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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过冬方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3.04W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温暖过冬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温暖过冬方案15篇

温暖过冬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根据全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499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xx〕345号)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关于天然气保供

(一)深挖增产增供潜力。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已签订合同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满负荷生产,进一步释放增产潜力,做好高峰用气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二)严格履约合同。各市(区)要提前组织20xx年的天然气、煤炭、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气,对民生及民生采暖用气不足的,应补签供气合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供气、管输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对供气、管输、接收站使用等违约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惩戒,确保市场供需稳定,对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充分发挥储气设施保供作用。各市(区)和城燃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3天、城燃企业5%”的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快储气调峰设施项目建设进度,补齐储气调峰设施短板,加快已建成储气设施注气进度,做到应储尽储,12月底储罐存量原则上不低于60%,充分发挥LNG储罐冬季高峰期多次调峰保供作用,增强应急保供能力。(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落实“煤改气”保障。各市(区)要切实履行责任,及时将“煤改气”补贴落实到位,精准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取暖补助力度。要按照“以气定改”原则,除列入计划和正在实施的“煤改气”项目外,严控大规模新增农村“煤改气”,有序推进工业用气项目,严禁车辆油改气。对未完成改造通气的“煤改气”用户,采暖季期间可利用原有供暖设施继续取暖。对今年新改造尚不具备安全稳定通气条件或尚未经过一年实际运行检验的“煤改气”用户,严禁拆除原有供暖设施,确保群众安全取暖。(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五)做实做细“压非保民”预案。各市(区)天然气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立足应对极寒天气,进一步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压减方案,必要时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的原则,启动分级别预案,依次压减可中断用户气量。各市(区)、各企业要对预案进行实战演练,做到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严格按照实战标准流程实施,确保预案的实用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六)做好天然气价格稳定工作。各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持续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价格监测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天然气市场秩序,严查严处民生用气倒卖挪用问题,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保持居民和民生用气价格总体稳定。(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和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陕西分公司、延长石油集团分别负责)

(七)保障供气安全。各市(区)和相关企业要加强管道、燃气设施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管道、LNG接收站、燃气设施等安全检查,全力排查梳理天然气供应的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加强日常巡检维护,保障供气安全稳定。(各设区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关于电力热力保供

(一)全力以赴保障发电供热机组可靠运行。各市(区)要加强监测调度,支持企业正常供暖供能。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做好燃料储备,尽快将存煤可用天数提升到20天以上,存煤15天以下电厂动态清零。加快推动故障机组恢复启动并网,确保非计划停运和出力受阻规模不高于往年同期,禁止燃煤自备电厂停机单纯从公网购电。各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网调度指令启动和运行机组,非计划停运(不含事故非停)机组必须提前报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原因,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停运。对于不执行调度指令或是有能力发电而不发电,并严重影响电力、热力供应的发电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在陕发电企业分别负责)

(二)千方百计保障全社会用电秩序稳定。各市(区)、各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xx年版)》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行业的能效水平,遏制高耗能行业的低水平企业不合理、无序用能,尽快将高耗能行业低水平企业的能效改造提升到行业基准水平以上,力争达到标杆水平;对于能效低于本行业基准水平且未能按期改造提升的项目,坚决限制用能,坚决淘汰;要全力做好符合节能减排、绿色环保要求企业的`电力热力保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用电形势分析,加强输配电设备设施巡检力度,加大西安等电力供需偏紧城市和重点用户的监控。全力保障党政军机关、军工国防、广播、电信、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点领域用户用电,非事故情况下,不得限制居民用电,不得限制煤矿、油气田、天然气管道和LNG接收站、铁路的相关生产负荷。(省发展改革委、各设区市政府牵头,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三)确保电采暖用户可靠稳定供电。稳妥推进“煤改电”清洁取暖工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要加强配电设备巡检,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多措并举做好电采暖供电保障服务,建立健全“煤改电”投诉督办机制,对涉及“煤改电”的各类工单急事急办、挂牌督办,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理。(省能源局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四)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减轻取暖负担。各市(区)要切实承担保民生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补贴资金,保障电采暖用户电费补贴及时足额到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五)细化完善有序用电方案。坚持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流程,确保用户提前知情,加强有序用电方案演练,确保做到快速响应、足量落实。指导用户加强节约用电管理,指导涉及有序用电用户按照有序用电方案要求,足额、及时采取有序用电措施,对执行不力、擅自超限额用电的用户,可按照程序停止供电。(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设区市政府、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分别负责)

三、关于煤炭保供

(一)各设区市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各市(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群众采暖用煤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停产煤矿尽快复工复产,出现停产的煤矿要及时报告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不力出现明显减产的地市和企业,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要进行约谈、通报。要抓紧对本地区冬季采暖用煤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逐户详细了解采暖情况,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逐一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整改,限时解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对所有供热企业派出协调服务工作组,帮助解决问题,一旦出现弃供问题,要无条件临时接管,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要完善供热企业考核,对近年来履行保障民生责任不到位、保供问题多发的企业,要坚决纠正直至取消经营资格,对因保供亏损的,考核免除相应责任。(各设区市政府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负责)

(二)煤炭生产企业承担保供主体责任。在陕各类生产煤矿节假日保持正常生产和销售,全力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保供任务,确保煤炭中长期合同足额履约,多措并举稳定煤炭价格,坚决完成四季度煤炭生产供应任务。特别是陕煤化集团和其他国有重点煤矿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组织生产。在建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早日建成投产,对纳入国家冬季应急保供煤矿,要加快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推动具备增产潜力的煤矿尽快释放产能。(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三)坚决防范煤矿安全风险。各市(区)、各煤矿企业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管控煤矿安全生产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领导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坚决防止突破安全底线。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煤铁路运力。要强化运力统筹,深入挖掘增运潜力,将保障发电供热用煤运输需求放在首要位置,加大对榆林等地的运力投放,对补签的电煤中长期三方合同做到应保尽保。运力紧张时适当压缩其他物资的发运计划,优先保障电煤中长期合同兑现,提高运输和装卸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公司、各设区市政府分别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

(一)夯实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市(区)要健全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机制,增强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科学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定期调度。冬季用暖高峰期间,各市(区)要加强日监测和日调度,及时跟踪工作进展,加强能源保供高影响天气灾害检测预测和会商研判,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能源供给。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防止扩大蔓延,确保实现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建立奖惩机制。省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好的地市和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对因工作不力、各项能源保供措施执行不到位,发生居民用电、用气停供限供的地市和企业严肃问责。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作为今年国有企业考核的主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应急值守。各市(区)、各保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做好上传下达,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能够做到反应迅速、报告及时、处置果断。

(五)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各市(区)要加强与新闻宣传相关部门和媒体沟通,建立网上舆情24小时监测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保暖保供个案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温暖过冬方案2

面对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面对流动人口计生家庭困难问题,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节日,进一步深入开展以流动人口为主题的计生暖冬行动,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行动实施方案。

一、暖冬行动的目的

暖冬行动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性关爱、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帮助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有关解决返乡农民工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推进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的便民维权行动,促进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二、总体思路

本次行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主线,以上一次门、见一次面、问一声好的形式,以分级负责、三级联动为保障,全面掀起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高潮。

三、主要内容

1、摸清已婚育龄人群的婚育状况。各单位要逐户逐人核实婚姻、生育、节育情况,及时变更、登记新掌握的婚育、节育信息。

2、发放计划生育宣传品。在进村入户时,应当向已婚育龄人群家庭发放有关计划生育知识内容的宣传资料,赠送计划生育宣传品。

3、督促参加环孕情检查。应当向40周岁以内的环孕检对象通知进行环孕检,告知流出环孕检对象按期反馈正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4、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应当认真梳理未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书的对象名单,并在本次行动期间全面补签到位,保证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合同签订率达100%。

5、清理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在入户开展已婚育龄妇女婚育状况摸底时,应当对春节后拟外出的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进行登记,并告知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程序及其外出前后的注意事项。

四、方法步骤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和就业指导。与相关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加强返乡农民工返乡前后的劳动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宣传,积极主动地组织返乡返乡农民工投身当地的新农村建设。二是做好各项管理措施。流入地一定要加强属地化管理服务的责任,健全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畅通免费服务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出地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返乡农民工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健全随访和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外出人口的登记备案、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切实维护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管理服务网络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统计监测工作。利用各级计生管理和服务网络,开展流动人口及家庭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和流向,了解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情况、生殖健康需求和返乡后的就业意向,及时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动向、新趋势,为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持。各单位要按照州县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和流入、流出重点地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动态监测系统,形成以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监测、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实时掌握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变动状况及发展趋势。流入人口较多的单位要对返乡农民工节后返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情况。要认真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和分析研究水平。

(三)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暖冬行动。春节即将来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集中返乡探亲的有利时机,结合本县两节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和三下乡行动部署,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暖冬行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行动,送政策、送宣传、送温暖、送服务上门,为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关注返乡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和生育情况,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儿童的帮扶慰问行动,为返乡农民工困难家庭排忧解难;积极开展便民维权行动,保障返乡农民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要高度重视此次暖冬行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制定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因地制宜,力求实效。

1、流入地要在流动人口容易集聚的公共场所,为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生殖保健服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品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宣传、咨询、服务行动;领导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及其家庭,为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送温暖、办实事。

2、流出地要对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及时了解返乡流动育龄群众的生殖保健需求,开展三查一治为主要内容的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行动;关爱农村流动人口留守家庭及子女,上门开展访贫、慰问、扶助行动。帮助返乡农民工家庭排忧解难。

(三)整合资源,综合治理。要以开展暖冬行动为契机,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源,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介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怀关爱流动人口、返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治理。

(四)暖冬行动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体现人情关怀,关注流动人口的生存、生活、生育状况,以此推动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

温暖过冬方案3

黄泥冈镇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贯彻落实全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扎实做好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群众家中。

一、迅速开展拉网式排查。

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重点群体和重点人群,迅速组织各管区负责人、第一书记、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对群众冬季取暖情况再次开展全面排查,着重关注群众在口粮、饮用水、御寒衣被、取暖、危重病医疗等方面的重点需求,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开展”雪中送炭"。要坚持边排查、边警示、边整改,对冬季取暖中可能引发窒息、中毒、火灾的各类隐患要发现得早、整改得了、防范得好,尤其是老弱病残、重度残疾人和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重点排查、重点防范,每天采取电话或见面询问等方式密切关注生活情况,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澡堂、老旧住宅等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和违规使用易燃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疏散通道堵塞、电气线路老化破损等问题,加大夜间及降雪、骤冷等极端天气的检查密度,严格落实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各管区责任人要组织好、培训好本管区内负责人员,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排查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群众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要确保供应保障到位。

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群众取暖宜电则电、宜煤则煤、直气则气,对排查出的无取暖设施的群众,要结合前期走访慰问情况和群众需求,进行精准帮扶。分考虑极端天气条件下用气、电量大幅增长的客观需求,强化协调调度,完善应急预案和保障方案,千方百计保障群众用气用电。要加大对供电、供气管线巡查力度,建立取暖绿色维修通道,加快接电接气速度,确保反应迅速、工作到位。

三、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

要立即开展群众冬季取暖、用气用电用煤安全大检查,对取暖设备、电线、管道等进行查验维护,妥善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决不允许出现群众冻死冻伤情况。同时,要充分利用村村响、明白纸等形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冬季用电、用煤、气取暖知识宣传和安全教育,确保“明白纸”发放率达到100%,入户隐患排查整治率达到100%,面对面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配足应急救援器材,健全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科学有效应对。

四、要积极应对供暖舆情。

要密切关注群众供暖相关舆情,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因恶劣天气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及时做好应对处置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供暖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解决,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真正让每一户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五、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分管区成立了5个由管区领导任组长的督导组,分片区开展巡回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发现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得不到有效保障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温暖过冬方案4

为保障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增强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根据《省扶贫开发办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扶贫协作办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节日慰问走访,就持续开展遍访行动,确保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市级走访。市级领导分别到所帮包的镇街走访慰问贫困户。市扶贫办分组包镇街,走访帮包镇街贫困户,重点对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督导。

(二)镇街走访。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组织镇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等,走访辖区内户脱贫享受政策户及即时帮扶户。在查看“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及行业保障政策落实的同时对贫困户过冬采暖情况予以重点查看,特别要关注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的过冬采暖情况。

二、走访方式

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的方式,确保每户贫困户必到。对于鳏寡孤独、老弱病残、出行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除帮扶责任人日常走访外,村干部要安排人员轮流经常查看,要调动发挥邻帮邻等互助形式,及时掌握特殊困难群体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走访时间

即日起至春节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贫困户安全温暖过冬是检验脱贫攻坚成效的一项重要指标,省委主要领导要求把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列入当前重要工作之一,省办已将其列入年终考核事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目前省办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省市各级媒体正在对此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问责一例。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要迅速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底子,决不能出现一例返贫情况,决不能出现一起因生活困难、无人照料导致病亡等冲击道德底线的事件,决不能出现负面舆情,决不能因我们工作不到位而影响脱贫攻坚的成色。

(二)摸清底子,熟悉情况。各镇(街道)要结合入户走访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的'责任感,对贫困户的房屋(门窗)、取暖设备(冬季用煤、炉、电暖器等)、御寒衣被棉服等生活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真正掌握贫困群众冬季所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产业项目收益的作用,建立临时困难救助机制,积极储备过冬物资,集中采购一批采暖设施、棉被棉衣、米面油等生活救助物资,按照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给予帮扶。同时,对走访过程中发现的房屋裂缝、黑屋子、门窗破损等问题要立即解决。

(三)多措并举,强化落实。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团体奉献爱心,开展帮扶志愿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真正解决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要切实加强贫困人口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不定期检查取暖设施、用电、房屋通风情况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杜绝火灾、煤气中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四)汇总报告。各镇(街道)要及时汇总走访开展情况,按照20xx年12月3日市扶贫办转发《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于20xx年1月25日前,将帮助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总结通过金宏网报平度市扶贫办。

温暖过冬方案5

天气日渐寒冷,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金乡县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市委、县委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聚焦群众取暖、消防、饮水、用电、防疫等方面,确保农民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迁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扶贫办、水利站、供电所、应急办、卫生院。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党政办、应急办。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迁建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建立需求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

2.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村不漏户。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冬季取暖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逐村逐户了解冬季取暖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召集本辖区供水企业安排部署冬季用水工作,确保群众冬季用水。卫生院牵头各村级卫生室做好村内消杀和冬季防疫工作。供电所对辖区内全部变压器、电表箱等电力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村镇办、应急办、卫生院。

3.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贫困群体,查看居住环境发现隐患,及时排查修缮,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民政办、残联、扶贫办、村镇办。

4.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民政办、扶贫办。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迁建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督查室、村镇办、民政办、扶贫办。

四、成立应急工作专班

街道成立应急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应急电话0537——8891xxx。专班办公室由科级干部24小时值班带班(详见附件),随时应对处置突发情况。各行政村和相关站所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街道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

温暖过冬方案6

根据市民政局《转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宝民发〔20xx〕210号)精神,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提升我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快流浪乞讨救助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切实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严格贯彻执行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办发〔20xx〕15号)精神,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镇、村救助网点为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帮助其顺利过冬。

三、救助范围

城乡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

四、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4月15日

五、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救助服务。

(一)加强日常巡查,健全完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巡查制度。县救助站要把上街巡查作为“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抽调专门车辆和相关人员,每周二、四、六固定上街巡查,扩大街面巡查范围和频率,在县城的大街小巷,特别是桥梁涵洞、车站、公园、广场、河道两岸等重点地段,开展全方位分时段巡查宣传,积极引导、护送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宣传救助政策,现场发放棉被、棉袄、面包等御寒衣物和食品,同时告知求助电话,防止饿死、冻伤事件发生。针对“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在日间街面巡查的基础上,制定夜间街面巡查制度,即每周周一、周三19时—23时,组织进行夜间街面巡查,以确保巡查不留死角。

(二)建立救助网络,开展对城镇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主动救助服务。以县社会救助站、12个福彩救助服务点为依托,对符合条件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及时的救助服务,对不愿进入机构接受救助的,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衣被等救助服务。发挥镇民政办、民政信息员等基层组织在信息传递、沟通协调、教育劝导、帮助扶持、临时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便利服务并强化源头预防。严格贯彻落实《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精神,相关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报告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不得相互推诿。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重大节庆期间以及恶劣天气等情况下,及时启动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返乡工作。

(三)实行部门联动,加大对有害乞讨行为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县城主街道、车站、垃圾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强讨恶要、滋扰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县救助管理站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机构内人员安全。同时要注意工作方法,防止矛盾激化,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医疗救治先行,保证患病流浪乞讨人员能得到及时治疗。县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要坚持“先救治后结算、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患病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治疗终结后,由县社会救助站负责接回。

(五)实施关爱救助,妥善安置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按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要求,协调户籍部门运用DNA信息比对、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和救助寻亲网等方式,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寻亲服务机制,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查找无着的滞留人员开展站外托养服务,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加强与铁路、客运部门的有效衔接,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做好生活无着救助对象的返乡服务工作,制止跑站行为。对因智力障碍或其他原因无法查明身份、户籍等基本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县民政局提出安置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安置。

(六)开展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反复外出流浪乞讨现象。对辖区内返乡或可能外出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进行救助、帮扶、管理和教育。对因贫困导致流浪的人员及其家庭,要根据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孤儿保障范围,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医疗、劳动就业、户口安置等扶助优惠政策;对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亲属或其他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管理,责令其履行抚养、赡养义务和监护责任,屡教不改的,依法严肃处理。

(七)加强机构监管,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托养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县民政局要进一步加强救助管理机构的规范管理和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春节前要协调公安、卫健、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离站返乡、站外托养等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确保不留安全隐患。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民电〔20xx〕19号)》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疫情防控排查,加强“人防”“物防”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把防控责任和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县政府在救助管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定期通报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情况。要明确职责分工要求,主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促进各部门认真履职尽责。要安排经费,对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寒冬送温暖”、疫情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救助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规范化建设。县社会救助站要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精神抓好落实工作。建立救助有关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并及时录入全国救助寻亲管理信息系统。县社会救助站要做好棉衣、棉被、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物资的储备,严格杜绝存在风险隐患的人员或物品进入救助管理机构。要按照财政部、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首接负责制,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和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救助热线畅通。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大救助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短视频等媒体的宣传作用,不断拓展宣传渠道,进一步提高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宣传引导在繁华地段、重点街区路段、车站、活动广场等人流较大地区的群众、工作人员、受助人员通过识别救助引导牌,了解救助管理机构的地址、求助电话、救助政策和救助服务等内容,方便受助人员主动求助,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4.严格责任追究。实行“首接负责制”。严格依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要求,公安、城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的,要在第一时间实施救助。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强化镇政府在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和治理中的主体责任,预防和治理因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温暖过冬方案7

近期,寒潮来临,气温骤降,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进入关键期,为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温暖安全的冬季,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筑牢民生保障服务底线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行动,现将具体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任务要求

坚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村居主体、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部门、管区、村居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使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与农村冬季安全生产、农村困难群众救助、两节安全大检查等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农村广大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坚决防止造成较大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二、重点关注对象

重点关注贫困群众、“五保”户、“三无”人员、空巢(孤残)老人、留守(孤残)儿童、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重点人群,单独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掌握困难群众在住房安全、生活取暖、医疗保障等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做到底数清、对象明、情况准。

三、明确工作机制

各村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认真梳理汇总本村重点关注对象名册,明确责任分工,由村两委成员按照“一帮一”“一帮多”原则进行分包,村内重点关注对象多时,可广泛动员村内党员纳入帮扶责任人,对重点关注对象具体情况要了解掌握清楚并认真填写帮扶责任联系表(见附表),确保村内每户重点关注对象有人负责,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三次入户或电话联系,尤其是出现雨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要及时入户走访,关心了解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能够解决的'第一时间予以现场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街道相关责任部门协调解决。

四、工作开展步骤

(一)全面摸排(12月16日至12月20日)。各村要充分发动村两委成员和党员干部,对本村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全面查看重点关注对象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加强统筹协调。

(二)帮包联系(12月21日至2月28日)。帮扶联系人

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重点关注对象进行入户走访,重点对以下工作加大检查力度:1.防一氧化碳中毒。将防一氧化碳中毒作为温暖过冬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和排查力度,提升群众防范意识;2.住房安全。准确掌握帮包群众住房状况,对住房出现危、漏等现象且符合相应救助政策的要及时上报相应部门予以协调解决;3.温暖过冬。详细了解群众家中取暖方式、御寒物资等是否准备充足;4.饮水安全。通过保温、错时、定点供水等方式保障群众尤其山区群众冬季饮水供水安全;5.用电安全。冬季用电量大,加强对困难群众家中供电设施、线路检查、巡查;6.防疫安全。重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个人日常防护及家庭卫生消毒等工作;7.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一是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或个人)上报给予临时救助;二是做好低保家庭、特困对象、孤儿、贫困户等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做好重度残疾人、留守病残老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温暖过冬生活工作;四是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街面巡查救助,确保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应助尽助。

(三)督导检查(贯穿全程)。街道纪工委、督查室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确保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有效抓好落实。各部门、村居工作人员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按照“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有效抓好责任帮扶、动态联系、问题化解等工作具体落实,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二)定期联系帮扶,及时开展救助。各村全面摸排情况于12月20日前由管区统一汇总帮扶责任联系表上报至街道督查室(206室)备案,各村帮扶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定期入户走访,联系帮扶,对困难群众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相应救助工作。

(三)加强工作督导,严肃追责问责。街道办将不定期对各村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各村的工作安排、责任落实、隐患排查、台账建立、救助措施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未开展排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救助不力问题将提交党工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温暖过冬方案8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解决涉及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保障严寒天气期间社区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建丰社区平房区9户困难户

二、补助标准

(一)每户补助壹仟元整,共计玖仟元(9.000.00元)

三、资金来源

从社区专项资金支付

四、领取救助应提交的材料

困难申请书

五、程序

(一)召开党员居民议事会。

(二)制定实施方案。将上报建设街道党工委。

(三)公示实施方案。在社区公示栏和居民集中地方公示(公示时间为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受理电话xx)。

(四)履行审核手续。

(五)组织实施。并将实施结果进行公示七天。

温暖过冬方案9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帮助其安全、顺利度过严冬,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严寒天气较往年来得更早,流浪乞讨人员是最边缘、最脆弱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时间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确救助原则,合理开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救助对象有自愿求助和放弃救助的自由,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应提供无偿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费用。对拒不愿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义务,根据其实际情况免费提供必要的食物饮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务,确保其不受冻挨饿。同时,要留下详细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现场劝导救助影像资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巡逻过程中,发现有重大疾病隐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讨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进行救助或帮助其返乡;三是秉承分类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则。根据受助人员的具体需求确定救助内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针对不同类型受助人员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个性特征进行必要的物质帮助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动员基层开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级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制定街面巡查计划表,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夜间低温时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时做好巡查救助登记,文字记录、视频留存;二是广泛动员基层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立排查队伍、主动报告。要组织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等在本辖区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大排查,确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各县(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将巡查排查工作广泛告知并动员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救助管理机构和公安部门。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广度,及时储备救助物资

一是各县(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点对车站、广场、商场、居民楼道、桥梁涵洞、超市、银行、烂尾楼、废弃厂房、农村柴草堆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时常活动和露宿区域进行不间断巡查,遇到恶劣极端天气,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实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县(市)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须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救助站能够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救助车辆能够24小时外出救助求助人员,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求助信息,不延误任何一个救助服务。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外省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区域增设开放式临时救助点或临时避寒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方便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县(市)财政部门要保障救助资金按时及时拨付,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冬季御寒物资储备工作,要整合救灾物资储备资源,对寒冬救助对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药品等救助物质采购储备充足,以确保满足站内和街头流动救助服务需求。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立调研组在“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期间不定期对各县(市)物资储备、发放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暗访。

(三)制定详细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妥善处置受助人员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各地要针对寒冬季节气候特殊、人员流动性大、重要时间节点多等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切实加大救助服务保障力度,及时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讨人员。二是强化发现与处置衔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各县(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设立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等,明确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确保沟通配合衔接顺畅。对社会各界提供的线索,救助管理站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到达现场并按要求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救助站要及时联系指导求助人员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应急救援救助中心、临时救助点、救助咨询引导点实施应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困难。三是及时妥善处置特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传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讨人员,要立即通知急救机构、精神病医院,及时送医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对象甄别;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进行救治;经甄别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管理,配合医院做好医治工作,及时核实和结算医疗费用。

(四)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站内管理和站外托养

一是各县(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二是规范站内管理。各县(市)要结合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近期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机构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部门衔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要按照照料服务达标专项行动要求,在站救助人员严格根据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状况等实行分区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卫浴、取暖、无障碍设施等相应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条件,确保其安全过冬。三是严格托养监管。对于发现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立精神卫生机构,对在站外托养的流浪乞讨人员,应优先送公办养老机构并按照“谁送托、谁负责”原则严格加强监管,每半月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探视托养人员,跟踪掌握托养对象生活状况,监督检查托养机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一是快速查询身份。各县(市)要按照“大爱寻亲.温暖回家”行动要求,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寻亲服务。对经快速查询未能确认身份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时通过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救助寻亲网站和黔东南日报、今日头条等各类媒体发布寻亲公告,随时更新完善公布受助人员基本信息,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进行比对,加强省、州、县联动寻亲工作,提高寻亲成功率,帮助滞留人员尽快重返家庭。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各县(市)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长期接触、交流,采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关键信息,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继续做好滞留人员身份查询工作。三是妥善进行安置。各县(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开展落户安置行动要求,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强向当地政府汇报请示,按照程序拟定安置方案报送同级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门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六)加强预防帮扶,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各县(市)要结合推进源头治理行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对本地区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讨经历和习惯的人员,特别是精神障碍患者、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员、反复流浪乞讨人员等予以重点关注并纳入台账、落实责任人加强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讨原因和动机,全面评估流浪乞讨人员的困难和需求,加强教育引导,综合施策,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扶措施。二是各县(市)民政局要将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要组织开展就业培训,建立多层次源头预防帮扶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接得回、留得下、过得好。

五、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协同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有效协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动有效开展的强大合力。各县(市)民政局要切实履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制定行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工作调度,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排忧解难;要督促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全面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救助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主体职责,严格执行工作规程,做好求助人员接待、安检、生活照料、管理服务、身份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各县(市)政法委要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平安贵州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各县(市)公安、城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职责。各县(市)卫健部门要组织疾控部门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医疗应急救治。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检查指导。消防救援部门要指导民政部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按照“双随机”要求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抽查。各县(市)要充分压实街道(乡镇)、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及时排查发现处置流浪乞讨人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县(市)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的县(市),必须于12月底前筹划建立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州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各县(市)要及时掌握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县(市)专项救助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州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行调研检查,检查“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以及寒冬救助物资储备及发放情况。各县(市)于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寒冬送温暖”行动方案;于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情况;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别将“寒冬送温暖”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引导群众或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求助。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温暖过冬方案10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发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等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公交(出租车)司机等积极参与,制定常态化、制度化街面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一旦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救助管理机构,确保不落下一个流浪乞讨人员,不出现一个救助盲区。

(四)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公布求助渠道、方法和电话。通过在重要时段播放公益广告、在重点区域向社区居民发放求助宣传卡等方式,扩大救助政策知晓度,引导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群众及时拨打求助热线。同时利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全国救助寻亲网等寻亲信息发布渠道,尽快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乡。各救助管理机构要保持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保证24小时接待求助人员,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理,要广泛宣传救助管理领域先进事迹、先进人物,弘扬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弱势群体、扶危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规定,加强对本部门、本辖区“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和部署,确保“寒冬送温暖”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统筹协调、周密部署、有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各项工作,强化值班值守,确保及时、迅速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同时做好各种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好巡查巡检和应对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按时间节点报送“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统计表和相关工作图片,直至专项行动结束。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与领导小组汇报后由组长签批上报。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后,要在第一时间做好流浪人员的保暖、饮食、医疗等工作,确保被救助流浪人员在辖区内不出意外。

2.强化值班值守,成员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救助值班电话,并保持24小时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救助。

温暖过冬方案11

为妥善解决我镇困难群众在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雨民发〔20xx〕166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受灾困难群众寒冬期间的`基本生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1.分解工作任务

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要求,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早安排、早部署、早动员,确保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25日前。

2.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工作重点:镇干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沟通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合力做好温暖过冬工作。

责任人:各包村干部。

完成时间:不定期。

(二)落实具体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工作重点: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因灾困难家庭、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特困家庭在口粮、饮用水、衣被、御寒物资和医疗等方面的困难,建立需求台账,做好档案管理,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情况统计表》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2.开展过渡安置房摸底排查并进行保温加固。

工作重点:对各种受灾原因居住在过渡安置房的农户进行摸底排查,按照“五防两保三加强”(防雨、防风、防潮、防火、防雷,保温、保暖,加强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结构安全和卫生防疫)的要求落实保暖加固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3.加强物资储备,保障基本需求。

工作重点:对现有库存救灾物资进行全面清理,积极采取向上争取、政府采购、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多种方式采购粮食、棉衣、棉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备足备齐救灾物资,提高救助能力。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前。

4.及时发放款物,确保过冬需求。

工作重点:以受灾困难群众、自建过渡房家庭、低保家庭、重残家庭、五保对象和困难职工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的原则及时将过冬御寒物资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前。

5.建档立册,完善工作档案。

工作重点:结合以往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救助工作档案。

责任单位:镇民政办、各村(社区)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前。

6.做好后续对口帮扶。

工作重点:制定领导干部联点、党员干部工作下沉、全员整体参与的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全力帮助受灾困难群众解决温暖过冬中遇到的各种困难问题。

责任人员:各包村干部、党员干部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三)严格监督检查。

工作重点:对各村、社区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农房重建推进及重建补助资金兑现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办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3月30日前。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要认真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项工作,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一卡一账两公开四程序”备查。

温暖过冬方案12

目的:便于进入社区,与社区管理部门建立联系,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提升分公司在当地市场的好感度、美誉度,方便做科普和做宣传。

活动形式:利用经常性的社区送温暖活动,与社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方便进行科普活动。

一、活动主题:

促进社区和谐 关爱孤寡空巢老人 xx生物(xx节)送温暖大型活动

二、活动对象:

社区孤寡老人:年龄在70岁以上(如果人数少的话可以放宽3-5岁),缺少亲友照顾的;

空巢老人:年龄在70岁以上(如果人数少的话可以放宽3-5岁),缺少亲友照顾的;

残疾老人:年龄在65岁以上(如果人数少的话可以放宽3-5岁),肢体残疾、视力、听力有缺陷,行动不便,缺少亲友照顾的。

三、活动时间与由头:

四、活动前期准备

社区洽谈准备

公司宣传片和产品宣传片:把公司形象介绍出去。

企业介绍幻灯:详细介绍公司情况,

把集团热心公益事业、董事长荣誉以及关心百姓饮食健康的情怀介绍出去。

企业大米大酱:送给社区居委会领导,拉近距离,也让他们提前体验,说明我们是真正做绿色健康食品的,关心老百姓切身利益。

公司委托介绍信(见附录二):用来证明身份,显示公司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爱,说明这是公司行为,不是单一行为,显示出活动的规模大、范围广。

企业画册(企划部提供):介绍公司,说明公司(集团)实力,阐述公司产品“绿色健康”的设计理念。

温暖过冬方案13

为进一步做好一年一度今冬明春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过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落实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助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组织机构

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凤凰社区特成立流浪乞讨人员排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会事务部,周庆霞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相关部室、居委会抽调,具体负责本次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排查、救助及劝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一组组长:周庆霞,成员从各相关部室、各居委会抽调,具体负责辖区主要路段、背街小巷、广场等地段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救助及劝导工作;

二组组长:罗明峰,成员为棚改指挥部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棚改区域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及时将排查结果反馈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救助。

三、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凤凰社区将组织社会事务部、综合工作部、棚改指挥部、派出所、城管、各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每月开展2次集中排(查具体时间待定),各居委会要做好日常排查登记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成分复杂,情况特殊,实施救助管理政策性强,工作难度较大,各居委会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排查及救助管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报流浪乞讨人员领导办公室。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和谐氛围。各居委会要采取辖区LED屏、宣传栏、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长、居民小组长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温暖过冬方案14

为切实做好柘沟镇辖区内脱贫人口、特殊群体安全温暖过冬,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

各服务区、各村按照县委及镇党委工作要求,层层传达温暖过冬工作要求。镇召开有关部门和村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县级会议部署精神,提高对脱贫户和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认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成立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安监、扶贫、服务区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实施目标

以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采取多种形式,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确保脱贫人口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三、相关措施

1、深入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情况。

各村居、帮扶责任人及第一书记对本辖区困难群众生

活情况和物资需求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和掌握困难群众,特别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低保家庭、五保对象、留守病残老人等困难群体,扶贫科建立台帐,做好档案管理,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2、加强物资储备

由经贸科协调发改等有关职能部门,保障清洁煤炭供应,应对极端寒潮、暴雪天气。因户施策,针对性帮扶,配发取暖物;检查脱贫户20xx年冬季期间发放电油汀、电暖风、棉衣、棉被等过冬物质,特别是取暖设施状况,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3、加强宣传,提高防范抗寒、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意识

通过帮扶责任人走访、村居两委日访、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对用煤炉、燃气炉取暖的贫困户进行宣传,提醒他们保持室内通风和换气;加强用煤、用气、用电是安全隐患排查,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确保贫困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4、加强设施农业的防范措施

加大对柘沟三村扶贫产业大棚基地、苗家庄扶贫大棚、陶土生产车间等扶贫产业项目巡查力度,现场督导进行必要的加固,覆盖棉被;充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寒潮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醒种植户做好防范避险,大棚设施夜间加盖保温覆盖材料,压紧棚膜压线、大风时关闭通风口,防范设施棚膜受损。

5、严格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各村和相关部门温暖过冬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暖冬资金使用、御寒物资管理及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贫困人口及困难群体安全温暖过冬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6、加强值班值守。镇相关部门、村要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紧盯天气过程发展趋势,随时掌握灾情信息,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

温暖过冬方案15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贯彻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极端恶劣天气、重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结合春节期间大走访活动,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工作重点

(一)查生活保障,改责任落实。一是查看困难群众御寒衣物是否充足。针对被褥陈旧、保暖性能差、御寒衣物不足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加强防寒保暖物资保障力度。二是查看节日食品是否充足。针对困难群众过冬过节肉油等食品储备不足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统筹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三是查看饮水供给是否正常。针对因寒潮天气影响,供水管道结冰等困难群众正常饮水受到影响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及时开展管道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住房安全检查排查和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及时送温暖上门。

(二)查取暖设施,改薄弱环节。查看困难群众,特别是分散供养特困群体、过渡房内安置困难群众取暖设施情况,掌握取暖方式和取暖效果等。针对困难群众取暖设施利用率低、房屋透风撒气、保暖效果差、燃料储备不足等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针对孤寡老人、困难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关心不够、落实照料监护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特殊群体取暖困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查安全防范,改事故隐患。查看电网设备运维管理、线路负荷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线路老化、过载、检查、维护不及时,燃煤炉具缺少排烟管道或烟囱老化破损,室内柴木乱堆乱放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同时,指导困难群众选用合格电气产品,正确使用电气取暖设备,使用过程中避免长时间通电,做到人走电断,提醒群众使用取暖器等电加热器具时,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及时更换绝缘层破损、老化的线路,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指导困难群众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查居住环境,改脏乱面貌。查看困难群众屋内及周边卫生情况,针对庭院脏乱、异味大、生活垃圾成堆、屋内不整洁等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清理道路两侧及房屋前后乱堆乱放的杂物、牲畜粪便、屋内死角,清扫庭院,清运垃圾等,对照“九有五无五净”标准要求,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