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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合集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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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合集14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

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 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

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2

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所处地理环境实际情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大局,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共同参与,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层层落实责任的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县交通局成立“**县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姚民,副组长:郑兰斌、黄士友、张勇;成员:郭靖宇、牛海峰、冯照文、王玉国、朱军、刘从海、常颍、陈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蒋传俊、黄辉、牛学俊、唐心初。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通局办公室,黄士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波、蒋传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础设施检查力度,确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畅通。本系统各单位要对运输车辆、船只、公路、桥涵、渡口、渡船、港口等进行全面检查,切实保障技术状况良好,拉得出,打得赢。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础设施(公路、桥涵、码头等)进行抢修加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特事特办”的原则,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及时排险除患,一时难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现场监控,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胜利创造良好条件。

2、对防汛抗旱物资、器材、设备等紧急运输实行“三优先”,即:优先计划、优先装卸、优先运输。南照淮河公路大桥管理处和s102线**段收费站对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设置绿色通道,要保证优先放行,凭防汛抗旱指挥部颁发的“防汛抗旱运输车辆通行证”,免收通行费。

3、配备紧急灾民疏散运输及道路物资运输应急运力,建立汛期灾害快速反应机制。为保证受灾群众疏散和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及时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应急运力配备的要求,从阜阳汽运集团公司**分公司确定12辆每辆30座客车为应急受灾群众疏散;省客**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客车8辆作为预备队,做好随时用车的准备工作;从**宏顺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汇丰汽运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各确定10辆货车为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车辆;从鸿运轮船有限责任公司确定2个托队为受灾群众和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应急船队;

从县地方海事处确定一艘港监艇在汛期对沿淮和颍河渡船及运输船只进行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局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由5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修路工人参加的汛期公路抢修突击队,公路、桥梁损毁交通中断时,要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集中力量,尽快抢通或制定切实可行的绕行方案,保障疏散灾民和运送救灾物质车辆能够通行,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开展,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尽力保持道路畅通;**公路分局和县乡公路管理所各确定一辆小车在全县境内各条公路上巡查,发现险段、险桥及时组织抢修,确保汛期道路畅通。

三、突出重点,强化检查。

县海事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结合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创建“平安交通”活动,重点对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进行安全检查。对不适航的渡船要坚决取缔,要充分发挥乡管员的作用,要求他们要经常深入渡口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海事部门汇报。要督促企业和业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四、坚持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在汛期,本系统各单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灾情值班报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记录,上情要及时下达,下情要及时汇报,保障政令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气象和灾害预警信息。各单位班子成员的手机不准关机,做到随叫随到。坚持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准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对在防汛抗旱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及时宣传报道,促进防汛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局值班电话:4412252(白天)、4413446(24小时)。本系统各单位将防汛抗旱和值班电话于20xx年6月1日前报县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3

一、指挥机构

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成立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组成突发事件的应急联络网,以应对管辖区域内抢险抢修工作。

二、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xx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三、应急联络网

总经理:xx

副总经理:xx

管理处负责人:xx

保安人员、保洁人员、维修人员

四、通讯表见附件

五、明确应急职责

1、遇大雨或暴雨时,公司领导、管理处值班人员和指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做好临战准备。

2、遇突发事件,应在1小时内报公司防台防汛指挥领导小组,24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及房地办等职能部门。

3、遇大雨或热带风暴警报,每天上午10点以前上报前一天受灾情况。

4、关心气象,掌握变化信息,做好防台防汛值班记录。(见应急情况处置登记表)

六、防台防汛值班名单

第一组组长:xx

第二组组长:xx

第三组组长:xx

第四组组长:xx

七、防台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x月初,制定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对照计划对小区及地下车库防汛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

2、x月10日前,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模拟地下车库暴雨进水等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3、加强对水箱(水池)、水泵等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水箱(水池)的安全和雨水、污水排水泵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加强对上水管的维修和下水管道的疏通。x月底维修人员完成对小区各类下水管道、窨井进行疏通和清淤,保持管道流水畅通。

5、从x月份开始,每半月对屋面、天沟、斜沟等部位进行杂物和垃圾的清除,防止排水通道堵塞;

6、发现排水管网与市政管网连接出现问题,排水不畅的,立即报告辖区内的市政、防汛、房管部门,及时协调处理;

7、x月底前对跟进绿化工作计划,对树木加固和修剪,防止在台风和暴雨及汛期发生倾倒和伤人事故。

8、对预警、预报及时通过各种形式通知业主,帮助业主加强自我防范措施的落实,对小区安装晾衣架、电视卫星天线的业主,与居委一道逐户上门发放整改通知书;

9、管理处前台接待人员负责收听气象预报,及时向业主和相关人员通报灾害性天气情况。

一旦发生暴雨引起排水系统超限并将产生积水的情况时,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通知地下车库停车业主撤离车辆。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目的

为建立健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群众因水旱灾害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省防汛抗旱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应对工作。

2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

全县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县、乡(镇)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县公安局、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副职。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工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气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后河水库服务中心、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段、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交控集团北高速分公司、国网供电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电信分公司、中石化分公司。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县防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办公室增设防汛会商小组和抗旱会商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县防指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x。

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

2.2分级应对

符合一级、二级、三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县防指组织抢险救援,符合四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乡(镇)防指组织抢险救援。县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x。

跨界的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工作,由上一级防指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2.3现场指挥部

根据洪涝灾害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县人民政府或县防指视情设立水旱灾害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置如下: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应急管理和水利、农业农村工作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市后河水库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副部长、武警中队中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灾害发生地乡(镇)长。

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组、抢险救援组、技术组、气象服务组、通信保障组、人员安置组、物资供应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和宣传报道组等xx个工作组。根据现场情况,指挥长可调整各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x。

2.4应急力量

防汛抗旱应急力量以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防汛抢险救援队伍为专业力量,武警为突击力量,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其他社会救援队伍等为协同力量,企事业单位职工、事发地群众为辅助力量。

3风险防控

县防指督促指导乡(镇)及有关单位及时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从思想、组织、工程、预案、队伍、物资、通信等方面提前做好准备。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对水旱灾害风险进行辨识、监测监控、定期检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全面调查山洪可能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隐患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逐项整改;组织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

4监测、预警

4.1监测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部门及水文站要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站点,明确监测项目,主要对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墒情、农情、灾情等进行监测预测。

4.2预警

4.3.1降雨预警

气象、水利部门及水文站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及时对暴雨、重要降雨过程进行预警,并将结果报送县、乡(镇)防指。当预报即将发生暴雨、强降雨时,通过手机、网络、电话、文字传真上报等方式进行预警。接预警后,县、乡(镇)防指视情况组织会商,提前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有关准备,落实应急措施。

4.3.2水利工程预警

当河流、湖泊出现警戒水位、流量或水库超汛限水位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工程设施运行情况,通过手机、网络、电话、文字传真上报等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重点做好x条河道及后河水库的工程预警,出现险情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并通报事发地政府做好人员转移和抢险准备。

4.3.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利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预警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降雨期间加密观测频次,每个乡(镇)、村、组和有关单位要明确信号发送员,发现危险征兆,立即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事发地防指,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4.3.4洪水预警

当河流发生洪水时,水利部门及水文站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实测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势,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县水利局负责亳清河、允西河、西阳河、板涧河、清水河等河流洪水预警,黄河进入我县xxxmx/s时进行预警,后河水库泄水超过xxxmx/s时进行预警。

县、乡(镇)防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会商研判,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预警。

4.35城县内涝预警

当气象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县城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预警,预警通过手机、网络、传真等方式进行。及时明确内涝灾害预警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做好防洪排涝准备工作。城市内涝启动条件见附件x。

4.3.6干旱预警

干旱预警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预警指标是降雨量、墒情、苗情、受旱面积、成灾面积等。干旱灾害发生后,依据作物受旱面积和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数,县、乡(镇)防指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发布相应级别的干旱预警,采取措施,启动应急响应。干旱灾害分级预警及措施见附件x。

5应急处置和救援

5.1信息报送

洪涝灾害发生时,监测单位、巡查人员要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水利、应急部门(防办)报告;发生干旱灾害时,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及规定逐级报送信息。

5.2信息处置

县防办接到水旱灾害信息后,立即组织成员单位会商,分析研判水旱灾害趋势,研究应对措施,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5.3先期处置

水旱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照本级预案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当灾害符合一定条件时,四级响应由县防办主任、三级响应由副指挥长、二级响应由指挥长、一级响应由总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参加,分析水旱灾害趋势,提出防范重点和建议,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

5.4县级响应

县级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x个响应等级。水旱灾害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的防汛抗旱县级响应,县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x。

5.5.1四级响应

符合四级响应条件时,由县防办主任(县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启动四级响应、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赶赴事发地,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5.52三级响应

符合三级响应条件时,县防办主任向县防指副指挥长报告,县防指副指挥长会商研判后,启动三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防指及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指做好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发生地,协调指导抢险救援工作。

(3)根据需要,协调增派救援力量和调拔抢险救援物资、装备。

(4)密切监测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变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5)县防办随时掌握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5.53二级响应

符合二级响应条件时,县防办主任向县防指指挥长报告,由县防指指挥长启动二级响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防办通知副指挥长、成员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现场。

(2)指挥长到达现场后,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工作组,接管指挥权;开展灾情会商,了解先期救灾工作,分析研判灾害形势,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指挥各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3)县防办按照现场指挥部要求,协调增派应急力量,调拨抢险救援物资、装备等。

(4)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交通、通讯、测绘、电力等应急保障工作。

(5)加强气象服务,根据需要提供精准天气预报。

(6)按照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落实相应工作。

(7)协调媒体加强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统一发布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做好抢险救灾新闻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批示精神。

6.1.1一级响应

符合一级响应条件时,县防指指挥长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建议由总指挥启动一级响应,在做好二级响应重点工作基础上,落实市工作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现场指挥部力量,全力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请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6.1.2响应等级调整

根据水旱灾情发展态势,经县防指或县防办会商,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61.3响应结束

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灾得到缓解,二级、一级响应县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三级响应由县防指副指挥长宣布响应结束;四级响应由县防办主任宣布响应结束。

7后期处置

7.1调查评估

县防办和灾害发生地乡(镇)防办对水旱灾害应对工作进行分析,对水旱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应急处置进行调查评估,调查评估报告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评估报告内容包括灾害类型、灾害发生过程和规模、成因、人员伤亡、灾害损失及应急响应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7.2资金保障

县、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水旱灾害抢险救援过程中所需费用予以保障。县财政局负责支付县防指在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援、紧急医学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费用。

7.3作总结

应急响应结束后,县、乡(镇)防办要及时对水旱灾害应急响应过程中的协调指挥、组织实施、预案执行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水旱灾害影响范围、造成损失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8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供给、救灾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服务、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工程修复等重建工作。

应急响应工作结束后,县、乡(镇)防办应当及时归还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工具等;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9附则

9.1宣传、培训和演练

县防办和宣传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防办等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县及乡(镇)防办要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防汛抗旱管理人员培训。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xxxx年x月xx日印发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垣政办发〔xxxx〕xx号)文件同时废止。

9.3预案修订

本预案一般每x年修订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较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较大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应对或者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较大调整的;

(5)县人民政府要求修订的;

(6)县应急管理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本预案印发满x年,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评估后认为情况变化较小,可以延续使用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可暂缓修订,延期使用时间不超过x年。

9.4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5

为充分做好防汛工作,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防汛救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明防汛责任制,因地制宜,注重实践,强化措施,保证预案落到实处。

二、防汛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防汛指挥部。

指挥长:张来健(镇长)

副指挥长:李翠蓉(副镇长)

杜尧星(武装部长)

成员:袁 芳 罗 茂 张 雄 蒙 敏、马正坤、

姚红芬、马 强、胥旭东、李俊明、朱云蔚、李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防汛抢险小分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办,罗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防汛物资筹备组。由指挥长牵头,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具体组织信用社、财政所、武装部、民政办等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资筹备,镇上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确保灾区灾民转移安置和物资运送等情况应急。

2、防汛抢险组。由副指挥长杜尧星同志负责,从各村、各单位抽调精壮年轻人员和民兵组成抢险小分队,平时加强训练,以适应抢险需要。

3、物资运输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同志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物资及时供应,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险情发生,由副指挥长杜尧星负责组织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5、基本保障组。由副指挥长李翠蓉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卫生院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防汛生活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组织电信所保证通讯畅通,组织供电所保证安全供电,保障公路畅通。

6、信息报送组。由袁芳同志负责,负责灾情统计上报和信息报送、宣传等职能。

三、成立组织队伍

镇党委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的防汛指挥部,各村、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以村主要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的防汛指挥部,每村至少有20人组成村抢险队伍。镇指挥部对所有防汛组织、队伍统一指挥、调度、调配,各防汛组织在做好本辖区防汛的同时,主动接受镇指挥部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镇上成立相应的抢险救援小分队,各单位要以青壮年为主组成抢险队伍,并将指挥部和抢险队伍名单张贴上墙,抢险队伍要精干,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四、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

1、各村、各单位立即对所辖区做一次全面检查,检查重点是危房、校舍、病险塘库及各村排水不畅的地带。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予以解决。

2、物资贮备:各村、各单位要贮备一定量的石头、沙子、编织袋、铅丝和木材。同时,安排好运输车辆。

3、各村、各单位要专设一名防汛通信员,专设一部防汛通信电话,同时,固定一辆机动车,到时备用,各水库要有专人进行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各村、各单位要尽快将指挥部名单、通信员名单和通信电话号码书面报镇防汛办公室。

4、坚持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从5月1日开始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各单位至少3人值班,镇政府要编排防汛值班人员,每班保证四人,并将值班人员名单和指挥部名单张贴上墙,一旦发生汛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组织人员投入抢险。

5、加大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张贴标语、网络、短信、文件、会议等形式,宣传防汛工作的'重大意义,防汛形势,进一步增强防汛意识,形成全民防汛的良好氛围。

五、善后处理

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各村、各单位应急行动响应结束。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及时组织协调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核准后上报乡镇政府;带领群众,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对防汛情况要进行深入细致检查了解,遇有汛情,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值班擅自离岗、报告不及时、不准确、认识不强、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6

为确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证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正常,确保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防汛、抗旱期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并及时组织抢险工作。

2、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水厂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应急抢险组,汛期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抢修,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建龙,副组长:李建国,成员:贾启军、钟睿、黄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个抢修小组划分为抢险单位及区域,由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抢险责任,不能贻误抢险时机,做到指挥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应,相互沟通,协调调度。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紧急意识,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要有针对性的储备

对抢险物资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发生险情时,确保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及时到位迅速组织抢修,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发现险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服从统一调度安排,顾全大局,哪里出了问题,哪里的责任人负责,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

2、严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严明纪律,密切监视险情变化情况,一旦遇有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修。

四、加强水质监督检测

严格出厂水质监督检测,确保出厂水质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资源地的`环境保护,对各取水点的源水水质检测每周不少于两次,防止源水水质污染。

加强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格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为县城居民身心健康负责,为县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供水行业应有贡献。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7

按照xx市城市管理局防台防汛工作部署,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预防和迅速有效地处理在防台防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确保排水设施正常、安全运行,保障全市人民生活的正常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防台防汛的方针和原则

防台防汛工作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城区安全渡汛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防台防汛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服从xx市城区防汛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加强和市政、内河、各区城管局和交警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联系。

排水应急指挥要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各单位要扎扎实实抓好防台防汛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各部门要协调配合,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全力抢险救灾,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xx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市城区防汛办公室和局防汛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调度下,主要负责本公司内的防台防汛组织指挥工作,监督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设备、抢险物资等工作的检查落实,统一调度抢险救灾突击队伍及物资,确保全公司各单位能安全渡汛。

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事务部。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城区的防台防汛工作。

三、防台防汛准备阶段

(一)健全有关机构,完善组织网络,加强汛期值班

1、成立各级防台防汛应急抢险领导小组。公司成立城市排水中队,归属xx公用事业应急大队统一指挥,负责城市排水行业的应急抢险任务。下属排水监测分中心、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管网运营分公司、xx污水处理厂组建应急抢险小组,由单位领导、生产骨干、机电维修人员和管网养护单位人员组成,并配备有相应人数和经验的抢险队伍。一旦有险情能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集结。

2、各基层单位排水应急抢险小组要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组成,定期开展排水应急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和应变能力,做到召之即来,出击迅速,抢险及时;各应急抢险小组配备抢修车、小型发电机、潜水泵等抢险物资及相应的驾驶员,与抢险队员同时待命。

3、各应急抢修小组根据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的指令,实行统一调度。

4、运营管理部为防台防汛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公司防台防汛相关具体工作。

5、工程建设部具体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汛期安全。

6、综合事务部做好相应后勤物资的落实。安排好车辆,配备驾驶员,落实备用雨具及常用照明器材。

7、每年x月15日至x月15日汛期期间,要强化值班制度。各单位的值班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坚守岗位,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确保联络畅通。

(二)做好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

1、各单位开展防台防汛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所有设施运行正常。重点落实变配电所、泵房、进户电缆沟等排水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配电房、泵房、物资仓库不进水,高处悬挂物品不吹落。

2、各单位要对所有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完好,并按照设备管理的“三净、四不漏、五好”要求,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工作。

3、管网运营分公司督促管网养护单位在汛前对易堵管网进行全面疏通,确保不因管网堵塞而致道路积水。

4、对污水厂、泵站、管网大修改造等工程项目,要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加快施工进度,保质按时完成,提高防台防汛能力。

(三)落实防台防汛物资和各项防范措施

1、各单位根据需要配备应急抢险所需的车辆、照明、草袋、铅丝、排水软管、潜水泵等设备物资以及应急抢修队员的安全帽、雨衣、救生衣等防护用品,确保抢险的需要。

2、应急照明器具、铁铲等抗灾物资,在接到台风、汛情通报后,一律不准移作他用,并确保完好可用。

3、建立防台防汛通讯网络,加强值班,密切注意台风、暴雨、潮位动向,及时上传下达有关情况,并组织对重点部位、重要设施、机动车辆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防台防汛工作项项落实、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

4、为保证应急抢险通讯的畅通,各单位的联络电话应安排人员值守,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及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以及参与防台防汛抢险任务的全体干部职工应对所配备的通讯工具进行一次检查,使通讯工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预案实施

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预报,在市防汛办的统一领导下,公司防台防汛领导小组快速反应,启动防台防汛应急系统。

(一)当气象预报有强热带风暴过境,暴雨及潮位预报在4米(吴淞高程)以上时,公司各防汛单位有关人员要24小时值班,抢险队伍、车辆进入规定地点待命。当气象预报有强台风过境,气象台发布24小时内有大暴雨、特大暴雨的警报时,应急领导小组、各单位行政领导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各指挥人员分别到现场办公,指挥抢险。

(二)领导小组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统一指挥,加强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水情、天气变化情况,分析趋势,并随时保持与相关单位的联络。各单位全力以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做好排涝堵水工作,努力保障台汛期正常排水。

(三)泵站运营分公司、xx北区污水处理厂、南区污水处理厂、xx污水处理厂组织力量对泵房、配电设施和物资仓库等重点部位进行昼夜巡查,一旦发现险情或事故隐患,及时处置并上报。

(四)泵站运营分公司注意要及早抽空各雨水泵站沉井内积水,以腾空泵站和管道总库容,减轻管网压力。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指挥,及时开启排江阀门。

(五)泵站运营分公司要加强中控监视,并安排对重点立交、沿江泵站进行现场巡查和重点防护,增加发电机组、临时排水泵,一旦发现积水或临时停电情况,迅速安排抢修队伍进行处置,采取各种办法确保不积水。

(六)管网运营分公司联合管网养护单位对市区主要道路、易积水路段进行全面巡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险情,并充分利用好强排泵车、专业管道疏通车等先进装备快速有效的处理落实各种险情。

(七)运营管理部要掌握各污水处理厂、泵站和管网运行情况,加强生产调度工作,协调处理排水应急事件,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五、灾后恢复阶段

(一)做好灾后卫生防疫、消毒工作。

(二)及时做好有关排水设施的检修、保养及修复工作。

(三)做好本单位防台防汛、救灾、恢复生产期间的有关统计和事迹了解等工作,及时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教训,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8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达到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能力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责任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达到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闭。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达到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达到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特别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保证抗洪(台)抢险、抗旱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金华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武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坚持以

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方针,把洪涝台旱灾害的预防和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为中心环节,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县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预防和处置工作。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解放军、武警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执行国家赋予的抢险救灾的重要使命。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时,当地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汛防台

抗旱的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县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处置工作。

2.1.1 县防指组成。

县防指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第一副指挥由分管水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由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人武部分管领导、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担任。

县防指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人民银行武义支行、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县防指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抢险指示精神,负责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突发事件发生、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组织编制完善防汛防台抗旱各类应急预案审定和批准重要江河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运计划、抗旱应急供水方案,以及有关规定、规程、方法等;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防台抗旱安全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命令和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负责发布全县汛情、旱情通告,以及发布和解除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响应;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1.3 县防指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职责。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水旱灾害应急专项预案,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指导、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和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所属人防工程防汛防台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涝应急抢险工作;承担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县水务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承担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台风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等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报告水利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监督、指导灾后林业救灾恢复技术指导,调查核实林业灾情;及时向县防指报告自然资源系统洪涝台旱灾害损失情况。

(4)县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滚动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县人武部: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执行县政府提出的军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事宜,做好政府与执行抢险救灾任务部队之间的协调工作;协助县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6)县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正确引导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7)县融媒体中心:及时向公众播报气象、汛情、旱情等预警信息;及时播报防汛防台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8)县发改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9)县经济商务局:根据县级生活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中央、省、市调拨生活救灾物资、县级生活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负责组织调出;负责并指导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救灾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

(10)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订全县教育系统防洪预案,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非常情况下采取特殊措施,确保师生安全;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机关参与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组织对积水道路、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区群众。

(12)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 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减灾活动。

(13)县司法局: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救灾资金的筹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经费、防汛防台抗旱物资储备费用、防汛防旱指挥系统建设及运行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15)县建设局: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应急处置;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场所设施的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和灾后恢复工作,指导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农房安全管理;调查、核实、上报建设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6)县交通运输局: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公路、水路设施的安全度汛和灾后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做好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组织落实抢险救灾车辆;调查、核实、上报交通运输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7)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灾后农业救灾和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调查、核实、上报农业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18)县文广旅体局:负责做好各旅游景点人员、游客、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订旅游防汛防台预案;在非常防汛防台期,组织人员加强各景点的巡视检查,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指导农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

(19)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单位做好因灾伤病人员救治工作;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和饮用水消毒;及时向县防指报告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

(20)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同做好城市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牌等的防汛防台安全工作。

(21)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麻袋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22)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负责所属单位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制订电力防汛防台预案;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调查、核实、上报电力系统因灾受损情况。

(23)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单位):负责做好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尽快组织修复受破坏的通信设施,确保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及时向县防指报告通信设施洪涝台灾害损失情况。

(24)人民银行武义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发放救灾贷款工作;督促保险部门做好灾区投保单位或个人受灾损失的理赔工作。

(25)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抗旱和救灾,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乡镇街道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26)各乡镇(街道):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编制和修订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职责和人员,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及时根据规定做好通知,传递命令,组织抢险、人员转移和生产自救,及时报告灾情,安置灾民。

2.2 办事机构。

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指办),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县防指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指办主要职责:

2.2.1 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指导、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传达县防指领导的工作指示;督促、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做好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工作;掌握实时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调查研究,当好参谋,为指挥部重大工作决策提出建议。

2.2.2 常态下的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县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法规、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指的各项决策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的调度指挥;编制修订全县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汛情、旱情通告;检查督促、协调联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水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负责编制本级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经费预算。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组织指导全县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应急演练;负责县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务,负责做好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专家咨询机构。

县防指办建立水雨情预报、洪水调度、水利工程抢险、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应急配置等专家库,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提供专家咨询。

2.4 乡镇(街道)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乡镇(街道)、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台抗旱办事机构,明确人员和职责,按照县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行政村(社区)设立防汛防旱工作组,工作组按照自然村、居民区、企事业单位、堤防山塘、地质灾害易发区、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灾场所等设立责任区网格,并明确网格责任人及其职责,根据各级防指指令和预案,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级 按照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Ⅰ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中型、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县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

(4)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5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

数在 50 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4.0 万人。

3.2 重大(Ⅱ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Ⅱ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保证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超过 200 毫米,并出现重大灾害;

(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库发生险情;

(4)保护县城中心城区的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县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

(6)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的 60%,梅汛期后连续干旱天数在 40天以上。全县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3.0 万人。

3.3 较大(Ⅲ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Ⅲ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义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50~200 毫米,并出现较大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严重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

(5)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7~10 月份连续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库蓄水量不足正常库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数在 30 天以上。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2.0 万人。

3.4 一般(Ⅳ级)事件。

出现或预报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Ⅳ级)事件:

(1)较大范围(三个或三个以上乡镇)24 小时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监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县气象台预报未来 24 小时仍有强降雨过程;

(2)某一区域出现短历时强降雨,3 小时达 100~150毫米,并出现一般灾害

(3)重要山塘发生险情;

(4)县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

(5)7~10 月全县较大范围内(三个或三个乡镇以上)连续干旱 20 天以上,且饮水困难人数超过 1.0 万人。

3.5 事件等级变更。

当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严重程度与发展趋势变化时,县防指应根据洪涝台旱灾害与水利工程险情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县的影响及危害程度,适时调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级。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监测与检(巡)查。

加强对气象、台风、水旱、山洪灾害的监测、预测工作,完善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1 水旱灾害监测。

加强对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指提供气象、水文的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在旱期,城镇供水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供水情况。

4.1.2 山洪、地质灾害监测。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重要堤防和其他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1.4 防汛防台检查。

(1)县防指应当在汛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2)建设、综合执法、电力、交通、通信(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网络)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处理。

4.2 预防预警信息。

4.2.1 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当地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台风灾害时,有关部门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 2 小时内报到县防指办,为县防指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4.2.2 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县防指。

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

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当地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己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县防指办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主管部门和县防指构报告;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4.2.3 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县防指办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对重大灾情,应在灾害发生后 1 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

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县防指办应加强旱情监测,掌握水雨情变化、水库蓄水情况和用水情况。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分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准备和通讯准备六个部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实防汛防台抗旱各项责任制和预警措施,加快各类病险水库山塘、堤防的应急加固,修订和完善各种预案,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充分利用社会通讯公网及水文、气象测报站,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和发布。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基层防指和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落实防汛防台责任人和各网格责任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队伍和洪涝台旱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水闸防护的城镇,应根据预案及时封闭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关闭堤防沿线各节制闸;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防汛防台抗旱预案、防御台风应急预案和防洪工程调度方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圩区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抢险方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部门各类预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应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台抗旱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潮情、风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防台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人工水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应依法强行拆除。

4.3.2 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将监测预报预警结果报县防指,并按权限向社会发布专项预警。

4.3.3 台风灾害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台风影响的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关注台风动向,制订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4.3.4 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县防指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乡镇(街道)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及时发布信息。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3.5 山洪、地质灾害预警。

县水务局组织指导设定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确定“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雨量预警数值,及时向特定对象发布预警。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报预警,细化地质灾害隐患点颗粒度,建立覆盖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

各乡镇(街道)、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巡查预警员,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告县政府和县防指。

4.3.6 内涝灾害预警。

县建设局组织指导全面排查城县内涝风险点,承担城市内涝监测预报预警;指导城镇内涝、危旧房风险排查和预警,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

4.3.7 干旱灾害预警。

当梅雨期降雨严重偏少或其他时段长时间干旱、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时,县防指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

4.3.8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县防指,要通过广播、电视、电话、短信、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3.9 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出现供水危机,由县防指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络。

气象、水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水雨情实时监测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地监

测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风险图。

县防指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县的城县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并以各类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3 防御洪、旱方案。

县防指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5 应急响应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5.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特别重大(Ⅰ级)事件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组织会商,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会商。县防指指挥部署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县防指分析研判天气变化趋势、雨水情变化动态、洪涝、干旱等灾害发展态势,分析水利工程等险情,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家工作组赴一线指导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贯彻执行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的指令。

县防指指挥坐镇县防指,全体成员单位进驻。

(2)县防指办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调配县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队伍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县气象局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掌握水旱灾情,负责信息发布工作;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5.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重大(Ⅱ级)事件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县防指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部署相关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上报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消防救援、经济商务、文广旅体、人武部、武警、供电、通信等成员单位熟悉情况的班子成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县防指办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并监督指导各地洪水调度,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将情况报告县防指指挥。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党政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工情变化;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山塘、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较大(Ⅲ级)事件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县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进行部署。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抢险救灾等情况,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县防指副指挥值班;应急管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建设、交通、文广旅体、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派人员进驻县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要求进驻。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变化;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组织饮水困难地区的水源供应,协调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情况上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

5.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当出现一般(Ⅳ级)事件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由县防指办主任组织会商,进行部署。并发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县防指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对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的指导,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及时将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信息报告县防指副指挥,必要时,上报县委、县政府,通报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2)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水情、雨情、风情、旱情和工情变化,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抢险等相关工作。

5.5 信息报送与处理。

(1)防汛防台抗旱和水利工程险情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报送县防指办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防指领导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3)县防指办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市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并及时续报。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县防指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乡镇(街道)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县防指指挥决策。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迅速调集本地的资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资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县防指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防指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乡镇(街道)按照县政府和县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应协助卫生部门,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乡镇(街道)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乡镇(街道)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1)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发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信息内容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指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

5.11 应急结束。

当洪涝台旱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县防指宣布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电信部门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单位保障抗洪抢险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

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以短信形式发布。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现险情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抢险救灾的突击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负责做好水旱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4 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县防指按照本县防汛防台抗旱需要储备防汛防台抗旱物资。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有关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防汛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储备防汛物资。

(2)物资调拨。

防汛物资按规定程序调拨,及时补充消耗物资。发生重大险情,当地防汛抢险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用上级防汛储备物资。上级防汛物资主要是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2.5 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民政、水务、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2.6 避灾场所保障。

应急、民政、建设、教育等部门确定的避灾场所,应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供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2.7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

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8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

6.2.9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县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考虑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3)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救灾。

6.3 技术保障。

6.3.1 建设全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系统。

(1)形成覆盖县防指办和各乡镇(街道)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水情信息采集系统,使各报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钟内传到县防指办。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重点防洪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这些地区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库的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实时制订和优化洪水调度方案,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县防指与各乡镇(街道)之间的防汛防台抗旱异地会商系统。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乡镇(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县应急、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5 宣传、培训与演练。

(1)宣传。县防指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汛防台抗旱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2)培训。培训工作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防指和各乡镇(街道)采取多种组织形式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3)演练。每年县防指组织专业应急抢险队伍举行应

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水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 救济救助。

应急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 环境保护。

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进行清除。

7.6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7 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评估。

县防汛指每年应针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指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

(6)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指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指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当干旱严重影响城乡居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时,县级以上防指可以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并报告上级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级政府应当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县级以上防指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下列应急供水措施:一是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二是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应急性跨流域调水;四是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五是对人畜饮水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应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应当报共同的上一级政府批准;旱情解除后,应当立即停止临时应急取水行为。

(8)保证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属工程能保证安全运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门规定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

(10)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防指办负责管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对本预案作出相应修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街道政府根据本预案制定防汛防

台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指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制定部门、单位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并报县防指办备案。

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报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门制定所属水库、重要堤防的险情应急处置预案,报当地政府和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审批。

8.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或县防指予以表彰;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印发的武义县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与本预案不一致的,按本预案执行。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0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1

为切实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树立抗大洪救大灾的思想,确保管辖区域安全渡汛,维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污水处理厂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积极制定并实施防洪规划,加强排水措施、运行系统以及电器设备的管理巡查,加强天气预报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抢险首先确保:

1、人身安全;

2、辖区内主要设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灾损失尽量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体工作

1、负责现场指导工作,并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调整项目运行方案及时解决项目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天气情况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预报,一天一总结,利用手机、对讲机进行雨季防汛常识的宣传工作。

3、负责雨季暑期项目运行安全技术方案的实施,排水沟、河道的疏通并根据天气条件合理分配运行任务,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跟踪检查各作业面的运行及设施设备保护情况。

5、负责项目现场的运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项目运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负责现场材料、药剂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种机械设备的保养,并做好防汛器材的准备工作。

7、负责对临时用电、设备机具进行绝缘检查,防止电线破皮、漏电等。

三、材料准备(详见附件)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准备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备好水泵、水管、篷布、铁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准备充足,所需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四、技术保证措施

1、加强项目临时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的检查,凡不符合标准的要及时整改或更换,检查电线是否老化破皮变质,所有电线严禁拖地或与金属器材相连。电闸箱严禁着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预防雨淋漏电,零线或接地必须完好有效。各种小型移动式设备严禁雨淋,并及时入库或覆盖。

2、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工作,雨后要及时对项目相应设施设备如:快渗、湿地、消毒池、河道进行细致检查,并排除险情,作业面要采取相应防滑措施。

3、药剂、防汛物资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项目专用区域,专用区域应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冲刷。

4、河道拦水阀、消毒池出水阀门、提水泵等设备在雨期到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除隐患,并经常检查其安全情况,防止基座下沉,同时检查避雷措施是否齐全良好,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雷雨天应避免高空作业,暴风雨前应做好防风设施,雨后要及时检查并排除险情。

5、机电设备应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电,机修人员在关闭相应设备后立即启动备用发电机,为防汛设施设备提供电力保障。

五、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要及时收听、记录天气预报,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2、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发生汛情或灾情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并在上报的同时采取有力的处置措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

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3

根根省防指《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省防指[20xx]1号)以及市防指《关于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六防指[20xx]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20xx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张乐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倩倩兼任副主任。成员:刘发才、余汪杰、姚恩荣、刘东、张矩胜、王志敏、窦晓路、江一鸣、张玲娣、孙正梅、孙立家、张施安、辛道仓、李晓玉、余银银、王小娟。

二、建立防汛抗旱后勤保障组织

1、通讯联络宣传组:

2、物资调度组:

3、后勤接待组:

4、治安保卫组:

5、卫生防疫组:

6、抢险预备队:

7、查灾核灾组:

三、器材物资筹集

各村从现在起要扎扎实实地做好防汛器材的筹集工作,要按照防大汛抢大险的要求备足防汛物资。湾区村每人筹集蛇皮袋2条,每个村民组筹集木桩10根,岗区村每人筹集蛇皮袋1条,每个村民组筹集木桩5根。先以村集中后,钱集片统一送到窦堰头指挥部存放。固镇片统一送到村部或就近站内存放。同时,各村要按照大圩堤每100米备齐预备土15立方米,小圩堤每100米备齐预备土10立方米的标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备好预备土,确保于20xx年5月5日之前全面做好防汛准备任务,确保安全度汛。

四、扎实开展汛前检查

各村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险工险段和新建加固工程以及相关的机电设备,备用电源等。对发现的'问题要抓紧时间处置到位,不留隐患。

五、成立防汛抗洪抢险队,实行对口支援

各村均要成立以民兵营长带队的由100名成员组成的应急抢险小分队,小分队队员要身强力壮,并有一定的水性,花名册一式两份务必于5月5日前上报镇人武部和农技服务站备案。同时,根据岗湾不同的实际,实行对口支援确定为:六合村支援佛庵村;青龙村支援关堰村;冯郢村支援胡桥村;梁郢村支援河沿村;钱集、烟墩、苏小店、杨桥、汲河、鱼塘、街道等七村街自保。

六、实行岗位责任制,严明纪律。

防汛期间,各村要组织专门人员清理河道障碍物,确保行洪畅通,所有镇村干部都要全力以赴,镇机关干部将按防汛分工赴驻防汛抗旱工作第一线,(具体人员分工见附表)每位同志都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镇办公室要保证24小时值班,湾区各村要按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对本村境内的险工险段分兵把守,昼夜巡查。防汛期间要严明工作纪律,责任明确,不准无故请假,确保人员在岗在位,抢险队伍要做到召之即来,来即能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有效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度汛,保证全镇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七、抗旱工作

抗旱工作由各包联村干部负责牵头组织,镇指挥部全面协调,对渠道重点段要组织清淤,确保放水通畅,对电灌站要及时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旱时能开机提水。当家塘的蓄水保水工作和用水管理工作由各村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及时协调解决抗旱用水各种矛盾纠纷,杜绝人为因素造成水事纠纷刑事案件的发生。农村五个工作组,包片负责,组自为战,所有成员均为抗旱第一线的指导员。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篇14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三建辖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辖区内国家和团体财产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三建乡辖区

三、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劳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预案启动

洪水水位到达警戒水位,降雨量达200mm,或发生旱情,连续干旱,启动本预案。信号以指挥长电话通知党政办。

五、应急机构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领导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防汛的方针政策,督促制定各种防汛措施,领导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干部群众争取参加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统一指挥,分部门负责,密切配合,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职责。部署有关防汛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准备。

(3)督促检查重大防御洪水措施方案、调度计划、渡汛工程措施和各种非工程措施的落实。

(4)应急抢险时亲临第一线,现场指挥,调动和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有效地投入到抢险工作中。

(5)做好灾民安置,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等灾后工作。

2、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制定三建乡场镇防汛警戒水位。

(3)了解、掌握气象趋势、雨情、水情、暴雨强度、洪水流量等信息工作。

(4)组织检查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

(5)组织汛后检查,查看水利设施是否完好,制定修复计划及监督防汛物质的使用和防汛经验教训的总结。

(6)检查灾民安置和救济工作的落实情景。

(7)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落实情景。

(8)防汛抗旱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9)检查通信设备的完好情景。

(10)负责统计上报灾情情景。

(11)开展防汛抗旱宣传教育,推广好的防汛抢险经验。

3、日常工作机构是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三建水管所。主要职责是:

(1)制定场镇汛期值班工作制度、巡查制度、请示和报告制度。

(2)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防汛机构的批示、命令。

(3)严格按科学规律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收集掌握水情和灾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向上级有关部门了解水文、气象预报。

(5)及时请示报告,对重大汛情和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抗旱措施及时请示,对批准的方案及时执行;对授权传达的上级使命及时准确传达。

(6)对发生的重大汛情旱情要整理好记录,以备查阅,并立卷归档。

(7)对所发生的各种类型洪涝旱情要根据资料及时进行分析、整理,给领导供给决策依据。

六、指挥体系及职责

1、三建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领导及指挥机构是三建乡人民政府各行政村设立相对应的领导机构,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主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日常事务工作。

2、三建乡及各行政村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制定各种防汛抗旱措施。部署有关防汛抗旱措施和督促检查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3、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统一指挥、人员调度、部门协调工作。

七、行动方案

(一)防洪渡汛方案

1、指挥组:由乡长王健同志任指挥长,谭建于、向承忠、毛磊同志为副指挥长。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统筹协调防汛抗旱等工作。

2、抢险组:由向承忠同志任组长,成员为三建乡防汛抗旱抢险组全体成员。负责撤离、疏散、断电、救援受灾群众等工作。

3、安保组:由张金海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其余干警为成员。负责警戒险区交通及安全,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调用抢险救灾车辆及治安等工作。

4、救护组:由黄本国同志任组长,卫生院及计生服务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险区伤员抢救、伤员护送、及疫病防治等工作。

5、技术服务组:由陈永翠任组长,向传兴、陈军、毛政军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的技术指导和险区界线的划定及灾后重建指导工作。

6、灾情调查组:由陶松森同志任组长,凌成英、黄均庆为成员。负责组织民政、社会事务办、农服中心等部门调查收集受灾基本情景及统计资料上报及灾后理解捐赠和救灾物质发放工作。

7、通信组:由田伍同志任组长、黎勇同志任副组长、三建电信及移动公司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防汛抗旱期间的通讯畅通工作,组织抢修遇险线路及设备、保障通信畅通。

8、电力抢险组:由张先林同志任组长、乡村电工员为成员。负责全乡遇险输电线路及设备的抢修、保护工作,保障输电线路和设施安全及居民用电安全。

9、供水抢险组:由黄安福同志任组长、三建供水站全体职工为成员。负责三建场镇供水抢险,保障人饮水安全。

(二)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气,各村及时上报旱情,坚持灾情报告制度。乡上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牵头领导:谭肖梁其红职责单位:各村委、党政办

2、特大旱情发生后,及时送水、送药品等抗旱物资。

牵头领导:向承忠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会事务办、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严重时,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随时了解疫情并采取检疫应急措施。

牵头领导:高秀珍职责单位:卫生院

4、遇到突发事件,引发纠纷,打架斗殴,及时到位制止、调解。

牵头领导:毛磊职责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5、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受灾程度,做好灾后重建工作。

牵头领导:谭建于职责单位:财政所、社事办、民政办、农服中心

八、预防、预测和预警

1、预防为主

坚持预防为主,防汛抗旱应急机构在灾前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所、农服中心、国土等部门会商、早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做好汛前、汛中、汛后及山坪塘蓄水保水的检查和巡视等日常工作。

2、信息监测与报告

雨情主要依靠县防洪办公室供给数据。水情、汛情、旱情等信息由值班人员随时报告给乡防汛办公室,一般情景下的信息由办公室处置。当灾情异常严重时报乡人民政府处置,若乡人民政府不能处置,报县人民政府处置。

3、支持系统

现有的。信息监测和预警信息传递手段主要是靠电话、预警器、喇叭、传真和邮传等手段。

4、预警级别及传递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4级)、较重(3级),到达或超过警戒线时为2级,若上游出现溃坝洪水,为异常严重(1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5、预警行动

(1)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河堤管理,防洪调度方案实施和组织防汛抢险工作。

(2)各村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员的转移、安置。

(3)邮政、通信部门保证汛期的各种信息畅通。

(4)公安部门负责防汛治安管理与安全保卫。

(5)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助。

(6)抢险人员全部到现场待命。

九、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投入应急抢险人员50人、各村80人(鱼泉子15人、廖家坝30人、蔡森坝20人、绿春坝15人)、乡武装部民兵连10人、志愿者30人。

(2)交通运输保障:三建乡场镇现有“长安车”30辆、货运卡车16辆、摩托车29辆,所有车辆大都分布在三建乡场镇附近,基本能做到随用随到。要租用时,先由乡防汛抗旱办租用,然后给予适当的补偿。

(3)医疗卫生保障:以三建卫生院为主体,三建计生服务站协助,共有医务工作人员14名,卫生院和服务站设施设备都较为完善,完全能做到随要随到并开展救援。

(4)治安保障:三建派出所是中心所有足够的警力维护应急状态下的治安秩序,其次是三建乡政府机关和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村民小组及群众互助联防组成强有力的治安保障体系。

(5)经费保障:应急状态下乡政府能供给至少3万元,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十、工作要求

1、各村务必做好防汛抗旱期间水利设施状况排查工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水利工程管理所。

2、各村落实职责人对水利设施的管护,异常加强病险水利设施的监控。

3、龙河流域渡口行船落实专人负责。

4、辖区内各中小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5、各村及中小学做好防汛抗旱期间的各种应急措施。

十一、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程序

当汛情发生到2级时,由防汛抗旱办公室立即报告给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在时可直接报告给乡长),再由乡长命令应急抢险队待命,同时通知各职能部门作好应急抢险准备。

2、指挥和协调

一旦汛情或旱情发生,立即启动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的以防汛抗旱指挥部为主,武装、民政、财政、卫生等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

十二、应急处置及职责

10、卫生院至原工商所由向承忠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原营业所。

11、工商所至原林业站由谭建于同志组织群众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供销社库房。

12、各中小学由学校所在地村长及支部书记协助校长组织师生防汛抗旱及应急避险至安全教室。

13、在防汛抗旱期间本预案包括所有成员通讯工具必须坚持24小时畅通。

14、在防汛抗旱期间拒不服从统一指挥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预案由三建乡民政府制定,三建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实施,三建乡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前相对应预案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