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工作方案

烟花爆竹方案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87W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烟花爆竹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方案15篇

烟花爆竹方案1

为深入推进“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X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试行)》(X管发〔X〕1X号),结合区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完善年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成果,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管控力度,从X年1月18日起(除重大庆典活动外),在全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实现全域禁燃禁放,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二、组织机构

区委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满卫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Xxx,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李永东同志和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赵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妇联,区环保局、安监局、市政局、教育局、住建局、工信局、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和各镇办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电视台、报社、网站等媒体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强化正面引导;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以及各单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参与审批重大庆典烟花爆竹燃放活动。

(三)区环保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总体规划、协调等工作,依据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制定完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发布禁燃禁放相关工作公告;根据示范区大气污染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提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负责协调X大学和X职业技术学院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四)区安监局:负责查处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取缔现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平稳有序做好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退出市场工作;并做好环保型电子鞭炮公共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企业运营;做好政府购买环保型电子鞭炮公司服务业务和申请受理、审核等相关工作。

(五)区网信办:组织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相关单位,通过向群众发送短信等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并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应对处置工作。

(六)新区工商分局、区工商分局:负责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年审、换证时,取消烟花爆竹经营业务;教育引导企业、个体户在开业时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配合区安监、公安等部门查处取缔违法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区交通局:负责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对危险品运输单位的宣传和监督;加强对车站、公交车辆的监管工作,防止烟花爆竹进站上车。

(八)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督促学生家长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九)区民政局:负责教育引导新婚对象移风易俗,签订禁燃禁放承诺书,在举办婚礼时不燃放传统烟花爆竹;将领取结婚证人员的信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书面通知其所在的镇办,便于各镇办提前介入,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区工信局:负责加强对各企业的宣传教育,监督指导各企业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十一)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建设施工单位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禁止施工单位在开工、大楼封顶时燃放烟花爆竹;并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十二)区卫计局:负责做好各医疗机构、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工作。

(十三)区食药监分局:负责做好餐饮店、药店等禁燃禁放的宣传和监督指导工作。

(十四)区督查考核办:负责做好各镇办、区级各相关部门禁燃禁放督导检查工作。

(十五)区消防大队:负责指导重点消防单位做好禁燃禁放区域的管控工作。

(十六)各镇办:积极履行各自辖区内的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与村(社区)、物业公司逐级签订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责任书;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做好禁燃禁放相关工作。同时,要发动村(社区)干部,紧盯迁居、新买车辆、婚丧嫁娶等燃放烟花爆竹的村民(X民),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引导村民(X民)移风易俗,做好环保型电子鞭炮的服务和管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宣传动员

1。加强媒体宣传。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在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相关禁燃禁放等内容。区网信办要在X年2月15(除夕)、2月19(初四)、3月2(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等营运商向群众发送公益提示短信。区市政局、文体旅游局要利用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牌、沿街LED显示屏等),结合文化下乡,开展“移风易俗、平安文明”主体公益宣传。区交通局要在全区各路公交、出租车、汽车站、候车室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场所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要通过媒体及时发布禁燃禁放公告,认真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环保局、安监局、市政局、文体旅游局、交通局、各镇办)

2。加强社会宣传。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组织广大党员、共青团员、机关干部、事业单位职工带头遵守禁燃禁放有关要求,积极宣传禁燃禁放的意义,劝阻、举报非法燃放行为。区工信局、市政局、文体旅游局、住建局、工商分局要在各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教育企业员工积极践行禁燃禁放工作。区教育局要组织各中小学校学生、幼儿园在寒假前期,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督促学生家长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各镇办要把宣传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积极发动村(社区)、物业服企业等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区环保局要制定有奖举报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全面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环保局、安监局、市政局、文体旅游局、工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各镇办)

(二)强化源头管控

1。根据示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工作要求,除重大庆典活动外,在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对重大庆典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环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安全、环保等相关资料,由区环保局与公安分局、安监局联合审查后方可实施(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区环保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Ⅱ级及以上级别启动后,重大庆典活动燃放烟花爆竹及焰火燃放活动应予以取消。(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安监局)

2。区安监局要指导各相关单位,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工作,在X年12月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X年1月开始,组织公安、环保、工商、交通以及各镇办,严厉打击非法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经营活动,全面取缔区内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网点。(责任单位:区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各镇办)

3。区工信局要加大指导宣传力度,督促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在承办婚丧喜庆等活动前,要事先向接受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书面告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及时劝阻不燃放烟花爆竹,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酒店、宾馆等经营者未履行劝阻、告知义务,造成违规燃放事实的,公安机关和文体旅游部门要依法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处理;同时,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对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也要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公安分局、文体旅游局)

(三)加大整治力度

1。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全面加强社会面清查行动的组织部署,组织人员认真排查酒店、宾馆、饭店、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婚庆礼仪等区域单位,及时掌握婚丧嫁娶、宴席预订、装修开业等相关信息,扎实做好敏感区域宣传告知工作,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落实巡查执法力量,加强巡查盯防,积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制止,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文体旅游局、工信局、各镇办)

2。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行为,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燃放、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区公安分局要对违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1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或危及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区安监局要对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区交通局要对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查处,坚决杜绝外流烟花爆竹进入我区,为全区禁燃禁放奠定良好的基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安监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各镇办)

3。区级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加强环保型电子鞭炮(声响最大不超过120分贝;但利用汽油、液化气及其他可燃气体与氧气混合,采用电子点火产生爆炸声、光效果的电子礼炮不在此列)替代传统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管控,制定具体的措施,加大管控力度,做到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具体燃放时间为当日8时至22时,燃放地点不得位于政府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车站、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加油(气)站等存储、使用、销售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及其配套设施周边100米范围内,以及其他重点安防区域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安监局、工商分局、各镇办)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xx年12月20日———xx年1月18日)。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贯穿于禁燃禁放工作的始终,认真制定禁燃禁放工作具体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加大宣传力度;区环保局、市政局、安监局、公安分局要及时发布禁燃禁放公告,各镇办和区级其他各部门都要通过发布倡议书等形式,迅速在全区掀起禁燃禁放工作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xx年1月18日———xx年3月10日)。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把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作为年末岁尾一场攻坚战,夯实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加强整治力度,全面开展禁燃禁放工作,确保全区禁燃禁放工作取得有效。

(三)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10日———xx年12月30日)。

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在前期组织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管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充分认识禁燃禁放工作对改善大气环境、减少安全事故、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二)认真履职,强化管控。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根据本方案,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职责和整治重点,做好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联动、宣传发动等各项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切实把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畅通信息,强化协调。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要加强禁燃禁放工作的情况收集,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需要协调处置的,要及时上报反馈,并按应急处置办法,积极稳妥处置本辖区、本部门禁燃禁放工作。

(四)严格责任,加强督查。区级各有关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教育动员,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区督查考核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违规燃放行为多发、查处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对因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履职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违规燃放、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烟花爆竹方案2

为巩固“创国卫”、“创省文”成果,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抓好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管理综合条例》、《永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通过大力宣传、广泛参与、严厉查处等方式,彻底杜绝县城建成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自20xx年1月21日起县城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断巩固“创国卫”、“创省文”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二、禁燃范围

1、禁燃产品。本方案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原料制成、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烟花和爆竹产品。

2、禁燃区域。县城建成区内所有主次干道、公园、广场、住宅区;县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江永单位等场所;潇浦镇辖区四个社区所辖范围内的城中村(消江村、唐家村、陈家街村、三元宫村、何家村、江丰村等6个村的县城建成区范围)。

3、禁燃行为。在县城建成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节日庆典、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为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4、禁燃时限。自20xx年1月21日起至江永县委政府出台新规定止。

三、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江永县城管执法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经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讨论研究决定,成立江永县城管执法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朱东平

副组长:何治国、何垂标、何丽娟、何俊

成员:郑少平、义永辉、陈昌福、尹光球、王永平、陈文群、黄智勇、黄东发、卢芳、陈云、张立志

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相关工作事宜。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报等工作。办公室电话:5722197。

(二)三个工作组

1、永明北路、幸福路北段、一中路、凤凰路、千家峒路、老街、北山塘路;

责任领导: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治国

责任中队:县城管执法局一中队、夜巡中队

所辖范围:凤凰社区、四方井社区

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违规行为。

2、永明中路、永明东路(至金水湾路口)、永桃路、幸福路(南段)、知青路、环城路西段;

责任领导:县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何丽娟

总工程师何俊

责任中队:县城管执法局二中队、渣土中队

所辖范围:麒麟社区

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违规行为。

3、永明东路、永廻路、永新路、浦美路、凤亭路、永阳路、龙溪路、溪岭路;

责任领导:县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垂标

责任中队:县城管执法局三中队、供治办

所辖范围:永新社区

职责:负责宣传、教育、巡查、劝导、制止、查处燃放烟花爆竹禁燃违规行为。

各工作组分别安排皮卡车一台。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通过细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全县城管执法队伍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清楚,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阶段。禁放区域内的执法中队要开展广泛宣传,以酒店、宾馆、饭店为重点,进一步营造禁放宣传声势,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整治执法阶段。通过严厉查处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整治执法及相关“门前五包”管理工作,全面整治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相关股、室、中队要将禁放要求、责任分工、执法内容传达到每个片区、每名执法队员要结合县容环境城管执法保障工作,认真统筹安排,确保整治执法力量到位,街面管控落实到位。

(二)加强巡查,严格执法。拓宽定岗辐射范围,加大巡查执法频次,对流动兜售、占道设点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稳妥控制,及时报警,待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按照占道经营违章行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倚门出摊销售烟花爆竹的违章行为,按照“未履行县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违章行为实施上限行政处罚;对门前存在燃放行为的`酒店、宾馆、饭店,要做好取证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加强沟通,共同施策。整治期间,相关股室要做好与公安、工商、安监、环保等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的衔接沟通,有效联调联动、互通信息,确保禁放工作落实到位。

(四)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各中队要注重禁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资料、图片的收集工作,每日数据上报至局办公室。

烟花爆竹方案3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总局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烟花(20xx)139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发[20xx]1号文件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经营单位基础安全条件,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1、召开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和村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7号令,安监烟花(20xx)139号法规和规定,动员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者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安监站进一步摸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底子,建立监管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现场检查,开展集中执法

1、查证。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其商品和违法所得,处500元—1000元罚款,并责令办理销售许可证。

2、验货。已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能经营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经营含氯酸钾商品。否则没收货物,并处500—1000元罚款。

3、加强安全监管。仓库、柜台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清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并予重罚,情节严重的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认真组织“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xx年5月30日前书面总结上报市局。

烟花爆竹方案4

为认真贯彻执行《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87号,以下简称《通告》)和《晋江市关于印发20xx年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12号),切实做好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保护机场净空安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荣誉任主任,人员从综治办和派出所抽调,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同时,调整充实禁炮工作队,队长由尤全芳担任。成员由综治办、巡逻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二、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力度,决定从现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入户宣传,利用各种传媒营造宣传舆论导向,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宣传工作多层次、全覆盖,做到“禁炮”安全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禁炮”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开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查堵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源头。集中整治阶段要积极查处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处30起以上。

(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采取积极措施,狠抓整改落实。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持续进行,取得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整体形象,事关机场净空安全,事关消防安全。要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成立一支禁炮专业队、重点时段各组织一次督察,达到“四个有”的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贯彻过程有督察、工作结果有奖惩,确保本辖区“禁炮”工作分步骤、有重点的稳步、有序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的优势,广泛发动辖区内基层组织,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手机短信、彩铃,设立板报、橱窗,微博、微信,宣传车、广播,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确保不留死角。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炮工作,出动一部宣传车深入社区,分发《通告》、《倡议书》,通过社区广播及宣传车循环播放录制《通告》的磁带,在辖区闹市区、人车流量大的部位设置大幅广告牌,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为主负责,党政办、综治办、组织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团工委、妇工委、工会、安办、财政、工商、行政执法和教育等部门协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重要内容来抓,组建禁炮工作队进行日常巡查,并具体落实到社区,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配合开展日常巡查和宣传教育,全面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通告》的贯彻执行。

(四)健全机制,常抓禁炮。一要实行禁炮联动机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部门、各社区及各有关单位组成联动小组。各社区、各单位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要实行禁炮情况分析通报机制。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组将对统一行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予以通报。同时,适时组织召开禁炮工作汇报会,听取禁炮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禁炮工作情况。三是要实行禁炮工作考评机制。街道禁炮领导组将制定禁炮工作考评奖惩办法,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通报,对落后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四要实行禁炮工作责任追究机制。要逐级分解责任,确保禁炮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一旦违规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现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有人被问责。要积极引导各社区将禁炮纳入村规民约,形成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机制。

(五)鼓励举报,严厉查处。街道禁炮办举报电话为85678148,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有有违规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禁炮工作队要立即出动、及时查处。对非法制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依法处予罚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同时,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各社区制订、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规民约,动员和组织老人协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烟花爆竹方案5

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

l.儿童燃放爆竹时应该由大人带领。

2.烟花爆竹应该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方,不能放在炉火旁。

3.为了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阳台、室内、仓库、场院等地方燃放鞭炮。

也不允许在商店、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燃放。

4.严禁用鞭炮玩“打火仗”的游戏。

5.燃放时,应将鞭炮放在地面上,或者挂在长杆上,不要拿在手里。

6.点燃鞭炮后,若没有炸响,在未确认不存在安全问题以前,不要急于上前查看。

7.燃放烟花爆竹,不要横放、斜放,也不要燃放“钻天猴”之类的升空高、射程远的、难以控制的品种。

二、燃放烟花爆竹注意事项

1.燃放爆竹要远离易燃可燃物,要在空旷的地带燃放。

不要对着人和居民住宅燃放。

燃放时要认真检查附近是否有易燃可燃物,认真清理火灾隐患。

2.儿童放爆竹要有人看管,不要随意捡一时没响的爆竹。

3.爆竹存放要避开火源和高温生产设施,装运爆竹要避免震动和磨擦,严禁在爆竹市场吸烟。

4.要购买质量过关的爆竹,不图小便宜购买非法生产的劣质爆竹。

另外,专家提醒,如果外眼球被炸伤破裂,最忌讳用手使劲压。

一旦把内容物压出来后医生挽救起来是非常困难的。

炸伤后应该让患者安静平躺,再送往就近的医院。

三、安全燃放几要几不要

燃放时,燃放者与观赏者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让未成年儿童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不要将头部伸向烟花爆竹的正上方点火或察看点燃后熄灭的烟花爆竹;不要对未点燃的`烟花爆竹进行两次点燃;不要用已点燃的烟花爆竹去点燃其他烟花爆竹;不要将烟花爆竹存放在家中,要远离火种、取暖器;不要购买燃放礼花弹、大型烟花,不要在明文禁止的区域燃放;不要在楼层的窗口、阳台、平台上燃放,防止火星落下后引起火灾;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建筑窗口、行636f7079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363356530人、车辆燃放,防止火星溅入引起火灾和伤人;不要从楼顶、阳台、窗户等高处向外(行人、车辆)投放已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在棚户区、小弄堂、加油站、变电站、燃气调压站附近及高压线下面等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合燃放;在燃放时,先要选择安全地点,按说明书要求正确燃放,先把阳台、平台、屋顶、天井、老虎窗及建筑物旁的可燃物清除,把外墙处布料等可燃遮阳布、空调保护布收起来,预防可燃物引燃后引发火灾;同时对建筑外墙上任何开口和孔洞采取封堵措施,以防火星溅入室内引起火灾。

在离家前要把门窗关好,防止飞来烟花火种引起家中火灾。

烟花爆竹方案6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安全管理秩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年。根据《关于印发镇烟花爆竹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政发〔20xx〕75号)要求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其纳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我镇将组织综治、安监、派出所等部门在春节前对各村存在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的地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屡次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的.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员,要指定专人,采取包村、包户、包人的方式进行监督,对查出的非法生产经营作坊、窝点,要依法予以打击取缔,并追根朔源,查清和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从严从重处罚。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参与“打非”工作的积极性,营造有利于“打非”工作的社会氛围。

二、开展全镇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为: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是否进行了上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是否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氯酸钾等问题。对存在上述问题的企业,一律不得生产,企业整改后,须经安监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

三、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春节临近,各安委会成员务必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管检查,加强应急值守,突出抓好水上交通、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方案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xx阎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组长,领导班子、办公室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隗永霞负责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艳平负责学生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丽、李振明负责寒假期间学校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隗永霞主任重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北京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班主任教师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首先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学生放假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学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两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值班中严格规定,每两个小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力争校园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方案8

为切实服务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实现20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镇禁燃禁放工作进一步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野岗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卓洁任组长,人大主任王炎、党委副书记姜俊杰、党委副书记陈灿、派出所所长柳东江任副组长。综合办、综治办、镇纪委、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卫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镇办、环保办、财政所和各村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柳东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也要制定详细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禁燃禁放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派出所:负责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销售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逻。

(二)中心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寒假期间将《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到学生手中。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向学生家长印发禁燃禁放宣传单(册),倡议学生家长自觉抵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殡仪馆和丧葬人员家属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四)市场监管所:负责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五)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

(六)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在城区主要道路悬挂禁放标语;参与春节、元宵节期间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协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综治办:负责组织各村治安积极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传工作。

(八)环保办: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

(九)小城镇办: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做好服务对象区域内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先期收集证据,协助派出所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十)纪委:负责对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

(十一)财政所:负责为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十二)各村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贯彻落实镇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村网格员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村委会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广播、板报、标语、横幅、微信平台和发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时进行禁燃禁放宣传广播,营造浓厚的禁燃禁放宣传氛围;三是各村要教育广大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储存、不燃放。

(二)开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要密切配合,对商业门面进行不间断清查,严厉打击非法购销烟花爆竹的行为。在执勤中把注意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我镇。

(三)重点时段加强执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2月12日(初一)早上6时至9时、2月26日(元宵节)19时至20日凌晨1时以及农历腊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开业)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要组织巡逻人员,分工包片,加大巡逻频次。二是春节期间派出所要在镇区主要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依法严厉打击。一是派出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民权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流动摊贩的查处。三是市场监管所要从严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群众举报频繁、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方案9

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可能造成众多人员的伤亡。为及时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及《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GB11653—89)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区安全和稳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二)减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使承担抢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开展。

(四)迅速控制事故,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

三、烟花爆竹灾害事故的确定

本预案所指烟花爆竹灾害事故分为:

1、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为一般事故;

2、发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为重大事故;

3、发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为重特大事故。

四、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成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 安全办公室

(二)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导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市级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取证抽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五、应急救援程序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紧急疏散、现场急救)、火灾控制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

发生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时,应及时向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或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员姓名、危险物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等)、周边情况、需要救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

(二)事故救援

1、接到报告或报警后,迅速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指派应急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的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理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区安监局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现场指挥和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

2、车辆应服从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

3、对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救援,应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

4、事故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烟花爆竹方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烟花爆竹安全应急管理,严密防范、科学应对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全县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信息共享,依靠科学、注重实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内烟花爆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Ⅳ级)的应对处置,及县域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别烟花爆竹的先期处置。

1.4烟花爆竹事故分级

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称“以上”包括本数,所称“以下”不包括本数。

1.5响应分级

根据烟花爆竹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难度和影响范围,县应急局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应急响应:发生烟花爆竹事故,企业、部门、县级层面均无法处置应对时,提请上级组织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

二级应急响应:当确认事故可能超出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由县政府牵头,适时启动县级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企业第一时间启动企业应急预案,组织自身力量按预案程序开展伤员救护、人员疏散、现场控制等先期处置,如若处置存在困难,报告县应急局,要立即指导协调或组织应对。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局成立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1.1局领导小组组成及机构设置

组长:黄强,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何忠润,副局长

代旭辉,副局长

熊安勇,分管领导

贺平,总工程师

成员:张顺芳,救灾与物资保障股长

王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人

徐平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周正华,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人

黄小骏,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局办公室负责人

曾露,火灾防治管理股负责人

胥巍,应急救援股负责人

代巧梅,政策法规股负责人

2.1.2相关股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接收传达上级决策部署和局领导指示要求并督办落实;负责本局应急处置综合协调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依法监督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及时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起因、现场情况、伤亡报告;向局领导小组汇报情况,遵从上级指示,开展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组织协调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发布安全生产预警和事故信息;负责建立健全县安全生产专家库,协调有关专家和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应急救援;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应急救援股: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根据领导小组指令,牵头召集相关成员单位研究、会商事故处置事项,宣布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状态;承担县级现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跟踪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处置建议;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股、安全生产信息平台监管中心:做好简报汇编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事故处置相关舆情监测应对;负责局机关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运维技术保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搜集与事故有关的物证、证言和资料;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负责事故现场保护、维护事故现场治安、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理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问题;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救灾与物资保障股: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疏散群众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火灾防治管理股: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运行机制

3.1应急准备

坚持“预防为主、预处并重”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排查、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企业应急预案与本预案的衔接畅通,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监测与预警

3.2.1监测

以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数据库,形成政府监督管理、企业及时申报、数据共建共享、部门分工监管的安全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通过平台获取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烟花爆竹存销量等信息,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的'动态监控,实现对烟花爆竹事故风险的有效控制和应对。

3.2.2预警

并依照法律法规和可控程度对预警级别进行调整,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登记核实举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客观公正、及时报道事故信息,不得编造、发布虚假信息。

接到可能导致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的信息后,必须立即核实、研判,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组织、督导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做好前期应对处置工作。

3.3应急处置与救援

3.3.1信息报告

县应急局及相关企业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拓宽烟花爆竹突发事故信息来源途径。信息报告要简明扼要、清晰准确。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信息来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目前事故处置进展情况,下一步拟采取的措施等。县域烟花爆竹事故信息报告严格执行《大英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3.3.2先期处置

当烟花爆竹事故发生时,事发生产经营单位要第一时间启动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开展人员疏散、应急处置和救援,并同时向县应急局报告事故信息。当事故影响可能超出本单位应急能力范围时,要及时将险情报告给相关部门并通报给周边单位和人员。

3.3.3应急响应

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的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局领导小组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县政府的统筹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

3.3.4信息发布

烟花爆竹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以确保信息正确、及时传递,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3.3.5应急结束

当伤亡人员得到有效处置,事故隐患彻底消除,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后,按照“谁指挥,谁负责”的原则,决定应急结束。

3.4后期处置

3.4.1善后处置

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局领导小组要协助县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督促协调有关单位依法认真做好死、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应急救援征用物资补偿及其他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

3.4.2调查评估

应当按照县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将调查与评估情况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规定,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大英县消防救援大队建全烟花爆竹事故专业救援队伍;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号召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聘任技术力量组建专家队伍。

4.2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应保证能够随时联系,依托现有的有线、无线、卫生等通信手段,以及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系统,保证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4.3应急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库,完善设施、设备、物资及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

遂宁化工应急救援队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队要按规程配备救援装备,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储备丰富的应急物资,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援装备。

督促其它部门、企业要建立物资装备统计台账,掌握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及使用条件、更新及补充时限、管理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运输保障

依托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现场的交通运输保障,优先运送处置事故所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危害的人员,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保障抢险道路的畅通,形成快速、高效、顺畅、协调的应急运输系统。

4.5医疗保障

依托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统筹全县医疗机构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经开区负责督促辖区企业,积极与县内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援协议。

5、宣教培训

5.1演练

适时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对辖区烟花爆竹企业的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和检查。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及时进行总结评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训

定期组织烟花爆竹监管干部、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培训,提升预防和应对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时督促烟花爆竹企业依法开展本企业相关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应急救援实践经验教训、应急演练发现预案漏洞等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6.2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提请县委、县政府对在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中作出贡献的部门(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拒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预案由大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烟花爆竹方案11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烟花爆竹领域事故发生,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20xx年修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xx)、《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推动安全发展,突出各级政府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的决策部署,深刻吸取烟花爆竹相关事故教训,筑牢安全生产“红线”思维和“底线”意识,加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运输、燃放、销毁处置和产品质量各环节的监管,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进一步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过程控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一)区应急局

一是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严格准入”的原则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要求审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三是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取得许可零售店(点)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超量存储、超范围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区公安分局打击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

(二)区公安分局

一是做好权限内《焰火燃放许可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审批工作;二是要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法行为;三是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四是牵头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五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烟花爆竹销毁工作。

(三)区交通局

一是要强化对承运烟花爆竹单位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监管;二是加强客运场站和客运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品查堵责任。

(四)区市监局

要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产品质量抽查,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五)区综合执法局

巡查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占道经营行为,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罚。

(六)区气象局

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储仓库防雷设施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查处。

(七)区教育局

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大学生不能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和区域或者危险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二是通过对教育学生引导家长在正规零售店(点)购买正规产品燃放。

(八)乡(镇)、街道办事处

一是合理规划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二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选址进行初审;三是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开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四是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烟花爆竹领域“打非”工作。

四、燃放时间及禁放区域

(一)燃放时间

1.当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一;

2.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8时至24时。

(二)禁止放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保护范围;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3.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院、疗养院;

4.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5.车站、轨道交通、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安全保护区域;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域;

8.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停车场;

9.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涵洞、地下通道;

10.城市地下管网、人防设施等地下空间;

11.居民住宅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2.各类公园、南明河畔两侧及野生动物聚集觅食、栖息地;

13.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14.当年除夕和正月十五以外的其他时间,大气监测国控点一公里范围内;大气监测国控点:花溪区(花溪水厂)、桐木岭(花溪区高坡乡民族中学)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区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担当,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履职履责,确保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具体的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有序推进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三)加强监管,严厉查处。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我区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生产秩序。对履职不到位、排查不认真、执法不严格等,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提出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请各单位于20xx年2月17日报送春节期间工作小结,20xx年12月15日报送全年工作总结。

烟花爆竹方案1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要求,根据《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规〔20xx〕1号)《隆安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及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隆环委办〔20xx〕5号),为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和宣传,确保广大群众过上安全、绿色、环保的节日,改善城厢镇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20xx年1月22日至2月15日

二、工作目标

按照《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的通告》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引导,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社会烟花爆竹禁燃限放行动自觉;强化源头整治和巡查执法,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做到措施到位、管控有效,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

四、组织领导

成立城厢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钟团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陆畅恒镇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陆丽英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罗志毅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

五、禁燃限放区域划分

按《隆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规〔20xx〕1号)确定的区域落实。

(一)法定禁放区

全县范围内的下列区域和场所,在任何时段禁止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图书馆;

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安全保护区;

3.加油站、液化气站(点)、停车场、重要物资仓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水利设施,水电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福利院、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等单位;

6.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林地、绿地、公园;

7.军事设施保护区;

8.城区广场、集贸市场、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建筑物室内及其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10.城区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地下管道、竖井。

以上区域和场所的产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警示标识,并负责监管。

(二)县城限放区

1.县城旧城区:东至右江,西至南百二级公路,南至污水处理厂,北至城北铁路桥洞—南波湾小区。

2.震东新城区:东至宝塔点灯山一宝塔实验小学,西至宝塔大道,南至右江,北至粤桂小学。

限放区域内,在下列时段不准许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十五24时;发布橙色、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时段。

(三)临时燃放区域和时段

1.设置20xx年度春节临时燃放区域为:震东社区思源大道(民兴路思源大道交叉路口至驮麻溪段)

2.准许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农历除夕0时至正月十五24时。

六、工作重点

(一)加强源头整治

1.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市场投放量。配合县应急局科学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禁止在禁放区以及限放区的城市道路、业主自有用地红线范围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

2.严查非法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安排人员与县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铺面、出租房、闲置房和城郊结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捣毁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二)加强巡查执法

1.实施网格化管理。各村(社区)是烟花爆竹禁放作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全面抓好本辖区禁燃限放管控任务部署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村支书、主任负总责,包片村干分片负责的管控制度。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将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社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家庭,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发现问题要及时劝阻和处置,处置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镇级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处置工作。

2.严格执法管控。春节期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会同县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紧盯除夕、初一等重点时段和庙宇、祠堂等重点场所,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处罚并曝光。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执法管控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倡议书、在微信群里转发、电子屏等各类宣传媒介加大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我县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有关规定,将禁放、限放、少放的宣传覆盖各村(社区)全域;认真开展重点宣传(特别是县城限放区涉及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当中来,确保宣传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倡导文明、安全、绿色、环保的过节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要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逐级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协调各方力量,确保宣传和管控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二)密切协调配合,确保落实到位。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落实管控责任,确保宣传有效果、管控有成果。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发生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恶化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各镇直相关单位请于1月29日前将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开展有关工作照片报镇政府。

烟花爆竹方案13

为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安庆市教体系统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噪音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通过大力宣传教育,使《条例》进学校、进班级、进学生家中、进全体教职工、进校内住房,做到家喻户晓,进一步引导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规范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庆工业学校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指挥部,由校党委书记、校长孙慷担任指挥长,副校长孙先虹为常务副指挥长,其他领导为副指挥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体系统禁限放办”),由教务科副科长罗晓辉兼任市禁限放办主任。建立领导干部督查指导、各年级、班级、教研组主抓主管、分片包干的职责体系,形成层层包保、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校综合科负责与市教体局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与全体教职工签订承诺书,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活动,倡议教职员工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教务科负责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开展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征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活动。倡议学生及其家长自觉抵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3、总务科负责《致校园居民一封信》,对校内居住户,要登门入户,开展宣传,签订承诺书。制作悬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牌,校大门口和住房楼前各一块,于20xx年12月24日前安装完成。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动员。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学习禁限放管理规定,并根据学校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校园网、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发放公开信及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流动宣传、电子显示屏、签名活动、设置永久性禁限放标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活动,为禁限放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开展督导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部门开展重点督导检查,确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除责令停止燃放外,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和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予以追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落实。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系统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结合本校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把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各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全面形成禁限放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宣传教育干部、党员要带头遵守禁限放管理规定,培养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教职员工要率先垂范,为全体学生家长及校内住房作出表率。要将禁限放宣传教育贯穿禁限放工作始终,大力倡导讲文明、讲安全、讲环保,使禁限放烟花爆竹、提升城市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

烟花爆竹方案14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营造美丽文明、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全面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禁放区域和时间

禁放区域:全镇范围内。

禁放时间:20xx年1月17日零时起。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全域禁放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回郭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杨少华任组长,副书记、人大主席曹延辉任常务副组长,班子成员及回郭镇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副组长,综治办、文化中心、安监办、城管办、公安分局、安监中队、环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销社、卫生院、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副镇长张煜炀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晓嘎任办公室副主任,与禁燃禁放工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成立21个禁燃禁放督导组,组长由各包村领导担任,组员由各村包村干部担任,深入村组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各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配备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责任人。

四、职责分工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新闻单位做好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台、微信等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全镇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和《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组织、协调镇电视台对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单位、各村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公安分局:负责对烟花爆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监办: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做好加油站、加气站及批发市场的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加气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警六中队: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的禁放宣传工作;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上车。

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城建办:负责建筑企业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和建筑工地禁放的监督工作;负责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居民小区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负责各村诊所的禁燃禁放宣传管理工作。

城管办:负责运用镇区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等开展不间断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值勤,协助公安机关对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做好绿地、游园广场、公园的禁燃禁放及宣传工作。

教研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的禁燃禁放宣传教育及全镇学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负责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环保所:负责监测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上报。

综治办:负责收集、统计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火灾事故及财产损失情况;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发送禁燃禁放宣传内容。

各村: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建立网格化监管机制,层层明确禁放工作要求,逐级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细致、责任明确;督促指导本村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的教育、防范、制止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分管领域和辖区内不留死角;组织开展宣传活动,签订责任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全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处阶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责任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检查力度,强化巡逻值勤,开展堵源截流,严防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重点时段加强执勤巡逻,确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阶段(20xx年2月15日以后)

各村、相关单位要做好日常监管、打击和处理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案件,将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各村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群众通过板报、标语、横幅、电子屏、报纸、广播、微信公众号和发放《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实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及物业小区门口要广泛张贴《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单位和主管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镇电视台要通过播放法规、流动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传报导。从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黄金时段播放禁放宣传内容。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我镇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内容。要在沿街门店、银行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时受理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依法从严查处。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村要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超市、社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监办要密切配合,对超市、沿街商户进行清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分局要加强我镇主要出入口的执勤和巡查力量,杜绝烟花爆竹流入我镇。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发现并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携带、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勒。

20xx年1月24日19时至1月25日凌晨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要组织工作人员,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辖区内居民点、大街小巷进行巡查,保证执勤人员履职尽责。春节期间公安分局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者。其他责任单位要加强对主管行业单位和区域的巡查,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五)依法严厉打击。

公安分局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从严处罚,起到震慑作用。安监办要强化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各村、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镇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

各村、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组织,明确专人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

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导组,对各村、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村、单位或个人,依照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展情况,请各村、各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汇总相关资料、图片以及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烟花爆竹方案15

为有效控制城市空气污染,切实提升城区空气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市域范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自治区、呼市及区委相关部署要求,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全民参与”,全面加强回民区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管控工作,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

二、工作目标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新华西路办事处全辖区范围内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禁止堆燃旺火。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条块结合”要求,充分发挥各社区组织协调和职能部门执法主体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管控工作,新华西路办事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为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新华西路办事处决定成立5个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1.市场监管组

组长:闫晨 新华西路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李刚 回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西路市场所所长

职责: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告知、督促沿街门店、市场、餐饮酒店等单位严格执行禁燃放规定,在检查中发现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依法告知烟花爆竹监管部门。

2.城管检查组

组长:闫晨 新华西路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田俊峰城管局新华城管中队中队长

职责:负责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加强对沿街门店的监管工作,将禁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门前三包” 管理。倡导沿街单位或门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禁燃放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和自觉参与禁燃禁放工作。

3.执法处罚组

组长:胡忠宏新华西街派出所所长

副组长:霍志坚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职责:新华西街派出所负责加强重要节日期间本辖区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查处、打击燃放和非法运输行为。及时受理与查处群众举报及相关部门移送的燃放、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保障正常行使行政执法权。

4.宣传舆论组

组长:袁美芬 新华西路办事处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组长:李莎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干部

职责:负责做好宣传工作,统一宣传口径和内容。提升社会面宣传效果,加大宣传力度。辖区LED滚动播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违规销售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的通告》。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

5.督导检查组

组长:胡煜 新华西路街道纪工委书记

副组长:孙俊霞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干部

职责:负责对辖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因燃放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燃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管控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管控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依法依规行政,杜绝简单粗暴、矛盾激化等问题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社区、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动员部署,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所属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检查督导,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