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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房屋合同范文汇总7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52W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房屋合同范文汇总7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卖人: 邵东邦盛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 机构代码证:*9*****

注册地址:邵东县两市镇文体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刘国忠

委托人: 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相关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 ,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邦盛·凤凰城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邵东县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 邦盛·凤凰城 项目中的第 号房。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 ,属 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 (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 元)每平方米,总金额(¥ 元)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总金额(¥ 元)

第五条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账户。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购房款(含定金)¥ 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2.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剩余房款¥ 采用 方式支付。

买受人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写)计 元,余款(大写) 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内,将申请办理银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给出卖人,在接到出卖人或贷款人通知后_3 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买受人以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卖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写)计__ 元,余款(大写)_ 元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买受人应在接到出卖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内,将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全部资料提交 给出卖人指定人或单位 ,在接到通知后_3_日内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按要求交清相关款项和费用;买受人逾期履行上述义务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内,以自有资金支付,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逾期,出卖人在7日内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合同解除后_30_日内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经得出卖人同意后将扣除违约金外的剩余房款退还给买受人。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2) 种方式:

(1)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买受人在_ 10__日内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_15__日内出卖人应退还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买受人在15日内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其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买受人应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内付清全部购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应在 逾期后7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单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_ 30__日内,出卖人应将买受人已付款项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_______ _______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剩余房款的支付 。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二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他人,买受人没有异议。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五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 建筑面积 (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规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2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_如该房屋交房时房产局测绘部门实测建筑面积超出合同约定正负百分之三时,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根据实测面积据实结算,建筑面积最终以房地产管理局产权发证建筑面积为准,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计算总房款。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该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3.0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高度低于约定层高15厘米以上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实际交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日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给利息。买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行使该项权利,否则视为放弃合同解除权。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约定室内层高不足5%,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 1 (1、√上下两层楼面之间2、天花板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第十条 交付期限及条件

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1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买受人未依约交清该商品房全部购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买受人按揭款到达出卖人指定账户)的,出卖人有权不按本条约定时间向买受人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约定的装饰、设备标准。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市政配套工程及设施延期的等非出卖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部门延迟有关文件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为的);

3)买受人未能按时付款或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

4)买受人延期支付应当支付的任何款项(包括代收的款项)。

第十一条 房屋交接及违约责任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买受人应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 7 天内(邮寄地址以合同登记地址为准确送达地址),对该房屋进行验收并与出卖人办理交接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过60日,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一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60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3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累计总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自本合同约定交付时起视为出卖人已完全履行交付义务,出卖人有权按逾期每天60元向买受人收取接房滞纳金,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办理房屋验收手续时发现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将相关情况在房屋验收交接单上注明,交由出卖人在 90天 内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买受人有权拒绝收房,超过整改期出卖人应承担每日 已付房款万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责任,但最高不得超过已付款的1%。

上述所称房屋质量问题,是指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导致房屋不能使用的问题。

第十二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出卖人承诺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该商品房项目,不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出卖人确需变更且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平面布局或公建配套设施;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 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同期银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广告和销售人员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所作的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 供水、供电在交房前完

2. 电梯在交房前正常运行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上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书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 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按已付房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于 日内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3、其他解决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完成解决,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

第十五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出卖人拒绝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整修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整修,整修费用及整修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房屋因质量问题造成买受人经济损失的,出卖人应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整修,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六条 关于物业维修资金交存的约定

买受人应当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必须申报缴纳契税及维修资金款项,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出卖人除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外,买受人还要按合同第十一条第2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因买受人未按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的原因导致出卖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关于房屋使用的约定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 住宅 使用,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预告登记和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应向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申请预告登记或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商品房经综合竣工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项目验收备案相关证明文件后 60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将需要由其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并申报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后 360 日内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 720 日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手续并取得相关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项处理:

1.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含同期银行利息)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之日止,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价款0.1 %的违约金。

如因买受人的原因,出卖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协助办理上述登记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项处理:

1.出卖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内将买受人的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买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2.出卖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规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登记手续之日止,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的0.1 %的违约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应当在解除合同的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解除合同的相关手续,否则,另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物业服务

出卖人以邀请招标 方式选聘 邵东长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出卖人在销售前已制定不损害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临时管理规约》并明示,买受人应当书面承诺遵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伙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止,根据物业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物业的收费标准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终收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文件为准);收费的起始时间为自物业交付买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业委托合同终止之日终。其他事项、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内容,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 根据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但不得违反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3、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 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小区内所有未计入买受人房屋公摊面积的集体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仍归属于出卖人所有。

本合同所称“已付款”,包括买受人的自付款、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称“利息”,指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当事人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不与本合同内容相冲突的前提下进行其他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30 页,一式 陆 份,出卖人 份,买受 壹 份,邵东县房屋产权管理局 壹 份,按揭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 份,国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房屋合同 篇2

编号:() NO 000048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以下简称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产权性质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总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_____________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应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________方凭此收据及相关证件领取房产证。如由丙方领证,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甲、乙两方应各自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各为___________元。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双方的中介服务费,丙方有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_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两方或一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镇江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

 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限: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甲方(业主):

单位: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_ _ _ _ _

家庭住址:_______邮编:_______ 电话:_______

甲方(与上述甲方系夫妻关系):

单位: 职务:_______

身份证号:_ _ _ _ _ _ _

家庭住址:______邮编:______ 电话:_____

乙方(装修公司):

单位: 负责人:

身份证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单位住址:______ 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装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位于濮阳市 路与 路交叉处 小区 幢楼第 单元 楼 号房屋将由乙方装修。

第二条 甲方所要装修的房屋的使用面积共_____平方米,共_ 室 厅 卫。(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乙方所要装修的房屋的工程量分为三期如下:

第一期:

本期工程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

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整。

第二期:

本期工程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

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整。

第三期:

本期工程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

乙方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违约金100元整。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装修所需的一切材料由甲方及时提供,乙方负有协助甲方选取装修所需材料的义务。

第五条 房屋装修工程总金额为共 ( )万___ ( )千___ ( )百___ ( )拾___ ( )(人民币)元整。(括弧外填汉字大写,括弧内填阿拉伯数字,发生争议以汉字大写为准)。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期工程完工之时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25%;在本合同第二期工程完工之时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25%;在本合同第三期工程完工之时支付乙方工程总金额的25%。

余款在有关室内装饰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对装饰工程进行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居住满一年之日付清。

甲方超过上述付款日期付款,第超过一天则支付乙方违约金100元整。

第六条 乙方承诺在房屋装修期间决不会在该房屋内发生装修公司工人自杀等有违社会道德、违法事件、不会发生恶性伤人等违法案件、以及发生其他使社会一般人居住在该房产生精神紧张、惊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则乙方构成违约,须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0元整。

第七条 鉴于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即友好地履行本合同。因此,甲乙双方认可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责任系惩罚性违约金,只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构成违约行为,不以给对方造成损失为必要,对方即可依本条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在修改处签名捺手印认可,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第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2_页,一式_3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年__月__日签于_____

我保证甲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甲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单位:

**年 月 日

我保证乙方以后不会违约,如果乙方违约,我承担保证责任。

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 单位: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甲乙双方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拟定本项目合同,并严格认真负责执行。

内容如下:

一、发包方式:技术指导及包工包料;价格见施工方案报价清单。

二、发包范围:屋面伸缩缝处理,屋面、阴阳角处理及保护层。

三、工程总造价(约34108.00元,大写:叁万肆仟壹佰零捌圆):现场实际方量为准;

四、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施工 个工作日由甲方付给乙方 元材料款。

2、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甲方付乙方工程总款的92%;

3、本工程总款项预留8%为此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期满甲方如数拨付给乙方;

五、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按本工程屋面防水维修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施工;施工时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施工代表和质量监督负责人监督,否则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尊重当地群众的民族风情,由此引发的工伤事故及纠纷由乙方负责。

3、若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方负责返工维修,并承担一切返工维修费用,若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方应负责赔偿。

六、竣工验收:乙方完善施工过程中图片或文字资料,及验收清单,归类存档并移交甲方。

、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协调项目所在地的一切事项。

2、甲方保证该项目施工所具备的的水通,电通,路通。

3、甲方为乙方负责生产生活提供便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施工方案有变更,需取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编制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备案,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大事记,施工记录。

6、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可以随时派员对工程进度,经费使用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甲方视其工程完工情况按进度拨款。

7、工程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和竣工资料,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管理使用。

、合同期限: , 年 月 日始 年 月 日此。

九、本工程人为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甲方需要乙方继续维修,乙方有权另取费用。

十、争议与解决

若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出现争议,应本着对工程实施有利原则协商解决,或到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住房装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剩余%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就乙方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与乙方经营使用。

二、借用期限:20xx年10月18日-20xx年10月18日

二、甲乙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终止合同。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或出租的;

2、乙方利用借用的房屋从事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处分该房屋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非法定情形中途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 方。

三、借用期内的用电、水、宽带、电话、物业管理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结构,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 其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后作出补充,补充规定和附件与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同等效力

八、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7

上海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双方同意签订本公寓房预订合同,并订立条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预订上海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大厦内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室公寓房_________套,建筑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价共计_______________美元(附房屋平面图一份)。

2.双方同意公寓房屋价格以美元为计算货币单位。乙方以付汇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汇款费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同意在预计合同签署后的十四天内预付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___美元,在预计房屋交付之日,买卖契约签署后的十四天内付清剩余的房价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

4.若乙方在第三款所规定的付款日期内不能付讫应付房价款,甲方将向乙方按日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以应付房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计算。

5.“协泰中心”是建造在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28-3c地块上的大厦,该土地是经XX市土地局批准,甲方以______万美元中标,获得50年有偿使用权(截止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因此,乙方购入的公寓房连同相应的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购入。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期限到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6.冷暖气管道和水、电及其他设备应安装就绪,房内生活设施配备一应俱齐。

7.乙方付讫全部房价后,携带甲方发给的房屋竣工交付使用通知与甲方签订公寓房买卖契约,即可办理取得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等手续。

8.公寓房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并由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后即作为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9.自房屋移交日起,房屋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自移交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并负责有关本房屋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10.乙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契约后,即应向XX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产权证,同时向土地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11.乙方对甲方制订的《购房须知》表示了解和同意,并愿意接受执行。

12.如因土建、安装、市政设施配套等工程施工单位施工延期,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致使房屋不能在上述预订日期交付,经甲方通知乙方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如迟延日期超过三个月,自第四个月起至实际交房日止,甲方对乙方支付的房价款,按照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当时活期存款利息率计息,作为迟延期甲方对乙方的经济补偿。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将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应立即将已收房价款全部退还。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13.本预订房屋合同有效期内,公寓房交付使用前,乙方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将本合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14.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调解或仲裁。

15.本合同所涉各条款,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上海订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