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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汇总[6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1W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屋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房屋合同汇总[6篇]

房屋合同 篇1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协 议 书: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街____巷____号的房屋 栋 间,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

2。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 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 房产管理局、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出租方:

(乙)租用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汽车总站,站内车库(约40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为了明确责任,特定以下条款:

一、每年租金共计3600元,(即每月300元),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即先付租金后使用),若乙方租用期不到一年租金不退(因甲方重新为乙方开的后门投入了1000余元)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水、电费,租赁期间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出凭税,费)和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刑事责任。

三、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房屋不受损坏(自然老化除外),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乱开门,打洞,改墙等。(乙方在不影响车库结构的情况下,可根据经营需要装修,但合同期满乙方移交车库给甲方时不得作价,应无偿交给甲方)。

四、乙方必须保证车库经营合法,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及刑事责任。

五、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转租,出卖车库,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若要出卖车库,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但甲方必须要保证乙方租的车库使用期半年以上,否则赔偿乙方800元损失费及多余付的租金退还乙方。

六、合同到期后,乙方的不动产(如装修等)无偿移交给甲方,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拆除处理(如电器设备等)。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希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黄颡口镇太阳垴新建一间三层带斜屋顶的房屋一栋,建筑面积480㎡,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以及外墙装修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20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到20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进行施工。

2、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建筑用模板,按照展开实际面积计算,按照每平方 计算;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 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照图纸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3、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基础、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室外粗粉刷、室外瓷砖的装修,顶层层面加浆盖瓦,同时做好顶层的防水防渗工作。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四、情况说明

1.乙方伙食自备,甲方每层完工后给乙方加餐一次;

2.甲方每层给乙方香烟一条,手套若干。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 月 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双方证明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甲方同意后委托乙方,对坐落在泽当镇结莎新村的住房装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结莎新村 工程内容:个人住房装修

工程面积:400平方米

二.工程项目

1.客厅:东侧要求修藏式客厅,铺强化木制地板(根据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墙面要贴高档次墙纸。屋顶做木制藏式雕塑装饰贴,门后做一装饰柜(根据甲方图纸要求)。西侧要求修现代式客厅,铺强化木质地板(根据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墙面贴高档次墙纸。房顶做塑料雕塑装饰贴,门后做一装饰柜(根据甲方图纸要求)。客厅内部电路适当调整,灯光、灯泡要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2.卧室:三个卧室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房顶四周要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更换(按甲方要求选择),铺强化木质地板。墙面要贴高档次墙纸(按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室内的灯光、灯泡要按甲方要求进行安装。

3.卫生间:铺瓷砖到顶(按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屋顶掉PVC板,做一洗脸柜,大小及材料按甲方要求实施。

4.厨房:铺瓷砖到顶(按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屋顶掉PVC板,安装橱柜整套(根据甲方要求选择产品)。

5.客房:铺强化木制地板(按甲方要求选择材料),清除房间原有的.涂料,打腻子刷立邦油漆两次。房顶四周打石膏线。

6.储存室:铺瓷砖(按甲方要求选择材料),左右两侧做一储存柜(根据甲方图纸要求)。

7.车库:墙面打腻子刷两次立邦油漆,安装全自动防盗门。

8.院子东侧新建健身房,大小10平方米(水泥、钢筋),地板铺强化木制地板,再安一大小墙面相同的玻璃镜子,外墙打腻子刷立邦油漆三次,包门窗。

三.承包方式

工程所需材料由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预购方可使用。

四.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五.施工期限

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3月15日。如不能按时完成,每天将处罚金100.00元。

六.工程造价

材料和施工全部设施由乙方承包购买,甲方支付乙方装修

材料费、人工费共计:贰拾玖万肆仟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玖万肆仟元做为首付定金,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如果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甲方一次性转账付清贰拾万元人民币。

八.其他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其它细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起效。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6

赠与人(甲方):

受赠人(乙方):

第三方(丙方):

甲乙双方为父女关系,乙丙双方为夫妻关系。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赠与标的物

20××年甲方购买住宅楼一栋现赠与乙方。该住宅楼位于 ,面积为 。

二、赠与生效的条件

1、该住宅楼仅赠与乙方个人,不与乙方丈夫及孩子发生任何关系。赠与行为在住宅楼房权证所有权人仅为乙方一人情况下生效。

2、丙方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乙丙双方离婚、乙方死亡等情形。赠与行为在丙方书写签署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附协议后)后生效。

三、赠与的撤销

1、所赠房屋房权证上出现乙方以外的人,赠与合同撤销。

2、乙方对甲方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合同撤销。

3、丙方违反其所书写签署的`《自愿放弃赠与标的物产权声明》内容,赠与合同撤销。

四、赠与的收回

乙方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赠与标的物由甲方全部收回。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自愿放弃房屋产权声明书

声明人: ,男, 出生,现住 。

本人自愿无条件放弃该房屋(位于 )在任何情况下的全部份额的房屋产权,房屋继承权。且在本人妻子出现植物人、脑萎缩等丧失意识及死亡情形时,该赠与房屋产权全部份额归本人岳父所有。

本人清楚自愿无条件放弃上述产权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身份证号: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