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合同协议

新版房屋交易合同的新内容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95W

为引导房屋交易当事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进一步维护二手房交易的市场秩序,近日,我市启用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新版《存量房经纪委托合同》。

新版房屋交易合同的新内容

新版合同更加人性化

所谓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即二手房。

据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与旧版合同相比有不少地方进行了修订、补充。旧版合同多处为手写,新版合同则打印规范,增加了“签约须知”,要求交易双方仔细阅读合同;在需要填写内容处增加下划线,方便双方填写,更加人性化。

共有人应签字盖章

新版合同规定,买卖已抵押存量房,出卖人应先办理他项权利注销手续或出具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房屋权属登记有共有人的,共有人应签字盖章;产权人在出售存量房之前,应与共有人(如配偶等)协商一致;出售后共有人再提异议,由原产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新版合同要求,卖方转让房屋前,应确认房屋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

物业费等由谁承担有规定

近年来,我市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因卖方在房屋转让时未结清物业服务费引发的`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为了从源头上解决这类纠纷,新版合同规定,物业管理、水、电、气等其他费用,在交付之前未支付的由卖方承担;交付后,存量房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方承担。

卖方在存量房验收交付后,与乙方或在经纪机构协助下,办理物业管理、水、电、气等过户手续。而房屋维修基金,水、电、气、电信等费用,买、卖双方可以协商,如由卖方无偿转让给买方,买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否则,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经协商一致后,买方应支付一定费用。

附属设施是否“算钱”须约定

在二手房买卖中,二手房中原来所留下来的装修、电器、家具等,钱怎么算;卖家是否要另交钱等,争议颇多。

新版合同规定,在合同中,应注明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装修情况,并且明确,这些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买方不另外支付费用;卖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买方。如果未包含在存量房转让价款内,买方需另外支付费用,卖方不得拆除并应随存量房交付时交给买方。

如果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存量房装修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赔偿金。

存量房交易要经资金监管

以往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纠结于先过户还是先给房款。新版合同明确,存量房交易要经资金监管。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主要是指二手房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完成后,由监管机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监管资金划入二手房卖方的银行结算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