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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招生方案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6.75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秋季招生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秋季招生方案

秋季招生方案1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本园学区适龄儿童。在幼儿园招生计划尚有空余学位时,按出生日期的'排序适当放宽。

二、招生范围

参照《天堂镇公、民办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指导意见》(天中心字[20xx]34号)中的规定本园招生责任区为:“原则上划片对接户籍、房产在城北社区、东山社区就近区域的适龄儿童。”在招生计划内有空余名额时,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小班幼儿,共计80人。

四、报名时间

1、8月20日(上午8:00---10:00)招收本园学区适龄儿童(逾期不报,责任自负)。

2、在学位仍有空余时,8月20日上午(10:00-11:30)招录非本园学区适龄幼儿,录满为止。

五、报名经费

1、保教费1200元/生·学期

2、保险费100元/生·学年(由保险公司收取)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携带幼儿及户口簿原件和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的复印件。

2、提交新生体检合格表:体检时间8月5日-8月7日。注意事项:

(1)携带儿童户口本;

(2)空腹;

(3)体检地点:岳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妇幼保健院)门诊楼二楼儿保科;

(4)体检联系电话:0556-2174979

3、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还需提供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秋季招生方案2

一、园况分析:认真列出本园的优势与不足,确定工作目标。

二、预计招生考试人数,人人心中有目标

三、招生考试措施:

内容一:联合小区做活动

(一)利用周六、日可以到幼儿园周边小区设置招生考试咨询点,进行和父母面对面的交流、解答问题,并登记留下咨询父母的资料,以便日后联系。在小区张贴海报以便达到长期的宣传效果。

1.与小区物业进行联系,商议咨询点的设置。

2.商议如何在小区的宣传栏里张贴幼儿园的海报。

3.横幅的悬挂。

4.准备接待父母,及咨询者。

资料准备:父母手册、宣传海报、咨询登记表、横幅

(二)结合节日联合小区做活动。

活动的基本形式:亲子运动会、亲子手工制作等活动

具体措施:

1.了解周边小区的分布图,锁定目标小区。

2.和小区的物业进行联系确定活动内容。

3.提前向父母发放通知使其了解活动的大致内容。

4.组织活动并进行宣传、发放材料及信息收集。

内容二:到超市、商场投放宣传资料

根据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分析入园的适宜人群,所以在投放点的选择上要选择稍大的超市和商场。

根据本园的现状,应从就近的超市或者商场开始宣传,逐步延伸到各班车线路周边。

具体措施:

1.锁定目标超市及商场,电话联系可否放置宣传材料。

2.到超市、商场与负责人或服务台进行沟通,商量合适方案及放置、发放办法。

3.负责人跟踪发放情况。

内容三:教师与父母之间手递手的发放宣传材料

为了保证幼儿园资料发放的目的性和有效性,我们可以进行和父母手递手的'发放,以便能和父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具体措施:

1.选择发放地点,可以选择商场或者超市门口等人流较大的地方。

2.培训教师,统一招生考试口径。

3.发放宣传资料并向父母介绍幼儿园特色。

4.留下父母资料及电话,以便日后取得联系。

5.统计整理父母资料。

内容四:组织进行亲子活动

根据季节的不同组织不同的亲子活动。如春秋季可以组织幼儿和父母的运动会,也可以在周六日开设亲子班。

具体措施:

1.在海报的宣传上除了日托班的宣传再加上亲子班的内容。

2.做出亲子班的教学计划以及每次活动的流程步骤。

3.利用周六日请1岁—1.5岁的孩子和父母一起来园参加活动。

4.长期举办并记录下父母的资料,为幼儿的入园打下基础(锁定鱼苗)。

内容五:网络宣传

网络是幼儿园的又一窗口,合理利用网络宣传也可为幼儿园增加效益。

1.网站的完善。

2.和其他网站进行链接。

3.也可以选择网络广告。

4.了解网络广告的价格供我们参考。

内容六:利用节假日进行幼儿的演出和外出活动

利用儿童节、圣诞节、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等一些节日进行演出活动,并进行幼儿园的宣传活动。我们可以选择春天,秋天等合适的季节,选择一日带幼儿外出,进行踏青、采摘等活动。

1.在各大节日进行演出,可以联合社区等做活动。

2.春季可带幼儿进行踏青或者远足等活动。

3.秋季可以带幼儿进行采摘等活动。

4.带幼儿外出参加表演、比赛等。

秋季招生方案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现就仓山区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各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园,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和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遵循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幼儿园应根据本幼儿园服务辖区内的适龄人口数及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区属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今年作为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幼儿园,要精心谋划,稳步推进招生工作。

4、遵循"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幼儿园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各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划定的服务辖区范围,优先招收本园服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5、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幼儿园应采用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今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收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1、持有仓山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参加公办幼儿园30%学额电脑派位的幼儿必须是户籍在各公办园划定的服务辖区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

3、为保证公平性,符合服务区范围电脑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如果重复报名,视为自动放弃电脑派位。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方式:

1、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我区区属公办幼儿园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幼儿园拿出今年招生30%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各幼儿园需将招生公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备案;不进行失实宣传、不超计划招生、不违规收费。

(二)招生片区:

1、参与派位的幼儿园以幼儿园所在的镇、街作为服务范围,划分如下:

仓山区实验幼儿园:仓前街道

仓山区第一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娃娃培育中心幼儿园:三叉街街道

仓山区东升中心幼儿园:东升街道

仓山区临江中心幼儿园:临江街道

仓山区上渡中心幼儿园:上渡街道

仓山区下渡中心幼儿园:下渡街道

仓山区金山中心幼儿园:金山街道

仓山区马榕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红树林幼儿园:建新镇

仓山区盖山中心幼儿园:盖山镇

仓山区永南幼儿园:城门镇

仓山区城门中心幼儿园:城门镇

2、由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

3、由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的幼儿需持有本区户籍或本区暂住证。

全区参与电脑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其它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持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的'具体信息见附件"仓山区各级各类幼儿园信息表"。

(三)招生计划:

各幼儿园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计划",包括招生计划人数、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于6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

1、信息公示阶段:6月24日—6月30日

各幼儿园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园招生工作信息,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在幼儿园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招生公告等形式发布招生信息,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接受家长咨询。

2、招生阶段:公立园7月1日—7月15日,民办园7月1日—8月20日。

(1)7月1日——7月3日报名申请,各幼儿园接受家长报名预约,收缴申请材料。

(2)各幼儿园对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参与派位的公办幼儿园需将符合派位条件的幼儿资料录入派位软件。

(3)参与派位的公办园7月10日进行全市统一的电脑派位,并对派位结果(幼儿名单)进行公示。

(4)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15日完成,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必须在8月20日完成。招生结束后将招生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五、其他事项

1、各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准备工作,设立幼儿园招生咨询热线电话,做好招生信息的公示,耐心接待家长咨询,妥善处理好各种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

2、幼儿园应当将查验户口本、出生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园报名程序;告知未按规定接种疫苗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幼儿园。

4、幼儿园入园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和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秋季招生方案4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 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 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 695元/月

伙食费: 15 元/天

托管费: 8 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

秋季招生方案5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招生计划:

衡水二中20xx年共招收特长生75人,其中体育特长生30人,美术特长生15人,音乐、舞蹈特长生30人。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报考体育专业的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音乐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1.6m以上,男生1.7m以上,有一定的演唱(民族、美声)、演奏基础。舞蹈考生要求形象气质佳,身高女生160-170cm,男生170-180cm

四、报名:

1、凡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须于20xx年5月11日前到二中东校区教育处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籍卡)、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所有报考衡水二中特长生的考生,在专业测试当天由衡水二中进行拍照及录像。

4、联系方式

音、美 :

体 育:

网址:

五、测试时间、地点

1、地点:二中东校区

2、时间:5月11日上午8:00

美术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10:30测试素描,10:50—11:20测试速写,下午2:00—4:00测试色彩。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音乐、舞蹈专业测试时间为20xx年5月11日上午8:30,考生须在上午8:00之前到衡水二中东校区门口集合。

体育专业测试预选定于20xx年5月11日上午在衡水二中东校区田径场进行,上午测试100m、立定三级跳远、铅球,800m,下午2:30测试专项,考生要在上午8:00之前到达衡水二中门口。

注:测试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测试项目:

1、美术(300分)

测试内容:素描,速写,色彩。

测试方法:考生首先抽签定位,现场写生,素描2小时,速写30分钟,色彩2小时。

单项满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色彩100分。

2、音乐(20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声乐或器乐、音乐素质(视唱、模唱、基本乐理)、才艺展示 。考生可根据自己专长任选—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不准许带伴奏人员。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乐理考试,根据抽签顺序进行主项测试。主项140分,模唱15分,视唱20分,基础乐理知识15分,才艺展示10分。

3、舞蹈(150分)

测试内容:主项包括一段民族舞或中国舞展示(自带伴奏2分钟左右);软开度,简谱视唱,钢琴模唱,才艺展示。

测试方法:考生入场后,先进行简谱视唱,然后上交伴奏音乐根据抽签顺序进行舞蹈展示,软开度展示等。主项80分,软开度40分,视唱10分,模唱10分,才艺展示10分。

2、体育(125分)

测试项目及顺序:上午测四项素质:(1)100米(2)立定跳远(3)铅球(4)800米。下午田径专项测试: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测试方法:

(1)每个单项测试设主考一人,监考人员若干名,监督记分员一名,测试开始前,由考点检录人员组织检录;由检录人员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考生凭衡水二中体育特长生准考证入场。

(2)测试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秩序的'情况下,考生均可监督监考人员的丈量和记录,记录员在监察员的监督下记录成绩。

(3)每个单项测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测试成绩,全体考生确认自己的成绩无误后,由考点主任签字后,考务人员及时将成绩交总记录,然后由总记录员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查出分数。

(4)单项满分:100米、立定三级跳远、800米、铅球(男5千克、女4千克)专项测试各占25分,总分125分。

(5) 所有体育类考生首先参加素质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800米、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6) 专项测试包括:200米、4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100米栏、铅球(男6公斤、女4公斤)、标枪(男700克、女600克)、铁饼(男1.5公斤、女1公斤)、跳高、跳远、三级跳远任选一项。

(7)评分标准:按"河北省体育测试评分标准"进行。

七、录取:

1、美术、音乐在专业测试预选成绩合格且中考文化成绩达到上线要求(比文化考生分数线低5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中考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专业初选人数:专业初选人数音、美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二倍,具体人数根据报名人数和专业成绩确定。

3、 体育专业。根据四项素质成绩、专项成绩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作参考。

八、几点要求:

1、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公正、公平、准确。

2、记录员记录考生成绩要准确、无误、真实,填写记录单后签字,不得随便涂改,一旦填错需要更改的,必须由主监考人员和监督员共同签字方可生效。

3、严禁监考人员营私舞弊,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监考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4、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禁冒名顶替。

九、特长生录取后,学校按其特长定向培养,凡不符合入学条件(如入学时考生和测试时照片不符)或不坚持专项学习和训练的,随时取消学籍。特长生高考报考时须报其相应特长专业,不得改报其他类别和专业,领取录取通知书时签定协议书。

秋季招生方案6

为切实做好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xx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前提下,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入学原则

坚持“分类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入学对象

幼儿园:城区满3周岁的幼儿。

小学:城区xx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满6周岁的儿童(不含留级生)。

初中:符合城区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不含复读生)。

高中:全县初中毕业生(不含复读生)。

三、入学管理

1、我县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实行“县教育局统筹,各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的工作机制,各校、园具体招生方案必须报县教育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报基教股,民办中小学报基教股、职成办,民办幼儿园报职成办)审定后方可实施。

2、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禁跨区域招生。

3、小学一年级招生不得与入园挂钩,满六周岁的幼儿读完大班后直接升一年级,严禁小学及幼儿园举办学前班。

4、按照市里要求,要逐步消除大班额,一中、二中、高中学校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各初中学校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8人,各小学招生班额不得超过55人,其中三完小本部(原东城)因场地狭小班额不能超过50人。

5、严禁学生留级,学生报名后县教育局将对所有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审核,一旦发现留级情况,将退回原学校年级就读。

6、严格控制幼儿园入园年龄及班额,根据我县实际,入园年龄不得低于3周岁,小班班额最多不超过35人,中班及大班班额最多不超过40人,超过40人必须分班。

7、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弟入学以房产证为依据划片,严禁利用职权给招生学校施加压力,擅自选取学校。

8、明星幼儿园和一完小入学不挂钩,在三中小学部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和三中初中部入学挂钩。

四、入学办法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父母的房产证到本招生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学手续。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的,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就学;不具备监护条件的,按照《xx县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办法》携有关证件、资料到辖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3、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在县教育局规定的招生名额内,实行“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招生”的办法招收新生。民办中小学可以根据学校办学特点,采用生源地所在学校推荐或者在教育部门指导下进行面试(查看学生资料、答问及体育艺术特长测试)招生。民办中小学可以跨区域招生,但须经县教育局许可。

4、xx镇(原xx镇)社区户口无房产的祖(世)居居民凭户口薄到辖区学校报名,挂靠户口的不予接收。

5、小学和幼儿园新生报名时要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五、招生计划招生班数

(一)市教育局下达高中班数(xx个)人数(xx人)

①xx一中19个班xx人

②xx二中10个班xx人

③职业中专12个班xx人

(二)初中班数(48个)人数(xx人)

①xx二中12个班xx人

②xx三中16个班xx人

③xx四中6个班xx人

④xx学校初中部6个班xx人

⑤景山中学8个班xx人

(三)小学班数(xx个)人数(xx人)

1、三中小学部6个班xx人;

2、一完小12个班xx人;

3、二完小4个班xx人;

4、三完小3个班xx人,三完小分校3个班xx人;

5、四完小3个班xx人,xx小学2个班xx人;

6、五完小5个班xx人;

7、xx学校小学部2个班xx人;

8、xx学校5个班xx人;

9、xx学校3个班xx人。

(四)特殊学校

1个班

(五)幼儿园(xx人)

六、招生范围

(一)高中

1、xx一中:全县初中毕业生。

2、xx二中(高中部):全县初中毕业生。

3、职业中专:全县初中毕业生。

(二)初中

1、xx二中(初中部):xx镇(原xx镇)晴岚路(交警队前)以西及东云路以北(喜上喜片区)有房产证的社区居民子弟;xx镇(原xx镇)东城村祖居村民子弟,原武水中学辖区内的武水镇邝家社区及下洞片村委村民子弟,西瑶乡村民子弟(均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户口及房产在均在县外的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弟;符合条件的辖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2、xx三中:xx路(交警队前)以东、xx停车场以西xx镇(原xx镇)有房产证的所辖社区居民子弟;蔬菜村委祖居村民子弟;武水镇车头、玉屏、黄莲、慕冲、陶家村委村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

3、xx四中(原xx中学):xx镇(原xx镇)各村委(不含东城)祖居村民子弟;双溪乡村民子弟;只有城区户口或房产证人员子弟;符合条件的县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弟;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4、xx学校初中部:xx、xx学校小学毕业生及部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5、xx中学(陶家):xx、xx学校小学毕业生及部份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三)、小学

1、一完小(原xx完小):xx路以西有房产证的xx镇(原xx镇)所辖社区居民子弟;户口及房产在县外的县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弟;xx镇(原xx镇)所辖社区户口无房产的祖居市民子弟;xx镇(原xx镇)南溪村委祖居村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

2、二完小(西城):xx镇(原xx镇)xx村委祖居村(居)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建材市场、舜馨苑、xx花园、都福苑(二中后面廉租房)片区有房产证的xx镇(原xx镇)社区户口居民子弟;符合条件的辖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弟;原二完小学前班幼儿必须重新审核有关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入学。

3、三完小(东城):xx镇(原xx镇)各村委(除xx村委)祖居村(居)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原三完小学前班幼儿必须重新审核有关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入学。

4、三完小分校(xx):xx场村委祖居村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辖区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东云路以北(喜上喜片区)有房产证的xx镇(原xx镇)所辖社区居民子弟;原三完小分校学前班幼儿必须重新审核有关证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入学。

5、四完小(邝家):xx镇xx社区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辖区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弟。

6、五完小(原xx小学):xx镇xx村委、xx村委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沙溪河以东及xx大道以南有房产证的xx镇(原xx镇)所辖社区居民子弟(双溪小区、怡馨苑片区);只有城区房产证或户口的居民子弟;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弟;其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7、xx三中小学部:xx路(交警队前)以东、xx停车场以西有房产证的xx镇(原xx镇)所辖社区居民子弟;武水镇黄莲、慕冲、陶家村委祖居村民子弟(不含外嫁女儿未迁户口人员子女)。

8、xx镇xx小学:xx镇xx村委村民子弟,xx片区高年级学生;xx停车场以东居民子弟;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9、xx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含乡镇),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10、xx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含乡镇),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11、xx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含乡镇),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弟。

(四)、特殊学校

今年只面向城区招收有接送条件、生活能够自理的聋哑学生

(五)、幼儿园

1、今年所有幼儿园和二完小、三完小、三完小分校不准招收学前班,满6周岁的辖区内幼儿读完大班后直接升一年级。二完小、三完小剥离出来的幼儿园不与小学入学挂钩。

2、所有民办幼儿园必须按要求办好小、中、大班。

3、四完小、五完小幼儿班只准招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2年内逐步与小学剥离。

4、民办xx幼儿园只招收具有xx镇xx社区、xx社区户口居民及xx村委祖居村民子弟;

5、民办幼儿园入园招生人数必须控制在县教育局职成办审批的人数范围内。

6、根据就近入园精神进行自主招生。

七、招生时间安排

1、高中

7月8日-9日上报市教育局特长生录取名单

7月9日上报市教育局指标生预录名单

7月10日招生录取开始

7月15日各校上报录取学生名单,县市教育局审核

7月20日补录投档

8月30日各校上报补录名单,县市教育局审核

9月5日新生注册

2、初中

8月22日-23日:二中、三中、四中、xx学校初中部、xx中学

3、小学

8月25日-26日:一完小、二完小、三完小、五完小、三中附小

8月28日:四完小

4、幼儿园

8月28日-31日

8月16日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8月20日上午8:30召开城区初中招生布置会,8月24日上午8:30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布置会。

八、招生纪律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向招生学校施加压力,不得向招生学校打招呼、批条子干涉招生,影响招生秩序。

2、招生学校、教师严禁截留招生指标,严禁在招生过程中索拿卡要。

3、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符合本校(园)招生条件的学生,不准跨区域招生,初高中学校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4、城区中小学校之间严禁转学,严禁招收插班生,机关单位子弟和同时具有城区户口、房产证的学生因父母工作异动,需转回xx就读的,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经县教育局基教股审核、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到辖区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其它情况一律不予办理。各民办学校必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才可以接纳转学学生,杜绝出现大班额。

5、严格控制班额,违规招生的将不予注册学籍,不发放教材,超过招生规定名额部分的公用经费将予以收缴,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6、不得以任何名义在校(园)内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7、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辖区内学生报名后立即予以注册,不得变更,严禁接收留级和没有户口、学籍的学生。

8、严禁出示假证明、办理假户口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处,对已报到学生实行退学处理,并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9、各初中招生方案和公告必须于8月21日前、小学8月25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后方能向社会公布。

10、城区中小学严禁招收没有城区户口和房产证的学生,原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的非城区学生必须返回原籍就读初中。

秋季招生方案7

为持续提高我校生源质量,确保招收更多优秀学生,进一步加大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增强招生宣传工作实效,在认真总结以往招生宣传工作经验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有效整合学校资源,拓宽渠道,创新机制,不断建设和完善一支专业化的招生宣传队伍;本着"重点突破广东,稳步推进外省,逐年扩大港澳台"的工作思路,加强生源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创新宣传方式与手段,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和立体式的招生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力争巩固和扩大生源基地,持续提高学校生源质量。

二、工作机制

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实行"校领导主抓,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各学院分片宣传"的工作机制。

三、具体实施

(一)严密组织

学校20xx年普高招生宣传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统一策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办公室、宣传部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的校招生宣传工作小组,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保证招生宣传信息的准确与权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良性运行。

(二)组建队伍

1.招生宣传组的组建

(1)广东省招生宣传组。招生办公室拟将省内划分成24个工作区域(见附表),实行"学校统一组织、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分片宣传"的工作体制,由承担本专科生教学任务的学院进行宣传工作;各学院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下组建一支稳定、优良的招生宣传组,宣传片区负责省内某一区域的招生宣传工作;

(2)外省招生宣传。省外招生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招生计划较大的协作省份。由招生办公室从历年来参与招生宣传优秀人员中选拔,组成精干的宣传队伍开展宣传工作。

2.招生宣传人员的遴选要求

(1)招生办公室将从全校(含附属医院)范围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中遴选40名熟悉学校各项招生政策及专业设置并参加过两年以上普高招生宣传工作的老师组成若干个招生宣传工作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在技术层面指导各学院宣传组开展宣传工作、参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的招生工作。

(2)各学院招生宣传组可由本学院的专家教授、专职教师、行政干部及离退休教职工等组成。要求熟悉所负责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和中学情况;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身体健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招生宣传组组长原则上要求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各学院宣传组在宣传工作中可聘请部分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校友、优秀本科生和研究生及其家长参与招生宣传工作。

(3)各学院招生宣传组,按每个工作区域不少于2人的标准组成。成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4)各学院宣传工作区域先由学院从附表1中选择四个工作区域,报招生办公室统一调配后公布执行。

(三)明确职责

今年将采取各学院宣传承包各宣传区域与学校派遣招生宣传员相结合的做法,学院将负责所承担的广东省宣传区内的主要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可以派遣有丰富工作经验的招生宣传员配合学院进行工作。学院招生宣传小组须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计划结合各自学院、学科的特点组织招生宣传工作。

1、招生办公室职责

(1)解读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年度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方案;

(2)配合宣传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专家教授参加主流媒体主办的各类访谈节目;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3)与各招生宣传组紧密联系,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招生宣传组的工作,为招生宣传组人员的遴选提供服务,为招生宣传人员提供专题培训,做到准确把握政策、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标志,为招生宣传组提供支撑材料及必要的条件保障;

(4)从遴选的人员中组成宣传技术支持小组支援,指导各学院开展宣传工作,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人员赴外省开展宣传工作;

(5)填报志愿期间汇总招生宣传组收集的考生报考信息,及时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供决策。

2、学院宣传组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广东省及学校各项招生政策、规定。熟悉学校各学院及专业特点。正面客观介绍各类招考信息。

(2)与宣传片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办公室,各重点中学建立长期联系,掌握整个地区的招考动态;

(3)负责安排,参与宣传片区内各种类型的招生咨询活动,张贴和分发学校宣传资料,宣传学校优势和招生政策;填报志愿期间驻守宣传片区各中学,指导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做细、做实考生报考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将考生报考情况向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人汇报;

(4)按学校的整体布局创建"南方医科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及时将区域内优质生源基地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报送招生办公室。

(5)合理组织校友和优秀学生家长利用其在当地的影响,协助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6)组织本学院优秀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以社会实践等方式参与招生宣传;利用假期回访毕业中学,与中学生进行成长成才等方面的交流,配合招生宣传组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四、评估考核

学校对各招生宣传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省内、外招生宣传组进行奖励。考核标准如下:

(一)省内各招生宣传组将以各宣传区域录取新生的人数及平均分数高出一本线分值的提高额进行与进行对比。

(二)省外招生宣传组将以各省最低录取线超过省控线的分差比上一年度的提高额进行対比。

(三)对参加今年普高招生宣传,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纳入学校的年终评优表彰。

(四)参与宣传工作的全体成员进行先进个人评选。对获得先进的个人授予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并教学管理二等奖。

五、经费保障

(一)宣传经费。各项有偿宣传活动统一由招生办审核、组织。宣传活动过程中所需的咨询会参展费、媒体宣传费等相关宣传经费,从学校招生工作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宣传人员差旅费。

1、广东省招生宣传差旅费。省内招生宣传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宣传工作所需宣传经费费按照每个工作区域予以1000—2500元的专项补贴,其余经费学院负责的形式。

2、省外招生宣传差旅费。今年省外招生宣传主要面向承担协作计划的省份。各省外宣传组的差旅费由招生办从年度招生经费中统一支付。

(三)工作补助。招生工作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招生宣传等工作也是本专科教学工作的构成部分。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人员将根据到负责区域的实际工作天数,按一天五个标准课时计算工作量并发放课时补助。

本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8

为了贯彻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关于特长生招生的相关政策,保障音乐特长生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我校将于20xx年5月7日(星期六)举行音乐类特长生招生测试,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纪律监督:

二、测试内容:

声乐:演唱1首歌曲(限美声、民族唱法。自备伴奏音乐)。可展示其他副专业如乐器演奏、舞蹈等);

器乐:笙、唢呐、柳琴、琵琶、扬琴、中阮、大阮、二胡(或其他胡类乐器)、竹笛、鼓手(民族打击乐器优先)、西洋乐器中只招大提琴、低音提琴(贝 司)。

演奏一首器乐作品;视奏一段乐曲(民乐器试奏简谱;大提琴、贝斯等。乐器试奏五线谱,打击乐器试奏节奏谱。试奏曲由监考老师当场提供)。

舞蹈:表演一个舞蹈作品(限民族舞、芭蕾舞。自备盘音乐)。舞蹈基本功测试及动作模仿。(形象气质均好,有良好的舞蹈基础。身高1.6米以上,现代舞、拉丁舞除外)

三、流程及要求:

依据已公示的《20xx年国际实验学校音乐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进行初选,由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来学校进行测试。

1、报到:

(1)学生在8:00到图书馆一楼交验学生手册、户口本,进行身份核实。

(2)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表格,张贴照片。

(3)根据考生报到顺序进行编号。

高中声乐GS 开头如 GS01;高中舞蹈GW开头如 GW01;高中器乐GQ开头如 GQ01;

(4)学生进入候考室按编号候考,有工作人员叫号方可进入考场考试,考生考试时只能报考号,不得报姓名和所在学校。

2、专业测试:

(1)评委安排: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2)测试采取全程录像,资料备存。

(3)工作人员对成绩核算和汇总。

(4)测试原始成绩和录像上交校纪检备存。

3、面试:

专业测试结束后,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成绩确定不超过1:2的特长生进入面试环节。

4、录取:

(1)由学校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按专业测试与面试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预录名单。

(2)学校向教育局上报预录名单。

(3)市教育局审定名单并公示。

(4)与学校签订特长生预录协议。根据中考成绩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秋季招生方案9

孝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xx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有关政策解答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20xx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相比往年,有较大调整,现就社会关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1.《方案》制定出台的原因。

答:①依法办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权利。②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③促进社会公平,实施网络平台阳光招生。④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有效控制大班额、大校额。⑤规范招生行为和招生秩序。

2.与以往招生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动和调整?

答:①明确各学校的招生规模,严格按规模招生。②随迁子女入学办法进一步明确。对于已办理居住证或已在城区购置 1 住房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继续按照《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孝教发〔20xx〕4号)执行;对未办理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但申请了子女就学的随迁人员,实施积分制入学的办法。③启用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④对“学区房”有限定。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

3.各学校招生范围(学区)有没有变动?

答:学区划分坚持市区一体、尊重历史,各学校的招生范围除个别学校有微调之外,大体保持不变。原属各相关学校学区的有关单位,学区不变。

4.各学校招生规模是怎么核定的?

答:按照各学校现有办学条件(硬件和师资),确定学校开班数,班额要控制在55人以内(教育部、省教育厅消除大班额工作要求),以此确定各学校招生规模。

5.今年启用招生平台,网址是什么? 答:招生平台网址是: 6.什么时候可以在招生平台登记?

答:家长在平台进行登记的时间是8月1日-10日。8月1日前安排的是测试时间,请各位家长不要登记,所有测试数据会在8月1日之前清除掉。

7.家长不会使用招生平台怎么办?

答:招生平台的用户操作相对很简单,我们也会向家长发 放家长使用操作说明。如果确实还有不会操作的,可以请周围的亲戚朋友邻居帮忙操作。如还有问题,可拨打咨询。

8.今年招生流程是怎样的?

答:①网上登记,时间为8月1日-10日。②网上预审,各学校在8月11日-15日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预审,反馈预审结果。③资料现场初审。8月12日-16日家长可在平台查询预审结果。通过预审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初审。未按期进行资料现场初审的视为放弃申请。④相关部门资料审核。家长提供的证件由学校提交相关职能部门把关。⑤学校公示审核结果。8月25日前,在孝感教育信息网公示学校审核的结果及预录情况。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调剂。对于达到了基本积分(20分),但积分未达到申请就读学校的随迁子女,教育部门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⑦发放入学通知书。⑧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9.过了网上登记的时间还能登记吗?没有登记可以报名吗? 答:网上登记的时间为8月1日-10日,过了登记时间,该功能关闭,即家长不能再进行登记了。没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可以在8月23-24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对应学校如还有空余学位,可按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进行补报;如无空余学位,将符合条件的汇总上报到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安排学位。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资料,不予受理。所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把握时间,虽然可以后期现场补登记,但如果对应学校学位已满,即使符合条件,也只能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

10.对学区房有限制吗?是不是凭房产证就可以申请到对应学校就读?

答:从今年开始,对“学区房”有限制。同一套房产,无论是自购还是租赁,在6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小学的依据;在3年内,只可作为同一个家庭的子女就读对应初中的依据。家长输入房产证编号后,系统会自动与本平台已登记的房产证编号比对,并给出提示。

举例1:甲家长20xx年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20xx年就读实验小学后,将房子退租,20xx-2024年间,丙家长又租住乙房东的房产,并以此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这时,系统会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甲家长登记使用。学校审核时,将不会通过丙家长的申请。自购房也是一样。

举例2:甲家长和乙家长同时租住在丙房东的同一套房产(合租),20xx年,甲乙两家长同时以该房产为依据申请子女就读实验小学,此时,后登记的家长会发现,系统提示该房产于20xx年已被先登记的某家长使用。

11.申请就读某学校,网上审核通过了,是不是就表示可以到该学校就读?

答:不一定。网上审核只是表明家长上传的证件符合就读该校的基本条件。家长还需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审核,验证资料 和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能否就读,还需根据学校学位提供情况(积分入学的,还需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

12.有的资料不能提供,在网上填报时,可否随意填报? 答:不能。家长提供的所有资料(含网上上传的)必须真实有效,无法提供的资料宁可不提供,也要保证资料的真实性,这很重要。所有上传的资料系统都会保存下来,还将记录在案,对学生的入学以及今后的综合素质评价有直接影响。

13.家长买房了,但是房子还没装修或其他原因,另外租房上学可以吗?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学生父母)的房产,只要已办理房产证或已交付(购房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就不得再以租房为确定学校的依据。

14.什么情况下可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且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

15.什么情况下可以学生祖辈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在孝感城区未购置住房(房管局查询无房产或无购房备案)且与祖辈生活居住在一起。

16.学生是城区户口,但户口是挂靠在亲戚户头上,可否以亲戚的房产作为就读学校的依据?

答:不能。学生就读学校的依据是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的房产。如果学生监护人(学生父母)城区无房产,可以祖辈房产或者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以租房作为就读学校依据的,必须提供居住半年以上的租赁备案证明。如不能提供,调剂安排学位。

17.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答: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孝感城区,且未办理居住证(指8月1日前还没取得居住证)或未在城区购置住房的,如果申请在城区就读,需要按照积分制办法执行。

18.已进行了居住证办理登记,但居住证还没取得,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如在8月1日前没取得居住证,即使办理了居住登记,也视同未办理居住证,需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就读。

19.居住小产权房的,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自购房属于小产权房的,学生家长能提供房产确实为本人所有的有效资料或学校通过实地走访可认定的,可以申请就读。租住小产权房且按积分制方法申请就读的,因小产权房无法进行租赁备案,此项不积分。

20.按照积分制办法申请入学,如何积分?

答:《孝感城区20xx年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中规定,积分项目有五项,分别是稳定住所(最高20分)、稳定就业(最高20分)、缴纳社保(最高20分)、表彰奖励(最高15分)、城区就读(最高5分),合计积分满分80分。达到基本积分20分,才符合在城区就读基本条件。

21.“稳定住所”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申请人(家长)或配偶需提供租房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合法租赁起 算时间以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审核时间为准,到今年8月31日,如不满半年,不积分。

22.“稳定就业”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分两种。一种是在用人单位就业,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银行卡流水证明或经公司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并承诺如造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工资发放证明。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两项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积分。以工资发放证明认定就业年限,到今年8月31日,就业年限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另一种是个体、工商经营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以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登记时间为起算时间,到今年8月31日,登记时间不满6个月的',只积1分。

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工商企业登记证等中的劳动或经营场所地址需在孝感城区。

23.“缴纳社保”项积分,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提供养老、工伤、生育、失业或医保等在孝感城区缴费历史明细表。只需提交一个险种参与积分,几个险种都提交的,以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积分,其他险种不累计积分。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纳入年限计算。重复参保期不重复计算年限。

24.在学校提供学位不足,而申请人积分相同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就读学生?

答:积分相同情况下,根据可认定的材料,在孝感城区居住工作年限长的人员子女优先安排就读。25.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随迁子女如何申请就读?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这几类人员子女入学按《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人才引进人员需提供市委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的确认文件(复印件),人才引进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招商引资人员需提供:①市招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其他项目1亿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②招商引资人员任职招商引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③招商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定。④招商引资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军人需提供军人所在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军官证件,军人或军人随迁人员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

26.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何安排?

答:各学校因学位不足而无法接收的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规模,在城区范围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调剂。不接受调剂的随迁人员子女,可回原籍就读。

27.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答:出现这个问题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家长在平台登记的时候,没按照真实情况填写住址,这种情况下,家长要重新核对住址,如实填写后再提交。另一种是学区单位或符合统筹安排学位的人才引进人员、招商引资人员和军人子女,这种情况下,家长要在招生平台上将各项信息完整填写,资料一定要完整上传(含编制卡),正常提交,于8月9-10日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应就读学校现场提交申请。

28.招生平台上可选择的学校有多所,是不是任选一所都可以? 答:不是。以航天小学为例,航天小学招生对象为三江集团职工子女。但网上绘制的航天小学学区范围内,有部分居民可能不是三江集团职工,这部分家长即使选择了航天小学,也不会审核通过,反倒耽误正常入学,也可能导致无学位,要接受调剂。所以在有多所学校可供选择时,家长一定要按实际情况选择。选择航天小学的三江集团职工,一定要上传工作证明。

29.积分没达到20分,该如何申请就读?

答:积分没达到20分,视为不符合在城区就读,家长应带着孩子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读。

30.孝感城区范围怎么限定?

答:根据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来认定。孝感市公安局公布的孝感城区派出所有:新华派出所、书院派出所、城中派出所、三里棚派出所、车站派出所、城东派出所、航空路派出所、孝天派出所及槐荫派出所等7所。学生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派出所为这7所之一,可认定在城区范围内。31.没有房产证编号怎么办?

答:房产证编号属于必填项,如果没有房产证办编号,可填写购房合同号。如果购房合同号也没有(小产权房),房产证编号统一填写。

秋季招生方案10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根据生源、学校分布情况,确定各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与招生计划,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户籍优先,以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三)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xx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四)由于校际之间差异的客观存在和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优质初中学校实行划片就近和指标到校相结合的招生方式。指标到校生的`招录按照《xxxx年海口市小升初指标到校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校应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招择校生,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钩。

(七)新生录取工作遵循“学校审批负责,招生办备案”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就读

(1)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此限制)。租房居住未满2年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根据所辖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随机派位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视购房和租房情况,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2.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借读

(1)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一户一生),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二年,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如果租房居住时间满二年的人数多于片区接收学校学位空缺数,由接收学校随机抽签决定入学新生名单。未被抽签录取的新生由所辖区教育部门随机派位入学。

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借读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府办〔xxxx〕22号)规定,即: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是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海南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按《海南省流动人口暂住IC卡管理办法》办理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可在我市借读,并视购房和租房(半年以上)情况,参照以上1、2项执行。

4.由于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不符合(一)项1、2、3条就读和借读条件的新生建议到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学。

秋季招生方案11

根据区教育局《转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20xx学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园实际,制定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园现共开设13个班,其中小班5个班,中班4个班,大班4个班。由于幼儿园规模有限,下学期大班班额人数已满,无法为大班毕业不够年龄入学的幼儿继续提供大班学位,所以通知家长到其它幼儿园申请大班学位。

二、招生人数

新学年计划招收4个小班,共100人。

三、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具备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同伴交往的能力,能参加幼儿园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学位类型划分及录取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1、第一类:户籍不限、天健时尚空间名苑自购房;

2、第二类:深圳户籍、无自购房、天健时尚空间名苑租房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时间到20xx年8月31日为准);

3、第三类:宝安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4、第四类:深圳其他区户籍,邻近周边住宅小区自购房。

(二)录取办法

1、按照免试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同一学位类型中,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按幼儿年龄由大到小、住址由近到远录取,独生子女优先;

3、录取不以"先到先得"为原则,凡符合入园条件且在幼儿园公布的招生时段报名的,不存在时间先后次序。

五、学位申请材料

(一)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如果是集体户,请同时出示户主的页面);

2、住房材料:

自购房: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法定监护人的)原件;如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租房:需提供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原件及由宝安区各街道房屋租赁管理办出具的满一年以上(以合同备案的日期为准)的`租赁合同,承租人须是幼儿的直系亲属之一,如承租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幼儿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独生子女证原件。

(二)非深户适龄儿童需要准备的材料

1、适龄儿童的出生证原件;儿童及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在深居住证原件;

2、住房材料与深户适龄儿童住房材料相同;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社保和营业执照二选一);

4、儿童母亲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

5、独生子女证原件。

六、工作程序

(一)4月24日前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公告。

(二)4月27日在幼儿园门口张贴和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招生公告,在电子显示屏显示招生信息,并向全园家长发送招生短信。

(三)5月9日至10日发放报名申请表,发表截止日期为5月10日下午6:00。地点:幼儿园门卫室。

(四)5月16日上午,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带上孩子,持《新城幼儿园学位申请表》及备齐学位申请所需材料的原件(不用准备复印件),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名验证。地点:幼儿园一楼音乐室。

(五)5月30日上午9:00在前门宣传栏公布录取名单。

(六)6月13日上午进行新生注册,收取入园资料复印件及填写相关入园表格等。

秋季招生方案12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 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招生方案13

多年来,学校大力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并且已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我校的国际象棋队参加全国级比赛荣登榜首,学校的管弦乐队也深受学生喜爱。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特色,强化优势项目,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普通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特长班招生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16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紧急通知》(青教办字〔20xx〕59号)要求,学校将认真做好20xx年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工作。

一、招生原则: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优秀的艺体特长生。

二、招生办法:

采用公开报名,之后将采用查看标志性成果、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察,最终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竞赛成绩、荣誉称号等综合素质情况择优录取。

三、招生计划:

七年级招收20名特长生,其中体育类10名:国际象棋4名(女生1-2名),击剑2名,球类4名(篮球男生2名、排球女生2名);艺术类10名:小提琴 4名 、大提琴1名、双簧管 1名,钢琴2名、声乐2名。

四、报名条件:

1、市南区学籍、在校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我校特长生报名条件。

2、报名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定为优秀等级。

3、特长获奖:

艺术类:

符合学校艺术类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项目,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或艺术类考级,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达到六级水平以上的毕业生。

体育类:

(1)排球、篮球、击剑项目符合学校体育类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项目,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或单项比赛获国家前十六名、省、市前八名,区前三名的毕业生;

(2)国际象棋:

①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国际象棋比赛,团体项目(主力队员)市前六名,个人成绩市前八名;

②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称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xx年4月25、26日 8:30-11:30;13:30-15:30

2、地点:青岛第二十六中学 (京山路18号)

六、报名须知:

1、须由学生本人到学校报名。

2、需提交的材料:

(1)六年级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

(2)市南区初中招生报名单;

(3)《青岛市普通中学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推荐表》;

(4)在校期间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能够体现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的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由学校留存。(提交材料时请按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一对应的方式提供。)

(5)按照要求填写《青岛第二十六中学特长生报名申报表》(附件一)(学校网站公告栏下载),报名时将申报表的文本稿、电子稿同时上交学校。

(6)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专业测试办法:

同时具有多项特长的学生以所报项目为测试项目,其它特长项目不予测试和参考。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测试时间 :20xx年5月9日、10日(具体时间以测试通知单为准)

测试项目及相关要求:

艺术类:

(一)器乐

1、相应等级的乐曲一首,测试教师可以节选。

2、抽签视奏。

(二)声乐

1、视唱练耳;

2、自备相应等级的歌曲一首(伴奏自备)。

体育类:

国际象棋: 男女分组赛,报名在各8人之内进行单循环赛,报名各超过8人进行积分循环赛。

球类、击剑: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专项素质与专业技术测试、实战比赛。

八、录取与资格认定:

秋季招生方案14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结合我区小学布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精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牢固树立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观,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要求

城区范围小学和农村中心小学本部新生平均成班额控制在省定标准以内,并采取计算机均衡编班,杜绝大班额现象。

三、招生原则

一)必须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原则。

入学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今年入学的儿童为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招录新生。公办学校按招生片区划分就近入学,民办学校未经市教体局批准不得跨区招生,更不得跨省、市招生。

(三)免费入学原则。

严格执行有关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包括各种名目的捐资助学款)。

(四)户口优先原则。

招生顺序为:根据学位情况,学区内世居户口优先安排;其次按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若还有空余学位,再考虑户口不在本学区的购房户和进城务工等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去年预告,20xx年秋季起,迁居户必须在当年6月30日前落户。

四、招生办法

(一)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

偏远山区也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城区小学依据区教体局2021年城区小学学区通告中所划分的学区招生。

(二)农村由中心小学按照平均成班额要求自行划定中心小学本部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由区教体局依据各校的规模下达招生计划。

(三)城区小学采取学区制与学位制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进行招生。

即各校先按学区招收本学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入学,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城区生源多的'学区招生,但需经区教体局批准同意后方可入学就读。

(四)商品房购房户(股份至少50%以上)其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内小学就读的,有房产证的提供房产证和三个月水电费发票;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三个月水电费发票。父母未在城区购房,其父母为独生子女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小孩户口在农村,父母未在城区购房且小孩父亲是农村独生男孩的,在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考虑爷爷奶奶的房产,且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和祖父母三代同一户口地址。

(五)进城务工人员(含开实体店经商)的随迁子女要求到城区范围小学就读,经商人员子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房屋租赁登记证书;

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儿童居民身份证、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用工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票据(限1年以上,截止登记报名时)等。区教体局统筹安排的原则为:先安排在城区范围小学,若城区范围小学无学位将向郊区小学安排,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六)其他优待人员。

现役军人子女、客商企业高管子女、抗疫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给予相应优待政策。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发布公告。7月18日前,区教体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公告,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包括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咨询方式等。

第二步:报名登记。7月21日至7月30日,城区小学新生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并预约现场确认资料初审时间。8月2日至8月6日,城区小学新生报名登记,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凭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初审。学校将上述报名材料(儿童预防接种证明除外)原件呈报区教体局审核。逾期报名的视本学区及周边学区学位情况安排。

第三步:审核确定。8月3日至8月8日,区教体局对城区范围小学学区内一年级生源进行资格审查,对学区调剂和随父母进城经商务工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审批。

第四步:通知入学。8月18日前,对符合就读的城区一年级新生由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下发入学审批通过名单。8月28日至30日新生报到注册,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农村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直接持相关证件(适龄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到学区内学校报名,时间为8月26日—8月31日(具体报名时间由乡镇中心小学安排)。

六、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城区各小学安排责任心强、秉公办事、熟悉招生业务的人员负责招生事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小学招生工作人员首先必须实地察看本校学区范围,做到了如指掌。其次各校将学区范围在校门口张贴宣传,公布招生时间和地点,携带的相关证件材料,使之家喻户晓,学校初审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

各校严禁招收低龄儿童入学。城区各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原则及招生办法招收新生。严格按入学审批通过名单接纳学生,凭审批通过名单建立新生学籍。凡违规招收的学生,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不予审核新生电子学籍,并从学校教育年报学生数中剔除,情节严重的追究校长责任。

凡因户口弄虚作假取得入学资格,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户籍情况向公安部门反馈。对持有营业执照但未开实体店取得入学资格的,一经发现,入学报到时学校不得接纳该儿童入学,区教体局将其营业执照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区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负责解释。

秋季招生方案15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