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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土地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94W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土地租赁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 (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 平方米(合 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 .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 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 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 .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 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 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 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 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于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传: 电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号: 帐号:

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乌镇一牧场的600亩左右个人承包土地转包给乙方,乙方对该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设物。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5年,即从XX年1月1日至XX年11日止,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付款方式:即从XX年至XX年乙方向甲方每年每亩交纳350元整,承包费每年在11月20日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用(按实际种植面积收取),不得拖延,如有拖延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土地。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用地。

2、维护乙方的土地经营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在乙方种植期内甲方负责供应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依法保护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的损害。

2、乙方在承包期内,承包地不得进行抵押,如转包须经甲方同意。

六、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付对方违约金XX0元(贰万元整)。

八、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签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

中介人:_______

双方经反复协商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帮助推销 _____ 产品,介绍客户,协助签订合同。

二、中介服务的内容和要求:_________。

三、有关保密事项、信用事项:________。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_________。

五、中介报酬、活动经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七、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区和共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2、甲方提供乙方承租土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简称“租赁土地”),编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位置与四至范围由勘测定界报告附件之附图确定,附图应由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3、甲方保证其拥有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该租赁土地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4、对于_________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第二条 租赁土地用途

1、租赁土地用途为 ____________ 用地。

2、在符合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____ 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届满前 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如同意延长,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应在租期届满前办理完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续租手续未及时办理的,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条 租赁土地交付与返还

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租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登记手续。

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_____日内,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返回土地后对于该土地上乙方遗留的物品,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_____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可认定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并由甲方处置,所有权归甲方。

第五条 租金及税费

1、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__元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3、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____向甲方支付,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日 (即 “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第一笔租金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支付给甲方。(注:乙方在支付完每笔租赁费用后___日内,甲方应开具等额正规租赁发票并交付乙方)

4、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②保证自己对于租赁土地有合法、有效、无任何瑕疵和争议的完整权利;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如土地产权证明书、测绘图、红线图等)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甲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保证该土地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或转租、或对第三人任何形式的债务;

③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相应推迟,因延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④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⑤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⑥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⑦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损失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租金中扣除。

⑧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⑩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②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③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④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享有同等条件下对该土地的优先租赁权。

⑤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交还土地使用证。

⑥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⑦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并返还土地。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保管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⑧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并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区 乡(镇) 村 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租赁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和租赁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据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此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路____号的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月____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土地租赁合同 篇7

(一)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概念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连同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并且在租赁合同履行完毕时返还所租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使用权的书面协议。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租赁合同,并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并且不得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订立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方式

(1)协议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与承租人面对面地协商,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协议方式订立合同,与另外两种方式(招标、拍卖)相比较其特点是排斥第三人参与,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因此,依这种方式订立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尤其表现在土地使用费(租金)的确定上有较大的灵活性。

(2)招标出租。招标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其特点是招标人(出租人)向不特定多数人(承租人)提出邀请,希望众多人向其投标(要约),而招标人选择条件适宜者决标(承诺)而订立合同。招标方式,是一种融市场竞争优势于土地利用的方式。

(3)拍卖出租。依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土地的使用权人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从众多报价人中选择出价最高者订立土地使用权的租赁合同。以拍卖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不考虑其他因素,能支付最高土地使用费额者即可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这种方式能充分实现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对出租人非常有利。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出租人继续保持与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所订立的出让合同关系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租给承租人的行为,因而其较之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程序要简单一些。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2.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程序一般地说,出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聚:

(1)公告。即将要出租土地的意图告之大公众,使愿意承租者依照自己的需要和公告中出租人的要求决定是否承租,采用何种方式承租,并做好承租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2)协商签约对于有意承租者来说,可以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自愿协商,对订约提议表示完全接受,则视为承诺,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加盖法人印章。而在招标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当招标人选中中标人后,便依照双方约定,与中标者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出租合同。

(3)依法办理登记。即由出租人分别与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手续。不经过登记的出租行为,违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一条关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当事人的资格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要有合法资格。合法资格指的是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及其经办人,必须具有法定的订立租赁合同的权利。

(1)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的出租人要有合法资格。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因此,土地使用权出租人首先必须享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可以出租。《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法人可以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但作为法人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科室、车间等由于不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无权以法人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2)法人作为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体,要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的承办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法人的行为能力应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但实践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直接参加所有经济合同的订立,通常是依照法律规定授权所属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或业务人员作为承办人,以法人名义去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的代理人或业务承办人,应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活动。

(3)委托代理人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要有合法手续,即受委托人必须取得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中应当载明委托权限、委托范围、委托期限、委托事项等,并加盖委托单位的公章。受委托人须以委托人的名义同对方当事人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地址、代表人或合法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有关的文书、电报、图表和其它资料。除此之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出租土地的面积大小,所处的地理位置,四至的界限,周围的环境,基本建设情况,地上建筑和其它附着物状况,市政设施情况等标的条款。

(2)租赁期限,即土地使用期限。这是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中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建立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基础上,因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最长租期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其最长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后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的出租期限与土地使用权的出租期限相同。

(3)租金的标准及给付方式。

(4)土地使用规则,即出租合同的建设条件必须要符合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划,不得任意改变。如确实需要改变,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由出让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出租合同无权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条件和土地使用规则。在使用土地时应注意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

(5)合同的担保方式。

(6)违约责任的条款。

(7)纠纷的解决方式。

(8)双方认为应加以特别约定的条款。

(9)合同订立的地点、日期等。

(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就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按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规定,全面地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从合同效力方面观察,合同的履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必须发生的法律效果,并构成合同法律效力的主要内容。履行中应注意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

1.出租人的主要义务出租人在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根据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主体同一的原则,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也同时出租;如果出租者出租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所占土地使用权也随之出租;但是,出租人不交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他可以保留“土地使用证”作为自己的权利证明;土地使用权出租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享有人原来应该承担的各项义务,尤其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出租人在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时,应及时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与新的出租人及时修改租赁合同。另外出租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于他人接受转让(出售)的权利。出租土地的地上负担,由出租人承担,如国家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应向国家交纳的土地使用费及其它费用,仍由出租人负担。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应负保证承租人使用的土地不被第三人追夺的义务。出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承租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后果严重的,还可解除合同。

2.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①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承租人可以依其租赁权排斥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再次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

②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租人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但这一行为不能消灭原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承租人仍可对新的土地使用权人主张租赁权。

③租赁权一般还包括先买权,即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售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有:依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方式支付租金。合同中约定的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等,承租人无权擅自改变,更不得擅自降低或拒绝支付租金。但如果承租人遇有不可抗力而影响其使用时,可以请求出租人适当减免租金。承租人非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权转让或者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承租人必须按照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使用用途去使用、保护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并不得对土地进行掠夺性使用。如果要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则必须通过出租人向土地所有者或其代表提出申请。租赁关系终止时,按规定交回土地。承租人交回土地的原则是交回原物。交还的土地不能包括隐蔽的危险(如地洞、陷坑等),如有危险时,承租人应以自己的费用予以排除,并依《土地复垦条例》予以恢复。承租人违背上述义务时,出租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后果严重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的义务,即是出租人的权利。

土地租赁合同 篇8

村( )农包字第 号

发包方:

租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租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将村集体有所有权的`耕地租赁给租赁方种植经营,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1致,签订合同如下:

1、租赁地名: 面 积:

界止 :

2、租赁形式:家庭租赁外其他方式租赁

3、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年)。(双方约定不得超过3年)

4、上交租赁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范本《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书》。

交款方式及时间:

5、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

2、发包方有权监督租赁方合法使用租赁土地。

3、发包方有义务维护租赁者的合法权益。

4、创造条件,尽可能为租赁方提供生产经营服务。

6、租赁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方有经营自主权。

2、租赁方有权享受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3、租赁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上交租赁款。

4、租赁方未经发包方书面允许不得在租赁地内种植林木,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不得擅自取土或改变地貌,只允许种植庄稼,严禁将租赁地用于违法经营。

5、租赁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意外,其继承人可以继续租赁,直至合同期满。

7、在合同租赁期内,如遇租赁范围土地被征用或村集体规划使用,租赁方必须服从。征用后,租赁方只享受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补偿费。其他待遇归发包方。

8、违约责任:如1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租赁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违法使用土地,发包方1经发现可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发包土地并不退还租赁方的租赁费。

9、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0、本合同1式 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1份,报市中街道办事处租赁合同管理机关各备案1份。

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甲方自愿将位于第村民小组的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为农业用途,主营项目是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为十八年,自年月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贰种形式计价:

1、实物。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公斤(大写:)稻谷,共计每年支付公斤(大写:)稻谷,按稻谷当年当地大宗上市时均价折算现金。

2、现金。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整),共计每年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当年度租金,且每年递增0%。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获得土地流转收益,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给土地流转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土地补偿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年月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6、负担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的各项税费。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8、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协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9、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己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置,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前一个月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违约金每亩人民币贰万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当年租金的0、5‰承担违约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历史遗留问题或者与政府的其他项目相抵触,造成土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4、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七、其他约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相关事宜(但不限于租金减免事宜)。

2、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

发生合同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双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签订本合同时,对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由甲方处置,必须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毕,土地交付后甲方没有处置的,视为甲方放弃所有权。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由乙方处置,甲方无权干涉。

2、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产设施外,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则遵循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约定。

3、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可以对土地进行再流转,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发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富兴乡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长宁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长宁县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代表人:

村委会:(章)

承租方(乙方):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省 市 县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地名、面积、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出租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租价款

出租土地的租金为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不包括依法由乙方向国家和集体缴纳的农业税费等)。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租金。

1、现金或转账(一次或分次)支付租金的方式,

2、支付时间为: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 第四次: 。

五、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2、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3、甲方有权在出租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4、出租期限内遇自然灾害,上级给予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关土地上的税费义务和核发的救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并负责及时办理。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协议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协议义务。

6、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7、乙方不得改变租用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改造。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七、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1、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使用出租土地的,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

2、乙方在出租期限内将出租协议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给第三者,需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则可办理。

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须提前 个月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4、乙方在出租期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被毁而无法复耕的可解除或变更协议。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元(整) 。

2、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双方协商或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定或法院判决。

九、争议条款

因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