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79W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县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组织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处置行动,从交通运输保障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和社会影响,保证突发事件受灾群众、抢险人员、物资及时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积极开展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为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供最大限度的交通运输支持保障。

(2)统一领导、属地配合、分级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应急委和相应指挥部(领导小组)的统筹调配下,交通运输、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负责本级突发事件交通运输应对工作。

(3)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保障。完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处理和报送工作,整合行业和社会应急资源。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分工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应对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需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公路、水路等交通保障应急的情形。

1.5事件分类和分级

按照《平武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规定,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响应突发事件时,本预案根据规定参照执行。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包括四大类。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的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事故和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金融突发事件、以及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事件等。

2.组织体系及职责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县委、县政府、县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级层面成立“平武县应对xx事件指挥部”,在指挥部下设平武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县级应对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事件时的抢通保通保运等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落实各级突发事件指挥部安排的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任务。

2.1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交通运输局局长、应急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应急局、发展改革局、运输企业等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其他单位(部门)参加。工作职责如下:

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协调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做好抢通保通人员、机械、物资准备和客、货运运力准备,负责组织开展公路水路抢通保通保运工作。

公安局:负责受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的交通秩序和交通管制、确保应急运输畅通保障等应急工作。

应急局:指导、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展改革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相关物资供应。

运输企业:在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指挥下,具体负责运力准备,开展受灾群众,救援力量及救援救灾物资、装备运输工作。

2.2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

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担任。

主要负责组织交通运输保障领导小组的集结;与各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络,做好综合协调;与指挥部取得联系,上报有关信息,传达有关指令;安排应急值守,收集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承办会议和文电工作。

2.3前线指挥部

必要时,在县指挥部或县应急委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运输局会同公安、应急、发展改革等部门在事发地联合成立前线指挥部,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加强与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3.预防预警

3.1预防预警机制

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如下预防预警工作。建立会商机制,做好信息传递。当有关部门发布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时,同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积极交流对接,加强信息分析,并落实专人及时传递预报预警信息,重点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的应对准备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针对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对交通运输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处置预警信息。做好人力、车辆、机械、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准备好卫星电话等应急状态下紧急联络方式。

3.2预警信息收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强化预警信息互通,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信息收集内容及主要来源如下:国家省市县重点或紧急物资运输通行保障需求信息;气象、地震、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公安、应急等有关部门提供(含公布信息和秘密情报信息)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等信息;交通运输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公路损毁、交通中断阻塞、旅客滞留,码头、交通枢纽、客货场站等监测信息,以及其他可能诱发交通运输系统风险的信息;其他有关信息。

信息收集内容包括预计发生事件的类型、出现的时间、地点、规模、可能引发的影响及发展趋势等。

3.3预警信息处理

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信息时,立即安排布置预警地区各自领域应急防范工作,督促落实有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好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的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报告情况。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先期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立即赶赴县指挥部或县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领受任务。

各成员单位在发现或获知突发事件发生时,摸清掌握基本情况和交通应急抢险力量储备情况,迅速准备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队伍和装备部署,积极开展抢通保通保运及有关抢险作业先期处置工作。

4.2响应启动

发生一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赴各自单位应急指挥场所组织开展相关先期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立即赶赴县指挥部领受相关指令。

发生二级(重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二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三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三级响应,各成员单位在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发生四级突发事件时,对应启动四级响应,在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的组织领导下,各成员单位依职责开展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

4.3分级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各项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分析研判和情况摸排;

(2)组织开展抢通保通保运以及有关抢险作业工作,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及技术专家到现场给予指导;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应急队伍、装备、物资、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和协调;

(4)做好与其他相关应急机构的联络,及时通报情况。必要时可向指挥部、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关帮助。

4.4信息报告与处理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按规定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的信息,电话首报由值班人员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电话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后,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事件涉及相关指挥部第一时间收集汇总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保障应急)向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书面上报信息必须先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按程序送审,方可上报,并同步报送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避免渠道失灵、信息“倒灌”。

(1)信息发布与舆情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前提下,由县级指挥部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及时传递。同时,加强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迅速澄清谣言,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2)响应终止与降级

应急响应的终止与降级按照县政府或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部署落实。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公管所、航务所组织建立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应急队伍,运管所、航务所、通力龙州公司、水晶客运公司等组建道路(水路)运输应急队伍,公安、发展改革、应急等部门按照职责安排人员参加相应应急队伍,各队伍按类别建立联络名单报县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2装备物资保障

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各类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按照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政府采购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规范程序,及时补充和更新物资。

5.3专家技术保障

加强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基础数据资料储备库,包括交通运输保障应急所需的应急资源清单、专家库、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队伍与装备物资资源等,并具备互联互通能力。定期更新交通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的数据资料。

5.4应急资金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物资存储和应急经费筹集,将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应急经费纳入预算管理,鼓励社会捐赠和援助,规范应急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5应急演练保障

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开展实地演练与桌面推演相结合的多形式应急演练活动,应急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演练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评估。有条件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6应急培训保障

加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培训,建立一支业务精湛、行动迅速、能打硬仗的应急救援队伍;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应急相关人员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培训,并依据培训记录,对应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

6.附则

6.1责任与奖惩

对突发事件运输保障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给予宣传、表扬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有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实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修改完善本预案。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变化的;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预案制定单位认为需修订的其他情况。

6.3预案监督与检查

根据职责,适时组织对相关单位抢通保通、应急运输、应急路面管控等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储备、信息报送与发布、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资金落实、应急评估等情况。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和消除灾害损失及影响,维护人民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级标准

本预案所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作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标准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1.3.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造成高速公路、普通国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并影响到周边省域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正常运行,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造成国省道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者失踪的;

(3)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域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省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4)其他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

(1)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大量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2)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导致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及人员疏散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造成国省道大桥、中长隧道发生垮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6)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市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本省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

(1)造成国道、省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6小时以上的;

(2)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造成国省道中桥、短隧道或者县道、乡道中型以上桥梁、隧道发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4)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5)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或区域生态破坏,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6)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7)其他需要由设区市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3.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

(1)造成县道、乡道交通中断,出现车辆积压,且抢修、处置时间预计在12小时以上的;

(2)造成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桥梁、隧道发生垮塌,或者造成公路桥梁、隧道、边坡等构造物垮塌并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者失踪的;

(3)公路工程建设、道路运输(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站(场)发生一次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4)危险货物(含剧毒品)在公路运输中发生爆炸、泄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造成道路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

(5)因重要物资缺乏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县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在县域内紧急安排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

(6)其他需要由县级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各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按照公路交通事故等级分级进行组织、指挥和处置。

(2)职责明确、科学规范。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全省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的应急响应体系。

(3)以人为本、平战结合。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平时预防工作与战时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思想、预防和预案准备,提高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1.6预案体系

(1)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为省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是省政府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工作方案,公布实施后报交通运输部和省应急厅备案。

(2)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是省交通运输厅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主要涉及行业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并公布实施,报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备案,抄送省应急厅。

(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公布实施,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同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4)企事业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组织企事业单位层面应对可能发生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公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组织制定并实施,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组成。省政府设立陕西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下设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预案,分别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相关职责。

2.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2.1.1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

副总指挥: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省公安厅分管负责同志

武警陕西省总队分管负责同志

省消防救援总队分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陕西银保监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陕西省总队、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省政府可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对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

2.1.2指挥部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启动;领导、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区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和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审议批准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

2.1.3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舆论引导工作,指导事件调查处置部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及时组织和指导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指令,组织调出省级应急救援物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协调省内应急物资的生产;提供救援行动所需无线电频率,保障无线电通信秩序。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属地公安机关维护应急工作秩序和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组织避灾疏散;负责交通管制、处置交通事故、疏导交通,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省民政厅:负责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导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本级财政资金用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经费,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有关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收集、分析;组织和指导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督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协调当地政府做好灾后恢复公路交通的用地保障。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对环境污染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协调抢修损毁的城市供水、城镇供气等设施,保障供水、供气等生命线正常运行。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收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组织公路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实时掌握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根据突发事件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公路抢通工作;组织公路水路应急运力;指导灾后公路交通恢复重建工作。

省水利厅:负责提供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有关的省内主要河道的水情,指导事发地做好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县城、农村供水设施抢修及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省商务厅:协调解决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

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指挥、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求,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给予援助;加强卫生防疫工作,预防控制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省应急厅:统筹指导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全省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重大以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地受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按规定牵头组织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提出全省受灾群众生活安置类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

省国资委:督促陕西交通控股集团做好所辖车站、客运站场经营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协调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所属高速公路应急抢险队伍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省广电局:指导和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做好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应急工作信息。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省地震局:负责提供因地震导致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地地震背景资料和地震预警预报信息。

省气象局:负责组织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根据需求,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监测预报,提供污染气体扩散的气象条件分析,组织开展公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以及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陕西银保监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承保保险公司及时做好查勘理赔工作。

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协调有关航空公司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及伤(病)员的运输。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运力,根据指挥部及现场应急处置需求,优先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抢险救援人员、伤(病)员、物资等运输工作。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组织抢修恢复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设施,保障应急抢险用电。

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组织民兵、视情协调驻军部队参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武警陕西省总队: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抢险救援;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和治安。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和火灾扑救工作。

2.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各成员单位确定的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协调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工作,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Ⅰ、Ⅱ级预警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及事后调查评估工作;协调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指挥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汇总、整理信息,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各成员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研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情况和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处置总结报告;指导全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

2.3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

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

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分为综合保障、公路抢通、医疗救援、安全保卫、调查监测、新闻宣传、专家咨询七个应急工作小组。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可启动相应的应急工作小组。

2.3.1综合保障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商务厅、省气象局、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职  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气象预报、铁路运输、道路运输、空中运输、通信保障、电力保障、经费保障、生活保障、受灾群众临时救助等善后处理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置现场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通信联络;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和我省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以及统一协调指挥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2.3.2公路抢通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陕西省总队、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职  责:负责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中人员及物资运输、隐患消除、公路通行能力恢复和鉴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程度等工作。

2.3.3医疗救援小组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成员单位:省民政厅、陕西银保监局

职  责:负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故现场伤(病)员的救治、转运及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工作,并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和伤(病)员医疗救治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致病、致残、死亡人员的救助工作;负责做好查勘理赔工作。

2.3.4安全保卫小组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成员单位:武警陕西省总队

职  责:负责设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发地人员;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事发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救援道路畅通。

2.3.5调查监测小组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成员单位: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

职  责:负责对事发地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督,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提供技术支持,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2.3.6新闻宣传小组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现场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供的权威信息进行新闻宣传报道;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预警信息发布。

公路抢通小组、医疗救援小组、安全保卫小组、综合保障小组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终止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调查监测小组、新闻宣传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3.7专家咨询小组

省公路交通应急专家咨询小组,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业内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咨询;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及趋势进行应急评估,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成因分析意见;对突发事件处置后,事发地公路能否恢复通行进行评估,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交评估报告。

3预防和监测预警

3.1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和预防是通过监测与收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相应判断,发布预警信息,采取预防措施。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重点做好自然灾害的预警信息和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接收和汇总工作,健全预测预警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预测预警及出行信息发布系统。针对各种可能对公路交通运行产生影响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转发或者联合发布预警信息,做好预防与应对准备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和提示信息。

3.1.1预警信息内容

(1)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气象主管部门发布的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道路结冰、大雾、霾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强地震(烈度≥Ⅶ)监测信息。地震震级、震中位置、发震时刻、预计影响范围、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

(3)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测信息。突发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强度、预计持续时间、受影响公路名称与位置、受灾人口数量、疏散(转移)出发地、目的地、途径公路路线和运力需求。

(4)洪水、堤防决口与库区垮坝信息。洪水的等级、发生流域、发生时间、洪峰流量和当前位置、泄洪区位置、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与堤防决口和库区垮坝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已经和预计影响区域、预计受灾人口与直接经济损失数量、需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出发地、目的地、途径路线和运力需求。

(5)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突发疾病的名称、发生地点、传播渠道、当前死亡和感染人数、预计受影响人数、需隔离、疏散(转移)的人口数量、该疾病对公路交通运输的特殊处理需求,紧急卫生和救援物资运输途径公路线路和公路、交通枢纽管理、运力需求。

(6)环境污染事件影响信息。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泄漏事件的危险品类型、泄漏原因、扩散形式、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所在路段名称和位置、影响范围、影响人口数量和经济损失、预计清理恢复时间,应急救援车辆途径公路路线。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事件的原因、疏散(转移)人口数量、疏散(转移)时间、出发地、目的地、途径路线和运力需求。

(7)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影响信息。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生地点、人员伤亡、公路中断、阻塞以及造成公路设施直接损失情况,预计处理恢复时间。

(8)因市场商品短缺及物价大幅度波动引发的紧急物资运输信息、运输物资的种类、数量、来源地和目的地、途径路线、运载条件、运输时间要求等。

(9)公路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公路损毁、中断阻塞的原因、发生时间、起止位置和桩号、预计恢复时间、已造成公路基础设施直接损失、已滞留和积压的车辆数量、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绕行路线等。重要客运枢纽车辆积压、旅客滞留的原因、发生时间、当前滞留人数和积压车辆数及其变化趋势、站内运力情况、应急运力储备与使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管理措施等。

(10)其他需要提供公路交通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3.1.2信息来源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主要信息来源包括:

(1)公众信息部门(气象、水利、卫生健康、地震、自然资源、公安等)。依托信息发布媒体,收集相关部门提供的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公众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信息。

(2)省政府及其他政府部门。依托政府办公信息网络及信息通报制度,收集来自省政府总值班室以及政府部门(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通报的地质灾害、水文监测、地震灾害、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公共卫生事件、重点或紧急物资应急运输需求、重大交通安全、刑事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引起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

(3)交通运输系统。依托全省各级公路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可能诱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源信息。

(4)其他。有关机构及公众发布或提供的监视、监测、分析信息。

3.2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面向交通运输行业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预警支持系统;建立各级预警联系人常备通讯录及信息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风险源数据库;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及发布系统;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预测分析机制;建立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长效预警机制。

省交通运输厅在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指导下建立、完善陕西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公路交通应急平台体系,并实现与全省应急广播体系的对接。

3.3预警分级

为便于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根据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公路运输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紧急运输事件等对公路交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升级、降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进行预判,启动相应预警。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Ⅰ级、Ⅱ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各市、县、区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和发布。

红色预警(Ⅰ级):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时。

橙色预警(Ⅱ级):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时。

黄色预警(Ⅲ级):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时。

蓝色预警(Ⅳ级):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时。

3.4预警启动程序

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Ⅰ级)、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时,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按如下程序启动预警: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Ⅰ、Ⅱ级预警状态启动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在2小时内决定是否启动Ⅰ、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如同意启动,则正式签发Ⅰ、Ⅱ级预警启动文件,并分别向应急部、交通运输部报告,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进入待命状态;

(3)Ⅰ、Ⅱ级预警启动文件签发后1小时内,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应急工作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下发,并确认接收;

(4)根据情况需要,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定此次Ⅰ、Ⅱ级预警是否需面向社会发布,如需要,预警文件由新闻宣传小组联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发布;

(5)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查监测小组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信息专项报送工作,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形成突发事件动态日报制度,并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增加预警报告频率;

(6)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筹备工作,公路抢通小组和综合保障小组开展应急物资的征用准备。

Ⅲ、Ⅳ级预警启动程序由各市、县、区参考Ⅰ、Ⅱ级预警启动程序,结合当地特点,自行编制;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处置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5预警终止程序

Ⅰ、Ⅱ级预警降级或撤销情况下,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预警终止程序: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预警涉及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已不满足Ⅰ、Ⅱ级预警启动标准,需降级或撤销时,应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Ⅰ、Ⅱ级预警状态终止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同意终止后,正式签发Ⅰ、Ⅱ级预警终止文件,明确提出预警后续处理意见,并在24小时内向应急部、交通运输部上报预警终止文件,各公路交通应急工作组自行撤销;

(3)如预警降级为Ⅲ或Ⅳ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知预警涉及的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由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涉及的县(市、区)启动预警;

(4)如预警直接撤销,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24小时内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设区市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发送预警终止文件;

Ⅲ、Ⅳ级预警终止程序由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参考Ⅰ、Ⅱ级预警终止程序,结合当地特色,自行编制;

Ⅰ、Ⅱ级预警在所对应的应急响应启动后,预警终止时间与应急响应终止时间一致,不再单独启动预警终止程序。

3.6应急物资征用

Ⅰ、Ⅱ级预警启动后,公路抢通小组和综合保障小组应根据预警事件的特征和影响程度与范围,提出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方案,经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执行。

在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征用通知下发后24小时内,相关省级部门、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应按照通知的要求,负责组织和征用相关应急保障资源,签署公路交通应急保障资源征用通知书并下发相关单位,征调的相关公路抢险保通和运输保障的人员、车辆、装备和物资,到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Ⅲ、Ⅳ级预警启动后的应急物资征用程序由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参考Ⅰ、Ⅱ级预警应急物资征用程序,自行编制。

3.7预防预警行动

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3)指令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5)根据事态发展,及时调整公路交通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6)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事件信息,公布咨询电话;

(7)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和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时限和程序

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在发现和接到预警信息或社会公众的报告,并经核实确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本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并于1小时内向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报告,逐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首报可以采取电话报告形式,后续书面报告要在1小时内报送。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对于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要在获知事件发生信息1小时内直接向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

4.1.2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型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并根据抢救救援情况及时续报。

4.2分级响应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事件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

4.2.1先期处置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调度物资和社会资源,指挥和派遣相关部门专业应急队伍赶赴现场,采取控制事发现场及事件态势的措施,严防次生、衍生危险发生。

4.2.2Ⅰ级、Ⅱ级响应

当省内发生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报告,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响应。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当省内发生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报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前期处置情况并提出Ⅱ级应急响应建议。

(2)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研判后,由总指挥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召集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召开电话或视频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应急处置行动;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新闻宣传小组负责向社会发布。

(3)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通与事发地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发展动态,指导督促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召开专家咨询会,进行风险评估,提出处置建议,省公路交通应急工作小组要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根据职责部署本部门开展协同应急处置工作。

(5)按规定程序向交通运输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视情况请求交通运输部支援。

4.2.3Ⅲ级、Ⅳ级响应

发生较大、一般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时,市、县、区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及时向上一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

4.3现场应急处置

4.3.1总体要求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响应。组织有关部门和驻军、武警做好公路抢修、运力调度、应急运输、受灾群众转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采取措施,实施先期处理,控制和缩小影响范围,防止事态扩大;

(2)应急处置要立足于快速反应、运转高效,依靠专家力量,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4.3.2现场控制与处置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态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各公路交通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如下措施:

(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现场工作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2)进行现场调查、专家咨询,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涉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3)对受损公路加固、抢修、保通,确定绕行线路,确保公路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件疏散区域,及时疏散受影响群众,以各种媒介为载体告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的安全保护措施;

(4)根据需要,组织协调应急运力进行抢运;

(5)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及时清理现场。

4.4安全防护

4.4.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提供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并发放使用说明,进行培训教育,做好安全防护。

4.4.2群众的安全防护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负责组织受威胁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确定紧急情况下群众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群众安全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以及做好紧急避难场所、医疗防疫、疾病控制、治安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根据事发地的实际情况和突发事件特点,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在专业救助力量不能满足救助需求时,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4.6信息发布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统一发布信息,新闻媒体根据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发布的信息进行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4.7应急响应终止

4.7.1终止条件

(1)险情排除,公路交通恢复通畅;

(2)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等危险隐患已排除)已经结束;

(3)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大规模污染损害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

(4)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4.7.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终止,解除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及造成的损失,提出善后处理意见,并报省政府。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5.1.1征用物资的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而紧急征用的物资给予补偿,被征用物资的单位应提交征用物资使用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被征用物资投入使用的时间、地点、日程记录或《行驶日志》摘录;

(2)投入的人力、设备、车辆、材料的数量、单价、计算方法;

(3)相应的物资管理费、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4)其他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

5.2社会救助

对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对因参加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救助。

5.3调查与评估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相关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公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通信设施系统,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和互联网络等多种形式,确保在事件发生时通信畅通。

6.2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负责做好公路、桥梁、隧道抢修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要明确物资储备的部门,制定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并将物资储备的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建立社会应急物资储备机构,采取租赁和购置相结合的方法,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公路抢通物资主要包括:沥青、碎石、砂石、水泥、钢桥、木材、编织袋、融雪剂、防滑料等;救援物资主要包括:方便食品、饮水、防护衣物及装备、医药、照明、帐篷、燃料、安全标志、车辆防护器材及常用维修工具、应急救援车辆等。省级普通干线公路应急物资设备储备中心主要以满足区域普通干线公路大型灾害应急抢险为主,兼顾覆盖区域其他道路应急需求。

6.3应急队伍保障

6.3.1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作为国家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业应急队伍,武警第一机动总队交通第二支队纳入省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专业应急队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3.2公路交通应急救援保通队伍

我省共有由省应急厅授牌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险队2支,分别是由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高速公路应急抢险队和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应急抢险队,按照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保通工作。

6.3.3公路交通应急运力保障队伍

我省共有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管理的省级道路运输应急救援保障车队1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有一定规模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与其签订车辆调用协议,并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组建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6.3.4公路交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我省共有公路交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4支,分别为西安机动通信局、陕西移动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队、陕西联通应急通信保障队和陕西铁塔公司应急通信保障队,其中西安机动通信局为国家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其他为省级队伍,按照规定参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6.3.5其他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其他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各设区市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省公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4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要,在现有的资金中统筹安排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所需经费。

7监督管理

7.1宣传与培训

7.1.1应急宣传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值班电话和部门。编印各类通俗读本,做到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携带方便、快速查询,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图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常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应对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7.1.2人员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培训教材,组织公路交通有关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原则上,各级公路交通有关工作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并依据培训记录和考核成绩实施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7.2修订与演练

为保证本预案的有效实施及不断完善,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针对当地的应急工作实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省级专项预案每2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部门预案及地方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7.3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编制,经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根据实际需要定期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结果需修订或更新的,报省政府批准;原则上每3年进行修订更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人民政府要参照上一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

7.4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7.5责任与奖惩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公民参加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或者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期间,其在本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不变;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

本预案中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3

为加强20xx年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及时,走得舒心,走得放心,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客运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以及生活物质正常运输,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确立领导小组

为保障我县20xx年道路国庆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组织工作,我所成立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道路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统一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充足,结合客运站车辆运行实际,安排3辆客运车辆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货车作为我县客货运输的储备运力,货车安排情况具体如下:,以备应急时统一调度指挥。

三、加强安全管理

(一)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班线客运、旅游客运、维修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车辆技术状况、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驾驶员资格和培训情况、卫星定位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强化措施、落实到人、限期整改销号,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参加培训教育的驾驶员和车载安全应急设施设备配备不齐全、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得参加营运。

(二)抓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运输企业在汛前务必对营运驾驶员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要结合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自然灾害或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操作技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训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盯紧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客运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管控措施,如遇极端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封闭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企业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时间、绕道运行、停班等避险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线路,坚决不得安排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运行途中的,要及时向驾驶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等待,或在公安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绕行线路运行。

(四)强化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制度,对重点线路要实行全天候、全过程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卫星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安全隐患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超长线客运车辆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车辆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通行三级以下(含)山区公路。

四、着力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合力

(一)强化层层落实的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职尽责,主要负责人对防汛工作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要落实节假日期间责任和工作任务,切实做好汛期各项工作。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大过天的思想,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及抢险救援机制,形成信息共享的整体合力,及时掌握运输线路沿途地区极端天气、汛情、地质灾害,道路通行条件、交通管制等重要信息的预警预报,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事故灾害损失。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日常应急工作。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结合今年国庆节假日实际,及时修订和完善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细化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宣传普及道路运输安全及事故处理相关知识,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二)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国庆节假日期间,我所将重点对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及值班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安全责任不落实、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及值班情况进行通报。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明确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人员,一旦发现险情要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规范上报,汛期期间事故等信息报送给当班值班人员。各道路运输企业务必要在9月29日前将汛期联络员报我所对口业务科室备案。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4

20xx年汛期将至,为应对汛期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性。按照“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工作。结合我区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增多时,引发中小洪水频发,公路易发生水毁塌方,影响车辆运输安全。因此,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汛抗洪及抢险措施落到实处。

二、周密部署,做好防汛准备

区运管所按照“统一指挥、人人参战、全力抢险”的原则,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各企业结合行业实际,周密部署,精心准备,修订完善本企业抗洪抢险预案。落实抗洪抢险车辆、物资及人员。做到一旦出现重大汛情险情,快速组织人员、车辆投入到抗洪抢险工作中。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汛期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2、研究制定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3、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重大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决定。

4、督促、检查汛期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二)成员单位职责:

1、客、货运输企业要对抢险车辆实施统一管理,保证车辆能够随时投入抢险,并对车辆驾驶员进行应急处突知识培训,提高他们在突发事件中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维修企业要成立专门的抢修队伍,备齐必要的设备和配件,确保抢险车辆在抢险中的顺利运行。

3、要根据“三把关一监督”的职能职责,客运汽车站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特别是恶劣天气不出站的.规定和客运车辆在三级及以下公路22时至早上6时不准夜间行车的规定。运输企业有针对性地对驾驶员开展汛期安全驾驶专项技能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三)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

1、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在组长带领下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救援和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按照"先重伤,后轻伤"的原则,及时组织现场施救,安排车辆运送伤员,就近医院抢救,最大限度减小损失,尽快恢复运输正常秩序。

3、客运企业要组织应急储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4、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五、相关要求

(一)汛期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第一责任,要层层建立汛期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各成员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服从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其他相关单位做好工作,协同作战,形成合力,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立即投入抢险工作。

(三)事故发生后,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上报应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危害程度、损失情况以及伤亡情况,准确详实上报,切忌误报、错报。凡事故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保障信息畅通。设立“汛期”值班电话,严格值班制度,当班人员必须做好记录,确保24小时个人电话畅通,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5

为之后20xx年过后交通之后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后,走得过后,走得之后,保证国庆节假日期间之后秩序和道路安全生产之后生活过后正常运输,特之后本预案:

一、组织之后,确立领导小组

为之后我县20xx年之后国庆节假日期间过后运输之后,保障组织过后,我所之后道路运输领导小组:

二、运力保障

之后运输期间,根据州处的之后部署和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运力的之后,结合客运站过后运行之后,安排3辆客运之后作为应急车辆,同时安排5辆5吨以上的之后作为我县客货之后的过后运力,货车安排之后具体如下:,以备之后时过后调度指挥。

三、加强之后管理

(一)之后开展隐患排查。班线之后、旅游客运、维修之后要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之后,认真做好过后安全之后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后和安全管理薄弱环节,重点排查参营之后技术状况、车载安全之后设施过后、驾驶员之后和培训情况、卫星之后监控设备情况等关键环节,对之后出的过后要强化之后、落实到人、限期整改之后,并过后隐患排查整治档案。对未之后培训教育的过后员和之后安全应急设施过后配备不齐全、安全之后状况不合格的过后一律不得之后营运。

(二)之后从业人员安全教育。道路之后企业在过后务必对之后驾驶员开展一次有之后性的'过后生产培训之后,要结合道路运输之后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之后灾害或突发情况的之后处置操作过后,加强对之后人员的过后培训,进一步提升之后人员的过后操作技能和之后处置能力。

(三)之后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要盯紧超长客运、旅游之后等重要领域,进一步强化之后安全监管措施落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之后管控措施,如遇之后恶劣天气、道路断道或之后等预警情况时,运输之后要果断采取调整发班之后、绕道运行、停班等之后措施,避免冒险通进;对不具备之后通行条件的过后,坚决不得之后客运车辆发班通行;如已在之后途中的,要及时向之后员发送预警信息,通知之后员将车辆停放到之后地带等待,或在之后交警指挥下按照规定的之后线路运行。

(四)之后源头车辆动态监控。各之后企业要认真落实监控管理之后,对重点线路要实行之后候、全过程过后监控,及时发现和之后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屏蔽之后定位车载终端等违法违章行为,将之后隐患及过后苗头消灭在之后状态。超长线客运之后要认真落实凌晨2点至5点之后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严禁客运之后夜间22时至次日之后6时过后三级以下(含)之后公路。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完善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满足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长兴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编制。

(三)事件分类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交通运输行业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台风、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事故,交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危及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民族宗教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其中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等自然灾害,执行已发布的专项应急预案,当本预案与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专项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四)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轻,仅对局部较小范围内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较严重,对较大范围内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事态特别严重,对辖区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安全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长兴县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六)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交通运输局统一领导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局属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协调,落实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3、防治结合、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七)预案体系

1、《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及总体预案。

2、《长兴县交通运输局防汛防台防雨雪冰冻抗旱应急预案》是长兴县交通运输局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故、事件而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

3、危险货物运输、客运站等重点交通枢纽的人员疏散,公路施工安全,公路(桥梁)安全事故,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公路畅通,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由局属行业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实施。

4、交通运输企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由各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为及时应对企业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各交通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并实施。

当预案启动与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启动的预案交叉重叠时,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县防指发布的应急响应类别和等级为准。

各类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构成的种类将不断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体系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工作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安委会、局安委办、各专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分别承担。

(一)局安委会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全县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局主要领导任主任,局分管领导任常务副主任,其他局领导及局属行业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审定局总体预案及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制定交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规划和办法;

2、审定应急经费预算及与应急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

3、决定启动与终止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警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应急管理工作;

5、承办市交通运输局、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二)局安委办

局安委办设在局安全监管科,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安全监管科和县交通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1、协调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事后评估等工作;

2、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修订局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3、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综合应急培训和演习;

4、指导和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草案;

5、负责搜集、分析、核实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6、承办局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有关具体事项;

7、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专项工作组

设置综合协调(新闻宣传)、交通保畅、运输保障、交通工程建设、总结评估五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工作组,负责行业应急处置工作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行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任务由局办公室、局安全监管科、局组宣人事科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负责相关会议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统一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部门报送应急工作文件、信息和对外宣传;负责收集、处理相关新闻报道,及时消除不实报道带来的负面影响;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与典型;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交通保畅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公路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负责向有关单位通报自然灾害及公路水路畅通情况信息;负责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案的制定、更新和管理;负责审定县级水上交通应急设施、设备配备规划、编制县级水上交通应急预算;负责布置预防措施,检查应急处置队伍、物资、机具等落实情况,适时组织演练;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运输保障组。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相关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和应急及物资储备和管理;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以及应急保障车辆、船舶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应急运输车辆、船舶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4、交通工程建设组。设在局建设管理科,具体任务由县交通综合执法队承担。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完善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全县在建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在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结评估组。由局安委会按照事件类别指定组长,由专项工作组、专家咨询组、局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局安委会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局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专家咨询组

专家咨询组是由交通运输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具体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局安委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运行机制

(一)预测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系统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整理和研究发生在国内外可能对本系统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报局安委办,局安委办汇总整理上报局安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送县应急管理局。

(二)预警

依据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局安委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三)预警级别

依据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预警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四、应急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局安委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一)信息报告

1、报告程序、时限。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0分钟内向所属行业管理机构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行业管理机构接报后,要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局安委办报送初步情况,并电话确认。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要第一时间进行口头报告,再及时书面报告,并电话确认。事故发生及报告后,遇有变化,必须立即补报;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但原上报渠道必须报告。

2、报告内容。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和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

(二)分级响应

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等级和预警级别,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响应级别:Ⅳ级(一般)蓝色;Ⅲ级(较大)黄色;Ⅱ级(重大)橙色;Ⅰ级(特别重大)红色。

1、先期处置。任何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领导必须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报告事态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有关人员采取下列措施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确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紧急调动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5)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6)及时向县交通运输局报告,局安委会根据分级管控要求,及时向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地区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三)信息发布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发布相关信息。

(四)应急解除

由宣布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单位向新闻媒体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

1、应急解除条件

(1)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

(2)险情已经消除,事件已得到控制。

(3)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

(4)受危险威胁的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2、应急解除程序

(1)根据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的决定,向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命令,解除应急状态。

(2)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指挥机构负责人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五、恢复与重建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配合县卫健、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

2、配合县卫健、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做好疫病防治、环境污染清除、供水安全等工作;

3、制定并实施防止次生、衍生不良事件发生的措施;

4、根据特定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与评估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事件指挥机构要尽快作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工作,认真答复与事件有关的询问,真实地提供各种记录。

调查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事件的基本情况;

2、事件原因分析;

3、事件结论;

4、事件处置的经验、教训及改进的建议;

5、应急预案效果评估情况和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

6、必要的附件。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畅通相关信息交流沟通渠道,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移动手机、互联网络等快捷有效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二)应急装备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处置能够满足应急使用。

(三)应急运力保障

局安委办、县公运中心、县港航中心要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各类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应急需要,保障运输运力需求,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四)应急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组织一批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相关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成立专兼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志愿者台账,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集中,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五)资金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风险隐患的监测治理、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应急工作所需的资金,依据有关规定和原则分级负担,并予以保障。

(六)设施及物资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建立应急保障设施、车辆、机械设备和物资台账,实现信息共享、资源的合理调配与使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局安委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应急预案及值班电话,局安委办要指导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

1、宣传教育。局安委办要督促相关单位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基层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局安委办和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进行培训。

3、演练。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达到普及应急知识和提高应急技能的目的。

七、附则

(一)奖励和惩处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奖励。对有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未按规定采取措施等行为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预案管理与更新

局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较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3、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4、其他需要更新的情况。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7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我公司结合道路运输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运营”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和道路运输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四)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五)依法办理,合理处置

三、指挥组织体系

公司在交通局应急救援体系统一指挥下建立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公司营运专管员为成员的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类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工作。

2、领导小组职责。统一领导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预案。

五、应急响应

(一)驾驶员、乘务人员现场处置方法:

1、立即停车。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都要立即停车。

2、立即抢救。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

如伤员身体某部位被压或卡住,应立即设法将伤员救出,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3、现场保护。保护主要内容:肇事车的停位、伤亡人员的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痕、血迹及其他散落物。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报案,然后向企业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级响应机制

突发道路事故应急响应,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则,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突发道路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三)指挥与协调

1、启动预案。本公司车辆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立即核实和确认,将情况报告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提出启动本预案,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或视情联络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人员,立即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处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4、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六、奖励与责任

(一)总结评估

公司突发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应急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报总公司总经理室。总公司总经理室负责进行总体评估、汇总,并通报应急救援情况,开展应急救援。

(二)表彰奖励

对在实施道路运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映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责任追究

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8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安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防范和快速处置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公司产品运输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危险货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员伤亡、财产损毁和环境污染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车队、办公室及安全主管负责人担任。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报告,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并负责事故处置的指挥工作和向上级有关部门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及当事人除了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必须立即将事故发生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安全主管或办公室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6小时内书面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向所属地道路管部门报告;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内容,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分别向所属地和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管部门报告。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将事故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安全主管,事故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码和驾驶员姓名或操作人员姓名等;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及联系电话。

(三)事故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及时补报。

四、现场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单位在接到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和相应的救助设备和工具赶赴现场,并保护好现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置和善后及后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发生单位要想方设法抢救伤员,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和伤亡人员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办公室在接到发生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事故情况初步调查和事故的应急善后工作。

五、事故处理制度

(一)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成立由车队、安全负责人、办公室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的调查并提交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室。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经过调查核实后,除交警、安监、公管、消防等部门按法律法规已结案处理外,企业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视事故损失、责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9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XXXXXX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XXX皖M-XXX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0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津市永通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李连杰(公司经理)

副组长:李朝杰(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成员:魏国红

魏鹏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朝杰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联系电话:18636309969。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参加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抢救和调查,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负责上级主管部门的应急救援其他事项。

3.现场处置机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副组长和其他成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和协调进场施救。根据道路运输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参与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

4.应急车辆。公司指定闽G——车作为道路运输事故应急车辆。

五、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本公司运营车辆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立即上报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确认后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六、应急响应

1.立即抢救。当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本公司在现场的工作人员,首先查看事故严重程度,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受伤人员,应立即施救并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应标出事故现场位置。

2.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如下: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通警察和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要服从组织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现场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3.启动预案。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经核实和确认后,将情况报告公司第一责任人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研究部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赶赴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或指派其他成员,立即带领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参与现场指挥和救援工作。

5.现场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要积极协助配合,快速、果断地进行现场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6.通信联系。开通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交通主管部门等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应急救援处置进展情况。

7.保障措施。根据事态发展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落实抢救人员、抢救设备、设施,确保抢救工作有效进行。

8.协调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指挥部时,公司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派出的救援人员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服从指挥部统一领导。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处置工作

1.救治和善后处理。及时开展对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紧急调集、租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及时会同保险公司开展道路运输事故理赔工作。

2.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组织自查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调查、处理,依据有关标准对事故损失作出评估,对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对道路运输事故中暴露出来的'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预案,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及要求。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后,有关人员必须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在第一时间直接或委托他人向当地公安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本公司领导报告。公司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属地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报告内容。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简要经过、经济损失估计、原因判断、控制情况、相关情况、报告联系等。

(1).基本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的单位或车辆牌号(设施名称)、涉及人员、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2).简要经过。事故及险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车辆毁坏情况;

(3).经济损失估计。事故及险情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原因判断。事故及险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控制情况。事故及险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处置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6).相关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如车型、车况、核定人(吨)数、实载人(吨)数、经营线路,或货物名称等;

(7).报告联系。事故报告人姓名、住址、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

九、应急保障体系

1.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完善应急救援处置专业队伍的管理机制,落实专业人员并加强专业技能教育培训。

2.建立健全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应急救援处置专项预备金制度,将应急机制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务预算,支持应急机制建设和保障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恢复重建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3.加强通讯信息报告。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道路运输事故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建立准确、及时、快速的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机制。公布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抢救人员电话,保证准确、及时报送信息,不得瞒报、缓报和谎报。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电话组长:李连杰,联系电话:18xxxxx

副组长:李朝杰,联系电话:135xxxx

成员:魏,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XXX,联系电话:

十、预案演练

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编制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十一、奖励与责任

1.总结评估。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果、职责履行、组织、行动、平时准备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好有关统计、汇总工作。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补充的项目,应急行动评估报告于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3日内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2.表彰奖励。对在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行动中反应迅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部门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3.责任追究。因玩忽职守、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1

1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吉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以及需由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公路、水路等综合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

1.2 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可能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指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级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应急领导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强化与政府各部门的应急联动,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厘清职责边界,形成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功能齐全、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

1.3 事件分级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分级标准在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1.4 应急预案体系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对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指导性文件,是省交通运输厅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与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的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行业各专项应急预案、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预案、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应急预案共同构成。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详见附件9.1。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业领导和业务指导机关,统筹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研究解决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处置救援、资源保障、恢复重建等重大问题,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重大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指导其他各级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2 专项指挥机构

各类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指挥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由相应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专项指挥机构构成在相应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2.3 厅应急管理办公室

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厅应急办)设在厅安全监督处,由厅安全监督处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应对的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准备等工作。

2.4 专家组

专项指挥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持。

3 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

3.1 风险防控

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源头管控的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辨识、分析、会商、研判、防控等制度,建立风险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完整的风险管理数据库,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对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重大风险隐患等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估,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行业(领域)内各类风险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防范化解措施。

3.2 监测

本着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省交通运输厅应加强预警信息收集、监测、整理、评估工作。涉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信息包括:

(1)交通损毁、中断、阻塞信息和重要客运枢纽旅客滞留信息;

(2)气象监测、预警信息;

(3)地震、地质等灾害监测、预警信息;

(4)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信息;

(5)社会安全突发事件信息;

(6)其他需要提供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的相关信息。

上述信息的主要来源为:

(1)公众信息相关部门(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公安等);

(2)交通运输行业相关部门和单位(交通运输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机构、交通运输企业等);

(3)其他有关机构和公众(新闻媒体、互联网等)。

3.3 预警

3.3.1 预警信息分级

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可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对照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具体划分标准执行,具体分级标准在各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对难以确定预警级别的突发事件,要根据情况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提醒或警示信息,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安全警示。

3.3.2 预警行动

(1)发布蓝色、黄色预警后,厅应急办应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立即做出响应,经厅领导批准后组织协调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指导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要求厅机关相关处室及厅直相关单位、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监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预警等级,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专家及时对突发事件预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组织应对措施。

③完善值班值守的组织,为突发事件的处置提供保障。

(2)发布橙色、红色预警后,厅应急办应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在采取蓝色、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即将发生的突发事件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组织协调厅机关相关处室、厅直相关单位指导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②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装备、工具等,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投入正常使用。

③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转移重要财产。

④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路段、航道及场所。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4 预警调整与终止

厅应急办、厅机关相关处室在接到公共信息相关部门或突发事件发生地有关部门发出的预警终止信息,或者根据预警监测追踪信息,确认涉及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已不满足预警启动标准的,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向厅领导提出预警终止或降级建议,由厅领导决定预警终止或降级。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报告

4.1.1 报告形式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接报即报、边报边核、及时续报”的工作要求,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进行信息报告,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接报需要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后,各单位在接报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报告上级单位和部门,并在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对于需要持续跟踪处置的突发事件,要及时续报最新进展及衍生情况,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第一时间进行终报。

4.1.2 报告内容

报送信息的内容要简明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应包括以下要素:

(1)事发单位的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和地址;

(2)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

(4)事件的简要经过,已采取的措施;

(5)其他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4.2 先期处置

(1)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或工作人员营救遇险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

(2)事发单位要采取措施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

(3)事发单位要迅速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或配合救治病人,组织有关人员加强个人防护;

(4)事发单位要向所在地县(市、区)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4.3 响应分级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响应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造成的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由高到低可分为四个响应级别,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吉林省交通运输行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分级标准,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4.4 响应程序

(1)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按照省政府或交通运输部部署,或根据事发地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或接报、接警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向厅分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2)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根据事件影响范围和处置难易程度,向厅领导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

(3)拟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的,经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核准,报厅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厅长宣布启动,同步成立专项指挥机构,专项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厅应急办将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并及时向突发事件相关地区的政府部门通报情况。

(4)拟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的,经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核准后,由厅分管领导宣布启动,同步成立专项指挥机构,专项指挥机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专项指挥机构根据上级指令,或根据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厅直相关单位请求,开展应急指导、支持工作;厅应急办将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并及时向突发事件相关地区的政府部门通报情况。

(5)应急响应启动后,发现事态扩大并符合上一级别应急响应条件的,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6)应急响应启动时,视情及时向社会公布。

4.5 指挥协调

4.5.1 组织指挥

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指导下级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上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设立后,下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组织指挥机构按照上级组织指挥机构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4.5.2 现场协调

专项指挥机构要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指导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相关应急力量接受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严格遵守现场管理、信息发布等工作要求;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

当上级指挥机构在现场时,专项指挥机构要与其对接,接受业务指导,并做好相应保障。

4.5.3 现场协同联动

专项指挥机构应与事发地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机构做好协调工作,按照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指挥。当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时,应纳入专项指挥机构统一管理、统一调动、统一行动。

4.6 处置措施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件可控性、影响范围及周边环境的敏感性,专项指挥机构应指导有关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措施:

(1)维护现场秩序,迅速划定现场工作区和交通管制区,并设置警示标志。

(2)进行现场调查、专家咨询,根据突发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受影响人员分布、应急人力与物力等情况,组织制定科学的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3)指挥协调对受损交通设施加固、抢修、保通,提供绕行线路图,确保交通运输畅通;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定事件疏散区域,及时疏散受影响群众,以各种媒介为载体告知单位和个人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4.7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行)》要求统一发布,未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参与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

4.8 应急结束

在救援中发现可能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可能造成次生灾害时,专项指挥机构应暂停救援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在风险化解后继续组织救援。

在确认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或者暂停救援但不具备恢复救援条件后),由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向厅领导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厅领导同意后结束应急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补偿与抚恤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征用、谁补偿”的原则对应急处置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2 恢复与重建

因突发事件严重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需要省交通运输厅支持的,由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请求,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相关处室对恢复与重建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3 评估

厅应急办会同厅机关相关处室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估、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6 支持与保障

6.1 应急队伍

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机制,并加强对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技能教育培训,积极构建专业化、区域化的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一支职责明确、保障有力、设备齐全、人员专业的交通运输应急救援队伍。

6.2 应急物资

省交通运输厅依托吉林省公路交通应急保障中心,以“系统观念、平急结合、覆盖广泛、集约高效”为原则,建立国家区域性和省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信息数据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确保事发时能够应急使用。

6.3 应急通信与信息

省交通运输厅要充分整合现有交通运输平台信息资源,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交通运输应急平台体系。

6.4 技术支撑

6.4.1 科技支撑

省交通运输厅应依托科研机构,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技术支撑体系研究,建立应急管理技术的开发体系和储备机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重点加强公路、桥梁、隧道等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研究、应急抢险技术装备的应用工作。

6.4.2 应急数据库

省交通运输厅应建立应急咨询专家、知识储备、应急预案、应急物资等应急资源数据库。

6.5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资金主要包括:应急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应急装备购置、应急补偿等费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每年要安排应急管理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购置、完善、更新应急装备设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7 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发布、备案、衔接、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

7.1 预案编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行政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历史情况和重大风险,以及上级预案和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涉及交通运输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牵头编制的本级政府专项预案、本部门预案(可包括操作手册、工作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的制修订计划。

编制修订应急预案应当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鼓励在预案印发前以情景构建的方式模拟突发事件场景开展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项措施有效性。

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7.2 预案备案与衔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应急预案时,应及时与本级应急管理部门沟通,按程序送请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衔接后,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印发实施,报本级政府备案,抄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要经基层组织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7.3 预案演练

各级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演练等方式,组织开展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省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预案发生重大调整,需及时按照新的预案开展演练。厅应急办负责预案演练的监督、检查、指导。

专项应急预案责任部门要主动组织演练,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参与。

7.4 预案评估与修订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8 附则

8.1 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交通运输工具、场站设施、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针对本地区特点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利用媒体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急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

8.2 责任与奖惩

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根据有关规定,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纳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绩效考核。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实施与监管

本预案涉及的厅直相关单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等,要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及其支撑文件。厅应急办要加强本预案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并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评估,提出修订建议。

8.4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2

为保障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期间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和流通市场的相对稳定,保证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治超”期间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迅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原则。全市“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专门成立了运输保障组(设在市运管处),具体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监测,对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

组长:副组长:

联系电话

各县区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在“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道路运输保障组织工作职责

各县区运输保障组织要在同级“治超”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本县区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车辆做好运力储备,负责对本县区道路运输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运输市场动态。一旦出现市场异常波动等情况,各级运输保障组织要及时向同级和上一级“治超”领导小组报告。服从“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道路运输系统和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执行运输保障任务,并加强组织监督。

三、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级次

根据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按照影响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分为相应等级。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是指人民生活必需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脱销或工业生产原料、产成品由于运力不足出现供应紧张,导致生产企业面临停产。黄色运输保障紧急预案是全市大部分县或汉台区出现上述市场波动和运力紧张情况,市交通局应立即向市政府和省交通厅报告,由市“治超”领导小组发布黄色预警警报,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实施。各县区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后,县区交通局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和确认,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和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启动本地应急预案。

四、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及人员

(一)车辆要求。道路运输保障车辆储备数量按以下原则执行:10万人口以下的县,应配备5辆5吨以上的货车,每增加10万人相应增加5吨以上货车5辆。各县区交通局启动道路运输保障紧急预案后,要立即调集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由市上统一核发《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应急运输保障车辆要在明显位置悬挂《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限超载运输,任务完成后应立即将《道路运输特别通行证》缴回市交通主管部门,逾期不缴的,由市交通主管部门强制收缴。应急运输保障车辆技术等级要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五年,严禁车辆和设备带病操作。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车辆或车辆不足,应向市“治超”领导小组提出支援申请。

(二)人员要求。应急保障队伍应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驾驶员基本要求:政治合格、身体健康、驾驶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法规。

五、市场异常波动情况的报告

各县区交通局、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治超”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市“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内容:物价上涨及运力下降的`幅度、本县区运力异动情况、需要市级支援的的申请要求及特别通行证的数量。

六、应急运输保障工作机制

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在派出5辆及以上车辆或执行统一任务时,应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的由县区运输管理部门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所产生的运费由托运人承担,执行基本运价,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免交车辆通行费,并行驶军车通道。

七、值班制度

有应急运力分配指标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手机24小时开通。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市局下达的应急运输指令。对贻误时机并造成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各县区应于每日16时前将《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情况表》上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3

为加强我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和组织水平,应对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旅客高峰疏运、抢险救灾、疾病防控等运输需求,发挥运管机构“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阳泉市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领导组:

组长:尚保银

副组长:吴鶊鸣

成员:潘晓波、蔡志刚、王海亮、汤少卿、张永红

张学宏、赵永忠、吴会欣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运管处客运科,具体承办我市道路运输应急运输组织与协调。

二、应急保障重点

1、旅客高峰期运力不足时的运输保障;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处置时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紧急运输保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

春运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应急预案:

1、汽车站严重滞留旅客,学校放假、民工返乡等急需疏运时;

2、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险情况时;

3、接到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指令时。

四、工作职责

1、运输企业要搞好应急车队建设,做好运输储备工作,加强司乘人员沉着应对重特大危情处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现旅客滞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紧急运力任务等情况时,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执行各种应急保障任务。

2、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要做好运力储备和旅客运输市场调查预测工作,了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动态,及时向上一级运管机构上报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3、客运应急保障领导组负责我市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重点是长途班线、农村班车保障工作,与当地客运企业、汽车站签订道路运输保障工作责任书。

五、工作重心

为保障春运期间辖区内旅客运输畅通无忧,我处按照“分片包干、专职专输”原则,对辖区内的客运企业工作职责进行细化:

1、针对目前郊区线路方向运力不足情况,重点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调查预测工作,掌握旅客流动的时间和流向,市处要协助郊区运管所做好郊区方向客流集中疏运工作,把握可能出现旅客运输高峰时间和方向,做好紧急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

2、阳泉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和省运阳泉公司两家公司要做好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长途旅客运输工作,科学制定运输组织方案,准备好充足的运力,合理安排发班,积极组织协调,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科学调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峰期间要及时安排加班运力,保障农民工、学生顺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客运汽车站、铁路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游景区、大型活动场所的公交组织调度,要通过增加运力、加密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转换乘,乡村居民进城购物。

六、应急运输车辆及人员

1、应急运输车辆应由运输企业、旅游企业车辆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自用车辆组成。

2、道路运输应急车辆必须配备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照并经年度审验、检验合格,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驾驶员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6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一般应根据应急任务由驾驶员、乘务员以及带队人员组成。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人员的基本条件是政治合格、身体健康,技术过硬、证件齐全,熟悉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

启动应急预案后,执行道路运输保障应急任务的单位,要对应急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严禁超员超载,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证件和通讯工具。同时,对应急运输人员要进行安全嘱咐,确保安全。

七、应急情况的报告

运输企业、汽车站要建立和完善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报告制度,明确责任,确定专人上报,确保信息畅通;出现严重滞留旅客、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要及时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如下:

1、汽车站滞留旅客情况,其中包括旅客人数、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旅客伤亡情况等和需要上级运输机构支援申请要求;

2、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时,需上级运管机构协调解决的事项;

3、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完成情况(出动车辆数、运送旅客人数等)。

八、保障工作机制

1、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措施

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单位,同时派出2辆以上车辆执行同一应急任务的,应由车队队长带队;5辆以上车辆的.,由单位领导带队;10辆以上车辆的,由市运管处领导带队;执行应急任务的车队应配备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途中发生问题(如发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应由负责人及时向车辆始发地运管机构报告。

2、应急处理程序

A、出现滞留旅客等情况时

(1)要迅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记录,同时汽车站要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车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车,各关键岗位如广播、安检、调度、保安、消防等人员必须到位,做好盯岗工作。

(2)接到报告的运管机构领导,立即赶赴汽车站进行组织和调度,启用储备动力,将任务下达给有关单位,发放临时客运标志牌,并在临时客运标志牌“使用原因”栏内注明“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字样,并加盖具体发证运管机构印章。

(3)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迅速安排人员和车辆,组织运输。

(4)沿途运管机构对执行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要提供方便,不得以无道路运输证为由进行处罚。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完成任务后,应向运管机构汇报执行情况。

B、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灾、自然灾害等危情时

(1)司乘人员、车主,要根据情况迅速拨打电话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医院“120”、运管“12328”进行求救,同时要积极展开自救,并迅速报告所属公司及保险公司。

(2)各运输企业获悉本公司车辆发生危险情况后,了解出事车辆的地点、原因等基本情况,迅速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带人带队赶赴现场进行组织指挥救援,并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情况报告所属运管机构。

(3)运管部门接到所属公司的危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危险情况处置临时领导组;派出由领导参加的人员赶赴现场;协助公安等有关部门掌控好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医院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及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并将情况续报上级运管机构。

C、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防控重点传染病等紧急运输时;

(1)领导组办公室接到指令和报告后,迅速向领导组报告。

(2)领导组负责人在20分钟内指令领导组所属成员到位,送入紧急状态。

(3)接到抢险救灾令时,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及时通知应急车队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应急车队要在1小时内将所属车辆组织到位,开赴抢险救灾指定地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九、值班制度

春运期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客运企业和汽车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构建通讯网络,并认真组织落实。值班电话(包括手机)必须24小时开通,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值班领导要保障电话畅通。值班人员要明确职责,熟悉政策,掌握本辖区和本单位的运力储备情况,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道路运输保障应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值班电话:0353-2023751。

十、责任追究

参加道路旅客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运输管理部门及从业单位的义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完成。对没有按时制定或没有有效落实应急预案的,对有关单位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从重处罚。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4

为确保20xx年春运工作顺利开展,防止突发旅客高峰期滞留、交通运输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社会公共卫生及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切实做到有序疏运,真正落实上级所规定的`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我所特制定如下春运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及督查),副组长(负责旅客高峰处置)、(负责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造成旅客运输中断处置)、(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成员:

二、组建应急小分队:

一分队队长;联系电话:二分队队长。联系电话:;同时组建应急信息及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联系电话:

三、联动单位联系人:

1、市永生运输公司负责人:

2、市金轮运输公司负责人:

3、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

四、应急运力

(一)市永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6台,102座,

(二)市金轮运输有限公司预备后备运力5辆95座,负责人:

(三)市金埠运输有限公司预备运力2辆38座,负责人:

五、车站高峰疏运及路途分流

1)车站高峰疏运责任人

2)路途分流责任人:稽查中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罚。

六、交通事故及公共卫生防控

1)交通事故及自然灾害防控责任人:

2)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责任人:

交通运输突发的应急预案15

为确保运输交通事故救助工作顺利、有序的实施,把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为加强领导,成立抢险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

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组,组长由运行主管担任。电话:XXXXXXX

成立应急救援队:公司全体成员均为应急救援队成员,抢险救援时,根据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救援队。

二、职责分工公司经理负责预案的签发

保证每年对预案和实施程序进行审查和修订。领导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抢险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抢险救援办公室负责抢险救援任务的上传下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应急队伍的组建,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的组织,以确保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其它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

三、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大事故及险情的报告

1、发生险情后,当事人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用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如情况紧急,当事人要立即拔打110.119.120求助,以免耽误时机,造成更大后果。

事故及现场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

(3)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影响的范围;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5)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救援的有关事项;

(7)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险情报告后,根据情况立即上报公安、消防、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事故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的同时,要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及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或安全领导小组通知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1)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险情发生情况,统一实施应急预案;

(3)根据事故现场救援实际情况,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4)完成紧急调用的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运输任务;

(5)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及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8)协助做好事故、险情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与责任追究

(一)工作要求

1、公司要充分认识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2、公司要做到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工具等项工作的落实,随时做好准备,确保一声令下,立即出动。抢险救援人员和车辆要落实到人、落实到车,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车辆要登记造册。

3、接到通知,抢险救援队要在分钟内在指定地点集结完毕,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

4、安全领导小组每年要制定应急救援演练计划,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使相关人员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要根据实际和环境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公司修改和完善预案内容。

5、公司要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预案的宣传培训,督促广大职工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能熟练掌握应急知识。

6、公司全体人员都有预防、参加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的义务,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重意识,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7、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确保信息传递、通信畅通。

(二)责任追究

1、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命令,对拒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的人员要依法处理;对执行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对发生事故后不及时上报、隐瞒不报等不按规定上报的要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