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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合同锦集9篇

栏目: 合同协议 / 发布于: / 人气:2.04W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货物运输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货物运输合同锦集9篇

货物运输合同 篇1

一、以上签订原始合同(签订原始合同;乙方船主代表人现为甲方船主代表人),其中 乙方 与甲方 调船费议定为人民币整,超出部分暂归乙方所有,并于领取时;同步汇入乙方账号,原始合同于一个月后按次扣除时,由乙方无条件归还业主方,与甲方无关。

二、以上签订原始合同,单价内含人民币元/立方,为乙方代表所有,由乙方代表统筹分配其余中间人,附表如后。甲方支付方式,甲方在签订原始合同后;按甲方与该项目方公司签订合同内容,并以该合同条款之付款方式,并在每次工程结款时,同时支付给乙方代表,并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甲方在每期转账中备注为居间费用作为支付证明。如果甲方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倍,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与该项目的原始合同,同期执行,如原始合同终止,本居间合自动同步终止。如原始合同延期,本居间合同自动同步延期。合同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原因未签订时,甲方在 个月内不得与上述项目方或工程公司就该项目重签合同。

四、尔后增加 ,将不再另签合同,比照本居间合同计价方式来计算,并将 数据付于此 合同当为附件,等同比照办理。

五、违约处理、罚则方式

(1).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 要义务;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违约方则应一次性赔偿乙方所有经济、金钱损失,且不得异议。

六、其他事项:

(1).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不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对方的任何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越过乙方与项目方工程公司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视为乙方完成工作,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同第二款所约定的居间费用,乙方对该居间费用,有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甲方不得异议,并放弃抗辩诉讼之权力。

(3).本合同所需相关文件复印本,原始签订合同、船本复印件、甲方身分及担保公司证明 文件、船主授权书等;附于本合同之后,视为本合同有效文件。

本合同一式三份,电子签约与书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方及鉴证单位各持一份,双 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 地方人民法院 起诉。

甲方(盖章): 甲方担保公司(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证号: 税务证号:

住所: 居民身分证号:

住所:

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月鉴(公)证机关(章) 年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2

托运方(简称:甲方)

承运方(简称: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运输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范畴

(一)货物信息:卷烟纸或高透成型纸 (以下简称“货物”);

(二)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三)承运数量:按甲方“货物运输委托单”要求,按批次发运货物;

(四)运输线路及运输价格。

第二条 费用结算

(一)承运上述地点货物均按该上表确定的价格进行结算。

(二)如遇政策性价格调整或由于市场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宜再行协商,在未协商妥当之前仍按此价格执行。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单据核对无误后,采取转帐方式支付,按月结算。结算单据不齐或者内容不完整,甲方有权延迟乃至拒付运费。结算单据包括:

1、运输发票;

2、成品交运单(回单):乙方需按附件《通知》执行;

3、随车货物磅码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3

甲 方 (货物方) :

乙 方:XX县X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运输货物,运费为整车运费=车次费1500元/日+0.45元/公里+路桥费;零担运费=0.12元/立方米X公里

二、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装车后, 甲方需提供货物装箱单,商业价格单,便于货物丢损赔偿时参用.货值超过2万元甲方需卖保险.

三、甲方有权免费跟踪查询货物运输期间的情况,如货物有丢失,损毁,甲方在收货前提出.

四、货物不得夹带违法物品,因此被查扣乙方不负责,甲方负担货物的被检被查被扣等费用.

五、因不可抗原因(如:地震,水涝等)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要及时通知甲方,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六、付款方式:起运时预交一半运费,货到付清.

七、合同履行:本合同起货时履行开始,收货付款后终止,期间如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负担产生的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XX-XX

货物运输合同 篇4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单位全称:鄄技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濮阳市气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东段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晁继勇

电话: 电话:8868799

传真: 传真:0393—8070689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依照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危险废物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1、 货物名称:以运单上货物名称为准

2、 数量:以装货磅单为准

第二条 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以开票信息为准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期限

1、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 货物到达期限:双方约定合理运输时间。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质量要求

运输方式:符合交通部文件规定的危险品货物运输汽车。

2、 运输质量要求:

Ⅰ、危险品专用车辆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Ⅱ、危险品专用车辆需安装GPS定位装置。

Ⅲ、专用车辆驾驶员应当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Ⅴ、在承运甲方货物整个过程中,除驾驶人员外,专用车辆上应当另外配备押运人员,其应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并对运输全过程进行监管。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不符合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放空车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货物的装卸工作,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与乙方无关。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3、甲方提供运单。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3、乙方按照运单要求填写规范。

第七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开具运输发票金额结算。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甲方收货人时,应要求收货人在运单凭证上签字,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运单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运单凭证进行审核,审核后开票结算。

第八条: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行承担因其违反国家及地方道路交通法规及运输车辆管理法规等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

2、乙方承担因运输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

3、合同中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为:自20xx年1月1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20xx年 1 月 1 日

货物运输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1 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1、2 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第二条:甲方责任

2、1 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2 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3 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2、4 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 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3、4 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5 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4、1 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

用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xxx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 支行

账 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 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 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5、2 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 10 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 60 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 6 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第七条:其它

7、1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xxxx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7、2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满前二个月, 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xxxxx公司 乙方签章:xxxxx货运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 篇6

______月度水路货物托运计划表

____年____月

本表经承运人签盖运输合同专用章后,具有月度运输合同效力,有关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按《水路

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关规定办理。

起运地:________提出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编号:__________

货名

到达港(地)

换装港(地)

收货人

托运量

核定量

备注

第一

第二

重量

体积

重量

体积

特约事项

提计划单位:_______________托运人(签章)________ 承运人(签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补充计划使用此表,加盖红色“计划外”字样。

2.规格:长14厘米,宽23厘米。

gf-91-0404(续)

水路货物运单

本运单经承托双方签订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责任界限均按《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及运杂费用的有

关规定办理。

货物于______月_______日

集中于________________交接清单号码___________运单号码___________

船名 航次

起运港

到达港

到达日期

(承运人章)

收货人

(章)

托运人

全称

收货人

全称

地址电话

地址电话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发货符号

货名

件数

包装

价值

托运人确定

计费重量

等级

费率

金额

应收费用

重量

体积(长,宽高)m

重量(吨)

体积m3

项目

费率

金额

运费

装船费

合计

运到期限(或约定)

托运人

公章) 月 日

总计

特约事项

核算员

承运日期

起运港承运人章

复核员

货物运输合同 篇7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条款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货物运输合同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调拨计划和公路运输管理的规定签订。

  第二章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商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明。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量及包装标准;

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五、货物的交接手续;

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

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

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

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货物运输合同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章 保险责任

第二条 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的责任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保险金额

第五条 保险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保险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险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九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一部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保险凭证所载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十天内向当地保险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保险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