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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测方案10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7.16K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测方案10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监测方案10篇

监测方案 篇1

1.工程概述

1.1工程概况

地下底板面标高为-6.900m,基坑开挖深度为约7.0m,

1.2场地岩土工程条件暂缺

2.监测方案的编制依据

2.1由浙江大学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地下室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等;

2.3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xx);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xx);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xx);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xx);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xx)。

3.监测方案的编制原则

根据本工程特点和对监测的技术要求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监测工作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基坑本身及其周围基坑开挖深度3倍范围内的建筑物、地下管线作为本工程监测对象;

(2)对道路下重要管线进行重点监测;

(3)设置的监测内容和监测项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并能结合现场实际全面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坑本身和工程环境的变化情况;

(4)采用的监测方法、仪器、材料和监测频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监测数据的测试、采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监测数据的整理和提交应满足信息化施工的要求。

4.监测目的

(1)对基坑施工期间基坑变形和其影响范围内的环境变形、被保护对象的变形以及其它与施工有关的项目或量值进行测量,及时和全面地反映它们的变化情况,实现信息化施工,并将监测数据作为判断基坑安全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依据;根据现场监测所得数据与设计值(或预警值)进行比较,如果超过某个限值则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支护结构发生较大变形与破坏、防止周边道路、建筑物发生较大变形与明显损伤;

(2)为修正设计和施工参数、预估发展趋势、确保工程质量及周边管线的安全运营提供实测数据,是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补充手段,根据监测提供的数据指导现场施工,优化施工组织。

(3)为理论验证提供对比数据,为优化施工方案提供依据;

(4)积累区域性设计、施工、监测的经验。

5.监测内容

根据基坑开挖的深度、支护结构的特点、所处的周边环境条件及设计要求,基坑开挖监测项目设置以下几项:

5.1基坑坡顶水平位移监测;

5.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5.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5.4地下水位监测;

5.5深层水平位移(测斜)监测。

6.监测的方法和监测点布置

6.1基坑坡顶和支护桩顶部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前视固定点形成的测量基线,用经纬仪测量围护体顶部各测点与基线间距离的变化;如果视线受限制,则建立平面控制网,采用全站仪测水平角、水平距进行计算,从而了解围护体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顶部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在边坡及支护桩顶部,间距不应超过20m,预计共布置有所成24个点,编号S1~S24。在边坡坡顶喷射混凝土面上埋设测量钉,应确保测量钉略高出混凝土面,测钉与混凝土体间不应有松动。在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R-202N全站仪、觇牌、钢卷尺等仪器

(4)仪器精度≤2"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2基坑坡顶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建立高程控制网,利用精密水准仪观测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围护结构因相应位置土体的挖除对其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围护体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与埋设同“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每一个水平位移监测点作为一个沉降监测点,共计242个,编号为J1~J24。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3基坑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

(1)监测方法

利用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建立高程控制网,监测基坑周边道路测点及周边建(构)筑物测点高程变化情况,从而了解基坑施工对周边道路、周边建(构)筑物竖直方向上的影响程度,分析周边道路(地下管线)、周边建(构)筑物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道路监测点布置在道路周边,间距不应超过30m,预计共布置个点,编号DCJ1~DCJ5。周边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点应布置在基坑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上,测点主要布设于房屋角,长边超过25米和结构较差、距基坑较近的房屋在中部适当加密布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暂布设12测点,编号为WCJ1~WCJ12稳定地方至少设置2个高程基准点,以进行相互校核。

(3)测试仪器

中纬ZDL700精密水准仪

(4)仪器精度≤0.7mm/Km

(5)预警指标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4地下水位

(1)监测方法

预埋水位观测管于土体内,用水位计测量,了解止水及降水效果及管涌、流砂等岩土工程病害发生的可能性。

(2)测点布置

观测井布设在基坑的四侧土体中,距围护墙为1~2m处。观测井深度(从自然地面起计)8.00m。

设井时,先在土体内钻孔至设计深度,孔径130mm,然后将管径为100mm的PVC带有用土工布裹住的进水孔的水位管(长15m)放入孔中,再于管外回填中粗砂至进水段上方30cm,其上方回填粘土封孔。管口设必要的保护装置。共计12个观测井。编号依次是:W1~W12。

(3)测试仪器

宜兴市中岩土木工程仪器厂钢尺水位计,量程30m;分辨率1mm。

(4)仪器精度1mm

(5)预警指标

水位变化累计值超过1000mm或水位日变化速率超过500mm/d;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6.5深层水平位移监测

(1)监测方法

本项监测是用测斜仪自下而上测量预先埋设在基坑外的测斜管的变形情况,以了解基坑开挖过程中或地下室施工期间深层水平位移的影响程度,分析基坑深度上的稳定情况。

(2)测点布置

测点布置在基坑外1~1.5m,暂定12点,深度9m基坑支护设计图纸确定,编号CX1~CX12。测斜管为外径70mm、内径66mm内壁有十字滑槽的PVC管,安装测斜管时,其一对槽口必须与基坑边线垂直,上下管口用盖子密封,安装完成后立即灌注清水,防止泥浆渗入管内。测斜管管口设可靠的保护装置。

(3)测试仪器

量程:±90°;分辨率:2〞

(5)预警指标

暂缺

(6)监测频率

土方开挖暂定1个月,每1~3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暂定1个月,每1~10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后至土方回填暂定4个月,每7~14天观测一次,底板浇筑施工结束至土方回填,每7~14天观测一次;遇到异常情况(台风、暴雨)应加密监测。

7.监测工序及测点

7.1监测工序

各监测内容所需的监测仪器、监测点的安装、埋设以及测读的时间应随基坑工程施工工序而展开:

(1)根据各道工序施工需要,先期布设地表、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沉降点。

(2)地下围护结构施工时,同步安装围护墙体内测斜管。

(3)地下围护结构及土体加固施工完成后,进行水位管的埋设。

(4)围护墙顶的圈梁浇筑时,同步埋设墙顶位移、沉降测点,同时做好测斜管口的保护工作。

(5)基坑开挖之前,应建立测量控制网,将所有已埋设测点测读初始值,并应测读三次。

(6)在相应施工区段及其影响范围内的测点在施工期间按要求进行测读并进行数据整理和及时完成、提交日报表。

(7)在相应锚索安装施工时,同步安装应力计,并在锚索施加预应力前后进行读数。

(8)某施工段工程全部完成之后,按照有关要求相应测点停止测读,以此类推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9)编写施工监测报告。

7.2测点保护

仪器(传感器)、测点安装、埋设好后应作好醒目标记,设置保护设施,平时加强测点保护工作,确保测点成活率,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

8.数据处理分析和信息反馈

8.1每次实测数据之后,应及时出具简报并由监测人员签字后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若发现数据异常应立即再次现场监测,以核实监测结果。若水平位移或沉降超过预警值第一时间口头通知甲方后并在规定时间将报表报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员签收。监测简报中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基坑坡顶垂直沉降与水平位移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②基坑周边道路、建(构)筑物垂直沉降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③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监测:本次变形值与累计变形值;

④地下水位监测:

⑤注明各监测项目预警值评价是否超过预警指标;

⑥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8.2基坑土方回填结束,即可终止安全监测。对所测资料进行全面地综合计算分析,一个月内提交最终分析成果报告,形成具体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付甲方,总结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方案

③监测结果

④总结

⑤附各监测项目各监测点历次监测结果汇总表

⑥附监测点平面布置示意图

9.人员及仪器设备组织

9.1项目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

本项目参与人员为高级工程师1,工程师3人,监测员4人。

9.2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仪器设备(见附表1)

监测方案 篇2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点位:2个,分别为1#安居工程和2#教师公寓,具体位置见图1。

(2)监测项目:CO

(3)监测频率:连续监测7天,CO监测小时浓度与日平均浓度,小时浓度获取02、08、14、20时4个小时浓度值,日平均浓度连续采样不小于18小时。

其它大气现状指标利用已有历史资料进行补充评价分析。

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现有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从道路起点开始每隔300米处(共设3个点:1S——3S)在距道路边缘距离1m处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间和夜间各监测一次)。同时记录车流量。

(2)选择距道路起点300米处进行交通噪声距离衰减监测,监测二天,监测距离现有道路边缘10、20、40、60、80m处的交通噪声,同时记录车流量。

(3)24h连续噪声监测:在安居工程(最靠近该道路第1排)处进行24h连续噪声监测。

(4)选择安居工程进行不同高度的噪声监测,监测二天,分别监测最临路第一排建筑物一层楼前、楼后处的噪声,二层、三层、五层处的噪声。

(5)声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现状监测:沿线主要声环境敏感点(安居工程),每个点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2次(昼间和夜间各监测一次)。同时记录车流量,具体位置见图1。

(6)监测项目:Leq、L90、L50、L103、水环境现状监测

监测布点:据现场调查,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水体有大港河和西港河。拟在大港河的上游及下游约3公里范围内布设2个断面进行现状监测,西港河现状利用已有资料进行评价。具体监测断面见表2。

表2水环境现状调查断面布设说明(见附表1)

监测项目:温度、pH、DO、SS、CODcr、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LAS等

监测时间和频率:3月进行1期监测,连续采样2天,每个断面每天采1个混合样。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

(1)监测点

周边居民水井:在评价区域内采集3个居民点的水井。具体监测断面见表1和图1。

表1居民水井监测布点(见附表2)

(2)监测周期和频率

水质监测:pH、高锰酸盐指数、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大肠菌群数共9项。

采样点深度:取样点深度应在井水位以下1.0m之内。

水位监测:同步监测地下水水位。

监测频率:一期一天,一天一次。

监测方案 篇3

(一)监测目的

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为环境管理、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确保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监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进口废塑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公司环评中环境监测管理要求等内容,制定本监测方案。

(三)监测范围

定期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要求

1、废气监测

监测项目:

(1)有组织:颗粒物;

(2)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监测频次:非甲烷总烃至少每季度监测一次,其余因子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有组织废气监测——排气筒预留采样口;无组织废气监测——厂界四周。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2、废水监测

监测项目:pH、CODCr、BOD5、色度、SS、NH3-N、磷酸盐、石油类;监测点位:接管口。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3、噪声监测

监测项目:对公司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进行监测。

监测频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监测点位:四周厂界外一米。

监测方法:委托XX市环境监测站监测。

监测方案 篇4

【重点与难点】

重点:让学生了解,虽然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避免、不可抗拒的,但充满智慧的人类通过各种先进的科技手段(如RS、GIS、工程和非工程防御等)对灾害进行监测和防御,是可以起到防灾、减灾作用的。

难点:地理信息系统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基本知识】

一、自然灾害监测系统

1.概念:

自然灾害监测系统是由 、区域及 等各级组织,通过 对自然灾害进行监测和分析的网络系统。

2.作用: 、灾中跟踪、 以及提出 。

3.世界和我国灾害监测系统的发展情况

二、遥感技术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遥感(RS)技术的特点:

观测范围广、信息获取量大、 、实时性好和 等。从空间尺度看,遥感具有全球观测能力,可从 、 和 角度获得全球自然灾害的观测数据;从时间尺度看,在遥感平台上能够对地球进行同步观测,可获得地球表层及其 的灾害信息。

2、应用范围:

广泛应用于政治、经济、军事、生活等各个方面,重点用于 、 及台风灾害等监测。

三、地理信息系统在自然灾害监测中的作用

1.信息集成与分析:

主要是对各种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进行 和 分析,具有空间定位、 和 分析的功能。

2.灾害评估与预报:

对自然灾害进行 、 、 、灾害损失调查、 等,还可以为制定减灾预案和指导灾后重建工作提供依据。

3.RS与GIS结合为减灾救灾提供可靠、高效的服务

四、自然灾害的防御

1.非工程性防御:www.

(1)概念:

是通过国际组织和各个国家的 和 、各级行政部门的减灾管理以及 等途径,控制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2)“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

(3)我国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发展及成就

2.工程性防御措施

(1)概念:工程性防御措施是通过修建防灾工程,改变自然灾害系统,最终达到减灾的目的。

(2)工程性措施的三种方式:

方式实例

改变地表环境,防止或减轻自然灾害的强度

可以阻隔或控制灾害与人口、财产等的直接相遇

可以改变财物等的特性,提高抗灾性能,减少灾害损失。

3.“工程性防御措施”和“非工程性防御措施”的区别与联系:

区别:“硬件”和“软件”的差别。

联系:二者在防灾减灾中的地位同等重要,只有相辅相成,才能起到最好的防灾效果。

监测方案 篇5

为迎接20xx年亚青会,切实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根据20xx年省、市体育局的工作要求,将在今年开展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充实并完善我区国民体质监测系统和数据库,了解我区国民体质现状和变化规律,为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提供科学依据,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监测任务

区体育局牵头组建监测队,实施监测采样工作,完成国民体质监测任务。

三、监测内容

(一)监测对象

本次国民体质监测我区监测对象为,中青年及老年人(20-69岁)。

(二)监测要求和内容

本次监测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原则抽取监测对象。

1、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将按照省市体育局对区级体育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平年体质测试工作开展的需要,进行抽样测试。

2、全区监测样本应均分配在各监测点,各监测点的全部人员均为抽样对象。

3、全区共测试3000人,区开发区及各镇的测试任务见附件1。

4、区开发区及各镇的监测点监测内容为常规体质测试(11项测试指标),各类人群检测指标见附件2。

四、监测器材

本次监测工作使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体质监测器材。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份)

1、培训人员

20xx年5月上旬前,完成区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

2、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5月上旬,区体育局拟定《20xx年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

3、落实器材

20xx年5月中旬,监测器材全部安装到位。

(二)测试阶段(20xx年5月~9月)

区开发区及各镇需按照本方案和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本地所承担的监测任务。

(三)数据处理阶段(20xx年9月份)

20xx年9月下旬,区体育局将体质监测数据报送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

六、工作要求

区开发区及各镇文体中心积极配合,共同组织和开展好本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并纳入20xx年度区级体育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一)高度重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

(二)加强宣传,扩大监测工作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积极筹措经费,为监测工作提供保障;

(四)加强监控,规范操作,确保数据质量;

(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六)为抽样测试对象进行体质测定与健身指导服务。

监测方案 篇6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xx《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监测方案 篇7

为了解我县儿童预防接种后的血清学效果和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人群免疫屏障水平,进一步评估疫苗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做好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列》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特制定县人群免疫水平监测方案。

一、监测内容

目标人群针对乙肝、麻疹、风疹和甲肝等传染病的免疫水平。

二、监测范围、对象和人数

(一)范围:镇、镇、乡。

监测对象及人数三个乡镇3-14岁儿童共计120名儿童。乡(镇)监测目标人群数见附表1。每个年龄组,各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针对传染病监测样本量为40份。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应均衡。

三、调查方法及时间

(一)调查方法随机抽取3-4岁、5-6岁、7-14岁儿童各40名,每个年龄组随机均衡抽取城镇和乡镇儿童,年龄组中各年龄段采样人数应均衡。

(二)调查时间:20xx年10月12日-15日

四、采血内容及要求

(一)对调查目标儿童均填写《疫苗针对传染病监测个案调查表》(附表2),儿童疫苗接种史可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导出,或根据儿童接种证、卡、册等资料准确登记,由各乡镇专干负责填写。

(二)采血调查的组织工作

由疾控中心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样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前6位是县(市)国标码,后3位是监测儿童数。

(三)采血要求

无菌采血,对所有调查对象均采集静脉血4毫升,及时分离血清,注意离心时避免发生溶血现象,离心后立即将血清冷冻(避免反复冻溶),要求冻存在螺口管内;每份血清不少于2毫升,管子上要标清楚序号,并和送检单上序号一致。冷藏运输,-20℃保存待检。

监测方案 篇8

1、工程概况

拟建**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位于**市市中区经四路以北,顺河街以西,经二路以南,纬一路以东。住宅区划分为A、B、C、D、E五个组团。

B组团基坑支护采用土钉墙支护形式,坑深7.0~8.5m。

2、监测目的

1)为基坑周围环境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提供依据。

2)验证支护结构设计,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基坑开挖和支护结构的施工。

3)将监测结果反馈设计,为其它区的优化设计提供依据。

3、监测项目

1)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监测;

2)保留办公室的沉降观测;

3)对地下水位进行监测;

4)坡体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5)对施工场地内边坡、道路、纬一路、经二路及路西、路北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边坡有无塌陷、裂缝及滑移。

②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有无差异。

③基坑开挖有无超深开挖。

④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是否有超载情况。

⑤基坑周边建筑物、道路及地表有无裂缝出现。

4、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xx);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xx);

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DBJ14-024-20xx);

6)**魏家庄万达广场住宅区B区基坑支护设计施工图。

5、测点布置

1)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基坑开挖变形影响范围以外,通视条件良好并便于保存的稳定位置。对于本工程,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纬一路及经二路边设置三个位移观测基准点,在距基坑边缘50m外的旧有建筑物上设置三个水准观测基准点。

2)观测点:基坑坡顶的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观测点沿基坑周边布置,考虑到本基坑较大,观测路线较长,若过多布置观测点,则使当天的工作量过大,在定人定仪器的要求下,势必会影响监测的质量,同时也增大了监测费用。综合考虑,观测点间距取30m,水平位移观测点同时作为垂直唯一的观测点。观测点采用钢钉设置在基坑边的返坡上。

在保留办公室的四角设置四个沉降观测点。

在基坑每侧的中心处布置测斜管,共设四个。测斜管应保持垂直,并使一对测斜管的定向槽与基坑边线垂直。

观测点布置示意图见图1。

6、监测方法及观测精度

1)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

①初始值:基坑工程监测工作的准备工作应在基坑开挖前完成。应在至少连续三次测得的数值基本一致后,才能将其确定为该项目的初始值。

②坡顶垂直位移及保留保留办公室沉降观测:观测仪器采用苏一光DSZ2水准仪+FS1测微器及铟瓦水准标尺。采用二级水准测量进行观测,其精度指标为:

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

附合闭合差≤±0.3nmm(n为测站点)。

③坡顶水平位移:采用拓扑康GTS-332N全站仪建立坐标系统,通过直接观测点位坐标值来确定水平位移。

观测点坐标中误差不大于±1.0mm。

④地下水位变化:通过水位观测井用水位计观测。水位计标尺最小读数不大于10mm。

⑤坡体深层水平位移:在坡顶外土体中预埋测斜管,观测前测定管顶水平位移,然后以测斜管上部管口为相对基准点用测斜仪观测各深度处侧向位移。观测点精度不低于1mm。

2)观测要求:同一项目每次观测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相同的观测路线和观测方法;

②使用同一监测仪器和设备;

③固定观测人员。

7、监测频度

1)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基坑开挖前3步深度在5m以内,可每2d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5m以下及基坑开挖完成后一周内,每天观测一次。基坑开挖至基底后一周后无明显位移时,可适当延长观测周期,每5~10d观测一次。

2)坡顶垂直位移及建筑物沉降观测:在基坑降水时和在基坑土开挖过程中应每天观测一次。混凝土底板浇完10d以后,可每2~3d观测一次,直至地下室顶板完工和水位恢复。此后可每周观测一次至回填土完工。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一步加强监测,缩短监测时间间隔,加密观测次数,并及时向施工、监理和设计人员报告监测结果:①监测项目的监测值达到报警标准;

②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变化量较大或速率加快;

③基坑及周围环境中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雨、市政管线出现泄漏;

④基坑附近地面荷载突然加大;

⑤临近的建筑物或地面突然出现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开裂。

4)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8、监控报警

基坑及支护结构监控报警值以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两个值控制,累计变化量的报警指标不应超过设计限制。

本基坑坡顶水平位移报警值设为25mm,水平位移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2mm/d。

周围建筑物报警值以累计变形量、变形速率、差异变形量并结合裂缝观测确定。

本基坑周围建筑物沉降报警值设为15mm,倾斜报警值设为10mm,倾斜速率报警值设为连续三日大于1mm/d。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报警:

周围建筑物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1.5mm的变形裂缝;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0mm的裂缝;

9、数据记录、处理及监测成果

1)外业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直接记录于观测记录表中。记录表中任何原始记录不得擦去或涂改,原始记录不得转抄。

2)观测结果超过限差时,应进行重测。

3)对各周期的观测数据及时处理,选取与实际变形情况接近或一致的参考系进行平差计算和精度评定。

4)对变形的分析应将变形大小和变形速率结合起来,考察其发展的趋势,并做出预报。

5)提交当日报表及监测报告。报表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应标明监测内容、测试日期与时间、报告编号等。测试数据和成果应提供测点编号、初始值、本次测试值、较上次测试的增量值、变化速率等。对监测值的发展及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和评述,当接近报警值时应及时通报现场经理、施工人员,提请有关部门关注。

监测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测项目;

③各测点布置图;

④采用仪器和监测方法;

⑤监测数据处理方法;

⑥监测期间的工况;

⑦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及发展变化情况评述;

⑧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方案 篇9

一、监测目标任务

1、例行监测

20xx年我市例行监测任务量为,快速检测法监测蔬菜样品23076个(其中市本级每月监测104个、县区级每个监测单位每月监测107个)、色谱检测法监测650个样品(其中市本级检测中心监测600个、全州县检测站监测50个)。

2、乡镇监测

我市每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每年监测样品总数500个(每月监测不少于40个,月平均41.67个)。135个乡镇共计监测67500个,详见附件1。

3、农贸市场检测

全年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蔬菜样品1053100个,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对检测任务计划要认真研究,落实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明确责任,做好工作安排,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我市检测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5号)”,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区)的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施方案,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电子文档发送到。

3、加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料整理。各县(区)各检测单位要注意收集、保存反映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影像资料,做好蔬菜质量安全检测样品数据的原始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4、及时反馈检测结果,严格报送程序。桂农业办发〔20xx〕5号要求,承担例行检测任务的市、县(区)各检测机构要及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受检单位。发现有违规用药问题的,应在8小时内反馈结受检单位,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查处情况书面报告自治区农业厅(书面报告格式见桂农业办发〔20xx〕5号附件5)。乡镇监管服务站要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农业部门。

5、及时报送监测结果。各单位要按照“桂农业办发〔20xx〕5号”文件中时间接点的要求,一是及时将例行监测检测数据上传至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二是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8日前,将本季度例行监测报告(含附件3表格),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我局安监科和检测中心,以免影响全市检测数据汇总上报工作;三是农贸市场检测室检测数据,当日从网上上传,4月、7月、10月、元月5日前报上季度汇总数据(附件4)至;

6、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农业局领导要加强对所属检测单位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在20xx年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例行监测单位和农贸市场检测室工作情况的检查,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监测方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段进位赋分: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定得分,其中发展性指标为附加分。初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小学、高中学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实施。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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