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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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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通用15篇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

为了有效预防在火灾、地震、建筑物倒塌等突发事件时,能有条不紊地疏散师生远离事发现场,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我校特制定本应急疏散演练预案。

一、实施对象和范围

##小学全体师生。

二、演练时间

(一)预定演练:每年5月10、11月9日

(二)非预定演练: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布置本校开展演练工作。

2、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具体工作组,其成员和职责

(1)演练现场指挥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根据应急疏散演练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制定各小学本校演练的时间、疏散顺序、疏散路线,组织开展演练;掌握本校演练情况,及时小结报告;对演练中出现的紧急情况进行果断处置并上报。

(2)演练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所在班教室)

基本职责:在演练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快速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3)演练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基本职责:购置演练时必需的器材等物质。

四、紧急疏散演练程序及要求

(一)、准备阶段

1、做好演练过程所需的物质准备。

2、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

3、演练要求及演练中应急注意的问题。

⑴演练应事先告知学生,本周有演练,但不具体公布是哪一天。等到特定的一天,课间操或者学生休息时,学校突然以高音喇叭喊:全校紧急疏散!或按约定的信号:如紧急集合铃声等;

⑵学校规划好每个班级的疏散路线,并事先告知每位学生与教师。(如有两个班疏散时合用一个楼梯的,每班必须排成单行。每个班级疏散到操场上的位置也要固定,每次各班级都要按要求站在自己的地方,不要出错。)

⑶跑出教室的顺序要提出统一要求。前面几行从前门撤离,后面几行从后门撤离,每列走哪条通道,要事先教育好每位学生。

⑷越底层的教室里的师生跑的速度更要注意跑得快些,以免堵塞逃生通道;越往上楼层的学生要注意跑得慢些,避免在楼道中造成人流积压。

⑸老师的站位要严格要求。(疏散演练时,正在上课的教师要注意学生从教室跑出来的`组织工作,没在课堂上的教师则要站在楼梯或楼道的拐角处,组织学生有序撤离。)

⑹老师上完课不能马上离开教室,以备在紧急疏散演练时能组织好学生快速撤离。

(二)、实施阶段:

现场指导人员必须亲临现场,记时,并观察疏散的秩序,密切注意演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作适当的指导。

(三)、总结阶段:

疏散后现场指挥小组要及时对演练过程中表现出色的予以表扬;同时讲评各班级中存在的问题。

五、巩固提高

让学生说说在这次防灾减灾演练中的收获,以及对这次活动的建议,三年级以上学生写一写演练体会。

消防演练与地震演练应注意细节

(1)消防演练时还应注意跑的姿势

(①加强低头跑;②用衣物或手帕捂住鼻嘴的练习)。

(2)地震疏散演练时,注意地震刚发生时的躲避演练。教师事先要教会学生如何躲避的常识:

①靠墙的学生要迅速躲到墙根或墙角;

②教室中间的学生应及时躲到桌椅底下,并用手护住头部;

③如果是在建筑物外,应跑到空旷地带;

④在家里等其它场所,应先就近躲进卫生间等房间面积小的地方。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为做好我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和7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襄南乡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襄南乡政府乡长)

(襄南乡人大主席)

成员:(襄南乡党委副书记)

(纪检书记)、(副乡长)

(副乡长)、(综治办主任)

(武装部长)、(司法所长)

(民政站长)、(党委委员)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国土所所长)、(供电所所长)

(卫生院副院长)、(学区校长)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

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长:

成员:

2、地质灾害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长:副组长:司程健徐进军

成员: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7、电力抢修组

组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乡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3

为保证幼教中心在地震发生前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置,权责一致。

二、地震分类:

根据地震强度和其对造成的破坏或影响程度分为5类:

一类: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简称特大破坏性地震),烈度达8度以上,相当于本市范围内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的7、0级以上的地震。

二类:严重破坏性地震,烈度达7-8度(含8度),相当于本市发生5、5-6、0级(含6、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6、5级以上的'地震。

三类:中等破坏性地震,烈度达6-7度(含7度),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5、0-5、5级(含5、5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发生6、0级以上的地震。

四类:一般破坏性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4、5-5、0级(含5、0级)地震,或距我市100千米范围内发生5、5级以上地震。

五类:强有感地震,烈度在6度以下,相当于本市辖区内发生3、5-4、5级(含4、5级)地震,一般不会导致人员伤亡,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幼儿园在实施地震应急工作中,须随时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向幼教科报告,并酌情提出救援请求。

三、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成立抢险救灾组、通讯组、交通组、医护组等组织机构,下设组长及成员。分工负责,紧急处置。

1、抢险救灾组:

组长:李炳仁

副组长:乌日格王建萍康磊

组员:

2、通讯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年级组长班组长

3、交通组:

4、医护组:

四、应急措施:

1、要沉着冷静地面对地震,不能惊慌失措。

2、措施

(1)发生地震时,要先看清自己所处的位置,要有序组织幼儿,成人要先保护幼儿。

(2)平时要教育幼儿地震中的逃生及自护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教育幼儿不能慌张、哭闹或随意乱跑,要听从成人的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4)成人要学会如何保护好幼儿,如果在室外活动要把幼儿集中到操场中间空旷场地或集中在树木周围;如果在室内不要试图跑出楼外,因为时间来不及。最安全、最有效的办法是,及时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最小的房间,如洗手间、厕所等。也可以躲在桌、柜等下面以及房间内侧的墙角,并且注意保护好头部。千万不要去窗下躲避。趴下时,头靠嘴,用鼻子上方双眼之间凹部枕在横着的双臂上面,闭上眼和嘴,用鼻子呼吸。如果是正在睡觉要叫醒幼儿并有序组织幼儿躲在床底下或墙脚下。

(5)时刻与幼儿在一起,教育幼儿及给幼儿心理上的安慰。

五、震后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发生后如果能撤离要迅速组织教职工及幼儿撤离到安全地带,并由通讯组织及时上报情况,房屋损坏及人员伤亡情况,同时抢险救护人员及医护小组要实施救助工作。其它水、电等维护工作由幼教中心负责协调组织并做好师生思想工作,消除地震谣言。如果地震发生后不能讯速撤离或被困于室内、或被建筑物挤压千万别灰心,坚持等待救援。

六、其它

1、要求各园园长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宁可千日无震,不可一日不防,切实把保护教职工及幼儿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地震发生后一定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凡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幼儿园财产和幼儿生命字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项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2、幼儿园内必须坚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3、各幼儿园要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4、各幼儿园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4

为预防各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各类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灾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全面部署,镇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级管理,就地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的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二、适用范围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凡我镇发生的:

(1)重大洪涝、干旱、冰雪等气象灾害;

(2)机关、学校、民房、商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和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要求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求镇政府、镇属单位、各村委会全体干部应做到: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2)要落实责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自负责。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3)要严明纪律,凡因不听指挥调配,工作不落实,人员、措施不到位,出现因灾害造成群众伤亡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指挥机构和职责任务

镇政府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镇党委书记任总指挥,镇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派出所、卫生院等机构负责人组成。

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职责是协调各职能部门统一救灾,负责整个救灾工作的灾情收集、整理,负责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民政办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在镇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灾区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参与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其组成单位和职能为:党政办、国土规划办、应急办、农业站、民政所、财政所、派出所、卫生院,办公室设在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向各工作组传达救灾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有关部门汇报灾情情况和救灾工作情况

5、及时协调和处理救灾工作中的'有关事宜;

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组

组成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民政办、镇宣传室

职责:负责与镇政府领导、镇各有关部门、灾区联络工作;传达落实镇人民政府有关救灾工作命令和政策;把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镇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和自然灾害发生地域的应急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抗灾救灾的有关情况,负责编辑灾情简报与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区抗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灾情评估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农业站、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做好灾害趋势的协商与预测;负责组织自然灾害评估,确定灾害等级。

转移安置组

组成单位:派出所、镇民政办、镇中心卫生院。

职责:负责灾民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治安防范及保障工和;负责赴灾区抢险救灾部队调遣和指挥工作。

物资保障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应急办、镇农业站。

职责:负责救灾应急所需的交通、通讯、医疗救护、救援物资的调度、下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救灾资金的分配和管理;负责救灾捐赠活动的组织和捐赠物的接收与发放。

灾后重建组

组成单位: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农业站、镇应急办、供电所、镇国土规划办。

职责:负责灾区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筹措、使用和管理;负责制定灾民倒房重建总体方案;负责灾区水利、通讯、交通、教育、电力设施的恢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灾民生活救济工作。

审计监察组

组成单位:镇财政所、镇纪检办

职责:负责对各级、各部门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查处违规违规行为。

五、应急准备

(一)物质准备。与本辖区内主要生活用品销售商建立应急供货协议,当应急救助物资不足时,向上级申请调拨。

(二)救灾装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三)人力准备。完善民政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建立健全与各单位、各村及社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队伍。

(四)宣传、培训和演练。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根据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应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适时组织民兵应急分队演练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六、信息报送

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汇总灾害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向镇政府防灾减灾应急办公室报送各类灾害信息,由镇政府减灾办整理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5

第一条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学校地震应急工作,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根据《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潍坊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安丘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加强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原则,保证学校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疏散和自救互救等措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应对处置我省及周边省份地域海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启动条件。我省及周边省份地域海域发生破坏性地震或学校所在地受其他破坏性地震影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立即启动本预案。

第六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急疏散组、抢险救灾组、安全保卫组等应急工作机构。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1,电话联系表见附件2。

第七条健全制度。学校逐步建立健全包括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日常值班、灾情报告、应急检查与演练等地震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到实处,常抓不懈。

第八条明确责任。学校建立健全应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处置组织、管理人员以及各级各类人员的震时应急责任。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程序,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等程序,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九条应急准备。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认真做好以下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1.明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在学校应急管理队伍培训会议上宣读,并印发给相关部门和应急人员。

2.指挥部办公室(校办公室)定期修订学校预案,并组织指挥部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适时组织演练;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抗震救灾设备、器材、工具等装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校团委经常组织学校广播、宣传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

3.学校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载体宣传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应急疏散、逃生途径和方法等地震安全知识,并向在校师生广泛宣传,使其知晓应急疏散路线图。

4.应急疏散组要制定并让全校师生熟悉应急疏散方案、疏散路线、疏散场地和避难场所。

5.抢险救灾组定期进行训练和演练,熟悉预案,明确职责,负责抢险工具、器材、设备的落实。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7.出现地震谣传时,校办公室、团委要及时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开展防震科普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师生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安定人心,保证学校稳定。

8.备足备齐并及时补充更新地震应急所需要的药品、器械、消毒、隔离、防护用品等。

9.安排人员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预案启动后,应急物资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用。

第十条应急演习。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2次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习,提高学校师生地震应急意识和在地震应急状态下的应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临震应急反应。学校接到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宣布校区进入临震应急状态。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进一步学习和熟悉地震应急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开展防震科普知识的`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校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1.召开校防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震情趋势,部署紧急避险和抢险救灾工作。

2.随时了解、掌握地震动态并及时向学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各应急工作组通报。

3.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4.督促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5.根据上级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范围。

6.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第十二条震时应急反应。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师生疏散、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工作。

1.应急指挥。学校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学校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教育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震级、发生时间和震中位置、震情趋势等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2.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师生按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3.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组织校区内搜救工作,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校区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4.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校内道路、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协助公安、消防部队扑灭火灾和保护校内重点文档资料、重要设施。

5.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实训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学校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教育行政部门。

7.应急响应终止。学校的地震灾害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师生情绪稳定,并得到妥善安置,学校及时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经批准可宣布地震应急响应终止。

第十三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民政、派出所、国土、农技、林业、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二)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汛期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民政员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解店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技站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员负责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8、土地管理员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技站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办公室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由镇纪委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由镇办公室、人武部、民政、派出所、财政、国土、农技站、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由镇党政办、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由镇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技站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7

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各村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村级指挥所负责全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民兵、共青团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村办公楼。

指挥:村支部书记

副指挥:村委会主任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所各项工作的联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灾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物资储备

(一)通信、交通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成员在汛期间必须配备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证联络畅通。

(二)抢险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在汛期间配备基本各类抢险工具。

(三)救灾物资准备

1、利用本村安置户和富裕户储备的食物等各类物资。

2、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

三、应急预案启动

村级指挥所接到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四、灾民转移安置

灾民转移安置转移坚持分期分批转移原则,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

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

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村庄。

(二)灾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避灾中心(所)安置。

五、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一)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

(二)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级民政助理员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村级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级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镇民政办公室。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8

为了提高我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人员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公司舍安全,维护企业单位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人员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公司公司舍倒塌、企业单位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公司全体人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人员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人员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公司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公司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人员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公司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员工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公司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公司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公司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员的安全。

1、公司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公司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员工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领导在确认没有员工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员工,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员工情绪,并引导员工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员工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领导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公司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员工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公司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企业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公司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9

为做好我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范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街道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设立街道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街道各办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应急站: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就业卫健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明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4.社区居委会应急责任

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街道社区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向各社区居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接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公民和组织也可以直接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灾害信息。

2.处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处警中心。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重大情况,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V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确定,III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确定,I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确定,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2.分级启动预案

各级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提请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和级别确定后,确定突发灾害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街道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街道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街道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社区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社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社区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5.特别情况的处理

①突发灾害跨本行政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联的区乡(街道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突发灾害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街道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健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突发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任何时候不得关机。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护、防火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2.配备常规性应急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应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3.积极组织、引导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抢险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抢险救援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民兵成立民兵应急连,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建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据、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2.交通管制。突发灾害发生后,及时对突发灾害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健办要联系各社区、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后续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级卫健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灾害发生后,属地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2.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七)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供应。

2.建立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有充足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八)社会动员保障

1.按照突发灾害是否需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社会动员由街道和社区委居委会具体实施。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年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街道支持为辅的原则。

(十)技术储备与保障

重视和发挥专家作用。充分听取专家的咨询意见,以便科学决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以及影响河道行洪的执法。

2.查处渎职行为。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及应急处置中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坚决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紧急处置工作中的执法。严厉打击在突发灾害中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抢险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演习后对演习效果要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能力演习,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安全警戒区的设立及本突发事件特征所决定的特殊抢险要求,并不断更新演习内容。演习后要对技术方案和队伍的抢险能力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0

一、孤山行政村基本情况及村民避难场所概况

(一)基本情况(添加面临各类灾害风险)

孤山行政村隶属于宿州市萧县白土镇。孤山村座落在白土镇北部,2007年底由孤东、孤西、老山口三个行政村合并而成。下辖7个自然村,15个村民小组,人口5327人,耕地面积5100亩,山林荒地2800亩。S301省道穿村而过,距离G30高速路朱圩子出口3公里,交通便利。村共有避难场所2个,分别为村部活动场所和孤山学校。孤山行政村除地质灾害以外,我村易发,干旱、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

(二)孤山行政村村民紧急避难场所概况及应急疏散路线:

根据村情况就近规排,综合考虑人员要比较集中,疏散速度最快,交通便利、场所安全、设施齐全、易发现,易联系等因素,现将我村紧急避难场所划分为2个;

应急避难场所分布:

1.村部活动场所——物资储备区、指挥区(适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等恶劣灾害情况的紧急避难场所)

面积:780平方米

可安置人数:2百多人

2.孤山学校(适用于地震、洪涝灾害等恶劣灾害情况的紧急避难场所)

面积:3千多平方米

可安置人数:2000余人

辖区村民应急疏散路线:

1.孤山行政村孤东、孤西自然村就近疏散至村部活动场所

2.孤山行政村老山口自然村疏散至孤山学校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一)孤山行政村综合减灾应急领导小组: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

孤山行政村救灾应急反应执行机构、职责:

1、风险评估组:

组长:

职责:组织、协调村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自然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隐患排查组:

组长: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检查河塘及其他重点防御对象的管理设施、供电情况及管理人员的救生措施。

3、灾害预警组:

组长:

职责: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作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4、预案编制组:

组长:

职责:负责召集村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各项救援维护工作,并随时等待指挥组长的调度,处理应急情况负责组织各村民小组临灾时的群众撤离工作。

5、应急演练组:

组长:

职责:负责灾害后的风险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的结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灾情报送组:

组长:

职责:负责把灾害巡查的结果快速、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如实汇报。并继续做好各种灾害的巡查工作。

7、宣传教育组:

组长:

职责:负责把灾后的灾情如实、准确、快速地统计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8、人员培训组

组长:

职责:组织村党员、志愿者、各企业、学校等相关人员参加综合减灾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村综合减灾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培训综合减灾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全村灾害应急管理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

(二)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灾情,传达贯彻省、市、县、镇各级政府抗灾救灾工作的`各项指令,及时组织制定救灾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协调、检查本村的救灾工作情况;

(2)向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向受灾地区派出现场指挥人员,指挥现场救灾工作;

(3)及时掌握发布灾情,预测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况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

(4)根据灾害应急需要,请求在灾区实行或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孤山行政村综合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村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主任由朱克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

(1)向各救灾应急机构传达应急指挥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救灾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

(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综合减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紧急避难情况分析

除地质灾害以外,我村易发干旱、火灾、洪涝等自然灾害。为了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需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

四、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村辖区内一旦发生大或特大灾害,即由村委会宣布启动本预案,受灾的村民小组预案同时启动,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3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处。同时通过村级微信群、村广播站广播灾情,紧急疏散村民。

五、预警系统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自然灾害时,立即加强与上级气象、水利部门联系,及时接受上级预警,同时加强村本身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通过村广播站进行广播、微信群、志愿者手中的口哨、喇叭进行灾情通报,引导村民疏散到村级应急避难场所,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7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六、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七、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应急避难场所为临时指挥区域,由村综合减灾应急领导小组统战指挥,必须进行转移安置的,转移安置由村委会发出通知或进行动员,由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转移安置工作由村委会组织实施。一般采取就近安置,方法可采取借住公房、民房、租用房屋及搭建帐篷(包括简易棚)等,确保被转移群众有临时住所。按指定的路线进行转移,保证转移安置地的社会治安稳定;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病能够得到有效救治,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对转移安置灾民情况要进行登记;对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要及时上报救灾领导小组。

八、紧急救援

1.组织应急分队进行紧急救助、抢险工作;确立临时救护地点:村服务站、杨楼镇医院。

2.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抢救;

3.根据灾区急需的救援物资,积极采取向上级争取和自筹相结合的方法筹备。救灾物资运输的工具、经费及救灾物资的管理、登记、发放、使用等均按规定程序办理;

九、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

(一)灾后救助。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并申请给予救灾资金和物资支持。发挥新闻媒体的媒介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救,保持灾区社会稳定。

(二)灾后恢复重建。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1

为了坚持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发挥政府的减灾职能,提高全民族的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综合防震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进一步保护全乡人民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为震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有利条件,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

落实全国全区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国防灾减灾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宣传主题,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有针对性地开展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应对地震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主动、稳妥、科学、有效”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坚持主动宣传、积极引导,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抗震应急工作的首要职责,坚持地震监测、防御、应急准备与救援相结合,常抓不懈,做好防震应急的各项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专业处置、分部门负责,乡、村二级管理。

3.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依靠和发挥广大群众,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力量共同协作的地震灾害事件社会动员机制。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了做好全乡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成立高庄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地震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对全乡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开展抗震应急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指挥部下设“一室七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后勤保障组、督查工作组。

(一)抗震救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组织委员张娜同志担任,成员由乡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本乡应对地震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3.协调各组之间的关系,指导各村开展地震事件的应对工作;

4.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5.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6.完成好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宣传报道

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

3.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安全保卫组

安全保卫组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综治中心副主任刘军同志担任,成员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黄渠桥派出所。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地震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当地震发生后,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全力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工作;

3.负责组织对要害部门、金融单位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害、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5.协助民政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6.必要时负责组织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保证地震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灾民、伤员的疏散转移。

(四)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

医疗救护防疫及人口疏散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站长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卫生院。

主要职责:

1.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地震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2.在监震应急期间,应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组织好医疗救护队待命;

3.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救伤员;

4.做好卫生防疫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

5.负责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医用放射源的安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6.负责地震伤亡医疗救治信息报告,负责组织本系统的地震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7.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群众进行有秩序的疏散,特别要注意做好妇女、儿童及老、弱、病、残人员的疏散安置工作;

8.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五)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

抢险救灾及生活物资供应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组长由人大主席王生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征自武、财经服务中心副所长徐学林、民生服务中心副主任王金孝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应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同时,做好应急资金、物资、食品的储备工作;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全乡的`统一部署,调动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抢救队抢救人员和物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5.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6、积极组织灾区的转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组织委员张娜担任,副组长由综合办公室主任马志财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供电所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高庄乡农电所。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工作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

2.在临震应急期间应加强对主要通讯线路的检修及通讯物资的准备工作;

3.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损毁的线路及设施,保证救灾通讯畅通无阻;

4.在临震应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主要变支线路进行检修、加固;

5.地震发生后,供电所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

社会保障及恢复建设组办公室设在财经服务中心,组长由政府乡长闻立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乡长助理尚亮担任,成员由财经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并负责联系平罗县农商行高庄支行。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应立即组织队伍奔赴灾区对退休工人、低保、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2.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

3.提出重建计划,并上报乡党委、政府;

4.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八)督查工作组

督查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组长由武装部长吴晓亮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王学敏担任,成员由乡纪检、司法所、综合中心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临震应急期间,对各组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督查各工作组履行责任情况、开展救助落实情况;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对因处置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应急通信保障

(一)由乡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应急时,按照权限和职责分工,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同时保障与上级政府之间的通信联络。

(二)建设并完善通信网络,存储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协调电信部门做好灾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的准备。

(三)地震发生后,电信公司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自有通信系统的驻乡单位尽快恢复本部门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协助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

(四)乡政府值班(24小时)增加震情信息内容,与区地震应急处置中心保持正常的电话、手机、网络的通信联络,地震时如发生通讯、网络中断,采用人工传递方法,保证对外通信联络畅通。同时,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尽快恢复民用通信,优先抢修、恢复通信。乡各相关单位和村委会,在接到震情时,自动开启应急对讲机、手机,保持乡政策范围内的通信联络正常进行。

四、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一)抢险救援人员的组织

1.人员抢救队伍:志愿者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工程抢险队伍、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2.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支队、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3.医疗救护队伍:高庄卫生院、县红十字会、县紧急救援中心、县人民医院。

4.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市、区地震局、国家地震局应急队伍开展工作。

5.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助县地震局、住建局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示上级支援。

(二)资金物资的准备

1.物资准备

(1)及时接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保障抗震救灾所需各项物资和资金的管理;

(2)协助县有关部门及时调运粮食、食品(饮水)等相关物资,保证粮食、食品等物资供应;保证灾区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尽快恢复商业经销活动。

同时,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粮食供应。请求县商务局组织实施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请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请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请求县气象局组织开展灾区气象监测,加强预报指导,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专题天气预报和气象服务。

2.经费准备

财政所负责应急资金的调度,民政所负责应急救济款的发放,负责接受外界提供的紧急救助款物。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装备

(一)负责准备、接收抢险所需资金;

(二)负责准备千斤顶、起重机械等救援器械;

(三)负责准备撬棍、钻、锯、镐、锨及手电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四)负责准备、接收救灾帐篷、食品、衣被等物资;

(五)负责准备地震应急救助运输车辆;

(六)负责准备用于扑灭火灾的消防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一)破坏性地震。当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挥部须对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结束应急救援行动,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动员或调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二)临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须对应急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领导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并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三)有感地震和地震谣传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市地震办公室,得到批准后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四)震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办公室需将应急处置的总结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地震办,并将有关资料备案。

七、应急行动方案

地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视灾情,按照应急响应措施,履行地震应急职责。

(一)保障措施

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的协调工作。

2.乡宣传工作组按照地震宣传及新闻报道的规定,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准备把握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防震抗震、地震应急及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消除恐震心理,稳定群众情绪。

3.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协调配合,加强地震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交通道路秩序,进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协助有关部门疏散救助群众,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做好各类重要地区、重要单位的警卫工作。

4.民生服务中心、财经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保障灾区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后勤保障组负责全乡地震应急处置中车辆的保障工作,以及工作人员所需物品的保障。

6.恢复建设组在乡党委、统一领导下,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调查评估,并对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研究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并组织迅速实施。

(二)处置原则

1.一般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各村、各单位在半小时内向办公室汇报灾情,之后每隔一小时向办公室汇报灾情,办公室每隔一小时向乡地震处置指挥部报告情况,同时向区地震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

2.中等级严重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中等破坏性地震中等或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到位,按照乡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开展救灾工作,迅速向区政府及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

3.临震应急反应。乡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准备工作。各工作组立即行动起来,确保通讯畅通,集结抢险救灾队伍,随时准备工作。积极储备救灾资金、物资和食品。加强全乡的保卫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其他地震事件的处置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是指人民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伤亡及显著财产损失的地震。有感地震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程序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将紧急情况及时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2.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平息地震谣言。

八、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为了适应地震灾害事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在应急处置过程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本预案由乡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发布,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2

为贯彻落实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市局有关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切实增强我校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学校的灾难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特此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

组 长:黄和平

副组长:刘 宇 李 鹏 章毅刚 杨晓彬

组 员:刘 翼 陈南涛 曹 林 黄先文 吴 猛及班主任

2、工作小组职责: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工作小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1)发生灾难事故后,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立即起动本预案。

(2)闵校长担任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处置的总指挥,全盘指挥学校灾难事故的防止与处理工作,对各块工作检查督导。

(3)刘校长学校灾难事故应急工作小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协调。

(4)李校长、杨校长负责班主任在学校应急工作小组的指挥下带领学生分别开展疏散、救护、通信联络工作。

(5)章校长具体督导灾难事故的物资保障工作。

(6)刘翼、陈南涛、曹林、黄先文、吴猛具体负责学校突发灾难事故的调度工作及督导工作和受伤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校发生的:

(1)重大洪水灾害,冰雹、雪及雷电等气象灾害:

(2)地震等地质灾害。

(3)林木、学校建筑、商店及教学楼发生火灾和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应急预案。

三、预防办法和措施

1、根据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防灾减灾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学校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

2、学校每学期举行防灾演练,切实加强师生员工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知识和技能。

3、学校的应急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符合要求: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

(1)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或“120”,向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学校发生灾难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3)灾难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4)保护好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2、事故处置程序

(1)应急处置程序

A、发生灾难时,立即拨打“110”和“120”报警和求援电话,关闭电源,迅速报告学校领导。

B、学校领导接警后,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指挥本校急工作小组开展疏散和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C现场的教师,必须讯速打开通道,按照防灾减灾的应急逃生路线,迅速有序地疏散学生,设置临时安置场所,备齐物资保障。同时,要稳定学生情绪避免慌乱。

D、疏散引导人员立即到达重要部位和指定位置,做好学生疏散引导工作,安慰和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

E、若有师生受伤,学校要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及时做好受伤师生的安抚及心理疏导工作。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3

为确保我校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我校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工作,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时间:

A、各班学生在上课(值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有序撤出教室到操场空旷地带避震;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学生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

B、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镇党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全体小组成员及工作专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4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村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制订本预案。

村基本情况:

张李乡韩店村位于寿县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临淠河,与六安霍邱县隔河相望。该村土地以湾区为主,水资源丰富,灌溉条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积温高,土壤肥沃,具有发展苗木花卉、光伏发电等特色生态产业的得天独厚优势。全村现总户数1845户,总人数6570人。辖37个村民组,现有中共党员99名。

重点隐患地段:五号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七好小学路口,周岗大桥往韩店村驶入下大坝处。

我村现有村“两委”干部9名,村班子战斗力强。积极性高,增强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干部分工明确,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本村村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特殊事情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村设有避难场所一处(韩店村文化广场),总面积20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1500余人。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赵义乐

副组长:聂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利芹

成员:凤委刘良雪龙汝梅时光霞邓海涛时召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村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村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村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村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④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⑤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⑥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⑦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村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村灾害信息员,成立村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发布方式

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村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村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村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农户-村民组长-网格员-村委会四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村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村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5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