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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

栏目: 工作方案 / 发布于: / 人气:2.59W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1

针对可能出现的聚集性疫情,未雨绸缪做好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群众的日常生活,切实抓好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全镇社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省外因生活物资供应不到位引发隔离区群众生活困难的深刻教训,举一反三,以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优化力量,建立基层配送工作组织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强化隔离区群众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保障,畅通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确保配送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工作体系

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县镇村社四级城乡基层治理网格体系作用,完善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四级包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镇干部、村(社区)干部、公安干警、镇村两级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

三、组织实施

(一)统筹调度力量,建立多元配送模式。各村(社区)应迅速建立和完善物业小区党组织、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联动”机制,发动小区自治组织、楼栋长、志愿者和居民骨干等成立工作专班。非物业小区和农村院落要明确村(社区)干部牵头,发挥志愿者、驻村干部和热心党员群众等各类群防群控力量的作用,完善组织动员机制,通过巡逻走访、村(社区)和小组微信群等,及时收集隔离和居家观察人员生活所需物资信息。建立线上订单、团购、网格员配送等多元模式,提供代购、周转、送货等服务,就近设置居民生活必需品临时取件点,并做好环境卫生、消毒杀菌等工作,实现精准采购配送,确保群众安心居家,生活正常运转。

(二)强化物资供应,严格规范市场秩序。各村(社区)引导商超、农贸市场等骨干流通企业加强产供销运衔接。骨干流通企业要及时调配小包装成品粮油,组织安排蔬菜采收上市,加大生活必需品投放力度。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做好应急运输车辆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物资中转站,保障主要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启动主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日监测日报告制度,提前做好风险预警预判,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的行为。

(三)加强关爱服务,做好特殊群体保障。各村(社区)要做好居家观察人员的管理服务,通过提供镇、村干部联系方式等,畅通群众求助渠道,及时回应居家观察人员合理诉求。对失能或独居老人、留守老人儿童、散居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孕产妇、特殊困难群体以及低收入家庭,由镇、村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永兴中心卫生院、新太卫生院要做好急诊患者、慢性病患者和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障,对急需送医送药病人,积极协调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上门服务。

三、督促协调

各村(社区)要以组为单位,制定封闭隔离区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经常性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镇督导组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隔离区生活物质保障制度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为疫情防控奠定良好基础和条件。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2

一、总则

(一) 基本原则: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 责任。

(二) 适用范围:本镇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购、价格大幅 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本镇开展应急保供稳价工作,衔接争取粮油和物资储备工作。

为切实加强我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监管运输、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防止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全面排查到位、精准认定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分别是综合协调专班、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物资运输专班、后勤保障专班以及市场监管专班。

(一)综合协调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朱碧昌(党政综合办负责人、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田杰、沈旭艳、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水煤电油气保障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沈登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喻代军、王铭辉、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三)物资运输专班

组长:赵鑫(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员:石军、帅信波、李张杰、冯贵富、各村(社区)驻村工作队全体成员、村支监三委

主要职责: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市场监管专班

组长:王万能(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员:方邯丽、冯贵富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五)后勤保障专班

组长:邹飞(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

副组长:王腾飞(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朱碧昌、沈旭艳

主要职责: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

三、应急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 分级负责的原则,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域内的生活物资保障供 应,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县内跨乡域和协调县(区) 际间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镇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Ⅲ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Ⅱ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 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 特急状态(I级)辖区内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应急响应

(一) 一般状态(IV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启动Ⅳ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 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 紧张状态(Ⅲ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启动Ⅲ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食盐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 紧急状态(Ⅱ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镇级人民 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再由县级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后,由镇人民政府发布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 作。

2.按照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案,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 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

( 四 ) 特急状态(I级) 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 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向省、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储备保障供应。

4.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5.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 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五、附则

(一) 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3

一、应急保供生活必需品范围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食盐、蔬菜、肉类、方便食品、瓶装水等重要生活必需品。

二、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按照影响范围及影响程度,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城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含两个)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在1个镇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属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三、组织机构

在大隆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

(名单见附件)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大隆镇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镇指挥部下设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组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市场监督管理所: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政办协助负责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报岑溪市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破坏市场秩序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配合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居民合理有序消费。负责食盐的调拨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保证货源供应;负责根据市场需求指导企业做好方便食品生产供应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粮油的出库、加工、调运和供应;落实粮油应急储备计划。

畜牧站:负责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产地以及在生产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测,根据应急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的生产供应。根据需要制定并牵头实施储备猪肉和应急商品投放方案。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及时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

财政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当启动所在镇应急预案时,确保本级供应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运输畅通,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应急投放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摸清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情况,科学调度重点保供企业、超市和市场提供充足货源,统筹安排本级应急投放点的生活必需品采购、配送、分发工作(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保障居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

其他相关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应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细案,确保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快速反应。

五、预警和响应机制

(一)预警信息监测。落实“四报告”工作制度,即生活必需品市场日报监测制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周报制度、每日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和脱销断档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供求动态。

(二)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深入争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生活物资保障组分析各类信息,评价监测数据,依据监测情况作出市场调控决策。

(三)预警级别。红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预警警报对应于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四)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预警发布及应急响应。

1.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等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必需品,导致商品断档脱销,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所在镇生活物资保障组。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企业反映的异常波动报告,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进行核查、确证;确证异常波动属实,应立即启动市应急预案,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

各村(社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影响、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等内容。

六、控制措施

(一)舆论引导。及时组织协调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状况,启动网络舆情对应,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二)组织产销对接。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重要生活必需品产销重点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快速组织货源供应市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

(三)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当市场出现异常波动后,立即组织商贸企业、蔬菜生产基地、肉类产品供给基地调动供应生活物资,在社会生活物资不能满足的情况下,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供应。

1.粮、油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粮食,并确定粮食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督促粮食加工、食用油经营企业紧急加工、运输,快速组织供应。

2.食盐

我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本级储备盐,并确定大型超市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3.蔬菜

主要对大白菜、圆白菜(包菜)、白萝卜、土豆、冬瓜、节瓜等耐贮运蔬菜品种进行调控。

(1)自产蔬菜: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与当地蔬菜生产基地或蔬菜批发市场建立应急保障机制,设立蔬菜调控基地,组织当地应季蔬菜应急供应。

(2)外调蔬菜:由镇两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当地蔬菜批发市场,与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做好产销衔接。当市场出现蔬菜供应紧张情况时,协调外调蔬菜供应(经销)商组织蔬菜供应。

(3)蔬菜替代品:由镇级生活物资保障组组织引导豆芽生产企业和蔬菜经营户适时扩大绿豆芽、黄豆芽等蔬菜替代品的产量,及时投放市场,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同时鼓励学校、饭店等集体用餐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绿豆、黄豆等商品,在蔬菜供应紧张时,自力更生发展豆芽生产,满足自给需要。

4.猪肉

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申请动用县本级猪肉储备,并在镇确定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分别设立应急销售点,按计划投放市场。

5.方便食品和瓶装水

建立调控基地。与我镇当地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应急联系机制,指导当地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与区内外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供应商建立产销衔接,保持一定数量的库存,随时做好应急供应准备工作。组织应急投放。指导方便食品、瓶装水生产企业或大型商场、超市等经销商利用其销售网络进行投放和销售,增加市场供应。需动用岑溪市储备的,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指挥部申请动用,紧急组织市场供应。

(四)区域间调剂。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五)组织进口。当镇内以及周边资源不足时,迅速组织进口。

(六)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类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六、情景构建及处置措施

基于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势,以及不同情形下存在防控策略与措施调整的可能性,模拟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七种疫情发生的不同情形、风险场景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有效保障生活物资配送。

(一)封控区

场景一:对一栋楼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镇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根据应急响应启动,履行生活必需品日报监测制度,密切关注辖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动态,合理引导流通与消费,确保疫情期间市场稳定有序。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请示镇人民政府安排社区、村、镇工作人员统计该片区居住人员情况,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并与重点保供企业对接。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片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该片区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栋片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协调社区、村与重点保供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交接和生活物资资金的结算。

(5)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在应急投放点配送过程中,坚决服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严格按照卫健、疾控部门要求,加强产品外包装消毒,工作人员统一配置防护用品,提供“无接触”配送服务。

(6)鼓励该栋片区附近的群众尽量减少外出,通过“线上下单,线下配送”的模式订购生活必需品。

场景二:对一个村组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村组居住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需求情况,立即对接封闭村组周边2-3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村组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如遇到供应紧缺时,立刻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适时调配其他辖区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补充。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解决物流运输障碍,确保应急物资运输畅通,为重点保供企业车辆提供加盖交通部门印章的“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运输畅通及停靠方便。

(3)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指导社区、村工作人员在村组安全区域设立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做到群众不扎堆领取物资、不代领物资等现象,保障该村组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4)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封闭管理村组和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做到心中有数,摸清底数,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5)做好宣传,避免出现生活必需品短缺谣言,在必要时加强供应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宣传,呼吁不信谣、不传谣,抵制谣言、举报谣言,不让谣言干扰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场景三:对一个镇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镇居住群众情况,立即对接封闭镇周边2-3重点保供企业作为封闭镇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必要时可由市重点保供企业提供生活必需品,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在根据镇居民主要分布情况设立5-6个生活必需品应急投放点,保证各供应网点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需求量,保障生活必需品按时按量分配到各应急投放点。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指导重点保供企业严格按照隔离管控出入管理规定出入。指导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序安排群众领取生活必需品,不扎堆、不代领。

(3)为最大限度避免疫情扩散,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实际需求,视情协调被封闭管理镇临近的部分村(社区)建立区域生活必需品保障圈,尽量减少长距离运输,根据实际情况需求,由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门对辖区重点保供企业进行背书,出具保供企业运输车、运送生活必需品物流车辆出入证明,镇、村(社区)各卡口见证放行。

场景四:采取封闭管理的应急处置

在场景一、二、三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应第一时间向岑溪市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情况,由市指挥部启动市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2)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密切跟踪我镇重点保供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量、存量及调运量情况对消费需求量、主要供应渠道等,并上报岑溪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数量充足、品种丰富。

(3)如本辖区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储备粮、油、肉、食盐等物资的投放。

(二)管控区

管控区可精准划分至(村组)、楼栋等,实行“人不出组、严禁聚集”,属地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对接该村组、楼栋附近1-2家重点保供企业作为该管控区的生活必需品直接供货商,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储备充足,保证管控区市民物资需求,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并协助设置临时便民采购点,提倡无接触配送,可通过实地罗列收集生活必需品需求清单(粮油、肉菜、蛋奶数量等)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居家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采购点购买或领取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

(三)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管理,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民网上购买生活必需品,提倡无接触配送,实行出入证制度,每人每天只能外出一次,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原则上防范区居民可按原有渠道购买生活物资。

七、应急结束

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由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通知有关单位。

市场异常波动处置完毕后,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起草总结报告,上报市指挥部,并通报有关单位。

八、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我镇建立与本镇市场相适应的生活物资储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型商业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二)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运输预案,保障应急商品畅通。必要时申请市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征用社会车辆或协调铁路部门支援,请驻军组织军车紧急运输。

(三)秩序保障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本预案由镇生活物资保障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生活物资保障任务结束,镇生活物资保障组撤销后自行废止。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4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期间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异常波动,确保突发事件期间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满足居民生活物资产品需求,特制订此预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监测、控制和处置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出现的异常波动,建立健全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掌握和引导舆情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期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突发事件期间,造成街道辖区内的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和水、电、气、煤、油等生活物资市场供给短缺,导致商品物资价格短期内大幅上涨、居民抢购或商品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上尧街道突发事件人员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称“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服务办,办公室主任由上尧街道主任魏涓担任,副主任由上尧街道副主任陈晓担任。具体承担方案制定,信息收集报送,分析、预测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发展态势, 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物资生产、销售和运输所需的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二)生活物资保障组主要职责

在上尧街道突发事件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制定上尧街道突发事件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出现抢购问题的发生;做好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工作,积极组织大中型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等骨干商贸企业,加大群众生活物资特别是粮油、肉类、蛋奶、蔬菜、水果等调运力度,确保不断档、不脱销;组织加大储备冻猪肉的投放协调;督促水、电、气、煤、油等能源企业正常满负荷生产;协调食品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提前复工复产;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 场秩序;遇到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责分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生活物资应急供应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承担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我街道生产生活物资的企业应急生产,协调食品等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在落实突发事件措施的`前提下复产复工。

公共服务办:负责加强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公开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信息,稳定市场预期,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负责粮油、猪肉等重要生活物资储备管理,协助南宁市储备粮、冻肉等储备物资的投放工作。

公共管理办:负责市场价格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天然气经营企业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负责根据应急调运需求,及时调配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运输保障工作。

财务室:按突发事件的级次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费用及时到位。

公共服务办:负责医疗防护物资的调拨及应急处置工作。

党建办:负责做好舆情监控,指导统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舆情应对工作。

网格管理中心: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经营(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活动。

党政办:负责维护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秩序。

城西供电分局:负责电力供应及重点区域用电保障。

各村、社区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辖区相关单位做好本辖区的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五、监测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加强市场监测

加强重要生活物资市场日常监测,公共服务办做好重要生活物资价格日常监测,加强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日常监测;公共管理办、供电分局分别加强对水、电、气、煤、油等能源的生产情况监测,必要时启动日监测制度。

(二)加强重要生活物资供应情况统计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落实相关行业定点监测企业对相关生活物资销售、库存和价格变动情况实行监测,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材料,随时掌握市场动态,科学进行预测、预报和预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做好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各相关企业如出现抢购重要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属各村、社区和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村、社区、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1小时内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预警和应急处置意见,做好预警发布,同时上报城区政府。

(四)先期处置

重要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地所在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后,通过组织、指挥、调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处置情况。

六、应急响应

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应当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评估,初步判断市场异常波动的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工作。

(一)建立分级响应机制

上尧街道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的大小,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特别重大级为发生全辖区性的市场异常波动;重大级为在本街道辖区2个村、社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较大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村、社区范围内发生整体性的市场异常波动;一般级为本街道辖区1个(小区)以上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二)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I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请城区政府,由城区政府启动I级响应,并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上尧街道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Ⅱ级响应,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具体应急工作;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要及时向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启动应急预案Ⅲ、IV级响应,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领导下,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应急处置措施

1.企业库存供应

各村、社区立即对全街道辖区大型生活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流通企业的库存情况进行摸底核查,在紧急状况下,将库存优先供应本街道辖区消费需求。

2.应急采购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指导大型流通企业、供应商依托现有的设施和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充实库存,确保供应。

3.动用储备

各村、社区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计划,经上尧街道报城区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同意后按相关流程动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部门根据动用指令组织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当地方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由南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按程序申请自治区、中央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定量或限量销售

按照属地原则,经各村、社区,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大米、面粉、食用油类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大中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猪肉、食糖、食盐、饮用水、照明用具等生活必需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蔬菜类商品,将全街道范围内的大中型超市、大型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水、电、气、煤、油等物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定点销售渠道。

5.依法征用

根据生活必需品及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报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批准后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重要生活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四)应急结束

当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或生活物 资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共服务办就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生活物资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城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五)信息发布与管理

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各村、社区上报街道,由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报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同意后,由西乡塘区生活物资保障组会同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言论和信息。

七、应急保障

1.公共管理办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发改局可提请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2.公共服务办、公共管理办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生活必需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

3.公共管理办、网格管理中心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协调重要生活物资的道路、水路运输,保障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在市区内正常通行。

4.财务室要做好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应急经费保障工作。发生I、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时,财务室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发生Ⅲ、IV级市场异常波动时,各村、社区负责落实应急保障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活物资供应面临的形势,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我市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尧街道生活物资保障组的指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落实主体责任,负责本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物资市场供应组织协调工作,并制定本辖区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三)做好宣传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各村、社区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重要生活物资商品的供求情况,以及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的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加强舆情监测,预防恶意炒作,及时发现处理不稳定因素,稳定社会预期。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5

4月20日,颍上县通报盛堂乡李店村确诊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确定盛堂乡李店村前刘庄、盛堂农商行等13处区域为封控区、盛堂乡为管控区,区域内货物和人员流动受阻,为及时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物资供应通畅,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盛堂乡疫情防控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武亚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马成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综合协调组,负责物资保供各项工作的开展。乡党委副书记姜之友任综合协调办公室主任,乡党委委员卞政为副主任,李刚、汪慧为成员;乡人大主席杨文武任价格监测组组长,乡市场监管所所长刘涛为副组长,冯秀林为成员;乡党委副书记刘秋亚任供给保障组组长,乡人大副主席石家春为副组长,徐如强、刘保华为成员。各部门团结协作,全力做好盛堂乡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生活物资应急供应保障。

二、工作职责

严格履职尽责。生活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督促保供商超、药店做好粮油、肉、蔬菜、药品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科学调度市场供给,各保供商超在管控期间每天需上报商品库存情况,确保生活必需品库存及供应量在7天以上。

坚持分类施策。封控区采取清单配送制度,每日由封控区内社区工作人员开具生活必需品清单,隔日由乡生活必需品保供人员采购后送到指定接收地址。管控区由各村工作人员统一到乡保供超市进行采购,每日各村专人负责统计群众生活物资需求,隔日由各村专人统一到乡保供超市采购后分发到户。

三、部门分工

统计站:统筹协调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承担生活物资组日常工作;牵头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生活物资保障的指示要求;对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进行日常监测;根据市场供给情况,组织、协调、指导乡内超市复工,督促商超提高补货、补架频次,避免出现空柜、空架情况;协调推动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拓宽货源渠道,提升供给能力;协调推动商超与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加强对接联系,加大对蔬菜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商品采购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稳定市场供应。(负责人:石家春)

畜牧站: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病防控;尽量降低疫情防控对畜禽养殖的负面影响,协调对接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提供检疫服务,帮助解决养殖场户屠宰、销售困难问题;摸排、填报全乡肉、菜生产者情况。(负责人:牛方军)

物资保障队:实时掌握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物流运输企业相关情况;指导协调生活物资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提高查验效率,保障绿色通道。(负责人:赵毅)

财政所: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相关的财政资金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民政所:做好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生活必需品需求调查,及时进行基本生活救助。(负责人:朱睿)

供电所:做好全乡供电保障。(负责人:姜庆莲)

水利站:做好全乡供水保障。(负责人:牛方军)

四、保供商超职责

根据我乡现实情况和保障能力,确定全乡每日优鲜超市、金满田合作社、汪士奎养鸡场等为本乡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经营主体(名单附后)。八家经营主体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扫码、环境消杀、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商超每2小时对商超员工进行一次测温,对商超区域进行一次消毒,所有保供商超员工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乡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全乡上下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保障群众主要生活需求。

(二) 加强协调联动。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在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主动与乡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8个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自4月21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市监所对本辖区内商超、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6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保证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承德市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货有可能引发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价格猛涨或供应断档、脱销,从而影响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市场供应应急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和处置得力。

2.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测报告及确认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以下简称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因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一类以上的商品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较大面积商品脱销。

2.1监测的主体、对象和内容

1、监测主体:县商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2、监测对象: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盐、食糖、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供应企业、商场、超市和蔬菜批发市场。

3、监测内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供给、销售和价格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市场动态及走势,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所面临的的紧张或危机程度。

2.2监测报告制度

县商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和列入全县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范围的监测对象,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有关数据及市场情况。各监测点原则上坚持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必要时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2.3市场异常波动分级

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食盐应急有关规定执行。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及应急工作,按照我县和市、省、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划分为三个状态级别:

(一)一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全县范围内出现生活必

需品大量集中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二)二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县内较大范围或主城区、部分乡镇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三)三级状态。市场异常波动在乡镇范围内或集贸市场出现生活必需品大量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幅度上涨等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

上述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不包括时令蔬菜、水果等因季节、气候变化所引起的规律性正常波动。

2.4市场异常波动的确认

发现市场异常波动后,相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确证,核实确证后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经县政府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

3.组织机构、部门分工及指挥系统

3.1应急组织机构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为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分工负责、配合协调的工作机制。

3.1.1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成立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调运和投放工作。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粮食、物价、工信)、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和石油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在预警状态下,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和联系制度,协调市场供应的有关问题。

3.1.2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具体承担监测、收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预警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发展态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备所需资金、物资和人员,组织、协调、监督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完成其他临时交办任务。

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信息组、市场供应组、支持保障组和市场监管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组成,履行相应职责。

3.1.3各组工作职责

(1)综合信息组:承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综合文字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相关事宜;负责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稳定人心工作;负责信息传递及文件管理工作。

(2)市场供应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

(3)支持保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销售所需的资金、能源和交通运输。

(4)市场监管组: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3.2部门分工及职责

(1)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突发事故的新闻报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2)县委网信办:负责指导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协调做好负面信息处理。

(3)县广播电视台:负责广播电视的跟踪报道和舆情引导等工作。

(4)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部门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监测、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及市场调控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应急处理所需生活必需品的综合运输协调、保障电力、石油等能源供应。粮食部门负责组织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定点加工,综合协调粮油等重要商品储备的动用和投放,并协调组织各应急供应网点做好应急粮油供应工作。物价部门负责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工信部门负责食盐的调拨、县内外食盐的调入和销售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场应急需要,及时将合格的食盐运送到批发单位、零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和社会集团用盐单位保障市场供应。

(5)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6)县财政局:负责保障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合理费用及时到位,按预算级次提供资金支持和补偿。

(7)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调运方案,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以维护市场稳定。

(8)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负责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农产品、畜产品的生产、供应,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农产品检测体系,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9)县卫健局:负责组织突发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打击和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借机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经营活动,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和计量、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认真的监督管理。

3.3指挥系统的启动

县政府批准启动预警后,县市场异常波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办公室人员在预警后4小时内集结到位,立即投入市场供应工作,办公室各职能组启动工作程序,履行相应职责。

4.应急控制措施

在突发事件引起异常波动的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控制:

4.1舆论宣传引导消费

县委宣传部及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按照有利于稳定人心、稳定市场的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情况,为媒体记者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消除消费者恐慌,正确引导消费,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4.2组织货源保障供应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指定单位对生活必需品进行采购加工,保障市场供应。

4.3异地引进调剂货源

组织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4储备物资投放

首先动用县储备物资投放市场,县储备物资不能保证应急供应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市级物资储备。

4.5相关配套设施

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合理价格紧急调集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6价格干预定量销售

情况特别严重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对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干预和定量销售制度

5.应急保障措施

5.1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必要时对生活必需品实行定点生产、定点储备、定点销售制度。

5.1.1定点生产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县内重点面粉、大米、食用油加工企业和储备库作为定点供货单位。

(2)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全县生猪活体养殖场作为货源基地,定点屠宰厂作为肉类加工供货单位。

(3)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确定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供应基地。

(4)蔬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重点蔬菜生产基地,作为蔬菜生产供应基地。

5.1.2定点储备

(1)面粉、大米、食用油。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确定重点粮油应急储备企业为定点储备单位。

(2)食糖。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负责经营食糖的重点流通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3)猪肉。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生猪活体储备场、肉类冷藏企业作为全县定点储备单位。

(4)鸡蛋、奶制品。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确定县内重点蛋鸡养殖企业和乳制品加工企业作为货源基地。

(5)蔬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负责,由于蔬菜保鲜期短,不宜长期储存,根据“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原则,我县蔬菜的应急储备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协调县政府做出安排。

(6)食盐。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信)负责。县盐业专营公司作为县食盐储备单位,合理布局储备库点,具体做好食盐承储工作。

5.1.3定点销售单位

(1)面粉、大米、食用油。将全县商场及大型超市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2)猪肉、鸡蛋、食糖、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将全县大型商场、超市及重点农贸市场作为定点销售单位。

(3)蔬菜。从县内蔬菜基地和农贸市场统一调配。

5.2县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5.3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石油等部门及企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热、电、油等能源供应,要优先安排,满足需求,不得停供、限供。

5.4县交通运输局要根据调运方案,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运输“快速通道”,不得乱设关卡进行检查,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对各定点单位所需物资的调运,要优先安排。及时发运,保障运力。

5.5市场异常波动应急保障资金,由县人民政府通过财政预备费等渠道解决。应急商品储备、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及运行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列入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由县财政合理补助,以形成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市场调控机制。

6.其他事项

6.1县级市场异常波动重点监测单位

永辉人和超市有限公司丰宁分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广超市有限公司

承德北雁商城商贸有限公司

丰宁满族自治县农贸城

丰宁满族自治县浩翔商贸有限公司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机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6.2.2对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谎报、知情不报,或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更新与管理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并根据情况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体化净水器设备保证供货应急预案(通用7篇)7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各村、各部门、企业作用,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协调一致、高效快捷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体系,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维护市场有序供应和社会稳定,依据《丽水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松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1.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镇发生的,需要由镇政府负责处置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采取的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和措施。

本方案所确定的物资能源类别包括抢险类物资和抗灾类物资两大类,具体为:

(1)抢险类物资。

应急照明器材、交通工具、通讯器材、大型施救设备、施救防护用品(鞋帽、手套、面具等防毒、防腐用品)、以及排灌设备、沙袋、钢管、桩木、油锯、灭火拍、柴刀、灭火水枪等抢险基本用具。

(2)抗灾类物资。

生活必须品:大米、面粉、食用油、肉类、蔬菜、食盐、食糖、饼干、方便面、饮用水、帐篷、毛毯、毛巾被、服装、雨具、蚊帐、净水器、清洁用品等;

医疗用品:药品、医疗器械以及卫生防护用品等镇级储备品种,消毒药品及防疫物资等;

能源物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等;

其他基本生产资料:农药、化肥、农膜、棉花、发电机等。

本方案指导全镇的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

1.3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由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等级,分级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的前提下,由镇协调小组按部门职责对工作进行分工布置和协调指挥。各部门要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供应。

(3)资源整合,常备不懈。建立和完善全镇重要物资和能源的政府储备、风险基金和工作经费制度,建立应急状态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整合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确保应急供应。

(4)合理处置,依法行政。在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措施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征集调用、动用风险基金和储备物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查处市场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镇协调小组

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成员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派出所、林业站、卫生院、交警中队、供电所、信用社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工办,主任为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2镇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应急状态时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市场供应工作,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及工作分工,制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具体工作方案;

(2)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物资能源应急保障任务,指挥、协调镇级有关单位,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向镇政府提出物资能源保障工作建议,提出动用镇级储备商品的种类、数量和动用风险基金的数额,报镇政府批准;

(4)根据镇政府的决定,执行动用镇级储备商品及投放市场的指令,指令有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投放储备商品,向县市有关部门要求紧急支持和援助;

(5)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和市场供应的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6)指导应急物资能源保障工作;

(7)研究落实镇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重大事项。

2.3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镇政府:牵头制定《张溪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召开镇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牵头抓好镇协调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和能源的应急加工、应急采购、应急调用机制和体系,建立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负责建立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和煤炭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供应协调机制,做好猪肉、食糖等镇级储备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协助做好应急商品镇外集中采购和调入工作,协助做好中小企业应急生产和加工工作。

(2)派出所:负责组织维护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3)镇民政办: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和救灾款物分配并监督使用。

(4)镇财政办: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落实资金。

(5)镇工办:负责协调液化气的应急供应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备及质量管理;负责食盐储备、调运和供应工作,监测分析食盐市场运行情况,建立应急供应网络,编制调运计划和运输计划,会同运输部门组织调运。

(6)交警中队: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运输保障。

(7)镇农办:负责抗洪防汛有关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和防汛物资应急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动物疫病疫苗、消毒药品、诊断试剂等应急防疫物资的储备、供应,参与有关部门编制粮油、蔬菜、畜禽产品调运计划;负责化肥镇级储备,农药、农膜、化肥、沙袋等农资和抗灾物资的应急供应工作。

(8)林业站:负责组织桩木等木材加工品的应急生产和供应,参与编制木材加工品调运计划。

(9)卫生院:负责及时提供疫情预测报告以及预防疫情所需医药用品储备品种目录,提出疫情、灾害性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品种和数量的意见。

(10)镇计生办:负责提供突发公共事件影响地域内的人口基础数据,协助做好决策保障工作。

(11)供电所:负责电网安全和电力输送、调配工作。

(12)信用社:负责协调应急生产和应急供应企业的有关信贷资金。

3应急响应

3.1响应分级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原则,物资能源保障应急响应工作划分为3个等级:

Ⅰ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较大,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严重失衡,价格猛涨,商品脱销或供应阻断,影响社会稳定,需镇政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方案。

Ⅱ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事态严重,造成某些物资能源供求失衡或供应阻断,需镇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的。根据镇政府的指令,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Ⅲ级: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集中,影响程度一般,造成某些物资能源在短时间内供求失衡,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由镇协调小组负责启动本方案。

3.2指挥协调

本方案重点考虑发生Ⅰ、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时物资能源保障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

接到镇政府指令后,镇协调小组组长及时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物资能源应急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研究工作。情况紧急时,根据镇政府指令,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按本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方案所明确的职责分工,履行物资能源保障行动职责。

应急保障实施过程中,镇协调小组组长可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保障工作需要,主持召开镇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检查、落实保障工作,相关成员单位指派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参加。需要时,镇协调小组组长可带领有关人员直接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物资能源保障行动。

3.3信息通报

物资能源保障响应启动后,镇协调小组应及时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在平时准备的基础上,综合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情况、物资能源保障要求及有关保障资源基本情况,采取多种方法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将有关信息报告县相关应急指挥机构。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平时建立的应急联系工作机制,提供本单位的信息、资源,提出建议,供镇协调小组决策。

4应急措施

4.1信息引导

宣传办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求状况,消除消费者恐慌心理,正确引导消费。

4.2企业供应链采购

镇政府督促镇重点联系流通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4.3企业应急生产

根据职责分工,由成员单位组织镇应急加工重点联系生产企业开展应急生产,提供应急商品。

4.4区域间调剂

从镇内未发生波动的市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4.5动用物资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4.6动用风险基金

必要时,动用政府物资能源应急保障风险基金干预市场价格,调节市场供应。

4.7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商品物资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4.8依法征用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重要商品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

4.9要求援助

根据有关工作程序,向市、县相关部门或兄弟乡镇提出援助要求。

5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由镇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有关单位。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工作处置完毕后,由镇政府会同其他部门写出总结报告,报镇政府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6应急保障

6.1企业联系制度

建立物资能源分品种镇重点应急响应企业联系制度。通过定期制作报表,及时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库存水平等有关情况,建立资源动态数据库,形成应急处置快速反应体系。

6.2物资能源储备

建立和完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的镇级储备制度,加强储备物资的监管,建立相应的重要物资能源商品地方储备制度。

6.3经费保障

政府负责组织、采取的物资能源保障行动和措施所需经费,由相关部门提出,报财政审核,给予合理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能源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6.5社会秩序保障

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应急处置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7培训与演练

7.1培训

镇政府组织、指导本系统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进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能力。

7.2演练

镇政府协调相关保障单位,适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认真总结,针对保障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行动方案。

8附则

8.1奖励与责任

在实施公共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过程中,对反应快速、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2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镇工办及时修订完善本方案,报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8.3解释部门

本方案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5实施日期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