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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3.24W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齐会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将危害降到最低,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通用15篇)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〇xx年三月二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映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司员工的安全,维护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社会和公司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二、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何宝元

副组长:植建群

办公室主任:刘鸿

成员:候晓红、张佳、何洪、姜新国、郑燕平、张勇、周伟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公司专、兼职安全员以及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抢险救援组。

①通讯联络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

②警戒组:

负责组织应急安全队员有序疏散人员,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

③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受伤害的人员实施就地抢救,减少不必要的伤

亡,把人员伤亡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驾驶员、押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利解。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公司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公司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公司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公司安委会要检查、督促各部、室、办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公司员工和其他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公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公司员工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公司消防责任制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建立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公司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公司实际,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公司员工、从业人员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立即停止一切活动、所有在场领导和人员参加公司的救援和疏导。

3、公司要组织各部、室、办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公司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公司所有撤离大门,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电话119、110报警外,要迅速报告公司安全部、公司领导。领导应立即指挥员工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0、119报警电话,并报告公司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人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8、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10、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类别

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对医院医疗、生活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Ⅳ级。

Ⅰ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Ⅱ级事件:医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较大损害,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Ⅲ级事件:对个体造成损害的,对医院医疗和生活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医院所在区域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医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要按照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发布相关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灾害发生后,医院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将医院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各科室要在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本科室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救;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医院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医院用电供应。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灾民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职工及病员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医院和社会治安。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医院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应急资金: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接受外援:协助有关部门接受和安排紧急救援物资。

宣传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办公室统一归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善后与恢复

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医院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医院秩序,疏导职工及病员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再次发生衍生事故。

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自然灾害事故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一、总 则

(一) 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林业系统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各项防御救灾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林业防御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行政首长负责,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市林业系统洪水、台风、雨雪冰冻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市林业局防灾工作,并会同各职能处室做好核灾报灾工作;

(3)计财科负责抢险救灾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工作;

(4)国有林场管理处负责指导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场范围内森林公园的防灾救灾工作。

(5)野动站负责指导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防灾救灾工作;

(6)森林公安局负责防灾救灾期间的治安秩序,根据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要求,牵头组织应急抢险队伍;

(7)其他各有关科(室、站)根据职能,完成局防御自然灾害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和预警信息

根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及时向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传达暴雨、洪水、台风等有关信息以及上级领导对防御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应对措施等。

(二)预防行动

灾害发生前,组织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局直属单位做好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御措施、抢险救灾物资、抢险队伍和责任人,加强防御宣传,坚持24小时值班,加强与防汛、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

四、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市防汛办及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及台风发展移动情况,并及时向局防御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适时组织召开局防灾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林业防灾救灾工作,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有关信息和部署要求传达到各县(市、区)林业局及局直单位;

(三)及时收集掌握林业防灾救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险情、灾情;

(四)及时安排部署高陡边坡、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及临时工棚、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区域和部位林业职工群众的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深入重点受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六)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七)根据灾害发展趋势,适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及时关闭可能受洪水、台风等影响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景区、景点;

2、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3、控制、减少车辆和人员的外出;

4、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赶赴重灾区。

五、应急结束

根据市防汛办、气象台发布的响应结束信息:

(一)局防灾领导小组提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要求;

(二)必要时由局防灾领导小组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了解核实灾情,慰问受灾林业职工群众,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三)采取有力措施,安排好受灾林业职工群众的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四)及时收集各地林业抗灾救灾情况,统计汇总受灾损失,并将抗灾救灾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争取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支持;

(五)做好抗灾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强降温天气、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路面结冰、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校救灾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

学校要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和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消防器材、校舍、操场、围墙、下水道、电线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上级教育局的领导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故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市区和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八、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制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消防用水除外)。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①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联系“110”或“119”等相关部门到场救助,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②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实施救护,并就地取材开展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③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九、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我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对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1.2编制依据

《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关于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自然灾害救济工作规定》、《广东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和《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政府主管,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依靠群众,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台风、暴雨、干旱、风暴潮、严寒、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海啸、地震、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分类和分级

2.1自然灾害分类:我市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2自然灾害的分级。自然灾害分为特大自然灾害、大自然灾害、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见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3 应急机构及职责任务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处置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机构,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依据市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参与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3.1.1成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民政局、财政局、贸工局、发改局、国土房产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城管局、监察局、规划局、教育局、体育局、气象局等部门以及无委办、三防办、森林防火办等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监督检查救灾应急工作人、财、物的落实情况;检查、指导区级救灾应急指挥工作;根据灾情派出救灾工作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决定请求中央和省的支援;研究解决救灾应急工作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3.1.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民政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草拟应急预案;汇总分析灾害信息,提供应急决策参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灾;与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负责管理避险场所,按要求及时予以开放,接收求助群众;负责管理救灾物资,发动社会捐赠;负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向灾民提供粮食、水、衣被等生活物资;负责处理死难人员尸体;负责起草向市政府及、省民政厅、民政部的申请救灾款物的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恢复、重建倒塌、损毁的民房;请求其他部门支援等。

为落实以上职责,办公室成立以下基本应急小组:

(一)综合小组

1.职责。负责救灾的总体协调;上报灾情;对外通报救灾情况,请求支援;对救灾提出建议;撰写救灾款物申请报告;协调灾后重建,帮助灾民恢复、重建倒塌、损毁房屋等。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民政局财务审计处处长。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务审计处、局办公室部分工作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二)救灾物资管理分配小组

1.职责。管理救灾物资;组织社会捐赠;分发救灾物资。

2.组成人员。捐助中心主任、慈善会秘书长。由捐助

中心牵头。

(三)死难人员尸体处理小组

1.职责。运输、保存、处理死难人员的尸体。

2.组成人员。市民政局殡改办主任和殡葬管理所所长,市民政局殡改办、殡葬管理所组成。由市民政局殡改办牵头。

(四)灾情核查小组。

1.主要职责。与应急指挥中心、灾害发生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核实灾害损失情况。

2.组成人员。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财审处副处长,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财审处部分人员组成。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牵头。

各区政府设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区灾害救助工作。

3.2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市、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自然灾害处置环节要求,成立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应急救助现场指挥部可分别启动市、区总体应急预案规范的12个基本应急行动组。

3.3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部门与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及时通报灾情,共同制定防灾减灾计划。

市气象局与市民政局建立重大灾害天气信息通报联络机制,提前做好防灾减灾和救助应急的准备。

市财政局建立救灾专项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安排年度预算,保证救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卫生局及时对因灾死亡人员进行医学鉴定,出具死亡证明书;对避险场所进行消毒等。

市贸工局、发改局对救助物资的筹集给予协助。

教育局、体育局保证将列为避险中心的学校、体育场所及时对市民开放。

建设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局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做好解决划地、建设指导、规划等工作。

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供救灾专用频道。

其他相关部门依职责开展灾害救助工作。

4 应急保障措施

4.1救灾资金保障

市民政局协同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深圳自然灾害状况、发展计划,按照国家预算法,拟定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

4.1.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市区财政安排救灾资金预算,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实施。

4.1.2市区财政部门应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预算方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资金快速拨付机制,划拨专款,落实各项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相关费用

4.2救灾物资保障

市民政局会同市贸工局、发改局等部门,建立深圳市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衣、被、净水设备等救灾必备物资。

4.2.1民政部门通过购买、组织社会捐助等方式储存一批救灾应急物资;

4.2.2在救灾物资不足情况下,由贸工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局、行业协会以及事件发生地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组织生产、配送、调拨、监管、征用救灾应急物资;

4.2.3市民政局、贸工局、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应建立救助物资生产厂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3通信保障

科技信息局和无委会应保障通讯网络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通畅。

4.4救灾装备保障

市、区民政部门应根据深圳自然灾害救助实际需要,配备救灾专业装备及车辆、电脑、相机等相关基础设备。

5 预测和预警

5.1灾害预警预报

自然灾害的灾情预警预报是指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5.1.1气象、水利、地震监测部门发布的各类灾害性预报,预测灾害将对特定区域内的群众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应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通报。

5.1.2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以及上级民政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结合地区的自然、地理、人口、经济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对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地区和人口数量做出预测,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5.2灾情信息管理

5.2.1灾情信息报告制度。

(1)区政府对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于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和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报,报告初步了解到的情况。对死亡10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应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区政府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向市政府和省民政厅报告。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稳定之前,市、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区民政局每天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时的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10时前向省民政厅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区民政局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区民政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报省民政厅。

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灾害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含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要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5.2.3灾情核定

(1)市、区民政局参与调查评估工作,与农业、水务、国土资源、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共同核定灾害损失情况(损失情况主要包括5.2.2灾情信息报告的内容)。

(2)与有关部门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核实。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区民政局在核定灾情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3预警救助信息的发布

5.3.1深圳市气象局及时发布台风、热带风暴、暴雨的预警信号。深圳市电视台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公布民政部门开放的避险站、避寒、避暑场所(发布公告信息见附录)。

5.3.2市、区民政部门通过电视台、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转移安置灾民、实施社会捐助等事项。

5.4灾害预防救助机制

5.4.1我市气象部门发布黄色、红色台风预警信号或黑色暴雨预警信号时,开放全市避险站。

5.4.2气象部门发布黄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红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市民避寒中心;气象部门发布黑色寒冷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和福利中心、各街道敬老院作为市民避寒中心。

5.4.3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高温预警信号时,开放市区救助站作为避暑场所。

6 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我市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分三级:一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或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组织指挥处置;二级响应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指挥处置;三级响应由自然灾害发生地的区政府组织指挥处置。

6.1三级响应

6.1.1启动条件:自然灾害损失情况为中等自然灾害和小自然灾害等级。

6.1.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区政府根据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启动三级响应程序。

6.1.3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发生地所在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以本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区政府负责实施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灾情,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自然灾害,应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救灾工作,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1)办公室全体人员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24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指导核实灾情。

(4)综合分析灾情后,或应区政府请求,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安排和协调市级应急行动组提供救助。

6.1.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区政府决定三级响应终止,并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二级响应

6.2.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自然灾害时,灾害损失达到大自然灾害等级。

6.2.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二级响应程序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启动。

6.2.3响应措施。

在三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措施:

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省民政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前往受灾区域,与受灾区领导共同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2)相关单位采取的救助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3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 3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2.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副组长(民政局局长),决定二级响应终止。

6.3一级响应

6.3.1启动条件:我市发生的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达到特大自然灾害等级。

6.3.2启动程序:预警或灾害发生,由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一级响应程序建议,报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同意后,及时启动。

6.3.3响应措施

在二级响应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一)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1)办公室全体人员和各应急行动小组返回工作岗位,24小时值班。

(2)汇总灾情快报,按时上报市政府和省民政厅。

(3)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前往灾区靠前指挥。

(4)6小时内派人前往受灾区域,核实灾情。

(5)综合分析灾情后,提出市级救助工作意见。

(6)向灾区分配救灾物资和资金。

(7)组织发动社会捐赠。公布接受捐赠

(二)相关单位采取的措施

市财政局:拨付自然灾害救助专款500万元以下,经办公室申请,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审批,500万元以上,由办公室做出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市贸工局、发展改革局:应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紧急调拨救灾物资。

市国土房产局、城管局:预警机制启动后,开放庇护场所。

6.3.4响应的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市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决定一级响应终止。

6.4信息的发布

6.4.1自然灾害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应按照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预案规范的渠道和口径统一报道和发布。

6.4.2重大灾情及救灾救助情况应由市民政局审核后发布。

6.4.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就、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4.4信息发布的方式可采取授权发布、组织报道、接受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7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原则上,中等自然灾害、小自然灾害的救助和恢复重建资金由区财政解决,大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由市、区共同分担。

7.1灾后救助

7.1.1根据救灾工作台帐,继续做好灾民的救助工作,保证他们的衣食无忧,并给予一定的医疗救助金。

7.1.2灾民救助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灾民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济金。

7.1.3市、区民政局继续通过募捐、购买等方式准备好灾民救济衣被和救济粮等。

7.1.4灾害发生半年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灾民,符合条件的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济。

7.2恢复重建

灾民的倒房、损毁房重建工作由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区政府负责组织,统一实施。恢复重建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建为主。根据灾民的实际情况,建房资金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解决:一是有经济负担能力,承担大部分,政府补助一部分,社会互助一部分;无经济负担能力的主要由政府救济和社会互助。

7.2.1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受灾区在灾情稳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倒房情况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7.2.2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受灾区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善后处理组和灾后重建组指导协助区建设、国土、规划等部门落实有关具体工作,并跟踪恢复重建工作进度。

8 宣传教育

市、区民政局要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要经常宣传灾害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救能力。

9 附则

9.1自然灾害分级标准

(一)特大自然灾害是指符合下列条件的灾情: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90天以上;

(2)12级以上风暴潮达5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300毫米或5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7级以上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5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3%以上;

(3)死亡20人以上;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0%以上;

(5)通讯中断、停电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

(6)交通瘫痪;

(7)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

(8)造成国内影响。

(二)大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90天;

(2)强热带风暴(中心风力10-11级)风暴潮达2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200-300毫米或2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6-7级地震等(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占全市 常住人口的3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1%以上;

(3)死亡2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5)通讯部分中断、停电1-2天或设施直接损失3000-5000万元;

(6)交通中断;

(7)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的20%以上;

(8)造成省内影响。

(三)中等自然灾害是指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连续60天;

(2)热带风暴(中心风力8-9级)风暴潮达10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200毫米或10年一遇以上大洪水;

(4)5-6级地震等。

2.造成以下损失情况中的6项以上:

(1)受灾人口全市占常住人口的20%以上;

(2)倒塌房屋占市属房屋总数的0.5%以上;

(3)死亡10人以下;

(4)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以上;

(5)通讯供电间断影响;

(6)铁路公路短期无法使用;

(7)直接经济损失占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以上;

(8)形成市内影响。

(四)小自然灾害是指同时满足以下两种情况的自然灾害:

1.灾害成因,必须为以下四种之一:

(1)干旱30天内累计降雨量在40毫米以下;

(2)热带低气压造成影响,风暴潮达5年一遇;

(3)24小时降雨150毫米或5年一遇洪水以下;

(4)5级以下地震(深圳市属地震罕发区,地震灾害的救灾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程序只作参考)。

2.灾害损失:死亡人口不到5人、受灾人口低于常住人口的20%、倒塌房屋数量低于市属房屋总数的20%、直接经济损失低于市属上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0%、农作物受灾面积低于农作物播种面积的15%;交通一度受影响;灾害使局部地方受到影响。以上灾情可视为小灾害。

9.2预案管理

9.2.1各区政府制定本区的应急预案。

9.2.2本预案涉及的职能部门,如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发生职能转移,其职责随职能转移,该职能自然划转,由承担原职能的新部门负责。

9.2.3本预案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补充。

9.2.4本预案由市民政局制定修改解释。

9.2.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附录

10.1台风暴雨避险公告

在气象台发布台风3号、4号预警信号或者黑色暴雨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避险机制,我市各区开放避险站,有需要的群众可到附近的避险站接受避险救助。

各区联系咨询电话:

深圳市民政局:25832100,25832113。

罗湖区民政局:25666280,13691884413。

福田区民政局:82918289,13609619435。

南山区民政局:26662437,13923430261。

盐田区民政局:25228420,13502860961。

宝安区民政局:27871190,13802263507。

龙岗区民政局:28948162,13510092603。

10.2黄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寒冷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黄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 25832110,25832177。

10.3红色(寒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红色降温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红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和社会福利中心接受救助,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梅林路26号,电话:83315945。

福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新沙路60号,电话:83415470。

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罗湖区太宁路73号,电话:25616382。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区西丽留仙洞,电话:26987065。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盐田区径口村, 电话:25550173。

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宝安区黄田西部开发区(宝安交警大队前面),电话:27513948。

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龙岗区龙岗镇龙城北路龙西陂头肚,电话:84877179。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 25832110,25832177。

10.4黑色(寒冷信号)避寒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黑色寒冷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黑色避寒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中心以及各敬老院和避险站避寒,可以得到包括住宿、食品、衣物等临时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梅林路26号,电话:83315945;

福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福田区新沙路60号,电话:83415470;

罗湖区社会福利中心:罗湖区太宁路73号,电话:25616382;

南山区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区西丽留仙洞,电话:26987065;

盐田区社会福利中心:盐田区径口村, 电话:25550173;

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宝安区黄田西部开发区(宝安交警大队前面),电话:27513948;

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龙岗区龙岗镇龙城北路龙西陂头肚,电话:84877179。

各敬老院和避险站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25832110;25832177。

10.5避暑救助公告

在市气象台发出高温预警信号期间,市民政局启动避暑救助机制。有需要的群众可到市、区两级救助管理站避暑,可以得到临时性救助。

地址及联系电话: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北环大道1032号,电话:82433326;

宝安区救助管理站:宝安区二十区大宝路1号,电话:27590594;

龙岗区救助管理站:龙岗区黄阁坑(龙岗看守所对面),电话:28930133。

深圳市民政局咨询电话:25831509,25832177。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为加强冰雪天气时我街道、社区道路、居民区、厂房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统一组织和指挥,合理使用应急资源,明确街道应急工作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做到迅速、积极、有序、高效地处置、控制突发事件,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确保辖区生产、生活正常进行,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在区、街应急办统一领导下开展冰雪天气各项应急工作,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明确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职责,规范冰雪天气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提高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效率。重点保障社区道路、居民区特别是城中村、菜市场、仓储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要道车辆出行安全。

(一)按照属地化原则。街道各部门按照责任区划分,与社区一起负责区域范围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在落实工作责任的基础上,要充分调动驻地单位、志愿者的作用,就近协调力量,提高防雪除雪应急救灾快速反应能力。

(二)快速反应原则。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请示快、处理快、反馈快。

(三)协同配合原则。及时进行全行业救援、配合,通力协作。

二、冰雪天气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街道设立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两名,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群,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张俊担任,负责协调处置防雪救灾应急各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由尚乃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日常运行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

(二)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建立由应急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办组成的应急救援系统,提高冰雪天气应急救援快速反应能力。

3、实时掌握降雪信息,并将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4、代表区政府、街道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辖区内的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

5、组织召开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6、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人民群众冰雪天气安全和积极参与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意识。

7、遇有降雪天气,做好昼夜值班制度,并立即组织社区群众做好防雪除雪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反馈。

(三)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的构成

由街道党政办、经济办、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综治办(安监站)、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社区组成。

(四)街道防雪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

2、在街道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做好冰雪天气预防、宣传、除雪、应急等工作。

3、参加街道应急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会议。

4、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防雪除雪工作;

街道经济办负责防雪除雪工作经费保障;

街道社会事务办负责老弱病残孕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清查清理帮扶等工作,不间断巡查辖区范围内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

党政办负责清雪除雪物资调配、宣传工作;

综治办负责仓储、厂房、工棚等屋顶积雪排查清除工作;

各社区负责各自辖区的防雪清雪;

街道各部门还负责包干区域内道路、树木枝丫、屋顶等除雪工作。

5、建立应急队伍。建立一支防雪除雪救灾应急队伍,成员为街道所有男职工。

三、预警预防机制

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根据气象预警信息,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通知街道各部门和社区。街道应急成员单位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参与冰雪天气应急行动的准备工作,将冰雪天气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密切关注冰雪天气形势的发展态势。

(二)加强值班、值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值班根据冰雪天气随时进行安排。

(三)应急设备、物资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济办统一调度准备。

四、奖惩机制

(一)街道应急指挥部将酌情对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对于在防雪除雪救灾应急工作中拒不执行本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部门或个人,街道应急指挥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为建立健全预防档案馆突发性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的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永宁县档案馆应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和县档案馆抢险救灾工作队。

1、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抢险现场的组织指挥。

2、抢险救灾工作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张自忠任组长,档案局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其职责是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二)抢险救灾责任人顺序:1、局长2、副局长3、库管人员4、其他人员。

(三)协调指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抢险救灾工作的决策与协调,具体负责救灾现场的组织实施与指挥,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绝对服从,不得各行其是。

二、预案目标

(一)在应急的情况下,采取最有效行动消除对馆藏档案、资料的威胁。

(二)保护未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抢救已受损的档案、资料。

三、灾害种类

灾害可以分为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两大类。自然灾害是指自然现象引起,如地震、雷电、洪水等;人为灾害是指来自于人类的失误,如漏雨、漏水、电线私拉乱扯和线路老化短路、起火(包括蓄意纵火、爆炸、战争等)。上述灾害如果使档案馆的设施、设备、档案、人员发生威胁,出现险情,应及时进行抢救。

四、抢救重点

(一)重点监视区:二楼档案库和三楼资料库;计算机机房。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2、民国档案;3、各局委办档案;4、名人档案;5、声像档案;6、图书资料。

五、应急准备

(一)建立灾情预警联络系统:由县档案馆安全责任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务、气象、地震等部门联系,建立有关突发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将档案馆列入相关的重点管理单位,及时沟通信息,按要求做好灾情预警工作。

(二)完善抢险救灾的日常训练工作:所有人员均应熟悉自己的抢险岗位、职责、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使用方法等,真正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方法得力。

(三)办公室要完善抢险救灾器材配置,保障后勤供给。消防器具应每年检查(更换)一次,并与相关科室配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四)所有库房均应配备钥匙两套,一套由库房管理人员使用,一套由办公室保管以备急用。

(五)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库房管理人员应对库房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六)按照档案安全管理标准化要求,一是积极争取资金安装消防监控设施,确保档案馆始终处于安全监控之下。二是全部配齐消防灭火器和安全管理各种设施,确保完好率始终达到100%。三是及时检查调整安全消防水袋处于能使用状态。

六、应急行动

(一)基本行动:按照分工,楼层责任人及现场第一人应立即报告,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一切应急抢险工具阻止灾情,保护未受损的档案,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应协调消防、搬运等环节的组织实施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操作步骤:分一般性灾险、较大灾害和重大灾害三种情况。

1、一般性灾险的操作步骤。

(1)凡发现馆内任何部位有被烧烤异味或库房屋顶地面暖气漏水等异常现象,每个人都有责任立即告知周围其他人,共同查险源。如果险情不大,自己能处置的,除发出警报外,要立即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迅速扑灭险情。

(2)报告领导。

(3)查明原因,堵塞漏洞,彻底解决问题。

2、较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凡发现档案的资料库区灾险情况较严重,搞不清虚实、或估计依靠自身力量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发出警报,呼叫抢险救灾工作队全体人员参加抢险。有关责任人指定专人迅速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拨叫消防电话及与抢险救灾有关的外界联系电话,明确受灭地点。

(2)打开通往险区的通道大门。

(3)通知大院治安员,保证大门畅通,为消防车的靠近做好准备。

(4)消防队到来之后,应及时简介险情,一切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

(5)发现库房进水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或安全责任领导,查找原因,排除隐患,堵塞漏洞,并先利用现有人员采取一切排水措施,以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

3、重大灾害的抢险步骤。

发生危害档案,同时又伤害人身安全的灾害,如雷击、地震等本身、次生火灾、洪灾、库房崩塌等,可按上述较大灾害抢险步骤进行排除。如同时涉及人员伤害时,要兵分两路,一路应及时将受伤人员迅速转移到医院进行抢救,一路抢救档案资料,若险情危及到供水、供电、通信、热力及污水管线等又自身不能处理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工作。

七、值班责任

凡在工作时间以外,如双休日、节假日时间出现灾情时,值班人员及带班领导为直接救灾责任人,其责任是:

(一)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对楼内各部位做到勤转、勤看、勤检查。

(二)拨打电话报警。

(三)拨叫电话通知局领导或其他责任人。抢险救灾工作队员接到救助电话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四)可能的情况下,阻止灾情。

(五)请求大院治安员,迎接消防车、供电抢险车等及其它抢险人员的到来,并向消防等人员指明灾险部位。

(六)抢险结束后,负责向领导报告发生灾情情况。

八、善后工作

灾情消除后,立即作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2)将灾害发生原因,造成损失及处理结果报告上级。

(3)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根据南宁市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防自然灾害各项防范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确保医院在发生自然灾害时能自救。现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防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凡属我院管辖的区域内已建、在建建筑物,地下空间,公共场所,宿舍区等均按本预案处置。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医院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副职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及时收听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上级紧急通知要求及时采取应对防范措施。按照预案处置要求组织人员、物质抢救,避免因自然灾害医院病人和职工以及医疗设备、器材受到直接和间接伤害和损害。组织职工做好日常防护和防灾害教育培训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医疗救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四个应急抢救小组即: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后勤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宣传教育培训组。

(一)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

分别由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全体人员,院办、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部分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时,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及时召集下属人员携带抢险工具,做好人员疏散和应急抢险工作,协助后勤保障组做好物质供应保障工作。

(二)后勤物资保障组

由总务科采购、水电班组及抽调部分人员,营养、膳食全体人员,院办、工会、财务等人员组成。

(四)宣传教育培训组

由党办、院办、工会、离退办、信息科等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的日常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当接到上级紧急通知或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预报时,及时把预警信息传递到全院职工和病人;对在抗击自然灾害中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统计上报和宣传报道;总结上报自然灾害受损情况。

二、自然灾害处置程序

(一)发生台风暴雨时

当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预报时,医院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可能发生灾害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抢险处置预案,各抢险小组及时召集配属人员,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1、宣传教育培训组及时下发通知,向全院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并根据抢险情况,不断的向职工及病人发布气象信息和灾情报告。

2、人员、设备疏散抢救组提前加固或拆除广告牌及高层易落物,通知在建工地加固脚手架、塔吊,关闭病房、办公室门窗玻璃,修剪因大风或暴雨不堪重负的树枝,必要时腐朽树木进行砍伐,防止吹落伤人。打雷时关闭设备电源,人员躲避在房间,最好不要用手机通电话,防止雷击而造成伤害。因暴雨发生内涝时,应立即撤离人员离开危房、工棚或有危险地带到安全区,并用挡板、沙包封闭低洼雨水入口处,及时转移人员、设备、物质到安全地带,同时启动潜水泵排水。对大型设备一时无法转移的,要采取防侵泡措施,用塑料布或防水材料包裹,防止雨水侵泡,如果设备运行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暴雨量级别高且持续时间长,除及时疏通市政排水和打开院内排水井盖外,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做好向119求援的准备。

主要职责:当接到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时,按照各小组组需求,经核实后迅速组织人员采购所需的抢救和防护物质;做好对疏散人员饮食保障供应;

(三)医疗救护组

由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主要职责:发生自然灾害人员需要疏散转移时,做好转移病人的救护和因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急救和抢救工作,负责转移病人和贵重小型设备,负责病人疏散后清点、核对、统计上报工作。

3、医疗救护组根据人员疏散情况,迅速集结伤病人进行治疗并核对上报病人疏散情况。

4、后勤物质保障组要时时做好灾情变化所需的抢救物质供应,同时要做好人员疏散后饮食保障工作。要确保水泵线路供电正常,沙包沙袋充足,各类铁铲、钢钎、撬棒、手锯、剪刀、水桶、扫吧以及拆卸工具、搬运工具、人员安全防护工具齐全有效。人员需要转移疏散时,要做好疏散场地的划分,如遇内涝紧急情况:内科楼一楼病人转移到外科一楼大厅或按领导小组指示地点转移;医技楼一楼设备器械库房、行政库房堆垛加高,封闭门窗后人员撤离;门诊楼地下药库发生内涝积水时,药品应加高堆放或对部分药品紧急转移,毒麻药品应单独转移存放并做好登记,严禁丢失破损;胃镜室、供应室及低洼办公的科室人员发生内涝时要迅速撤离,精密贵重轻便设备携带转移,大型重型设备采取防水防护措施;污水处理站发生内涝时,及时关闭设备人员撤离;宿舍区各楼栋一楼发生内涝,人员和贵重物品应转移楼上或宿舍区操场临时搭建帐篷居住。发生自然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应采取区域限电措施,防止发生电线短路而引发次生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人员疏散后要做好人员饮食保障和防寒、防暑保障。

(二)发生地震时

宣传教育培训组要及时发布灾情预报并通知建筑物内人员迅速撤离,对行动不便的病人,医疗救护组要组织人员要抬、背、推,对震级较高又来不及发布预警信息的,发生地震时人员要躲避到房间横梁的三角地带或小房间内(如卫生间、床、桌下面)以等待救援人员。发生地震时要提前断开电源防止引发火灾。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房屋倒塌、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学习其他单位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成立由祖军负责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广大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广大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

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为建立健全应对各种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人民生命的威胁和危害,不断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手段,提高对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能力。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对自然灾害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紧急处置能力。

分级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体制,实行“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除全市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外,一般及重大等级区域性自然灾害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处置,责任单位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

凡在杨米涧乡地域范围内因发生的局地暴雨洪水、河流超标准洪水、水库垮坝洪水和干旱缺水等水旱灾害,暴雨、冰雹、暴雪、龙卷风、浓雾、高温、雷击、沙尘暴、寒潮、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及其它突发的重大自然灾害,适用于本预案。

二、本预案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一)预警性自然灾害。县民政局和县气象台以及县防汛指挥部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自然灾害预警性通知,相关预案即启动。

(二)广泛性自然灾害。造成全乡较大范围群众无法维持“吃、穿、住”等方面的基本生活必要条件的状况。

(三)区域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在实施救助过程中,提出紧急援助请求或需要给予紧急援助的灾情。

(四)其他重大自然灾害。直接危及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灾情。县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预案相应启动。

三、紧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白玉鹏担任总指挥,乡长郑晓东担任副总指挥,其成员由乡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派出所所长、乡卫生院院长、学区校长、各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乡分管民政领导和民政工作站站长组成,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在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直接指导下,负责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

(一)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主耍职责是:

预案启动后,会同乡有关站所、乡属有关单位及各村委及时调查统计灾害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灾紧急援助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报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具体受灾情况和救灾紧急援助实际需要情况,经乡政府批准后,统一组织实施救灾捐赠活动。

指导乡民政工作站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市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二)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宣传动员、后勤保障、转移安置、接受捐赠(募集)、恢复重建以及遗体处理等专门工作小组。职责分工如下:

综合协调:主要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等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提出工作建议,制订具体措施;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统计灾民中外籍人士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政府及民政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宣传动员:主要负责灾民疏散转移的宣传动员工作;受灾信息在乡政府应急领导下,统一向社会公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向媒体提供灾民救助情况及其他公众须知的信息。

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协调应急救灾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有关单位和村委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组织、运输供应和疏散群众工作;保障灾区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

转移安置: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受灾或即将受灾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制定转移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转移的范围、路线,指定安置场所。

社会捐赠(募集):主要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工作。

恢复重建:主要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救济、衣被救济、伤病救济等救助标准以及危房修缮和倒房恢复重建的救助规划方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灾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等工作;灾情稳定后,负责做好善后移交工作。

遗体处理:主要负责收集管理遗体,组织群众认领遗体;及时进行遗体火化;对无人认领的遗体进行统一火化安葬或就地掩埋,并做好消毒防污。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制定救灾资金预算。根据受灾地区群众基本生活状况作出具体安排方案抱县政府和民政局,并建立救灾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救灾经费要重点用于灾民基本生活救助。

(二)物资准备

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乡民政工作站建立动态的灾民救灾物资储备机制。经常与县民政局保持联系,确保县民政局相关救灾物资的库存保持在一定的数量水平上,以备应急状态下确保急需。

(三)灾时票据准备

制作灾时临时粮票等票据。当灾害发生时,向灾民发放临时票据,在灾民的临时安置点附近设置发放点,由灾民凭借临时票据向发放点领取相应的食品等生存必备物品,防止舞弊和浪费。

(四)救灾装备准备

杨米涧乡根据《杨米涧乡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要求,配备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

(五)人力资源准备

在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人员,重点开展灾区的现场讦估及灾害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武警、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乡属各单位、各村委,培育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建立“灾区紧急救灾队”,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灾区防灾工作;当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本区积极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本区的受害伤亡程度。

(六)灾民安置准备

指导乡政府做好重点防控区域和单位的划定及乡转移安置区域的协调工作,建立杨米涧乡重点防控区、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乡政府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乡、村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乡政府应当设定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

(七)社会动员准备

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防灾减灾准备

配合乡防汛指挥部积极开展全民减灾教育,通过乡民政办、乡派出所、乡医院等,开展减灾进村入户活动,有组织有计划的为群众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人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后,在乡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乡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乡政府应迅速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乡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情报送工作。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核实灾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并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核实、评估灾情。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各村委、民政工作站、和乡政府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乡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问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乡政府及相关单位、各村委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乡民政工作站会同乡政府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进行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民政工作站应配合有关单位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到临时指定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一是场地集中安置;二是征用设施安置;三是对口转移安置。

(四)灾民生活救助

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乡政府及乡民政工作站应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保证衣被、帐篷、饮水、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乡政府应根据灾情和灾害损失程度,按照“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与扶持”的救灾救济工作方针,以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为原则,制定阶段性灾民生活保障计划,并向县财政部门申请安排救灾资金,必要时可申请应急资金。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及物资支援。县政府安排的救灾资金主要用于灾民转移安置、生活必需品供应、住房恢复重建、灾后生活安排等基本生活的需要和伤员的紧急医疗。

(五)组织和接受社会捐赠

预案启动后,根据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乡民政工作站应立即开通24小时捐赠热线,动员社会各界为灾区提供援助。必要时,乡政府成立专门的接受捐赠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合理安排接受场所和仓储设施,保证接受捐赠的需要。接受的捐赠款物应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迅速安排使用,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

六、附则

本预案是《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在有关责任部门启动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同时启动本预案。

乡属各单位及各村委应根据辖区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本预案根据《杨米涧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调整作相应的调整。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1总则

为保证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施工中发生自然灾害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的各种损失,在突发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狂雪等时做出应急准备、应急分工、职责与响应、报告与记录等。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制定。

2概况

本组织机构适用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响应的组织处理工作。

结合本地自然气候的特点,自然灾害主要分为:地震、暴风(沙尘暴)、暴雪、暴雨、洪水、泥石流等。秦岭发电有限公司2X660MW机组扩建工程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地政府、以及华能陕西公司及工程安委会领导下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参建单位及各部门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指示、命令和指挥,积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抗击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2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研究制定抗自然灾害的预防规划和救灾工作计划及措施;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抗灾组织机构;

广泛开展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抗灾知识的教育和普及;

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

指挥抗灾抢险及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制定抗灾应急工作计划及措施审核批准抗灾应急救援预案;

按照地方政府天气预报,确定进入抗灾戒备状态,并向本工程各部门下达抗自然灾害指令,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加强抗灾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发布抗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命令;

负责本现场抗灾的组织协调和抢险力量的调集及抢险指挥和正确处置:

通报抗灾抢险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抢险救援有关情况;

当抢险救援过程中人力或资源不足时,应向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警,向公安武警部队、消防支队、武装部等方面求救增援。

3.1.3.组成抢险专业救护队

队 长:

副队长:

成 员:

抗灾抢险专业救护队(队长、队员)职责

1、自然灾害前工作:由各自参建单位组成的抢险救护队,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计划储备应急救援、队员的救援着装、救援工具及救援物资,负责从本部门施工队伍中调选若干名队员,经常开展防灾抢险业务的训练和演练,应变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的抢险;

2、自然灾害戒备状态: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单位负责集结本部门抢险救护队全体成员,统一待命,协助现场指挥组和治安、生活保障组全面作好灾前的各项防备工作;

3、自然灾害来临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紧急调集队员赶赴抗灾现场,投入救援物资,接受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排除险情、救助伤害人员、隔离封堵、保护财产、抢修设备、抢修通讯等抢险救灾工作。

物资供应部职责

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将抢险救灾相适应的应急储备物资输送到洪涝灾害事故现场,在洪涝灾害事故发生后负责及时提供设备的抢修物资和材料、合理分配和配置储备救援物资,保证机组和其他设备、设施抢修所须物资的及时供应。保障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给。

工程管理部职责

1、对在建(构)筑物防汛、抗震能力检测

1)根据设计院意见及抗灾组织技术的要求,应对现场所有建(构)筑物检查复审,对建(构)筑物进行防汛、抗震防能力分析和鉴定,对检查鉴定不符合的建(构)筑物要求的,必须给予加固。

2)对现场重大危险源(主厂房、供水系统、燃油罐及输油系统、氢站及输氢系统、加油站、特种设备、酸碱罐和化学药品库)等重点检测,对不符合防汛、抗震要求的,必须及时给予加固和整改。

3)应加强对电气设备和输电线路防灾强度和建筑物倒塌造成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损坏的检测保护,检查主要电气配电室、升压站等房屋防灾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结合本施工现场施工用电结构和防灾要求,督促各参建单位要制定保电措施和供电措施。

3、防震防汛设施的检测

1)现场主要的排洪设施下水井、地漏、下水道、排水井、排水道、地下排水泵、地下排水管道、回水井是否正常符合防灾的要求;

2) 现场主要建(构)筑物屋顶、窗、门、下水道是否符合防震防汛设计要求;

3)避雷设施是否按规定检验合格;

4)地下设施、电缆孔洞、电缆竖井、电缆沟、管道沟井等是否密封封堵;

5)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符合排水要求;

安全质量部职责

依据当地政府的天气预报,配合工程管理部做好抗灾前主要建(构)筑物和设备系统的防汛能力检测检查,结合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储备防护状况等,综合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

综合管理部职责

自然灾害前应有效组织各种车辆进行抗击灾害的应急救援的日常演练,合理组织、编制求援车辆的储备及驾驶人员的分工;发生自然灾害时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受灾部位进行人员转移和抢修道路,确保救灾物资的及时输送和救护伤害人员的及时转运,积极配合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工作。

通过公司各种传播媒体,广泛开展等多种形式的抗洪防汛、洪涝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灾害救护、灾害避险、灾害逃生、灾害自救、灾害认识、灾后生存、灾后重建等各种灾害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厂部搞好抗洪防汛应急宣传,增强职工的防灾意识,提高职工发生灾情时进行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员工抢险救灾应变能力。洪涝灾情发生时,采取各种有效宣传工具通告指挥部公告灾民互救及抗灾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时平息各种谣传。

保卫部门职责

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积极开展灾情日常的应急演练工作,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自然灾害事故现场有效进行隔离、疏散、交通指挥、现场警戒、重要物资、设施的管护工作,保护全现场和员工财产,维护全现场施工秩序。

应急抢救救援物资储备

1)扩建处及各单位抢险救护队应负责专业抢险器械的储备:消防头盔、防(火、烫)服、防护靴、防(火、烫)手套、正压呼吸器、安全带、安全钩、安全绳、消防斧、消防剪,消防锹、消防扩音器、破折器具套件、缓降器、千斤顶、圆盘锯、链锯、轻便火焰切割机、应急抢险照明灯和电缆等;

2)医疗救护、各单位及扩建处后勤组负责储备:警戒绳、临时围栏、禁止通行标志、警戒区域标、扬声器、呼吸保护器、救护担架、培训急救员、输氧设备、急救箱、治血和包扎和急救药品等。

3)物资部门负责的物资储备:雨衣、雨鞋、防雨布、铁锹、洋镐、纤维带、沙子、潜水泵、胶皮管、电缆、铁丝、临时帐篷、水桶等。

3.1.4应急报告

当现场任何一名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及员工发现自然灾害险情或接到上级通报后,都应首先立即向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报警。并简单扼要简述灾害事故地点、原因及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设备或厂房损坏程度。

应急救援值班办公室及时向救援指挥部领导汇报,通知各参建单位组织所辖部门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各就各位,奔赴灾害现场。

各各参建单位再灾害现场救灾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止灾害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针对灾害的危害性和程度,在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下,必要时采取可行的拧停不损一切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接到灾害报警时,应根据灾情的严峻程度和存在的危害性,按有关规定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警或请求支援;

3.1.5应急通信

通信联系电话按上级抗灾主管部门下发的通信电话号码和本工程下发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害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畅通,确保抗灾值班电话(全国直拨)的畅通。

3.2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和终止后,及时分析和预测灾害发展可能带来的后果,预先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进行防范。

3.2.2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顾全大局,针对灾害的蔓延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损失扩大。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启动“常规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常规预案:

在连降暴雨期间,暴风雪初时等恶劣气候下,各抢险队长、防灾车司机均应与应急办公室保持联系,随叫随到:工程管理部,安质部派人加强各类防灾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

3.4.2应急响应

应急救援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接到自然灾害的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灾情现场,针对发生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履行职责,投入灾情事故的组织、抢救和指挥中。

应急救援专业救援队队长或成员接到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命令后,立即尽快通知应急救援组各组长和成员,尽快落实必要的交通车辆。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所有成员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都应迅速赶赴灾情事故现场,接受指挥部或组长的领导,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任务,紧急起用储备抢险救援物资,尽快投入抢险救援。

各参建单位物资供应部、专业救援队队长接到紧急启动命令后,针对发生洪涝灾情的性质和指挥部及各抢险救援的应急需求,及时调配提供储备救援物资和设备及车辆交通。

所有各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人员都是公司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必须坚守岗位待命,服从部门领导及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遣。

所有员工都是应急义务抢险救护队的一名成员,在自然灾情发生后都应坚守岗位,服从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动,积极投身于抢险救援工作中。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参建单位员工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施工、生活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对生活区的供水供电,做好恢复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后勤、医疗应急组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食品、饮用水和生活用品供应,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为加强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校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突发危机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海南省、保昌江县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地震、水灾、风灾、雹灾、雪灾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事件: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危险品污染或泄露、火灾、压力容器管道事故、交通事故、疫情、中毒等。

上述给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本校更多的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本校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学校统一指挥协调相关部门,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平战结合,以平备战"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危机发生的具体情况实行预警,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系统联动,资源整合"的原则。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保证实现学校统一指挥和调度。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部门、年级建立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三、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分类

1.灾害突发事件;2.安全事故;3.疫情。

四、指挥系统及指挥协调职责

(一)指挥系统。

危机事件即发,即自动生成学校处置重大突发危机事件指挥部。指挥部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学校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进行紧急救援。

(二)指挥协调职责。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组织重特大危机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危机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确保让所有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和人员知道他们应尽的职责,指派专人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保持联系,使危机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据危机情况,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在本校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4.在危机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当和危机现场的主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通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五、搞好综合保障

危机事件发生后,学校各部门在学校指挥部领导下,完成综合保障任务。 1.后勤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全校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2.组织医护要做好紧急状态下的临时医疗救治及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以及防疫消毒工作。

3.学生处针对疫情级别安排流调、隔离。 4.要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5.要协调有关部门保证通讯畅通。

6.设立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视灾害程度随时增加资金的投入。 7.全体教师,在统一指挥下,接受指令,完成相应任务。

六、重大危机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危机发生后,学校必须做到:

(一)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重大危机事件情况报告教育局,并接受指令。

(二)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危机的单位、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危机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抢救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保平小学2014年9月1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台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李立峰

成员:王云峰、李锦玲、杜继让、摆金虎及各班班主任和副班主任

事故处理组:年级组长

三、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组织管理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是: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镇、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场小学

  20xx年2月26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3、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4、适用范围

在我乡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二、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发生水旱灾害,台风、暴雨、干旱、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乡行政区域内,紧急转移安置1千人以上;倒塌房屋100间以上,或者在全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乡行政区域内,死亡3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2千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间以上。

3、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4、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5、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自然灾害救助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1、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职责

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是乡自然灾害教助工作的领导机构,乡长任总指挥,乡政府分管民政、国土的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对应灾害神类乡直主管单位是成昆单位乡民政办是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参与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任务

(1)做好非常态下自然灾害的救助、救济综合协调工作。

(2)会商、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协调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

(3)听取灾区救灾工作汇报。

(4)收集、汇总、报告、评估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灾情,向上争取支持。

(5)、协助、知道开展救助工作。

3、相关成员单位及职责

民政办: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社会捐助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协调安排并积极争取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帮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省以工代赈资金。

供电所:负责灾后电力供应恢复工作。

中、小学校:帮助灾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帮助做好校舍恢复重建。

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 财政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指导地质灾害点监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重大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

城建站:帮助、指导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公路站:负责交通运输综合协调;负责救灾人员、物资的公路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组织指导抢修被毁公路。

水务站: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乡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技站:负责组织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畜牧兽医站:负责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和救援工作。帮助、指导灾后畜牧水产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

卫生院:负责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和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林业站: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广电站:负责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安全生产办: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导工作。

统计站:协助分析灾情统计数据。

电信、移动代办点:负责组织协调灾区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人武部:根据县人武部和乡政府指令,组织协调民兵和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和森林防火等任务。

各村委会、有关单位应负责落实由乡政府制定的帮助灾区恢复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应急准备

1、资金准备

乡财政所根据乡年度财政预算和乡财政预算。安排本级救灾资金预算,并督促各村、乡直各单位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1)、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村两级应安排救灾资金预算。

(2)、乡级财政建立自然灾害救济预备金制度。乡、村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帮助解决严重受灾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困境。

(3)、乡村两级应根据财力增长。物价变动、居民生活水平实际状况等因素,逐步提高救灾资金朴助标准-

2、通信和信息准备

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灾害信息的畅通。自然灾害救助信息网络应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合理组建灾害信息专用通讯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1)、加强各级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覆盖乡村两级的救灾通讯网络。

(2)、充分发挥各类灾害监测预报系统的作用,建立基于遥感和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的灾害监测、预警、评估和灾害应急辅助决策系统。

3、救灾设备及物资准备

(1)、乡直有关单位应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物资和设备。

(2)、乡民政办应配足救灾必需的设备和准备。备足救灾必需的救灾物资,建立救灾物资商家名录,必要时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

4、人力资源准备

(1)、加强自然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

(2)、建立健全与军队。公安、武警、消防、卫生、地震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 (3)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5、社会动员准备

(1)、建立和完善社会捐助的动员机制、运行机制、监督机制,规范突发自然灾害捐助工作。

(2)、建立完善救灾捐赠制度,规范组织发动。款物接收和分配以及社会公示、表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3)、建立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

(4)、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建立健全未受灾区地区对受灾地区。轻灾区对重灾区的对口支援机制。

6、宣传培训和演习

(1)、开展社区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教、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乡民政办负责组织各村灾害信息员的集中培训。

(3)、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4)、有关单位根据各灾害种类的特点参与或自行组织培训和演习。

五、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1、灾害预警预报

(1)、根据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利局的汛情预警信息、县水文站的洪水趋势预报和水质监测信息、县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县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县林业局森林火险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县农业局的重大农作物病虫害草鼠害的预警信息;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信息,相关单位要主动及时向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

(2)、乡政府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预警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进行分析,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情评估意见,向县政府和县有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各村通报。

(3)、乡有关单位和各村应根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预警预报。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2、灾害信息共享

乡民政办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向有关单位和各村通报;各有关单位和各村应主动及时向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

3、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巳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①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②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以下指标: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数。

③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已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①灾情初报。各村对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乡政府和乡民政办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对于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2人以上或其他严重损失的重大灾害。乡民政办在接到各村报告后,在2小时内完成审核、汇总灾情数据的工作。向乡政府和县民政局报告。

②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乡、村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村每曰9时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向乡民政办报告,乡民政办每日10时前向县民政局报告。

③灾情核报。各村各有关单位在灾情德定后,应在2个工作B内核定灾情,向乡民政办报告。乡民政办在接到报告后,应在3个工作曰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将全乡汇总数据向县民政局报告。

(3)、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六、应急响应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救灾工作以乡政府为主。灾害发生后,乡政府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査、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根据突发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启动响应等级建议和终止建议,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相关专项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本部门的职责。

(—)一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5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3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500间以上,

③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县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①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对灾区救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②由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救灾工作?

③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相关成员单位每日12小时前向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报告救灾情况。

④乡民政办全局动员,实行24小时值班,并做好救灾有关工作,接到灾害发生信息2小时内,向乡政府、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负责人报告,并向县民政局报告;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乡财政所提出拨救灾应急资金建议报乡政府,同时向县政府报告争取支持;协调交通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协调落实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的有关指示。

(二)二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500人以上,1000间以下。

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③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i:、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上级政府及本级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灾区形势,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听取受灾情况汇报。

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救灾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的救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灾情发生12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经审批后及时下拨到灾区,同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并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及时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随时落实上级和乡党委、乡政府紧急救助工作指示。

③每2小时与受灾地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县民政局和乡政府及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

④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根据《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全乡性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定期把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报告。

(三)三级响应

1、灾害损失情况

①在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台风、干旱、暴雨、冰雹、雪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1000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房屋100以上,500以下,

②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

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③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视情况启动本预案。

④对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和教助能力特别薄弱的贫困地区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⑤上级政府及乡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2、响应工作

1、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组织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听取受灾情况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向灾区派出联合工作组。

2、乡民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开展以下工作:

①灾情发生后12小时内,由分管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灾区的教助能力和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②根据灾区的申请。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制定救灾应急资金补助方案,报乡政府批准后及时下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完成向灾区紧急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工作,协调交通等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监督灾区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款物的使用。

③每2小时与受灾区联系一次,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悤;接到灾害发生的信息后2小时内报送乡政府和县民政局、并向县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通报;同时向县级部门报告争取支持;乡相关专项指挥机构办公室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对外通报灾情和救灾信息。

④不定期向社会公布灾情和灾区需求情况;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受理捐赠事宜;及时下拨捐赠款物,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调剂;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1)、灾区每年9月(1月)下旬开始调查冬春灾民生活困难情况,建立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乡民政办将需政府救济人口等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报顺昌县民政局。

(2)、乡民政办组织有关单位赴灾区开展灾民生活困难状况评估,核实情况。制定冬春临时救济工作方案。

(3)、根据灾区的申请报告,结合灾情评估情况,乡民政办会同乡财政所提出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分配方案,经乡政府同意后下拨,专项用于帮助解决冬春灾民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

(4)、向社会公布各灾区救灾款下拨进度。确保救济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户。

(5)、通过开展社会捐助、对口支援、紧急采购等方式解决灾民的过冬衣被问题。

(6)、经济发展办、财政、农业等部门落实以工代赈政策、灾歉减免、粮食部门确保粮食供应。

2、恢复重建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教,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人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助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査灾情。灾情稳定后,各灾区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塌房屋台帐。乡民政办在灾情稳定后7日内将全乡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民政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全乡灾情和各灾区实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乡民政办定期通报各地救灾资金下拨进度和恢复重建进度,乡政府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

(4)、民政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优惠政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平抑物价。

(5)、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6)、经济发展办、经贸、教育、财政、乡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以及电力、通信等企业做好救灾资金、物资安排,组织做好灾区学校、卫生院等公益设施及水利、电力、交通、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

八、附则

1、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险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台风、干旱、冰雹、暴雪、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海啸、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灾情:指自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2、预案管理与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乡政府民政办负责管理。本预案自印发之曰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