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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精选10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3.24W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精选10篇)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1

为了保持本小区停车的有序化和规范化,现对小区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停放于本小区内各类车辆的车主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非机动车辆的停放管理由专人负责看守及规范。

三、各类车辆的车主请到管理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在车辆进入小区时领取出入证。

四、小区内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三轮车均应停放在指定停放地点内(二组团底层的架空层),并按停车标识摆放整齐。

五、各类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管理处也有权在不知会车主情况下,采取锁车或将车辆移至合适地等措施来保管。

六、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将其充电器锁在铁盒内,以免丢失。

七、收费标准按成价费[20xx]255号文件规定执行,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充电费按管理处公示(通知)费用收取。

八、本车库(场)只提供泊车场地,车辆及车上之物品,若有遗失或损坏,本公司概不负责。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2

1、目的

保证非机动车存车秩序,保障存车安全。

2、范围

适用于xx嘉园物业区域非机动车管理。

3、职责

3.1安管队负责对各项目非机动车管理过程和服务质量进行监控检查。

3.2安管队长负责指导、检查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处主任负责非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4、实施程序

4.1非机动车辆进入后统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区,严禁乱停乱放。车主应自觉服从车场管理员的指挥,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

4.2非机动车出入小区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小区范围内不准洗车。

4.3小区只提供非机动车停放场地,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车主自行锁好车辆、保管好停车牌及车上物品,避免车辆、财物丢失。

4.4严禁外来非机动车辆进入小区。

4.5紧急情况下,车辆管理员可拒绝任何非机动车进入小区范围。

4.6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的犯罪活动。

4.7管理处将定期清查无证无照和无主非机动车,一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制度处理。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3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与业主共同创造一个优美的环境,特制定此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1.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随意停放;

2.业主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库一层出口处位置,并由车主做好防盗措施;

3.非业主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车库出入中外泊车处,由车主自行锁好车锁,物品车辆自行保管;

4.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5.摩托车在小区车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统一停放在一层出口处;

6.非机动车辆停放后,驾驶者不得在停放点逗留

7.不得在小区内、车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更不得在非机动车辆停放点维修任何车辆;

8.非机动车辆停放时,车主应听从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并作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9.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的,管理处概不负责;

10.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须照价赔偿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11.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停在自行车停放点并且占用通道的车辆,管理处将定期清理并作无人认领处理;

12.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为管理处为广大业主提供的免费停车位,请大家爱护相关停放设施。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4

为了加强对小区规范管理,维护小区内的生活秩序,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室外停车场只用于业主及访客非机动车辆的临时停放,请按小区的指定区域整齐摆放。

2、室内停车场采取登记管理制度,并请按小区规定时交纳停车费,每月15-50元,视车型不同而定。

3、服从小区保安员的指挥,严格按照小区制定的道路行驶和停放。助力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弯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驾驶过程中注意车速安全,请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小区内遇人时,应当减速比让。

4、进入小区业主的非机动车辆应证照齐全,车况保持良好,应经常检查车闸、车锁等,做到灵敏有效,如有损坏及时修理。

5、非机动车出入小区必须下车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区内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必须停到制定的车棚、车库内。

7、进入小区送货的非机动车,禁止长时间停留在小区内。

8、物业公司保卫部将定期清理残破、无证无照和无主的非机动车。一月内无人认领的按公安机关有关规定处理。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5

1.目的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持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保障住户非机动车辆安全。

2.范围

xx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如开发商未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停放点,物业管理处根据停放需要,在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提供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供住户停放自行车之用。

3.2管理处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乱停乱放车,并对住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3现场安全管理员负责指引非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对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主有责任纠正该车主错误行为,并引导其正确停放。

3.4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位置:

一期指定停放点:靠一号岗南外围墙绿化带,40平方米。

二期指定停放点:杜鹃苑北停车位,占车位6个。

罗兰苑外西南角,卸货区旁,占地30平方米。

罗兰苑外东北角停车位6个。

三期指定停放点:兰花苑东门旁车场,占车位4个。

紫竹苑东面绿化带旁,占地40平方米。

四期指定停放点:丁香南门靠东架空层下,占地40平方米

荷花苑西架空层下靠墙角,占地40平方米

五期指定停靠点:玉兰苑东门架空层下靠墙根,占地30平方米

3.5现场悬挂的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内容: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梯间内随意停放。

二、车辆停在指定位置,驾驶者需做好防盗措施,如有不锁车辆停放时,车主应主动与安全管理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如因不遵守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失的,其后果车主自行负责。

三、自行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四、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自行车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区内。

五、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六、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七、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须照价赔偿并移交派出所处理。

八、如长时间无人使用停在自行车停放点并且占用通道,或停在楼梯间的车辆,管理处将定期清理并作无人认领处理。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6

一、业主(或租户)需要保管自行车、摩托车须先到小区管理处办理立户登记手续,领取存车牌,挂于车上,凭此享受按月收费待遇,由车棚管理人员查收,未挂牌车辆作临时停车对待。

二、在车棚存放车辆后务必立即领取“存车牌”,并详阅“存车须知”。

三、自行车、摩托车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规定存放,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四、要尊重车棚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其管理。

五、车棚管理人员对于所保管的车辆随时整理、检查,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

六、车棚管理人员的工作受各位住户的监督,其任何失职行为住户均可向物业管理处反映。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7

为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和洁净城市创建工作,经局研究决定,在县城区集中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集中整治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违规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现象,规范停车秩序,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行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责任路段分工

执法一大队:人民路、东城街、长春大道、建新街、广安路、广源路、农贸街

执法二大队: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执法三大队:金广源路、腾飞街、锦泰路、建设路

执法四大队:湖西街、宇康路

执法五大队:朝阳路、站前路、赵王路、桥西街

执法六大队:青莲街、博学路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严格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清理整顿城区主次干道及便道上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和违规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现象,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为实行机械化作业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值守。各大队要结合分包路段实际,合理划分队内每名工作人员责任区,排好空挡班,中午轮换休息,保证日间路上值班不断档。

二是严厉问责。执法监督科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对各队工作开展情况全程做好跟踪督导,定期汇总通报各队工作开展情况。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南阳市委、市政府“双创双建”决策部署,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南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载体和抓手,深入开展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行动,打造城市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促进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质大提高、宜居环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标

通过部门联合、市区联动、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沿街设置的各类停车场(点),整治主次干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取缔违规设置的停车设施、隔离设施,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畅通有序、靓丽优美的城市环境。

三、任务分工

(一)开展沿街停车场(点)整治行动

规范已经许可的停车场(点)管理,对车辆停放位置设置不科学的停车位进行重新编制,规范安装停车提醒标志标识,对停车位模糊不清、场内地面破损重新施划、修复;强化停车场道闸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市政管理处、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二)开展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机动车停放不得占压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响他人通行;机动车辆应当在停车泊位内有序停放,首尾一致,无车身超出停车泊位现象;严禁在停车泊位外停放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无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行为;拆(移)除人行道违章设施,清除擅自安装停车设施、放置障碍物、设置围栏圈占人行道停车,确保道路畅通;督促沿街单位、门店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门前车辆停放秩序。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责任单位:四区城管部门、辖区街道办事处

(三)开展广场游园绿地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

局属各单位按照方案部署,负责对本单位责任区车辆停放管理以及职责范围内涉及广场、游园、绿地、台地等处违规停放车辆的管理、劝阻;确需行政执法的,由市城管监察支队协同配合。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城区广场管理处、市白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市市区河道处、市人民公园、市城管监察支队

四、时间安排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个阶段依次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8日—10月10日)。

组织召开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动员会,安排部署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综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机关党委牵头,联系新闻媒体对此次中心城区违规停车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各单位利用宣传板面、微信、微博、网络等平台,大力开展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城管执法部门开始对乱停乱放车辆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利用执法车辆车载喇叭宣传整治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10月11日—11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照区域划分、职责任务,全方位、无缝隙、高标准完成本方案确定的整治任务。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辆,将违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置;对违规占压人行通道的非机动车辆,由沿街商户或单位规范管理,拒不服从的依法拖离;累计违规停放达到三次以上的,将违停信息纳入车主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清除各类违规设置的道闸及地桩、石墩、地锁等障碍设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市城管局中心城区违规停车占道整治领导小组,对沿街规范停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治死角进行验收,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乱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区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高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管局副局长强学喜、李春富同志担任;成员分别由市城管局机关科(室)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四区城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考核通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此次整治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整改问题之一,对涉及的事项进行摸排,列出清单,整改落实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四区城管部门作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治重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管理,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好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正常执法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和四区城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数字城管中心要紧扣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加强问题采集力度,切实增强专项整治的的质量效果。整治期间,对完成任务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实施问责。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9

为规范我xx街道车辆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和谐的环境,确保我xx“环境提升年”活动和“美丽xx”6S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有关城市管理及环卫、交通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采取“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方式,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xx城xx乱停乱放、乱穿乱走、无证驾驶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长效的城市管理机制,为全xx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整治工作的开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体负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整治期间同时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组,成员从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队各抽调5名工作人员和xx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人行道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整治

1、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对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堵塞交通现象,采取管制和疏导相结合,建立临时疏导停放点,就近引导零散、无序的流动摊点进入市场,合法经营。

2、加大文明行政处罚力度,遏制占道经营。加强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并举,避免出现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产生,有效地遏止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二)加强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强城xx内车辆运行停放有序的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特别是重点路口、路段的车辆做到停放整齐,出行有序;

2、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

3、加强城xx营运三轮车的治理,重点治理因三轮车数量过多和非法营运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及安全隐患。

(三)加强运载沙、石、渣土车辆的整治

重点整治城xx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超速、遮盖不严等违规行为。

四、责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间,由xxxx牵头,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组,全天候对城xx车辆停放情况进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职能,联合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综合执法。各单位的责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队:一是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非法驾驶车辆;二是负责城xx乱停乱放机动车辆的处罚;三是协同xx、住建、交通部门,重点对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载、超速等违规行为的处罚。

xxxx:积极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等行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积极配合加强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阻碍交通等行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与公安交管、xx积极配合,整治营运三轮车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营运,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xx新闻中心:负责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策划,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全面的、深入的、长期的宣传报导工作,对整治过程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引导全民自觉参与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负责运载沙、石、渣土车辆超限行为处罚。

xx监察局:负责集中整治期间,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避免出现利用职权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现象。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部门职责。召开动员大会,并统一进行宣传策划,大力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流动小商贩占道经营和违规运载沙、石、渣土车辆为重点,对我xx城xx社会环境进行全面、彻底的综合整治,确保全xx车辆停放秩序发生根本性好转。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全xx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工作成效明显、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成效不明显、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

(四)巩固成果阶段(8月11日以后)

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长效机制放在首要位置,责任明确划分,落实到单位、到个人,把车辆乱停乱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车辆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好车辆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耐心说服。

加大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加强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对于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说服,依法办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此次整治牵涉面较广,在整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好协调、检查、服务和监督工作。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整治期间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尽快整改,力争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长态化,巩固整治成果。

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在切实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将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长态化,切实巩固整治成果。

小区非机动车管理方案 篇10

为深入推进我市“双创”工作的开展,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进行了统一划线,但由于没有明确管理主体,我办是机关单位,没有专业的划线知识,而交警却是划线的主体单位,所以造成了非机动车划线标准不流。

实施划线的主体单位不明确,前期评估不科学、后期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办特别定了以下方案:

一、以交警支队为主体,我办为载体对辖区进行统一摸底调查,以交警支队最后确定划线地点。

二、划线标准由交警支队统一制定,并派警员到现场进行验收。

三、我办负责提供需要划线的地点,地点要符合市的“双创”标准及群众的需求为准则,并要求以社区为责任单位及时与交警支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