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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1.95W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范文(精选7篇)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1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任用制度改革,加大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拓宽中层干部选聘视野,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活力、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提高学校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市教育局20xx年《常熟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岗位设置

根据慈报小学中层机构的情况决定聘任教导处副主任一名(分管语数英以外的其他学科)、信息中心副主任一名(分管教育技术、装备)。

二、任职条件

1、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实践经验和胜任相关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岗位必备专业知识。

2、有全局观念,有民主作风,有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强。

3、教育教学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奉公;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竞聘职位的工作。

5、新参加中层岗位竞聘的人员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校龄,竞聘人员和设置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三、竞聘程序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学校中层干部全面实行公开竞聘上岗。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与聘任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制定方案。由校长室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竞聘领导小组,并同时报市教育局。竞聘领导小组组长由皇甫晓天担任,高丽英、顾素珍、施晓梅、钱瑞芬、沈阳、唐梅凤任组员。

2、公布方案。学校将在校园网或教职工大会上公布中层干部竞聘方案。

3、组织报名。报名形式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的形式进行。个人报名以书面的形式在发布方案一周内报党支部组织委员钱瑞芬。如在某个岗位上无人报名或者报名的人数不多,缺乏竞聘的条件,则采用群众举荐的形式报名,群众推荐由学校工会组织教代会推荐,被推荐人需达到总推荐人数的30%者可作为竞聘的侯选人。

4、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报名情况,按照竞聘上岗的条件进行酝酿审核,由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参与竞聘对象。

5、竞聘演说。召开全体教工代表大会进行竞聘演说。参加竞聘者根据所竞岗位阐述自己对所竞聘岗位职责的认识及工作思路,并对工作态度和勤奋度进行表态。

6、确定对象:

①、根据竞聘人员演讲的情况以及德、勤、能、绩的情况进行全面考量,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如果只有一人竞聘,群众测评的票数必须达到参评人数的60%以上。

②、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如果只有一人竞聘,评议的票数同样必须达到参评人数的60%以上,群众评议和竞聘小组评议均采用无记名投票。

③、根据群众评议和竞聘小组评议的结果(权重的比例为4:6)决定聘任的对象。

7、公示上报。拟聘任人员在校内公示3天后,学校填写《慈报小学中层干部任免审核备案呈报表》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备案。

8、学校聘任。经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由学校聘任。

四、其他要求

学校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和任期制。对新任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2

为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根据新时期班级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xx市中小学学校初中班主任竞聘上岗工作方案(讨论稿),提交职代会讨论并通过。

一、竞聘原则

1、按需设岗原则:因需设岗,因岗设人

2、双向选择原则:遵循学校和教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教师可接受聘任也可以拒聘。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岗位设置,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聘任程序,聘任结果。

4、竞争、择优原则;

5、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级干部、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竞岗工作领导小组。

三、岗位及名额

七-九年级29个

四、竞聘对象及条件:

凡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均可报名竞聘20xx-20xx年度班主任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班主任岗位:

1、近2年内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

2、近1年内因体罚学生、有偿家教或教育责任事故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

3、上年度考核结论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者。

4、因身体健康等方面问题而不适宜任班主任者。

五、班主任岗位职责

1、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班级管理水平;加强自身修养,以较高的政治水平和道德水准影响和倒动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和班风。服从学校一切管理。

2、 热爱全体学生,对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劳动、安全、卫生、校产保管全面负责。

3、 持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的教育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根据政教处的安排上好每一堂班会,每个班级一学期至少上一2-3次主题班会。指导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树立正气,建立良好的班风,把班级建设成奋发向上、团结合作、生动活泼的文明班集体。

5、 会同各科教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建立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6、 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严明校纪班规,做好班级常规管理工作。

7、 关心学生课外生活,指导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科技、娱乐等综合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发展正当的兴趣和特长,定期组织学生出好黑板报,全面推行素质教育。

8、 坚持课间操,阳光体育活动、升旗活动、早晚自习、综合实践活动、重大问题“六到场”,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检查。

9、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全年的班务工作计划、建立班务工作日志,拟好周工作安排、期末做好学生操行评定,每学期要写好班级管理的工作小结,填写学生的各种档案,积极支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校各项公益活动。

10、做家庭学校社会三方的桥梁,为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做贡献。

六、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15日:公布岗位,发放竞聘意向书;教师填写;

2、8月18日:教师将填写好的竞聘意向书送交政教处处;

3、8月22日: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对岗位报名情况汇总,并根据岗位聘任条件,逐一对竞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8月23日:公开竞聘,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5、8月24日:岗位确认,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公布班主任任职人员名单。当出现班主任岗位空缺时,集合学校实际工作的需要,学校有权直接任命;

6、8月26日:签订聘用协议书。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增强行政领导的岗位意识和受聘人与学校利益一致的意识。我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镇江市、丹阳市有关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全体中层领导将通过竞争上岗、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安排工作岗位,以明确岗位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二、实施原则:

依据我校的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工作要求,贯彻“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具备所规定的年龄、学历和达到职后培训规定的要求。原非行政领导的教师竞争中层岗位,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及其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2、岗位条件:另见学校《制度汇编》中《陵珥中心校行政领导岗位职责及要求》。

四、岗位职数:

岗位 校长办公室 德育处 教导处 教科室 信息处 总务处 勤工处

职数 1 2 2 1 1 3 1

五、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及竞聘条件;

2、组织竞争上岗;

①、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拟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个人可自荐1——2个岗位,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②、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③、个人述职。在教师代表大会上由竞聘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竞聘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④、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⑤、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述职和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⑥、公布方案。党支部、校长室集体研究拟定聘任人选方案,并张墙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监督。

⑦、决定任用。根据公示反馈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落实任用。

六、此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职称竞聘工作,体现公平、公正、重能力业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根据市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竞聘对象

具有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竞聘原则

根据教育局下达我校实际名额,在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下进行竞聘,职称竞聘必须由教师个人申报,考核小组由校长室、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量化办法

第一项:职务(不累计积分)校级班子成员6分,处室主任计4分,副主任、年级组长及其他行政财务管理人员计3分,教研、备课组长计2分(以上任职达三年计全分,不足三年的折半计分)。

第二项班主任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满3年(2分),任现职以内1-2年(1分),申报职称当年担任班主任另加0.5分。

第三项教龄、资历:教龄有一年计1分,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0.5分,

第四项学历:中师2分,专科3分,本科4分,硕士5分。

第五项年度考核: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的一年1分,此项最高2分。

第六项:荣誉称号

1.任现职以来,被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奖励的,如记功、嘉奖、名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镇校级1分;教育和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积分顺次减1计分。

2.任现职以来分管工作成绩突出,受国家、省、市、县、镇(校)表彰的校级领导分别计5、4、3、2、1分,中层正职折半计分,中层副职三分之一计分。

3.被评为学科带头人:市级5分,县级3分;教学能手:市级3分,县级2分

第七项:教育科研

1.教育教学论文:

a、在县级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1.5分,二等奖的得1分。

b、在市级论文评比中,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

c、在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一等奖分别加5分、4分;二等奖分别加4分、3分;三等奖分别加2分、1分。

d、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教育类报刊发表论文,分别加4、5、6分。论文必须是教育正规刊物(不包含增刊、专题集、专刊、内刊和论文集),获奖与发表论文必须经学校教科室审核确认,均以18分封顶,同一篇文章只记最高得分,不累计积分。

2.任现职以来,作为立项课题研究工作负责人的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课题未结题的减半计分,参与课题研究,有一定研究成果的按负责人标准减半计分。

3.任职期内,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主动投身新课程实践,教育教学效果好的加3分。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在学校、联盟校组织的活动中开设讲座或专题发言的没参与一次计0.5分。(不超过3分)

第八项:工作业绩

(一)指导的学生在正规报刊发表作品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不含优秀奖),有多级获奖或发表的,按该项最高标准计分,此项5分封顶。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校级

等级奖

等级奖

不受等级的限制

不受等级的限制

不受等级限的制

2分/人次

1.5分/人次

1分/人次

0.5分/人次

0.1分/人次

(二)课堂教学

1、任现职以来,课堂教学竞赛在市级以上获等级奖的计5分,市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4、3分,县级一二等奖的分别计3、2分;公开课市级的3分,县级2分。(同一课不重复计分)

2、近二年所任班级所教学科(指语文、数学、英语)在每学期期末调研成绩居本年级上游的得20分,中游的得15分,下游的得10分。其他学科或非检测到的学科的人员,根据任教学科的相关工作目标要求,由考核领导小组按A、B、C三等进行评分纳入计算。

(三)工作量:任职期内周课时量低年级达16节,中年级达14节,高年级达12节,其他学科达14-16节为满负荷计10分。经主管部门任命的学校干部按规定计算课时,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减4课时计算工作量,课时不足的,每少一课时扣0.5分。任现职以来,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3年(含3年)以上的加3分,不足3年的加1分;任职以前任教毕业班主要学科5年以上的加2分。

第九项:支教得分:到冈小工作以后(任现职以来)必须要有一年到偏远薄弱学校支教或村小任教的经历,支教一年的得5分,校级干部和特殊岗位人员不列入支教对象的可享受支教同等得积分。

第十项:继续教育:任现职以来,参加学校或教育局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且获得相关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县级得0.5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1.5分,国家级得2分。

第十一项:男教师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女教师50周岁以上(含50周岁)或患重大疾病的人员,不受积分限制,在硬件符合的情况下经考核组通过后可照顾直接参加竞聘。

四、其他说明

1、任现职以来,没有在校级以上范围开设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因从事有偿家教、考试作弊并查实的,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不得参加竞聘。

2、任职以来在市、县局以上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视导中被通报批评并未改正的不得参加竞聘。

3、拒不服从领导分工,工作严重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旷职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工作达一年以上的不得参加竞聘;

4、按积分高低和学科比例确定申报人员职数。在竞聘同分的情况下,依次看教龄,时间长者优先;如竞聘积分、教龄相同,专业技术任职年限长者优先。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集团和校区管理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竞聘。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4.个人自愿、教师认同、组织考察原则。

三、竞聘组织与领导

集团总部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四、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教育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实绩优良。

3.教育管理水平好。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在教师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个人综合素养佳。为人真诚,团结协作,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中层职位设置:

集团总部:

办公室主任1人,教导处主任1人,教科室主任1人,电教室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少先队总辅导员1人,妇工委主任1人。

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教科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电教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

总务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教科室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电教室主任1人。

总务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

所有年级组长原则上由中层干部兼任。撤销原各年级学科教研组,分校区成立学科中心组,组员兼任低中高年级段教研组长,具体负责日常教研工作,人员由校区负责人提名,集团总部聘任。非中层干部兼任的学科教研组长,在绩效考核时按照《桥东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给予补助。

六、职位管理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两学年。任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2.现任中层干部聘期至本次竞聘上岗活动结束。在此次中层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聘用的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其职务:

(1)学校对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为不称职的。

(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

七、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可填报两个职位。

3.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4.竞聘演讲。集团总部召开竞聘大会,竞聘者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表演讲(时间3-5分钟)。

5.民主测评。竞聘演讲后进行教师民主测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于50%者原则上纳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集团总部组织考察,确定拟聘对象。

7.聘前公示。对拟聘对象公示一周。

8.聘任备案。竞争上岗人员,由集团颁发聘任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6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2.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保证重点,充实教学一线。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用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相关政策经教代会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学科岗位从严,教辅后勤从宽。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对孕产女职工、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二、情况说明

本次岗位竞聘对象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实施和调整。

三、岗位设置

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具体设置情况另行公布。

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一)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xx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班主任职责竞聘条件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具体内容见《桥头中心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2.班主任竞聘条件

(1)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

(2)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3)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班主任以语文学科教师兼任为主外,鼓励英语、综合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适当控制数学学科教师兼任班主任的数量。

(5)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6)具有下流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班主任:严重违法违纪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行为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1)经考核,按学期发放按照政策规定应有的班主任津贴。

(2)按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3)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的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三)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

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2)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3)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

(4)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5)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五要十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

(6)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经行政会议、教代会选举分别产生学校中层代表、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领导小组30%以上,具体负责岗位聘任工作。

2.学校根据规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教辅)三工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本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学、教辅人员的竞争上岗。

5.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允许有5%以下人员落岗。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教师岗位意愿可在前轮落聘下轮续聘前自行调整1――3次至竞聘程序结束。

7.校内竞聘程序完成,空缺岗位所需人员,学校保留选聘校外人员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市场准入条件提出应聘申请,提供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和应聘意向,经学校组织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察,然后提出调进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批。

六、聘期活动签订

1.班主任、教学、教辅、工勤岗位聘期为一年,班主任由校长委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签订,教学、教辅人员由校长委托教导处主任签订,工勤人员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

2.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学校建立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定期、按时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2.分配。实行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经费主要来源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补贴、绩效考核工资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具体分配办法另行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制度及《桥头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八、对拒聘和落聘人员的处理

1.对拒聘人员的处理。在本校的拒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在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对落聘人员的处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采用养(退养、病养)、转、竟、待、辞等途径予以分流,其待遇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聘后管理

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聘。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制定、讨论、通过。

十、其它

1.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7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安溪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安委办〔20xx〕126号)、《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意见》(安政人〔20xx〕65号)和《关于核准安溪县第十小学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安人职]20xx》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69人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初等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委编办下达的编制数69人,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9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本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8.6%,工勤技能岗位为岗位总量1.4%。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附设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7个等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其中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二级。

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2.9%:33.8%:63.2%;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设置四级技术工工勤技能岗位一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安委办〔20xx〕126号和泉委办〔20xx〕73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关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等条件。另外,再根据各岗位所应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小中高专技六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2、小中高专技七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强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优秀。

3、小高专技八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4、小高专技九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现实表现良好。

5、小高专技十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6、小一专技十一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聘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教学经验和一定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显著,现实表现良好。

7、小一专技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基本的教学经验和基本的业务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较好作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现实表现良好。

(三)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技术工岗位:

技术工四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xx〕16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一)首次岗位设置办法:

1、根据各类别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比例,按定编定岗的原则进行设置。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原则。

2、采用以教师职务聘任先后为主的办法;

3、同批聘任则以工龄长者、年龄长者、学历高者、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县级以上综合表彰优先聘任;

4、已取得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尚未聘任者,原则上先按评审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工龄、年龄长短的顺序,设置为十一、十二级岗位;

5、当年新聘任的小中高、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分别设置为七级、十级、十二级岗位;

6、试用期未满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不参与本次岗位设置。

7、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5个月(含)者,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两级,则只升一级,如果其根据排名可升一级,则不予升级,保持其原有级别。

8、近三年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予高聘:

(1)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者;或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极不正派,严重损坏人民教师形象,影响恶劣者;

(2)不服从工作调动,不承担领导分配的任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分期未满者;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者或严重事故的责任人。

(3)因工作失误,当年被县教育局或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者;或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4)办理有偿补习和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出售代购教辅材料者;

(5)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或剽窃成果、弄虚作假者。

(6)近三年请假累计超过8个月(含)者。

(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安溪十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

安溪十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安溪十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1.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等级进行审定。

2. 安溪十小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组,负责安溪十小专业技术人员(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十一级、十二级)岗位的申报、推荐和初审。

七、实施步骤

安溪十小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xx年xx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xx年xx月下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实施方案的意见,由安溪十小负责人集体讨论通过。

2.20xx年xx月上旬—11月中旬,制定岗位说明书,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

3.20xx年xx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事局认定。

4.待主管部门和县人事局认定后,从下个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岗位设置坚持定岗补缺、择优聘任原则,20xx年若需补岗位,即按首次岗位设置方法递补。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个别因工作需要调整晋升职务的,学校将统筹安排,每年集中办理一次。

本方案经20xx年xx月xx日我校全体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