,解决应当适用哪国法律的法律。以下是本站小编分享给大家的国家私法概述,欢迎阅读!

国家私法概述

  国际私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私法的名称、定义和调整对象。

理解:国际私法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熟悉并能够运用:国际私法规范、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界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国际私法的概念

国际私法的名称(法则区别说私国际法国际私法冲突法)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国际私法的定义

第二节 国际私法的范围

在国际私法范围上的不同主张国际私法的规范(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规范冲突规范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

第三节 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内法渊源(国内立法国内判例司法解释)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国际私法的主体

  基本要求:

了解: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理解:自然人的国籍、住所、居所、经常居所以及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与发展。

熟悉并能够运用: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和消极冲突及其解决,自然人和法人的国籍、住所、经常居所、营业所的`确定,外国法人的认可规则,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制度以及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自然人

自然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自然人的国籍(自然人国籍的积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国籍的消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的解决 自然人住所的消极冲突的解决)自然人的居所

第二节 法人

法人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法人的国籍(法人国籍的确定 中国在实践中确定法人国籍的做法) 法人的住所 法人的经常居所与营业所 外国法人的认可(外国法人认可的概念 外国法人认可的方式 外国法人在中国的认可)

第三节 国家和国际组织

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国际私法主体资格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国家机器财产豁免的概念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的产生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理论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与国家的民商事法律责任 中国的实践)

第四节 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关于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的制度(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 优惠待遇) 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