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合同协议

【精华】代理合同范文9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1.89W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代理合同范文9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诉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律师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xxx律师、xxx律师、xxx律师为甲方一、二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五、律师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xxxxx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应交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以及案件执行费等),甲方在本案件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天内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正常收取的诉讼费、评估鉴定费、实际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外)。

3.乙方承诺甲方在此案中胜诉并使判决书所确定之款项得到有效执行,甲方全额支付约定的代理费。

4、若乙方未能实现上述承诺导致甲方败诉,则乙方将不收取所约定的代理费。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fanwen/1578/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xx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审理并执行终结止。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仲裁委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亲亲我商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本着互利平等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进行产品营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网络代理协议

第一条:加盟商级别:网络代理。

第二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加盟费用:300元.金额大写:叁佰元整。

第三条:代理期限:终身。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商品的文字、图片、价格资料和淘宝数据库。乙方不能擅自传播.

第五条:店名可包含亲亲我字样,但不能用亲亲我全称,如亲亲我成人用品商城.可以使用地名+亲亲我组合名称,如:柳州亲亲我.店名须征得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店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乙方在淘宝、拍拍、易趣分别限制一家网店,需要向甲方提供相关用户名,网店地址,如需变更或新开网店须向甲方申请。

第七条:遇到相关问题提交甲方客服,在两天内可得到解决。

第二章 产品销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甲方已从权利人处取得合法授权,被许可销售的产品。

第二条: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乙方或乙方客户收到产品的7天内,由甲方负责调换。

第三条:甲方负责将产品发送到乙方指定城市,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每次订货后需先将全部货款(批发价格)及运费汇入甲方指定账号,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的1个工作日内将商品直接发到乙方或以乙方的名义发到客户手上。如遇特殊情况,需由双方协商。

第三章 保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同意对所知晓的对方的信息严格保密,这些信息包括货物信息、支付方式、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货源信息、员工信息、技术信息以及经营信息等。

第四章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结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五章 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承诺不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二条: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第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得根据双方办事处机构或雇员的某项行为而被解释无效。

第四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产权转移、公司重组等因素发生的重大变化,都不够成为本协议终止的原因。

第五条: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甲方或乙方因被撤销、解散、宣布破产及其它原因等丧失法人资格;

双方协议终止;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其它原因。

第六章 合同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第七章 其它

第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终止后,合同项下的未清的债务须继续履行,不受合同终止的影响。

第三条:只有根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才能对本合同进行更改和补充。这些文件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四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擅自转让给第三方;同时,本合作协议为双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具体内容泄漏给第三方;否则,对方有权要求泄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合同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第八章供货方式与营利方法

供货方式:加盟商进货方法:1、囤货方式:一次性批购数千元的商品,当有客户订购时,乙方直接给客户发货。2、零进货的方式:如果乙方不想囤货销售或者资金暂缺:乙方在网站建设后,可在甲方的财务上预存200-500元现金(或者等有了订单再汇款给甲方)甲方专门为乙方开设一个财务帐户。当乙方有客户订购,乙方通知甲方向客户直接发货。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通过快递公司向乙方的客户发货。并在发货人地址上注明乙方的地址,并注明“礼品”或者“配件”等字样。发货完成后,甲方在乙方的帐户上扣除相应款项和邮资费(邮资费以实际费用为准)。3、代收货款:乙方网站建设好之后,已经具备货到付款的功能。当客户要求货到付款的时候。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立即给客户发货。收回的货款加在乙方在我公司设立的财务帐户上或直接汇款给乙方,汇款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4、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所有商品代发中,不得夹带任何能显示甲方公司的文字信息或图案等,以充分保证乙方利益。

乙方的盈利方法:乙方是依靠网站的宣传销售产品赚取高额差价盈利的。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产品的加盟批发价。比如客户在乙方的网站上购买180元产品。而此笔货款的加盟批发价是50元,发货费用:10元;那么乙方所得的利润就是180-50-10=120元。甲方在为乙方的客户发货后,在乙方的帐户上扣除50元货款和10元邮资。

第九章 奖励制度

年订货额在30万以上奖励3万元

年订货额在12万以上奖励人民币8000元

年订货额在6万以上奖励20xx元

以上金额,不能当作现金,只能当作货款.

甲方:亲亲我商城连锁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签名:

乙方(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或手机:

QQ号:

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法定(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 200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参照《**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乙方:( )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手续一事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公司内自理进出口运输报关等海关事务全权委托乙方办理,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如双方无任何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此类推。

2.乙方负责为甲方办理报关﹑报检﹑查验及国际国内(市内)运输等各种进出口手续,由于货物本身问题发生的滞报,滞纳以及产生的相应杂费由甲方负担。

3.由于乙方仅受甲方委托承办代理进出口报关手续,所以对所进出商品的质量等本身问题不承担责任。

4. 甲方提供报关文件时须将外文品名翻译清楚,纳税货物须将归类税号提供给乙方。(或交乙方详细的清单以便乙方查找)乙方必须在遇到报关文件有问题、海关查验有问题、及耽误正常送货的其它问题时,立即通知甲方报明情况以便及时处理。

5.甲方需负担货物进出口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关税﹑检疫费港杂费﹑运输费用等

6.甲方应遵守海关法,并对所进出口的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7.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海关所需要的文件,在通关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告之甲方,并真实的反映给甲方海关检疫等部门对所进出货物的意见和问题,一起协商解决,尽快完成通关工作。

8. 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货物正本提单或到货通知及相关报关文件后,空运货物三个工作日内,海运货物五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或仓库,如超过时间,未送到卸货地点,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及责任。(海关对货物申报有异议,甲方未及时缴纳税款及对货物查验有问题的情况除外。)

9. 甲方可按合同情况选择货物国际运输及国内(市内)长短途保险,乙方所委托的承运人因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损失只负责赔偿车辆和人员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未上保险而导致的货损由甲方承担。

10.通关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开出收费明晰单,在甲方确认费用无误后开出正式发票,甲方及时将费用支付乙方。

本协议一式两份,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理合同 篇5

第一条:总则

1、甲、乙双方都是独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经营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隶属、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代理商其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为独立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独立核算,自觉维护总部权益,服从总部的统一布局和管理,切实强化区域市场建设与管理,业务上接受总部督察和指导;

3、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各项法规,守法经营;

4、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代理经营区域、代理经营期限

1、乙方代理经营区域范围是 省 市 ,乙方只能在此区域内经营销售或从事代理业务,乙方未取得本合同之外的书面许可,不能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

2、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a、品牌字号形象标识;

b、营运和促销方案;

c、形象识别cts系统;

d、统一的广告资源和广告效应;

以上经营技术资产乙方只能分享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国内市场的开发、推广及广告宣传;

2、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提供的经营技术资产;

3、负责产品按时、按量的供应;按进货比例免费提供相关海报、展架等宣传资料;

4、根据全国各地市市场变化、发展情况,()对乙方的货物配备方案,甲方有建议权和参考权;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6、甲方对乙方实施代理价供货原则,以统一的《供货价格表》为准(见附表1、2)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区域垄断经营权

代理商正式确立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在其区域发展代理商、直营专卖店;

2、返利权

甲方按季度执行返利,凡每季度完成 万元销售任务的,甲方给予 %的季度返利奖,完成全年任务后再给予 %的年终奖;

3、价格自治权

代理商可制定自己区域内指定价格10%-20%的.浮动供货价格,定价原则须书面报请总部备案后实施;

4、区域招商自治权

乙方不得以收取代理费为目的,须加强区域市场的维护与管理,最终以销售产品为目标,为帮助代理商快速实现资金回笼,代理商须自己发布广告招商和通过总部的统一广告招商,其招商政策享有高度自治权乙方的招商政策、营运政策须书面报请甲方备案后实施;

5、商品配送权

代理商有权要求总部按市场需要及时、快速、准确进行商品配送,无特殊情况乙方汇款到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货,甲方新款产品允许乙方的优先供应,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发货;

6、乙方发展加盟店或区域代理商时,须与加盟店或区域代理签订合同书(包括合同书的变更、终止、解除等其它补充条款等文本均应一式叁份),将其中一份在签订后7日内快递总部存档备案;

7、乙方负责乙方和乙方发展的代理商、加盟店,每月底须向甲方提供营运报表和财务报表数据,以提升甲方整体管理水平;

8、甲方对乙方返利以签约之日起按季度,年终结算,优惠让利部分每次兑现

第六条:其它补充规定

1、乙方招商时可收取代理商的代理费,但不得以收取此费用为目的;

2、乙方只能在其区域内从事代理业务和经营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营销售;

3、在乙方签定本合同前,甲方已在其区域内发展了代理商,乙方必须保障其和甲方签定的合同权益

第七条:购货、换货、退货原则

1、代理商应提前一周将购、换货计划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为避免配送延误,乙方应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收取传真及电子邮件;

2、乙方可要求甲方代办托运,款到发货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详细地址和要求以汽车零担快运、铁路快运或空客快运,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对代理商实施退、换货政策,代理商需要调换产品,应在进货2个月内换取同类产品,换货率不超过其当批进货总额的5%,如超过2个月概不办理凡非甲方原因造成货品不良品质(损坏、污染、洗涤、穿着等)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甲方不予退换如果乙方因特殊原因不想再代理经营需要退货,双方协商后甲方给予收回,退、换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4、代理商也可提供详细地址要求总部直接代发货至零售商客户

第八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它

1、在合同期内每月完成 万元的代理定额,前期开拓市场可放宽至三个月完成 万元,以后隔月未完成合同定额,按放弃代理资格处理;(注:当月超额进货部分可以向后月分摊,后月超出部分不能向前月分摊)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赔偿违约金;

3、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执行,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续约,应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签申请,免收任何费用,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代理权终身享用;

5、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本着协商的精神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协议为准;

2、乙方款到甲方帐户合同正式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4、从签定之日起既具有法律效应;

5、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主管: 手机:

地址:

公章: 签字:

代理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 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上海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 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 补充条款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软件”,代理期:________年, 代理地区:_____________

二、甲方提供软件, 乙方负责当地的销售,安装,培训,售后服务工作。甲方承诺提供的软件系统稳定,软件升级,数据准确,系统可以正常运行;属于软件本身问题,甲方有免费修改的义务。

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软件,按以下作为全国统一报价:_____________软件(网络,单机联体)价格:________元(不含税)。

四、乙方首期必须购买_____套____________软件,才能获得代理资格。代理价:按甲方全国统一报价的______%计算,______%归甲方所有,其它归乙方。

五、付款方式:甲方提供注册号前一天付清全部款项。

六、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双方的其它经营活动与对方无关.乙方在销售甲方的软件时不能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如造成甲方声誉严重受到伤害,甲方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累计完成_____________个客户,双方可以补签合同:乙方可以有更优惠的代理价。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8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写字楼16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出售甲方所合法拥有的房地产及与之相关的其他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代理出售标的物(以下简称“本案”)之基本信息——坐落:上海市_ 区____路____号 上述代理销售商铺的面积按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核准的面积为准;本案委托代理价格(基准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rmb )。

第二条 甲方须于XX年 1月20日前将本案代理所出售的下列必备资料交给乙方:

* 甲方产权证复印件

* 甲方之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乙方认可的出售合同及定金合同版本

* 关于该房屋的房屋平面图及相关周边情况说明

* 其他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三条 代理收取定金及房款

1、当承购方接受的条件符合甲方委托的条件时,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定金,并同意乙方收受定金时即视为达成交易;

2、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未能成交时,定金没收,由甲乙双方平分;

3、当承购方与甲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后,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全权代理收取房款,并转付房款。 4、如因承购方原因导致合同违约时,承购方支付的违约金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定期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2、乙方应努力通过市场渠道尽速寻求承购方,在委托期内早日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凡与乙方签定了委托合同或确认书的承购方即视为乙方向甲方介绍的交易对象,甲方应予以认可。

3、乙方应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该物业之现场及本部销售业务及宣传接待工作,组织承购方签署《定金合同》,经甲方确认后,协助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

4、在乙方收到全额代理服务费后开具相应服务费发票给予甲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时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存在任何对乙方销售该项目造成影响的其他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第三方对甲方之债权等。甲方之不可撤消的承诺:其将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该项目有关的、与本代理销售相同的或类似的其他协议。保证乙方为独家驻场销售代理。

2、甲方不得在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12个月内,与乙方所曾介绍的交易对象进行本委托事项的交易;

3、甲方应认可乙方介绍的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方式支付相应部分房价款;

4、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代理收取定金后,甲方应依甲方与承购方签署的《定金合同》中所约定的日期安排承购方与发展商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在承购方支付房价款后,开具相应金额的全额房款发票。

第六条 广告企划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资料,乙方可根据自身代理情况自行开展广告宣传,内容可同甲方共同确认。

第七条 代理服务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服务费数额为:本案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基准价之部分。

2、支付时间:甲方与承购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并支付全额房价款后的3日内;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且无正当理由,则乙方有权在向甲方转付承购方之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代理服务费及该笔款项的日仟分之壹的滞纳金。

3、有下列各项情形之一者,视为乙方已完成受托居间中介责任,甲方均应给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1)在独家委托期间,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若甲方擅自委托其他代的理人或自行出售本案价格相当或低于基准价,则甲方应支付乙方本案成交总价10%的代理服务费;(2)若乙方介绍了符合甲方委托条件的承购方后,而甲方无故不与其签署《上海市商品房出售合同》,则甲方仍应支付乙方委托基准价10%的代理服务费;(3)乙方依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于委托期间内代理收受定金而甲方不愿依委托条件与乙方所介绍的承购方签定书面正式合同;(4)本合同期内及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购方成交的;(5)其他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总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方欲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购买 产品。甲方和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的其总代理人乙方系独家全权代表,甲方授权其代表可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购买商品或引进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定义

1.本协议内所有术语的意义,明确阐述如下:

“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委托人按照第六条第一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许可证协议”系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商品买卖或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商品或技术相关的在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商品或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商品或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报价”系指委托人为购买商品或引进该项技术而给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醒目而用,对本协议的解释无影响。

二、总代理

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并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购买该项商品或引进该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一切有关事项。为此,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谈引进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本许可证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人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4.委托人指定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谈许可项证协议及购买该项商品或引进该项技术之事宜,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此再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的代理权。

三、总代理人的职责

1.于本协议期内代理人: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商品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谈转让及购买该项商品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谈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争议,分歧或僵局之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商品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或:

(2)以委托人的名义或允诺或解决任何事宜,或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或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业务;或

(3)与卖方议定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或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款和条件;或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购买商品或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四、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款和条件,或将转让商品的价格条款和条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转让和获得该项商品。

五、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 ( %)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 支付。

2.协议双方同意卖方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商品价格条款及条件,委托方的义务应根据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支付佣金 ,同时总代理人按照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权利收取佣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六、终止协议

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 天内,仍置之不理,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各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的 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七、分代理转让

1. 非经委托人预告预先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或转移给非经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 非经总代理人预先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 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八、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购买商品或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记录,并将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购买商品或引进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且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九、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 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 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十、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十一、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居间人未能履行如实报告或者审慎审查的义务致使委托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文本为正式文本。

十四、通 知

1.凡有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2.凡有关通知、请示或其他书信往来,可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十五、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