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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转让合同9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6W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厂房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厂房转让合同9篇

厂房转让合同 篇1

出卖人: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国籍:

【身份证】

【护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姓名:

国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的一幅工业用地,土地信息如下:《土地使用证》号:;地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及厂房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2条转让标的概况

2.1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纠纷,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3条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4条交易定金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卖方应向买方出具定金收据。

第5条【付款方式】

5.1双方应于定金支付完成后日内共同至开立资金监管账户。账户开立完成后日内,买方应当将支付至上述资金监管账户。

5.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5日内,双方应共同至银行、持新的登记证书原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办理监管资金解付手续,即由银行将监管资金支付至卖方指定账户。

5.3剩余作为交房保证金(其中为房产税贯清缴保证金),在下述文件齐备的前提下,卖方应当在10日内将交房保证金支付给卖方:

(1)本合同第九条所述之交接确认文件;

(2)本合同第8.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5.4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第6条卖方指定代理人

6.1卖方指定作为本次交易卖方的全权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权利、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甲方义务,即包括而不限于办理资金监管手续、代为收取转让价款、办理交接手续,等等。

6.2代理人身份信息如下:,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6.3本合同第3、4、5条的全部转让价款应当支付(或由银行解付)至以下账户之一,即买方支付至任何一个账户即视为已完成了付款义务。具体按照银行及土地、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办理。

账户一:开户银行:账号:

账户二:开户银行:账号:

6.4若支付至代理人之收款账户,则其与卖方之间的账务结算支付与买方无关。

第7条过户

7.1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7.2卖方收到定金后,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7.3买方应于本条7.2款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的十日内,依据第五条之付款方式向指定银行资金监管账户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7.4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7.5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的领取。

第8条税费承担

8.1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8.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第9条交接

9.1双方应于:买方付清部分合同价款/或买方付清第期合同价款/或转让标的全部过户至买方或买方指定第三方名下后3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9.2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9.3在根据9.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9.4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9.5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9.6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买卖双方应当签署交接完成确认文件。

第10条合同解除及变更

10.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 工厂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房地产转让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

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房地产座落: 市(县) 区 街(路)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 土地使用权来源:( 划拨 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清晰,无纠纷。否则,甲方违约,该合同无效,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或房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按下列第 种办理)

1、合同生效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经房地产交易部门批准后乙方即付清余下的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同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2、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并到房屋产权登记发证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将出卖的房屋交给乙方。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反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反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解决纠纷方式之一: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3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租赁的厂房和自搭部分厂房,厂内所有建筑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1、甲方将所有坐落在南康区龙岭镇岭子上村 自搭厂棚和生产设备及生活用品等转让给乙方。(生产设备生活用品清单见附件,如交接前数量或样数不对,按市场价扣除)

2、厂内原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在20xx年9月10日前由甲方出资并负责全部运出或处理。20xx年9月10日后未处理的,在此期间乙方可以自行处理,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3、原来租赁厂房内土地,由甲方办好相关移交手续,由乙方继续租赁。

第二条:甲方已交纳租金及厂房押金伍万元,全部生产设备及生活用

品等,总折价为人民币 万元整。

第三条:本协议成立同时,乙方先付定金甲方人民币 伍万 元整,剩

余金额由甲方办理好相应手续(汽车过户)在20xx年9月25日全部付清,由甲方指定帐户,并甲方开收据。

第四条:双方定于月司办公室交接。

第五条:特约事项

1、交收之日,双方均须派代表两人以上,负责办理。

2、厂房交收之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或其它纠纷均由甲方

负责理清,与乙方无关。

3、厂房交收以前,所有积欠的一切税务、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概

由甲方负责。

4、甲方现有雇佣的职工,均由甲方负责遣散。

第六条:如甲方在日前未能办妥相关手续交付乙方,由乙方

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归还乙方付款,并赔偿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乙方未按照本协议支付转让款或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

协商不能解决时,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及当地村政府各执一份为凭,

双方股东签字生效,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见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即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即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边,排线米。具体位置为:前朝路,左邻家宅,右邻家宅,后靠旱土(以石墙为界)。

二、转让金额:双方协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大写)。(小XX)

三、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给对方。

四、产权归属: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五、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

厂房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刘**(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孙**(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在*市*路东首南院落(5.1亩)及所有房屋转让给乙方,四至为详见附图。

二、转让费及付款方式:转让费为*拾壹万元(¥:*10000元),乙方先付甲方*万元为定金、剩余款于20xx年4月1日前待甲方与本土地所有人(*市*街道办事处*村委)将以前土地使用税及其他费用结清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对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有处分权,否则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保证所转让的房屋和院落无办理任何抵押和经济纠纷等事项。

(3)甲方必须办理好与本院落土地所有人(*村委)将本院落土地使用合同变更为乙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签订协议之日起,院内所有房屋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以后改建或转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需有任何理由进行干涉。

(2)自20xx年4月1日本院落土地使用税及水电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四、违约责任: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违约则赔偿未违约方违约金为转让费的一半。

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证明人:

年 月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则,甲、乙双方遵照自愿、公平和老实信誉的准绳,经协商分歧订立本房产买卖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工业国有土地厂房转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详细情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签署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号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____;构造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运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一切权为【国有】【集体一切】;国有土地运用权以【出让】【划拨】【________】方式取得;

(六)房屋内隶属设备情况及室内装饰状况(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照实陈说房地产权属情况、装饰状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详细情况充沛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分歧,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_______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___次付与甲方,详细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附件三)。乙方托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运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甲方获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运用年限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商定受让上述房地产,具有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运用年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运用国有土地运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益、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则,【应办理】【能够不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则【办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手续并交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度】。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停止验收交割。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状况停停止查验。查验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托付(转移占有)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割期间,凡已归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隶属设备被损坏或被撤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撤除的房屋装饰及隶属设备【估价____倍】【价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的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拜托甲方】【拜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买卖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除房地产买卖中心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议外,上述房地产权益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拜托别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辅佐。由于甲方成心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的,形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担任赔偿。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义务自该房地产【权益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度及本市的有关规则交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权益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权益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运用中所发作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商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按本合同商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内容处置。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实行。

二、甲方书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双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视作乙方无异议。甲方能够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缺乏违约金局部,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形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践经济损失超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践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商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托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内容处置。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实行。

二、乙方书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仍未托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双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视作甲方无异议。甲方除应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形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践经济损失超越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践经济损失预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分歧,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局部。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分歧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实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作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能处理的,【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买卖中心各持一份。

出卖人: 买受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即甲方):受让方(即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宅基地坐落于XXXXXX边,排线X米。具体位置为:前朝XX路,左邻XXX家宅,右邻XXX家宅,后靠XXX旱土(以石墙为界)。

二、 转让金额:双方协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

三、 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给对方。

四、 产权归属: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

五、 违约责任: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甲方全部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如乙方违约,甲方将收取乙方的转让金额不退回给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所有权、处置权与甲方无关。该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20xx年8月

厂房转让合同 篇8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厂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基本情况:

1、 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瑞安市 的厂房,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2、 以上厂房系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拍卖所得,至今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房地产转让价格:

总价(含土地价格)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三、 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厂房总价分 次付清,201 年 月 日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大写)。

(1)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

(2)余款 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腾空,供乙方支配和使用该厂房,甲方并无权干涉。

五、其他约定:乙方已悉知 以上厂房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甲方不负有协助乙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以后如确需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应无条件予以协助。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转让合同 篇9

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1卖方拥有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

地号:

土地使用权面积:

(其他信息详见《土地使用证》)

卖方在其上建有工业厂房,并办有《房地产权证》,其中:

(其他信息详见房地产权证)

(本合同交易土地、厂房及附属设施、设备以下简称为转让标的)

1.2 买方购买转让标的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

第二条 【转让标的概况】

2.1 卖方保证,上述土地及厂房的产权清晰,卖方对其享有的完全的物权,有权出售,转让标的不存在任何债务,未使用转让标的进行任何抵押,不存在查封,不存在任何欠缴地价款、房价款或税款的情形。

2.2 转让标的现已空置,原则上按照现状转让。具体的现状及交付标准详见第九条。

第三条 【转让价款】

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

成交价不含本合同第八条所列之各项税费,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根据本合同第八条之约定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当日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成交价。卖方应向买方出具收款收据。

4.1本合同第6.1.2条所提及的房产税的清缴凭证。(根据市现行规定,该房产税由财产所有权人按年度申报清缴,且该税费并非交易税种,为此,卖方应当向买方出具房屋过户登记完成之日前房产税已经足额缴纳的文件/证明。)

4.2 若卖方未能按第九条要求完成全部交接义务,或者存在房产税欠缴情形,则自交房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剩余部分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5.1 买方向卖方支付转让标的物价款之当日,卖方应当将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之《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原件提供给买方。

5.2双方即开始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登记手续,包括签署用于过户登记的买卖合同(以市政府规定的名称为准),至国土、房产部门签署相关文件,等等。

5.3 过户登记手续原则上由买方主导办理,卖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即卖方应当在根据买方的要求积极配合。若卖方怠于履行义务而致使过户手续期限延误或者导致过户登记手续无法完成,则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由买方负责新的《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的领取。

第六条 【税费承担】

6.1 转让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除(公司)所得税外,由买方承担,即:

6.1.1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交易服务费、评估费(若有)、公证费等等,均由买方全部承担。具体税种、税率依照国家规定。

(公司)所得税由卖方自行承担。

6.1.2此外,转让标的过户登记至买方名下前的房产税由卖方承担。

6.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因所新增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届时协商解决。

7.1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转让标的价款付清当日内,共同至现场开始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原则上应当在20日内完成。

7.2 转让标的全部过户登记完成之前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

7.3 在根据7.2条约定结算各项费用的同时,双方应当办理水、电等过户手续。

7.4 卖方应当按照附件一清单将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给买方。

7.5 转让标的如果存在需要和村委会、其他相关部门结算的款项,应当一并在9.1条约定的期限内由卖方结算并支付完成。

7.6 上述过户、清点交付(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全部结算事项)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即视为交接完成。

第八条 【合同解除及变更】

8.1双方确认,根据现行政策及客观情况,转让标的过户登记所需的时间预估为最长不超过5个月。因此,本合同第5.2条之监管资金的监管期限亦为银行收到全部监管资金后5个月。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8.2 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9.3 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9.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条 【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数量及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买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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