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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装承包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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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安装承包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范围内120盏路灯(太阳能路灯70盏,市政灯50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12月10日开工, 20xx年元月8日竣工,工期28天。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61200.00元)以上不含税金,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甲方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后,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余下5%在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叁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三年内以旧换新,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此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长 100 米,宽 50 米,投影面积 5000 平方米, 单 层,檐口标高 9 米,钢结构油漆为 灰色 ,屋面板为 包檩板 ,墙板为 包檩板 , 水槽为 / ,落水管为 / ,其它: 雨棚 、 。

二、承包内容:

1. 图纸上及现场增加的所有钢构件、屋面板、墙板、水槽、落水管、雨蓬等及其附件的安装;主次所有钢构件现场补刷面漆一遍。

2.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主材及辅料由甲方提供,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施工要求:

1. 本工程要求 日内安装完毕,自首车材料进场算起,工期因甲方、土建方、业主方等人为因素或风雪等不可抗因素影响施工工期,请业主现场签证后工期顺延。

2.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质量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四、承包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工程总计承包费 146850元 ,大写: 壹拾肆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工程施工结束后依实结算,具体情况见报价单。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进场费 10000 元; 钢结构 安装完毕支付工程进度款 30000 元;工程安装完毕、初验合格后付 84822.5 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付 14685 元;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支付5%保修金。

五、责任分工: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把安装图纸、加工资料及空白安装资料及时交给乙方。

2. 负责向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随时向乙方提供安装技术指导。

3. 按合同及时付款;配合乙方竣工验收。

4. 工程完工后一周内依实给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乙方责任:

1. 安装合同签订后,熟悉施工图纸,编写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图纸出错或不合理的地方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负责施工前现场考察,编写详细的材料进场计划,由工程部及相关部门确认后实行;予埋件施工时派人指导或施工。

2. 施工现场严格按公司发货清单清点材料数量,按实接收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便于清点的材料应当及时清点签字。货到现场不清点又不签字视为已按发货清单数量发齐,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不便清点的材料应在24小时内清点完,如出现材料缺少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如谎报材料缺少的发现后给予1000元罚款。如出现现场变更或图纸设计错误的,通知技术人员下变更单追加材料;负责外购材料的接收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3. 油漆、焊条等图纸上没有的辅料,按工程部定额执行,由乙方书写领料单,超出定额部分必须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写出原因,并由相关知情人签字认可后才可领取。

4. 乙方施工现场不得购买辅料,特殊情况必须购买的,需征得工程部同意,价格与甲方提供的同规格、同质量的辅料价格基本相同,并需有正规票据。

5. 必须自备和租赁(费用自理)安装工程中所需的各种设备、工具和安全防护用品。安装现场所用水、 电、住宿及其它施工消耗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6. 按工程图纸、《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及公司各工艺操作规程施工,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如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7.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应设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对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所有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任何违反安全的施工作业应立即整改,如制止不听发生事故的,乙方要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 乙方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如有不正当行为触犯法律和当地治安管理条例,其后果由乙方负责,并应立即告知甲方。

9. 乙方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奖励,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超期,每超一天对乙方给予施工合同额千分之五的处罚。

10.作好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钢构件及其它工程材料如在卸车、存放等验收前发生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均由乙方照价赔偿。并追究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负责把剩余材料进行堆放保存,安装完毕后请示工程部同意后处理或退回公司,乙方有责任找车、装车。发现乙方私自处理剩余材料的除照价赔偿外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施工结束时,乙方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12.负责工程分部验收,保证资料齐全,工程竣工后交回工程部。

13.工程施工结束一周内按实填报工资表及票据。施工现场出现了合同以外的工作量时按原合同单价执行;停工累计时间不超过合同工期的二十分之一时不得向公司追加;增加工程量及需追加停工时应及时请甲方、监理或公司知情人现场签证,作为公司或乙方追加的凭证。如出现虚报工时工资的行为,一经查实除扣除虚报工资外,另加罚1000元。

14.钢结构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自竣工验收之日开始算起。如在质保期内出现安装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对工程进行无偿维修,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超时没有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乙方承担该工程维修所发生费用的2倍,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超过质保期的工程维修,乙方必须积极派人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乙方无故不维修者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所有工程维修时由甲方派维修单,维修完毕乙方必须要求建设方在维修单上签字盖章。

六、其它:

1. 屋面板面积按钢结构轴线投影面积计算,墙板按扣除门窗后钢结构轴线面积计算。

2.工程承包方(乙方)如系单位的,应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如系个人承包的,应把加盖其个人指印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3. 乙方不得把安装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它单位及人员,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乙方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进行索赔。

4. 如因业主方的因素致使该工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施工,撤回人员设备,并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待问题解决,甲方通知乙方复工,除看场费用外,中间等待时间不计费用。如该工程合同不再履行,本安装承包合同自动终止。

5.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执行;

6. 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工程部及财务部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甲方(发包方):____(盖章)

乙方(承包方):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_(盖章)

工程负责人: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第九条合同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4)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

(1)_______

(2)_______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办*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

代理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的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办的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的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公司与_______ 建设单位签订的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由__________ 为甲方,代表陕西航天建筑工程公司统一对外行使履约责任, ______为乙方,分包甲方该工程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安装工程承包原则

1、承接工程任务时由甲方统一投标,工程中标后,乙方单位通过投标(议标)承接安装分部分项工程。

2、经过投(议)标确定安装施工单位后,由甲方与承担施工任务的安装负责人共同签订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3、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管理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

4、工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安装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主材及所有辅材。

承包范围:

(11#12#20#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13#14#21#楼及车库 范围内的甲方与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协议的水、电、暖等全部安装工程)。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文明工地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陕西省长安杯

文明工地要求: 陕西省级文明工地

第六条 安装工程承包价格

1、承包价格:

承包价格为甲方根据招标范围,向乙方所属项目部招标的中标价格。

⑴安装工程按本合同承包范围,承包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大写: ,平米造价约 371 元/㎡。

按中标预算造价,承包方向甲方交纳 20 %的管理费(含上交公司及安装公司的所有管理费)。

以上承包价格含 3.41 %的税金(若政府有相关调整文件,执行调整文件)。

2、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第七条 工程结算:

结算价格=承包价款+变更签证-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

其中:乙方需另行支付的费用项目详见补充条款

第八条 付款办法:

1、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履约保证金,按造价比例各自承担(或不承担)相应部分。

2、参照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付款办法(本工程不付预付款),根据到款额度及实际施工工程量,每月进度款扣除20%的管理费。

3、与建设单位工程结算生效,甲乙双方安装结算确认后,除留结算价的 5 %保修金外,余款自建设单位付款后 30 天内一次付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金后 30 天内,扣除相应款项后无息支付乙方。

第九条 双方义务与权力

1、甲方义务与权力

(1)、根据公司规定,甲方通过乙方,选择合适的安装项目部或项目负责人。

(2)、全面负责工程的文明工地,安全生产,质量达标等项目的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并提供现场临时办公室一间,库房一间,另有要求的双方另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垂直运输机械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

(5)、负责工程正常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吊装、洞、槽预留及修补工作,乙方必须跟班配合。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滞后,由乙方解决。

(6)、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7)、组织召开生产例会或调度会等各种现场协调沟通会议,并通知乙方参加。

(8)、及时向乙方传递建设单位或监理的有关指令、变更通知等。

(9)、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业务用章。

(10)、负责统一收集汇总并按时向建设单位或监理报送各种资料或报表。

(11)、依据建设单位的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支付乙方各种款项。

(12)、负责组织本工程与建设单位的结算工作,按时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工程审计生效后一个月内与乙方作好内部结算。

(13)、负责组织工程最终检验、竣工验收和工程创奖。

(14)、负责统一组织交工后回访服务。

(15)、紧急情况下,甲方若联系不上乙方负责人,有权不通过乙方做出决定,但事后需告知乙方。

(16)、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规定或不按合同约定施工予以纠正,纠正后仍然没有改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开具违约金单据。

2、乙方义务与权利

(1)、服从甲方统一组织协调。

(2)、配合甲方做好安装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作。组织承包范围内安装项目的施工、生产、任务的如期完成,并对其质量、安全、进度及经营全面负责。

(3)、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报送施工方案、计划和各类统计报表。

(4)、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和生产例会或调度会。

(5)、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中必须跟班作业,配合甲方搞好工程预留、预埋与交叉配合,以免影响施工总体进度。

(6)、墙面剔槽、打洞必须用电锤和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并在施工之前同甲方商议。如乙方不用剔槽机、电锤、电钻或其他专用工具而造成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由乙方负担相应责任。

(7)、吊装、修补自身原因造成的洞、槽缺陷。

(8)、做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并负责已完工程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及时收集、整理好工程竣工资料,并交给甲方。

(10)、与业主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强化“无渗漏”思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公司与业主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

(1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定,对甲方指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杜绝重大伤亡事故。且每个项目设一名安全员。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12)、负责安装分部质量创优,并配合最终检验和竣工验收。

(13)、负责安装工程服务维修。

(14)、由安装项目部负责完成安装部分结算资料的收集、做出安装部分结算,并按时报送甲方,由甲方报送建设单位审核,并配合甲方完成安装部分结算的核对工作。

(15)、乙方现场负责人电话应随时保持开机状态,以确保甲方能联系上。

(1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17)、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该工程资金周转困难,且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1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确保结算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款按时收回。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者乙方自身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甲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阶段计划进度控制点形象进度完成。

2、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实施,给乙方造成施工难度者。

3、未按设计要求完成自身留洞、留槽、预留者。

4、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拨付工程款,影响对方正常施工者。

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自身施工工序达不到要求,给对方增加施工难度的。

2、因施工质量和配合问题,影响对方上道工序或下道工序的。

3、损坏对方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的。

4、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造成对方抢、赶工期的。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业主(或业主指定的相关专业机构)报送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的,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

6、在甲方按照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比例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在后期装修阶段,不能因资金缺口或其它理由延误工期。

7、如因乙方自身责任造成社会罚款,应全面承担该罚款。如双方均有相应责任,则按各自造价比例和区分责任轻重程度承担罚款。

8、在工程保修期间,因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造成甲方及业主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未提及内容,甲乙双方均须执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相应条款。

2、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有关领导申请协调,一经裁定,双方均须无条件执行。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

1、本工程获得的质量(雁塔杯、长安杯、鲁班奖)及进度奖金,按双方造价比例划分,如未达到省级文明工地,其文明工地费相应扣除。

2、甲方所付款项需在公司内部记账划分。

3、乙方需向甲方另行支付水电费:结算时按实际造价比例分摊。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质量及安全保证金20万元,在竣工验收后无息一次返还。

5、本工程所有付款及报账方式均应执行航建安装公司的有关规定。同时应遵守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6、印花税和水利基金以实际缴纳金额按土建安装审定造价比例进行分摊。

7、现场发生的其他费用以现场负责人出具的结算依据为准结算。(需要土建另行配合的费用,在结算款中扣除。需要采用土建部分采购的材料费(如钢筋,水泥等),为了外观土建需要另外增加的工作费应另外收费,在结算款中扣除。)

8、关于工程施工的罚款按土建安装审定价比例分配(罚款原因由乙方造成的,乙方负全责;与乙方无关的不予计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结算生效、保修期满、款项付清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乙方、安装项目部、财务处、经营管理处各持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内容:

  二、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______天(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工期顺延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_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三、工程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2)在合同工期内因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他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四、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全部由甲方提供。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2)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验验收,具备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五、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3、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工程交工验收后,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采暖工程为________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六、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得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

(1)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______套;

(3)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4)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3)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4)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八、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______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____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________天内支付________%的.价款,留________%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超期,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______%偿付逾期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甲方:

代表人:

合同履行地: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合同履行地: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_________)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

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标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其余副本,由甲方送经银行、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备案。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件)

3.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4.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5.有关协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关补充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承包合同 篇9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安装承包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11526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范围内120盏路灯(太阳能路灯70盏,市政灯50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来完成。

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________年元月____日竣工,工期28天。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61200.00元)以上不含税金,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甲方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后,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余下5%在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________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________年内以旧换新,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____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____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____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