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运输合同 篇1甲方:xxx有银公司
乙方:xxx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现签订如下合约:
第一条运输条件
1.乙方必须经过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法人或法人委托代表。乙方必须有《自开票纳税人指定证书》资格。
2.甲方是加工精品小家电的企业,其外包装是采用简易包装,纸箱内的包装物主要是家电、家电配件等。乙方不能使用有残留有害污染物质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让甲方产品及外包装遭受有害物质所污染或损坏。乙方必须全部使用全封闭式营运车辆,车厢的容积要大于或等于40m3 .
3.甲方委托乙方承包部分产品以门对门方式全程运输业务,并以独立法人承包方式运作。运输区间为xxxx——xxxx
第二条 运作方式
1.乙方保证全天24小时满足甲方指定运输需要(含节假日),并按质按量按时送达收货方,当甲方要求与乙方运作发生冲突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包括自行租车)或者委托甲方租车,不得延期,确保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注:甲方一般要求乙方上午11点钟之前车子必须到达甲方收货仓库。
2.乙方负责承担营运车辆缴纳的养路费和国家规定的所有费用,包括应交的车辆保险和货物保险。乙方在营运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及保险、赔偿事宜,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乙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维护,安全驾驶管理和调度,甲方在货物调度方面给予配合,对不适合甲方营运需要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4.如果甲方某些客户需要进厂前办证或者体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乙方所有进入甲方公司内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要求,遵守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2.运输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终止该车辆的营运任务。
第四条 运价及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为:xx方的车为xx元/车,xx方的车为:xx元/车。如果油价上浮或者下调,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调整运输价格,新的运输价格自达成协议后30天后生效。
注:若油价增幅达8%甲方同意增加10元/车。现在油价为0#柴油III:7.17元/升。
2.运输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次月20号之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运费,并于次月顺延月5号前乙方凭收款收据及收款委托书到甲方收款。
第五条 变更、解除
1.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的运输价格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要求调价或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开拓第三方承运方。
2.甲方如有增加或更换承运方的需要,一般情况下规定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为新承运商试运期间,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安排让出部分承运任务。在运输过程中如果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包括价格分歧、重大质量问题、车辆司机态度问题等),甲方有权提前开拓第三方运输。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鉴于运输的特殊性,乙方不经过甲方同意而单方中断运输任务,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壹万元。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运费中扣除。
2.乙方提供运输服务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
3.若次月顺延月5号前甲方没有按期把双方核对无误的上月运输费用结算给乙方,则甲方需赔偿乙方违约金,每延付一天按上月运费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1.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对合同和运输单价进行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合同有效期自xxxx-xx-x日至xxxx-xx-x日止。
第八条其它事项
1.在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乙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2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满足甲方工程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项目施工中,自带车辆,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设备情况
1、设备名称:沥青混合料。
2、项目工程名称:
3、设备要求:所有运输设备必须甲方认同后方可进场。
二、工程期限
乙方运输期限根据甲方工程实际需要,暂定为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运输费用
水稳混合料、级配碎石混合料为XXX元/吨/公里,沥青混合料运输费用为:XXX元/吨/公里。上述单价是对乙方运输车辆折旧、维修、保养、燃油、附属油、司机工资、管理费及一切税费等在运输过程中所有费用和乙方利润的全部偿付,且单价一次性包死,整个合同期不变。
四、运输车数量
乙方必须保证30辆符合甲方要求的运输车,根据工程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车辆。
五、计量方式
乙方每车混合料必须过磅,最终以甲方磅房出据的单据,为主要计量依据。
六、结算方式
每月月底依据甲方认可得单据结算一次,待甲方计量款到位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结算费用的30%。剩余款项,待工程完工,甲方计量款到位,乙方凭国家承认的正式运输发票,分三次在六个月内平均支付。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高速公路红线范围的行驶区域内,协助解决路政、民事及工程相关事宜。(违章驾驶、安全、机械事故或其它与本工程无关的事情除外)
2、实事求是,公平计量,确保乙方利益不受侵害。
3、负责运输道路障碍的清除,尽量使运输道路平整畅通。
4、负责开水供应。
5、负责运输费用按时结算。
6、有随时对乙方车辆安全检查,货物装载情况检查及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的权利。
7、如乙方违约,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有关费用的权利。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必须满足甲方要求,年检合格,且必要的手续齐全,每辆车必须有两名以上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持正式有效执照,身体健康,能胜任工地运输工作。
2、乙方车辆司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运输中不能挑肥拣瘦,装卸货物要依次排队,并按要求签字,行车中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做到文明礼貌,优质服务。
3、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车辆司机自行管理,按照法律和甲方的规定对司机的培训、安全、劳动保护、养老、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工资等全面负责,并按公安机关要求,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乙方负责司机人员的职业病、传染病的预防,如果乙方司机患职业病、传染病或运输车辆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需要经济赔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车辆进场、退场、住房、各种临时设施及水电等事项由乙方自行解决。
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车辆不经甲方允许不准到甲方以外的地方从事运输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高运费,刁难甲方,凡消极怠工无理取闹的,按违约处理,并扣除所有运输费作为罚金。
6、乙方车辆保持整洁,车况完好,不准带故障上路;大厢周边封闭严密,不准有遗洒现象。
7、乙方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把材料运到指定地点,中途不准变卖、倾倒,如需要加盖苫布的要按要求加盖。行车途中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抢修,并报告甲方负责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混合料凝固、报废的,将给予5000元以上罚款,并按材料单价折算,在运费中扣除。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推迟上班时间或中途下班,运输车辆数量必须满足甲方工程需要量,否则甲方可根据情况进行5-1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扣除所有运输费用,并清除出场。
9、乙方居住地、通讯联系方式必须告知甲方,如有变化立即通知甲方。
10、甲方支付乙方费用,乙方必须首先保证司机的工资,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11、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债务,乙方自行发生的债务或乙方人员
以单位名义发生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无权干涉甲方使用其它单位运输车辆及甲方车队内部的日常管理。
13、乙方每月每台车向甲方缴纳380元管理费,由甲方从运输费用中扣除。
14、乙方柴油由甲方提供,甲方按照每公升收取5.5元,乙方不得向外出售柴油,否则扣除车队运费的10%,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15、乙方需缴纳每台车每半年2500元作为于盘公路通行的相关管理费用。
16、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的安全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乙方在甲方安排下,运输合同以外的材料,单价另行商定,其它条款仍参照本合同。
18、甲方自有运输车辆服从乙方统一协调管理。
九、合同终止和解除
本项工程施工结束并结算完毕,本合同终止。乙方车辆在自行处理好当地债务关系的前提下撤场。
十、争议的解决
如果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任何一方均可据此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保险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所有车辆司机生命财产和施工车辆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按甲方要求在20xx年5月1日前车辆人员进场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务实的原则,就货物运输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运输概况
1.托运方:承运方(人):
2.起运日期:到达日期:
3.货物起运地点:
4.货物到达地点:
5.运输里程共计约(参照谷歌地图;单位:公里)
6.协议装载体积(单位:米)
7.协议装载净重质量(可以不填或装货物前承运方可派员预估单位:吨):8.含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详见送货清单):a.有□b.无□
9.运输方式:a.直达□b.联运□a.拼车□b.其它□
10.收货物(方)人/手机:
二.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人民币):小写¥大写
三.付款方式
1.到付□2.月结□3.预付□4.预付%□
四.托运方责任
1.备好货物并负责装、卸货物。
2.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
3.司机盖雨(篷)布及栓捆绑绳。
五.承运方(人)责任
1.承运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达托运方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予收货物(方)人。
2.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所托运货物的完整性、表面质量、结构质量。
3.承运方(人)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相关(内容)业务上的(商业)机密。
六.违约事项及责任
1.直运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及损坏等,承运方(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卸费、人工费、材料费(以我公司采购价值计算)}赔偿给托运方。
2.联运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及损坏等,由首次承运方(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卸费、人工费、材料费(以我公司采购价值计算)}赔偿给托运方。联运运输中的义务与责任由首次承运方(人)向其他承运方(人)讲解及追偿。
3.托运方明确所托运货物为整车直达目的地时,承运方(人)不得以顺路为由搭载其它物品(拼车)或联运等方式运输,否则视为违约。
4.单方面变更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责承担。
5.承运方(人)提供的证件(含但不限于身份证、营业执照、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做假或无效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承运方(人)全责承担。
6.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因下列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少、变质污染及损坏等。承运方(人)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部分责任;托运方需追诉责任方时,承运方(人)有协助义务。
a.不可力抗(含但不限于自然天气、军队及党政部门管制、刑事事件、托运方免责的交通事故);b.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及合理损耗;
c.托运方或收货方(人)本身的过错;
7.如发生合同纠纷托运方及承运方(人)不允许用扣车待处理或者阻止卸货要挟对方,否则视为违约。
8.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
七.附则
1.承运方(人)必须是有运输相关资质的(含但不限于物流公司、运输公司、自然人)。
2.双方约定如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仲裁仍未达成协议可向有托运方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2份托运方与承运方(人)各执1份,扫描或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收货方(人)卸货及检查确认完毕,本合同所含义务与责任结束。
5.本合同共贰页。
托运方:承运方(人):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运输合同 篇4甲方(托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承运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散装液态石油产品损耗标准》(GB11085-8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的运输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和互利互惠、保质保量、安全承运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承运范围
1、起运地点:甲方指定的油库或甲方指定的提货地点。
2、送达地点: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油库或终端用户。
第三条 承运油品
汽油、柴油、煤油、燃料油、润滑油等成品油。
第四条 承运车辆
乙方履行本协议的油罐车数量为**车辆,其中汽油车**辆,柴油车**辆(见附件*乙方运输车辆明细表),乙方所提供的承运车辆为甲方专用车辆,不得另行承运他方业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运力。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增加运输车辆以满足甲方业务需要的,在协议期满后的招标中可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五条 承运资质
乙方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各地安监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交通部门每年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营运资质,并向甲方提供上述所有证照及油罐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第六条 安全管理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省(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省(市)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参与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参运车辆清册见附件*),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甲方物流中心应对乙方参运车辆核发安全准运证。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定,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持有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安全准运证;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5、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省(市)消防安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以及甲方物流中心安保部门签发的服务证,做到持证上岗。
6、油罐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根据兼容性分类,按类转运油品,若因运力需要调换装载油品种类的,乙方必须按程序申报,经甲方物流中心同意后进行清罐,并由甲方中心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能执行配送任务。
7、乙方所有油罐车的容积表必须经国家法定的计量检测部门或甲方中心计量室测定且在有效的检定期限内,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投入营运。
8、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石油分公司油库油罐车装、卸油HSE作业指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先接皮笼,后接导静电接地线的违章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承运车辆应配置2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和设置专用的静电接地端子,并在罐车尾安装安装2根导电橡胶拖地带,保持有效触地。
9、乙方在运输过途中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第七条 数量质量
1、乙方承运油品的所有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计量器具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甲方中心计量室出具的有效油罐车容积表。油库与乙方以油库计量仪表发货数作为计量交接依据,乙方与加油站的数量交接实行罐车交接。乙方与客户的数量交接执行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协议。
2、油库交接:承运车辆在油库装油结束后,平台发油员与承运车的押运员共同测量油高、水高,对装油口和卸油口进行铅封,在出库单上加盖“油库发货专用章”。对属加剂加价范围的油品,须在装油前加入清净剂,并加盖“已添加清净剂”图章。
3、加油站、客户交接:接收方核对油品品种、数量,并与押运员共同检查铅封数量和完好情况。乙方须在接收方确认油品数量符合条件后卸油。油品卸净后,接收方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电子签封投入使用后,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GPS-电子签封系统”使用、保养、管理的有关规定,若违反规定,造成配送任务无法执行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以减少运输量、直至解除协议,并追究相关赔偿责任。
5、超耗:在出现超额损耗时,收油工和驾驶员(押运员)要在《数质量交接证》和《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共同签字确认,再上报甲方调度中心。查明责任后,按用户负担定损、承运车队负担超耗的原则处理。应由乙方负担的,由甲方统一在运费结算中抵扣。乙方承运人员不得擅自用现金向加油站赔偿超耗油品。
第八条 承运责任
1、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专车专用”制度,不得混装汽、柴油和承接第三方的配送任务。在油库装油、在加油站或客户处卸油前应当检查油品品种与罐车和接收油罐所装油品是否一致,确保不发生混油事故。若承运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额赔偿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被发现或有人举报经证实有偷盗油品行为,乙方须全额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减少运输量直至终止本协议。若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根据配送量的情况,负责配送计划的调度,乙方负责配送车辆的安排。
4、乙方指派与甲方进行业务联系的日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委托(派)书。乙方车队根据调度中心每天制订的派车计划到指定的油库提油,不得擅自变更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送货地点和提货数量。
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数质量交接要求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拒收等影响配送业务开展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车辆严格按照甲方配送要求的时间进行配送,确保加油站不脱销。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申报。乙方对于甲方临时增加或减少的配送计划,应当执行,不得拒绝。因乙方原因不执行运输任务而造成加油站脱销的,甲方有权决定对乙方实行车辆停运或终止协议,并对甲方损失予以赔偿。
7、乙方应当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配备2辆应急车,以备紧急情况下由甲方调运。
第九条 单据流转
本协议将执行甲方《销售票据管理办法》中有关单据流转的管理规定。
第十条 运费结算
1、结算时间;每月*日为运费结算断帐日,结算上月*日至当月*日实际发生运费,乙方必须在当月*日之前将与甲方核准后的运费结算清单(包含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加油站汇总结算清单)和税务部门认可的可抵扣运输发票送达甲方物流管理部门、甲方物流管理部门在每月末最后一天前将乙方运费支付到位。
2、结算依据:经过甲方物流管理部门调度中心负责人核定的当月运杂费结算清单和甲方各零售片区、专业中心汇总结算清单为当月运费结算的唯一依据。
即乙方每天将前一日已完成配送任务的“签收联”、“运输联”进行整理登记,并把签收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相关的零售片区和专业中心(独立核算加油站和自付运费客户的“运输联”上交到甲方调度中心),甲方按照《运杂费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核对,结算。
第十一条 运费定价
短途运价***元/吨;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成运油品数量;
长途运价***元/吨·公里;
计算公式: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
第十二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义
1、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的时间、趟次顺序、路线、地点、把油品运送到目的地。运输里程以重载运距为准。即以发货点到收货点正常情况下的重载运行距离为准,一经核定,双方不得随意修改。若遇道路维修、桥梁毁损等原因需要长期绕道行驶的,经甲、乙双方确认新的运输里程并报甲方物流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新确定的运输里程计算运费,绕道行驶原因消失后,立即恢复原里程计算运费。
2、在乙方将油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加油站或收货地点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油品或变更送达地,但应按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里程支付运费。
3、若乙方将油品错运到其他目的地(非甲方指定目的地),应及时返运至甲方原指定目的地,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因错运而增加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则扣除此次运送的全部运费;若甲方损失大于此次运费,则按实际损失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乙方*次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标准的超载、证照不齐、资质不全的车辆的;
(2)乙方不能为甲方提供正常的运输服务的;
(3)乙方承运油品不能保质保量,一年内经*次书面警告仍不能纠正的;
(4)乙方车辆不服从甲方调度指挥,一年内经*次处罚仍不改正,造成加油站油品脱销的;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提出要求、督促乙方改进服务质量。
(6)甲方应按约定的结算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二、乙方权义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油库,加油站关于装、卸油的规章、制度、流程;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根据约定的结算时间支付运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运费,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对相应的运输油品进行留置。
3、油品运输送达加油站等目的地后,乙方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验收卸油;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接卸油品,乙方无权自行决定如何处理油品,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按甲方指示办理。
4、完全符合卸油条件而油品到目的地后不能及时进行卸油,而影响乙方的车辆不能执行下一趟运输计划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5、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运送计划,合理调度运输车辆。
6、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系统制定的有关成品油运输规章制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油品运到指定的地点。对托运的油品安全负责,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油品损耗(正常损耗除外)、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承担赔偿义务。
7、在油品到达后,收货人接卸油品前,承担保管义务。
8、乙方承运油品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的路、桥费由乙方承担,并妥善保管好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单据、凭证。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托甲方的成品油运输业务。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
(一)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7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违反甲方所属物流中心颁布的《油罐车入库装油安全管理禁令》规定的。
2、不按照油库的装油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发生如冒油、损坏平台发油设施等事故的。
3、卸油过程中,无故与加油站(客户)发生争执,损坏对方卸油设施的。
4、卸油过程中,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车辆前后轮胎不平,影响数质量正常交接的。
(二)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14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司押人员在配送车辆驾驶室内吸烟,危害二次物流配送安全的。
2、不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配送,造成加油站脱销,且没有正当理由的。
3、不与调度中心和加油站(客户)及时联系,擅自取消配送计划,造成一定后果的。
4、故意损坏车载GPS-电子签封系统,导致无法实时监控车辆运行的。
(三)配送车辆发生以下现象的,对该车停运30天并赔偿相关损失。
1、不遵照“专车专用”的原则,进行汽柴油混装的。
2、司押人员私自涂改《出库单》上标注的装油高度的。
3、无故不卸净油品,或与加油站(客户)发生数、质量纠纷,造成一定影响的。
(四)乙方所属配送车辆若发生偷盗油的情况,并被核实无误的,甲方将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车辆的配送资格。
(五)停运核减下来的配送量和业务发展增加的配送量,将优先分配给操作规范、服务质量优、客户投诉少的其他承运单位。
(六)甲方可以根据乙方违规程度的轻重决定处罚,其他未列的违规现象,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约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由于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 通知条款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依法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本协议签约地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 其他规定
1、运输价格和乙方油罐车数量的调整及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根据需要和可能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由甲方全权委托其下属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物流中心履行和管理。
3、本协议签约地为甲方物流中心的住所地。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_________。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_____港运至______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_______货物于_________天内集中于______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_____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___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___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9.双方权利义务:_________。
10.运输费用:
按_________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___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全船运费为______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_____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1.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违约责任:_________。
13.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托运人(甲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承运人(乙方):
住 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危险化学品运输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托运物名称、规格、数量(根据合同实际情况确定)
2. 托运货物形态及包装方式:
2.1形态:(⑴固态;⑵液态;⑶气态;⑷液化气态)
2.2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物不损坏、不泄露、不污染环境。包装方式:⑴整装;⑵散装;⑶集装箱)
2.2.1整装货物的包装由甲方提供,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托运货物不损坏、不泄漏、不挥发、不污染环境。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包装物的回收:。
2.2.2整装货物的集装箱由乙方提供,集装箱应符合托运货物的包装规定。
2.2.3散装液态、气态、液化气态货物的包装以乙方运输工具的专用容器为包装物,容器应符合托运货物包装的规定,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容器应配备容积检定表,并在有效周期内。压力容器压力表应经过检定,并在有效周期内。
2.2.4 散装固态货物以乙方专用运输工具为包装物,乙方不得将运输有毒、腐蚀、放射性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2.3外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清晰、准确,有危险化学品的标识。
2.4包装物的提供及回收:
2.5其他:(如果运输的是剧毒化学品,根据安监总危化〔20_〕119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在合同中对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独予以明确。)
3.装货与启运
3.1托运货物启运地:
3.2交付时间:
3.3交付与计量方法:
3.3.1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3.2根据货物形态及包装,计量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整装货物计件交付;
散装固态货物过磅交付;
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交付;
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交付;
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后铅封交付;
集装箱铅封交付。
3.3.3 托运货物的质量交付: 。
3.3.4交付数量、质量、压力或封志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3.4修改为“交付异议期限:
3.4.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托运货物数量有异议,应在起运前 小时内提出,未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同交付托运货物符合约定。
3.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交付托运货物数量异议应在 小时内答复,未答复或逾期答复,视同异议成立。
3.4由 方负责装载,由 方承担装载费用;
3.5启运时间:
4.到达与验收
4.1托运物目的地:
4.2到达时间:
4.3收货人:
4.4联系人:
4.5联系方式:
4.6卸货时间:
4.7卸货方法:
4.8货到时应立即查验托运物数量,对数量的异议应在查验后当场提出;并在货到时当场提取样本,以作为托运物的质量依据。验收方法:
4.8.1 由 方负责卸载,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4.8.2根据交付启运时的包装及计量方法,验收方法为: (选择下列条款号之一)
整装货物计件验收;
散装固态货物过磅验收;
未加铅封的散装液态货物以容积计量验收;
未加铅封的散装气态、液化气态货物以压力和容积计量验收;
集装箱及施封货物凭封志验收。
4.8.3质量验收: 。
4.8.4数量、质量、压力及封志验收情况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9由 方负责卸货,由 方承担卸载费用;
5.运输要求
5.1资质
5.1.1乙方除应具备货物运输的经营性证照外,还必须具备《危险品准运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
5.1.2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证照及运输手续必须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2车辆配备
5.2.1乙方配备 车辆(型号) 辆,车号为 。
5.2.2承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
5.2.3承担运输任务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其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测,持有质检部门颁发的“容器检测证书”和“检验合格证”,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内承运危险货物。
5.2.4承载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2.5所有承担运输车辆都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2.6其他:
5.3司乘人员配备
5.3.1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掌握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及应急救援知识,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5.3.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装卸及押运人员必须清楚所运危险物品的性质、危害特性,掌握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5.4运输路线
5.4.1乙方应按如下路线承担运输任务: 。
5.4.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约定路线行驶,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5.4.3运输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依法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5在运输过程中存在货损情况,合理损耗定在 %内。
5.6其他约定:
6. 托运货物风险承担:
6.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6.2托运货物的变质、短损、毁损、灭失风险自验收后转移至甲方。
6.3其他约定:
7.价款及支付
7.1价款:
7.2支付,选择下列第 方式:
7.2.1一次支付:
7.2.2分期支付:
7.2.3其他: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开户行:
8.甲方的权利义务
8.1向乙方说明托运物的品名、数量、特性、运输过程中注意事项、危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应当按照规定添加。向乙方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2提前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8.3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输费用。
8.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配备车辆及司乘人员情况,对不符合约定的事项提出整改意见。
8.5乙方将托运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
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8.6不得将属危险化学品的托运物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
8.7其他约定:
9.乙方的权利义务
9.1按时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9.2承担运输任务的驾驶人员或车辆进入甲方指定区域时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9.3押运人员应对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对超装、超载、超速等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9.4为其驾驶、装卸和押运人员投保人身伤害责任险,为托运货物和第三人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9.5甲方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乙方不得留置托运物。
9.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承运。
9.7承担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9.8按合同约定收取运输费用。
9.9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托运物的,乙方可以提存托运物。
9.10其他约定: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托运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
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接收托运物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到达目的地,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乙方将托运物错运到货地或错交收货人的,应将托运物无偿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并交付收货人。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的违约金;同时应当承担甲方给第三方的迟延交货所承担的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托运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标准或者数额执行;双方不能就标准或数额达成一致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托运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10.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委托他人运输托运物的,应向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8其他约定:
11.合同变更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11.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2.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2.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配车且拒不调换或拒不整改的;
11.2.3乙方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错交收货人,且逾期 日仍未运至合同约定的到货地点并交付收货人的;
11.2.4给甲方造成损失拒不赔偿的;
11.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3.1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3.2甲方拒不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的;
11.4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其他约定:
12.不可抗力
12.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等社会事件。
12.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其后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2.4托运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甲方可以要求返还。
13.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以下第 方式解决:
13.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
14.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15.合同效力及其他
15.1 双方一致同意就运输安全等事项将甲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各自的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7托运人 (甲方) :
承运人(乙方):
甲、 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有关化学危险品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运输货物名称:汽油(柴油)
二、 运输方式:槽罐车汽运。
三、 货物计量及入罐、出罐验收方式:以装车入罐数量为准,入罐后由双方取样封存,运输中的合理耗损标准为 公斤,超出 公斤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四、 货物安全保障:
1、 甲方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必须向乙方提供所运输化学危险品的准确名称、运输物为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品的,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乙方说明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的技术资料,甲方履行了告知义务后,由于乙方过失或对事故处理不当,造成货物损失或环境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后果责任,与甲方无关。
2、
3、 货物在途中的保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货物在运输途中乙方应保障货物的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出现问题的由乙方按出厂价承担全部责任。
4、 除外责任:由于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违约,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双方由于天灾(如台风、大风、大雾、地震等)、火灾、战争以及动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限制,导致无法或延迟履行合同,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但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 运费结算:
卸车后无异议,打卡结账,不开发票。
六、 本合同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人: 联系人:
运输合同 篇8甲方:
乙方:
甲方系从事商品砼生产的企业,为保障生产的商品砼及时安全的运送到施工工地,甲方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决定将所甲方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规范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自身生产的商品砼运输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
1、在合同期内,甲方所生产的商品砼交由乙方负责运输,乙方自行提供混凝土搅拌车进行运输,车为:
2、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000立方米计量,核载运量12立方米的车,每车每月保底运量按1100立方米计量。
四、运输价格及结算依据:
1、核载运量为10立方米车、12立方米车的运费单价按 元/立方米计算,以上计价单价含油费,10公里 元/立方米计算,15公里 元/立方米计算,则超过15公里以外运费,按每公里每方增加2元计价。
2、若运输过程中,乙方车辆需由甲方提供运输所需0#柴油,则甲方按目前0#柴油 元/升与乙方按月进行结算,并从乙方每月运费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3、甲方租赁乙方车辆拉水、拖固定泵,每次换算成商品砼运输,并按 方计算。
4、超时补助:每车到达工地时间至卸完料的时间超过3小时的,甲方按100元/小时向乙方支付超时补助费,不足一小时超过半小时(含半小时)按一小时计算,但以上超时补助,回站由当班调度人员签字确认。
5、乙方在运输商品砼到施工工地后,若发生退料,则运费按两车次运费进行计量。
6、乙方在运输商品砼过程中,若发生施工单位提出补方,有关方量计量按不足5立方米的,按5立方米计算;超过5立方米的,按实际方量计算。
7、乙方在运输商品砼过程中,若发生运输后剩料并退回或者施工单位提出补方估计不足导致剩料并退回,则剩料退回时运费按实际方量计算。
8、每次运输,乙方或乙方驾驶员应当索要经甲方工作人员签章的运输小票,并以此作为与甲方结算的凭据。结算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运输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运费。
五、结算方式:运费按月结算,乙方于次月8日前凭运输小票与甲方结算上一个月的运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车辆停放场地,但是运输混凝土搅拌车清洗由乙方自己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结算支付运输费。
3、甲方对乙方驾驶员有生产调配使用权和监察权,对不胜任的驾驶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选。
4、因甲方调度及工地原因造成车辆及砼料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负责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桥、过路费用。在正常情况下甲方负责承担因交通、城管、路政以及闯禁区的处罚,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处罚由乙方负责。
6、甲方查出乙方车辆存在超时作假的,取消该车辆合同期内的所有超时费,并视情况是否对该车辆留用。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搅拌车必须合法有效,证件齐全,保证车辆性能良好,车容整洁,每辆设备维修费及通讯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对提供的搅拌车应投保交强险、第三责任险等险种,以降低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并在合同签订后,将相关车辆的行驶手续及保险手续复印给甲方,以便甲方存档备案。未投保以上险种的车辆禁止为甲方运输商品砼,若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对其车辆和司机的管理(包括车辆维护保养及救援),及时与甲方车管和调度沟通,并做好协助工作。
4、如因乙方车辆原因造成甲方砼料损失,乙方按成本价格赔偿甲方。
5、乙方加强混凝土运输车辆的运输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6、乙方必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以保障满足甲方商品砼运输的需要。如乙方的人员(驾驶员)及车辆问题影响甲方的商品砼运输出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7、乙方车辆自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全权调配,对外承租须经甲方同意后,由于乙方自行出租,所承租方量,甲方有权在乙方保底方量中扣除。
8、乙方车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及其驾驶员由甲方提供住宿
10、生活费由乙方负责。
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解决。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