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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汇报

栏目: 工作报告 / 发布于: / 人气:7.07K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汇报1

安全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为了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文物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我县深入贯彻《关于做好当前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文发20153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点针对四女寺枢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达官营清真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等6处文保单位开展文物安全工作大检查。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汇报

一、制定文物安全应急预案及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文物安全突发事,我们针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为确保我县境内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杜绝火灾隐患,我县以这次文物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如在编制《四女寺枢纽保护方案》中涵盖了相应的消防、安保设施配备经费预算,确保文物安全。

其次,根据实际,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因地制宜的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学合理的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使其在文物保护安全中发挥作用。成立了四女寺镇、老城镇、鲁权屯镇3个业余文物保护队伍,制定了《武城县业余文物保护员队伍的管理细则》、《业余文物保护员的工作任务》的文物工作职责,并与他们签订文物安全管理责任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节日,展开各种各样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这样也大大加强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灵活性,做好文物安全的末端工作。

二、防患于未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检查,发现达官营清真寺等一些重要文物点处仍然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主要反映在围屋居民生活用电线路乱牵、柴草随意堆放、香炉烛火距离房屋木质结构太近、围屋周边消防水源匮乏等问题。对于这此问题,我们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于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官营清真寺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督促其加以整改和消除。二是对于境内保存完好、有价值的其他古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文物安全管理要求,已作现场整改。三是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安保设施,强化人员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杜绝文物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开展“2015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我县文体广新局与县公安部门积极沟通、紧密联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与县文体广新局文物办共同成立了武城县打击文物犯罪联合办案机构,并根据相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方案,并开展宣传摸排。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向公安部门提供本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单位详尽资料,协同对文物市场、文物经营商户进行了检查走访、有效遏制了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盗窃珍贵文物,倒卖国家禁止经营文物等案件的发生。

由于我县国有馆藏文物已全部送交到德州市博物馆文物中

心库房代为保管,故本次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主要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国有单位可移动文物普查登记工作,针对对县境内国有单位的可移文物展开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打击文物犯罪,确保文物安全。

通过此次文物安全大检查,我县文物保护安全总体情况较好。因领导重视、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汇报2

当前是文物安全问题的多发期,##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本乡实际,对我乡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处##南部,区域总面积80。9平方公里。现有仰韶文化遗址一处,位于##@@村,属于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馆藏文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深入排查中,我们发现当前文物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文物管理工作资金投入少、整体保护能力低,文物管理工作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文物保护经费比较短缺。我乡刘格挡村仰韶文化遗址,虽然被定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县财政几乎没有投入任何文物维修经费、日常保护办公经费,使一些亟待修缮的文物不能及时得到维修,对野外文物日常的执法巡查工作难以维持。截至目前,相关部门只在该遗址处立了一块牌子,年久失修,字迹已经堙灭。二是对遗址的日常巡查难以维持,对遗址不能进行有效的依法管理。三是

宣传上的缺失。部分干部群众对遗址保护的意识不到位,对珍贵的历史、文化艺术价值缺乏了解,在该遗址处栽种了树木以求经济利益。

三、整改措施

1、成立文化遗址保护领导小组。

为保护该文化遗址,乡政府成立了以副乡长贾守强为组长,各工作站站长为成员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对全乡进行大排查,消除文物保护安全隐患。成立文化遗址保护义务巡逻小组,在无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建立了由乡政府包站领导主持,以刘格挡村党支部书记刘自芳为组长的村级文化遗址保护小组,定期对该文化遗址进行巡逻,防止盗挖现象发生。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文物的意识。对《文物保护—法》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文物安全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3、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物保护联络员作用,建立文物保护安全网。在文物盗发高发期,文物保护联络员向乡政府文物保护领导小组通报每日情况,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4、加强责任追究。制定##仰韶文化遗址保护方案,并对相关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对损坏文物或违犯文物

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以法律手段保护文化遗址,对涉嫌盗挖该遗址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5、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文物保护资金,增加该遗址维护、修缮费用

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汇报3

近年来,在省、市文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建设文化强县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山东文物保护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在优化文物工作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加大保护力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文物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物资源基本情况

曹县历史悠久,是中华民族古文化发祥地之一,夏朝前属东夷之地,境内有许多大汶口、龙山、岳石文化遗迹,为尧舜禹活动之地,公元前1700年,商王成汤在此建都,成为商朝早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被历史学家称为“华夏第一都”。现存的古遗址有10多处约20万平方米,自然形成星罗布的地下历史博物馆。县域内现有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曹县文管所馆藏各类文物412件,其中一级3件,二级3件,三级110件。

二、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

曹县文物管理所前身为图书馆文物组,198x年3月份经县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曹县文物事业管理所,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20人。2015年经曹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曹县商都博物馆,是一处集收藏、陈列、研究、社会教育于一体的综合类博物馆,由曹县文物管

理所代行职责。

三、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坚持把文物保护工作摆在党政工作的重要日程,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文化、公安、规划、住建、国土、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实行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理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党政领导、文化主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齐抓共管格局。在土地开发、城市建设中,遇到有文物的情况,都进行反复论证,制定好保护措施,坚持做到有文物的土地不开发,做到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专门编制文物事业发展计划,提出文物保护的具体目标和工作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编制和调整城乡建设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范围。

(二)扎实开展“三普”,准确掌握文物现状。自2015年以来,我县按照全国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曹县文体局领导下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取得了重大收获和突出成绩。在实地调查阶段,普查组的足迹踏遍了我县1966平方公里土地,对全县24处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的1174个行政村,2929个自然村进行了普查,实地调查了316处普查点,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13处,其中复查22处,新发现178处,消失13处。在实在调查阶段,共绘制文物图纸396份(其中文物平面图99份,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图22份,地理位置图221份,拍摄照片10196张,其中文物点照片1907张,编写《文物普查简报》6期。我县普查登录数量位居全市前列,受到了省、市“三普”办的充分肯定,被认定为全省登录数据查验优秀等级。

(三)加大管护力度,保障文物安全。坚持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加强管护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认真搞好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划定保护范围,树立标志碑,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管机构等,全县所有文保单位,均按文物法规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四有档案齐全。根据我县文物分布情况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在各乡镇设置管理人员,由各乡镇文化站站长、派出所所长任监管员,在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村庄设立村文物监管员,并与文物管理所签定了文物保护责任书,目前,全县已有文物监管员100余人,初步形成以县文物管理所为中心的县、乡(镇)、村三级文物管护网络,完善了文物突发事件预案体系。坚持文物巡查制和安全责任制,对重点文物实行专人看护。严格文物执法,成立了专门的文化(文物)综合执法机构,切实加大了破坏、损毁、盗窃、倒卖文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

二是加强馆藏文物的安保工作,严格执行文物库房管理制度,馆藏文物帐目健全,建有档案,卡片,库房安防设备齐全,有监控报警设备,县文体局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到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种隐患,完善馆藏文物的安全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加强人员轮流值班,经常进行安全教育

培训,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杜绝漏岗、空岗现象,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多措并举,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围绕菏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文化强市建设”的目标,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利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手段,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对广大市民和青少年进行爱祖国、爱家乡的教育。每年利用“5。18”博物馆日和文化遗产保护日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专门开辟《今日曹县。文物版块》栏目,展示我县的馆藏文物,宣传文物保护—法,同时,还将县文管所馆藏精品文物及野外文物保护单位制成宣传展板,到各乡镇巡回展出,增强了农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文物保护—法》家喻户晓。不仅极大地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也提高了曹县的知名度,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

1、文物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由于文物保护经费不足,文物保护专业人员短缺,一些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处在自然损坏的状况中,尤其三普以来尚未核定级别的文化遗存自然损毁严重。不少古建筑、古墓葬、石碑等地面文物,由于长时间处在自然界的风雨浸蚀之中,变得残破不堪,面临着随时都会坍塌的危险。

2、库房文物自然毁损。由于县文管所库房条件差,没有调湿调温设备,使部分馆藏古籍字画等纸质文物出现霉变、虫蛀、酸化脆变现象,汉代彩绘陶马,彩绘部分脱落,馆藏青铜器等金属文物发生锈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城乡建设的不断扩容,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加大,下一步,我们曹县县委、市政府将重点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1、馆藏文物修复

对受损文物编制修复方案,并展开修复工作。针对文物保存环境要求,更新保管橱柜、保险柜,并做保存囊匣,文物库房配置恒温恒湿设备,逐步完善藏品储存保管的设施,使这些馆藏文物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2、“三普”中新发现文物点的保护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普查文物点200处,其中新发现文物点178处,在新发现的文物点中筛选了7处提请菏泽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筛选了10处由曹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这些新发现的文物点,急需成立文物保护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划定重点文物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界桩;树立保护标志碑和完善文物档案。

3、筹备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经过对我县文物点进行筛选,其中梁固堆遗址和安陵固堆遗址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要求,燕陵固堆遗址、青山固堆、春墓岗遗址和王茂墓群、汤陵、伊尹墓符合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做好此次申报工作,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客观要求,是提

高曹县知名度、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是争取中央财力支持文物保护、促进我县商文化旅游线路的开发,形成百里故道文化风情游的一次机遇。

4、合理利用文物资源

继续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的十六字方针,制订详细的保护规划,认真做好文物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协调好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下步计划重点做好伊尹祠的开发建设。目前曹县文体局正结合济南市园林设计院专家加紧进行伊尹祠二期扩建工程的建筑规划设计。依托伊尹祠原有区位和地貌,规划面积200亩伊尹主题公园,立足食祖伊尹文化特点及五味调和方略、中医五行学说,努力把伊尹主题公园打造成集祭祀、旅游休闲、饮食、教育等为一体的省内外知名主题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