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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巡查汇报(通用6篇)

栏目: 汇报 / 发布于: / 人气:5.01K

在各领域中,汇报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汇报时通常会多讲一些重点工作的内容,非重点的内容简单介绍即可,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完成汇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森林防火巡查汇报(通用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通用6篇)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1

富乡乡共有29.1万亩林地,4556.9亩退耕还林,为抓实抓牢我乡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富乡乡党委、政府认真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现将2020年12月以来开展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精神

先后召开党委会3次,专题会7次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会上传达学习了李克强总理日前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付建华、罗文同志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其他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通报了凉山州西昌市“3.30”火灾调查情况和市督查暗访反馈问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法律法规,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筑牢森林防火严密防线

按照五级联防制度,与村签订了《富乡乡2021年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与组、农户签订了《富乡乡2021年村对社、对户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与乡内企业签订了《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落实村级网格员3名(森林防火检测员一名,森林防火消防员2名),3个村分别落实森林防火监测人员2名,要求相关责任人及各村要切实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包户制”的作用,盯紧林区边缘重点区域、“痴呆傻疯”重点群体以及春节、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严厉依法依规打击各种野外用火等危险行为,筑牢森林防火严密防线。

(三)强化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家喻户晓

落实宣传车辆3辆,成立富乡乡森林防火知识宣讲队,每天不定时走村入户循环宣传。督促各村利用“村村响”、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微信、短信等多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实现全乡各村全覆盖,力求做到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全乡人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森林防火资料4200份,发放短信6000余条,悬挂横幅约35条。

(四)强化巡查,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安排森林防火检测员、森林防火消防员每日早、中、晚开展巡山工作,强化隐患排查力度,实施乡、村、组、户长四级监管,确保彻底排除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农事用火管理,严禁焚烧树枝、秸秆,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坚决做到依法治火。目前已对3起违规野外用火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其中2起通过宜东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书面作出深刻检讨,通过村规民约各处罚200元;1起由于组长脱岗扣其两个月工资以示警戒。

(五)强化值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明确要求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村三职干部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成立应急救援突击队,保障各类救援物资齐备,随时准备应对和处理各类火灾等突发事件,确保全乡护林防火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森林火灾综合扑救能力还不强,缺乏专业灭火人员,半专业灭火人员缺乏专业的灭火经验和训练;二是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个别群众思想教育还不够,认为没有在林区和林地边缘用火就没有隐患,田间地头烧枯枝、枯叶情况时有发生。三是资金有限,缺乏现代化的隐患排查手段,防灭火力量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总结近期的工作,开展“回头看”,扬长避短,查漏补缺;二是加大各村督查力度,狠抓各级防火责任落实;三是努力向上争取经费购置能广播的无人机,增加现代化的隐患排查手段。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2

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主要成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始终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巩固和保护延安生态建设成果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宣传教育,严格火源管控,强化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继续维持在历史低位水平,创下连续21年无大的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佳绩。2001-2018年,延安市连续6次蝉联全国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2013-2021年,连续9年在全省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前茅。

2022年,面对全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长时间维持最高等级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森林草原防火部门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保持了没有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的平稳态势。上级反馈我市卫星监测热点126处,经核查多数为农民烧秸秆、烧地畔、天然气井试气点火等引起预警,其中2起为供电线路老化引起火情,均得到及时处置。

二、森林草原防火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夯实各级防火责任。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市政府办及时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林长制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履行森林草原防火的职责,全市15名市级林长、173名县级林长、1479名乡镇级林长、6568名村级林长,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签订各类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责任书7.2万份,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网格化管控格局。

二是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等多种载体,加大《森林防火条例》《林区野外用火戒严命令》等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广泛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去年防火期以来,全市各级共召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366次,开展专项宣传971次,出动宣传车10843辆次,张贴防火戒严令、通告13.9万余份,散发宣传资料55.8万余份,赠送宣传物品34.6万余件,设立宣传点566个,悬挂横幅5962条,发布森林草原防火警示语短信、微信等传媒68.7万余条,全民防火意识进一步提升。

三是严格野外火源管控。紧盯春节、清明节等重要节日和冬春两季防火戒严期,全面推行坟头火源一坟一卡、一区一档、一站一簿、一场一图“四个一”管控措施;认真盘查登记过往车辆和行人,启用“防火码”卡口463个,严格执行上山入林登记和“扫码进山”制度;加强重点林区的预警监测,全市现有林火视频监控43套,监控室105个,终端设备144个,摄像头465个,有效增强了重点区域的火情监测能力。加强对林区“痴、呆、傻”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管力度,设立监管台账,责任到村、到场、到人。联合森林公安机关、乡镇设立临时检查站,成立护林防火巡查小组,持续开展林区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治理,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严惩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肇事者。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开展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对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做到隐患排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各级派出隐患排查检查组406支,发现火灾隐患503个,整改、消除火灾隐患499个;查处违规野外用火行政案件146起、火灾刑事案件16起,行政处罚120人,处罚金额11.57万元,批评教育716人。联合应急、发改、国网延安供电公司等下发《延安市森林草原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排查穿越森林草原区输配电设施线路3798.97公里,存在火灾隐患线路1456.07公里,完成整治1047.75公里。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采取分片包抓、跟踪问效、明查暗访、逐级督导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发挥"互联网+督查"系统作用,实时线上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查处、火源管控、应急准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全市各级共派出督查组271支,出动人员3424人次,被督查单位662个,下发整改告知书403个,发现问题368个,落实整改368个。

六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全市19支专业森林消防队共有444人,213支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共有4311人,每天24小时值班待命;陕西延安航空护林站正式投勤,配备了3架直升机;甘肃省200名森林消防总队官兵定点驻防黄陵、宝塔区,时刻准备应对突发事件。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135处,配备无人机38架、防火车辆101辆、卫星通讯设备13台、大型机动灭火装备140台、便携手持灭火机具2162台,全部维护良好。积极开展市、县、乡(场)三级联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去年防火期以来进行森林草原防火实战演练57次,组织扑火队员培训627场次,培训人员8280人次。在全市范围内构建起了集中指挥、统一调度、机动作战和专业半专业队为主、群众为辅的森林火灾扑救格局,初步具备了“灭小火有把握、扑大火有保证、跨区域扑火有基础”的能力。2021年12月16日,省林业局成功在我市劳山国有林管理局举办了全省林业系统森林草原火灾处置演练现场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随着全市森林草原资源总量快速增加,林下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载量急剧增加,火险等级进一步提升,具备了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条件。二是人民群众享受良好生态环境的意愿不断提高,户外游、林间游憩趋于常态。受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和春节、清明节等祭祀习惯影响,农耕烧荒、燃放爆竹、上坟烧纸等现象依然存在。加之,石油开采、矿产开发等,野外火源管控压力不断增大。三是各种输配电线路密度大,且大多位于深山密林中,输配电线引起森林火灾时有发生,隐患排查点多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四是我市森林草原防火主要依靠传统防护措施,现代化防护办法不多,投入不足,更新较为缓慢。五是全市林区防火通道总量严重不足,且70%为砂石及土路,大多没有排洪设施,损毁较为严重,已不能满足林区日常防火工作需要,一旦发生火灾扑火队伍很难第一时间到达火场,无法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各级林长对森林草原防火的领导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强化群防群治、夯实网格化管控,防止责任悬空、工作断档,确保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森林草原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和重点区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按时完成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做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从快、从严查处,倒逼隐患整改。

三是进一步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力度。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必须常抓不懈。要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结合主题宣传活动,线上线下,开展经常性的森林草原火灾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从根本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强防火队伍建设。继续加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队员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相关先进技术装备的实战应用。加大高标准装备投入力度,严格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打造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森林草原防火队伍。

五是进一步强化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在保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的同时,逐步解决完善森林防火通道建设,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火设施设备的更新投入,不断提高现代科技在防火工作的应用能力。

六是进一步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应急值守。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领导不缺位、人员不脱岗、工作不脱节,信息能畅通。强化日常巡护,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火险信息,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3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防火工作及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我局切实履行森林防火有关职责,抓好承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现将2020年1月1日至今的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火情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23日 , 市森林防火接处警室共接到森林火警报警电话532起(烧灰积肥383起、荒火147起、森林火灾2起),市森林消防队出警8次,出动扑火人员160余人次,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23‰,控制在0.6‰目标范围内,由于扑救处置科学,无扑救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1月以来,我们以加强森林火灾防控为重点,着力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工作部署。组织各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市直有林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统筹力量,确保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印制40余万份森林防火宣传用品,投放到各区(市、县)用于面向人民群众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体平台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假日及高火险期深入宣传《贵阳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我局指导各区(市、县)开展森林防火进乡镇、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开展发放防火宣传单、张贴防火标语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三是强化火源管控。全市各级在重要林区、重要设施、坟山墓地共设森林防火卡点419个(固定卡点351个,临时增设卡点68个),安排专人进行值守,各类护林巡逻人员4000余名在林区及坟区按照“横向到边、竖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全力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控制在林外。四是强化督促检查。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成市级森林防火专项督查组,定期到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及局属有林单位在所属辖区内森林防火第一线检查领导带班值班、防火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情况,1月1日至9月15日市级检查组已检查责任单位82次、防火卡点151次。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抽调力量加强森林火警接处警和初期火情的统筹调度,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全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及培训共计21次,其中,8月10日至14日在贵州林校开展为期5天全市2020年度森林防灭火业务、森林防火信息指挥及队伍建设等业务技能培训。在森林防火期内,各级森林防火专业队(半专业队)全员到岗,靠前驻防,集中待命,随时处于待命状态。六是强化基础设施。争取中央资金1840万,推进实施贵阳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三期),火情瞭望系统项目主体工程于2020年4月10日全部建设完毕并完成竣工结算,完成9辆市级森林防火特种专用车及扑火服采购,各区县现正有序开展森林防火营房、物资储备库建设及县级森林防火特种专用车采购工作。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根据《成立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贵阳市贵安新区防灭火(消防、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为推进落实贵阳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于2020年6月5日成立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领导小组专班设在市林业局机关综合处,负责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信息和总结报送,督促推进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2020年7月1日,在局属有关单位抽调了2名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目前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有工作人员5名。2020年7月23日,我局发函至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要求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到贵阳市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现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未抽调工作人员到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市气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抽调工作人员到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班参加开展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我局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国务院近期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有关精神。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红线意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局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突出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化宣传、教育、培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三是建立“两个清单”。2020年6月3日,我局印发了《贵阳市 贵安新区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清单》,根据工作任务清单,于6月29日,向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市林业局属各有林单位下发了《市林业局关于建立森林防灭火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进全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治理的工作提示》,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森林防火相关工作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要求各单位按时报送两个清单工作开展情况。6月至今,市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办公室分别对局属长坡岭国有林场、顺海国有林场、花溪区自然资源局、白云区自然资源局、白云区都溪林场、息烽县自然资源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清镇国有林场、南明区自然资源局、修文县自然资源局、贵安新区各乡(镇)、黔灵山公园、东山公园、森林公园检查了森林防灭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强化隐患排查。为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全市共组织4000余名护林、巡逻人员加强林区、坟区的巡山护林,在全市设置351个森林防火检查卡点严防死守,全力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控制在林外。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对进入林区车辆、人员进行严格的登记和检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我局检查组按照《贵阳市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工作方案》及《贵阳市林业局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督导工作方案》对各区(市、县)、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开展野外火源管控、森林防灭火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及“两个清单”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7月2日至9月24日,全市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计2482次,共组织检查人数为8121人次,检查的企业场所为1894家。建立风险清单125条,查出隐患98条,已整改96条,下达整改意见10条。7月16日至9月24日,贵安新区开展森林防火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计1718次,共组织检查人数为3428人次,检查的企业场所为2483家;建立风险清单58条,查出隐患199条,已整改198条,下达整改意见10条。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按照《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8月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暨推动“两个清单”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贵阳市贵安新区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工作,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0日,我局组织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及局属有林单位在所属辖区内开展了森林防火“五进”宣传活动。宣传期间,通过现场摆放森林防火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物资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发生森林火警(灾)时的紧急应对措施和科学扑救森林火警(灾)方式方法。本次集中宣传共开展13场次,出动宣传人员89人,岀动宣传车辆13台次,发放宣传资料(册)9630余份、宣传用品600余份,受宣传群众9000余人。8月,我局共采购40余万份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发放到各区(市、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贵安新区各乡(镇)、市直各有林单位。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4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对于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防范风险、排除隐患,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以及生态安全,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为此就我县今年秋冬季的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当前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基本情况

进入森林特别防火护期以来,我县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特别是实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后,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平稳,到目前为止,全县没有发生森林火,只出现农事违规野外用火2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切实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紧密结合我县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抓住“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体要求,真抓实干、转变作风,力戒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勇于担当,敢于带头,猛干实干,进一步完善各项措施,严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落实,严格分工协调,坚决防止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切实加大防火宣传力度。利用九月宣传月契机,我县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采取横额、标语、宣传栏、宣传画册、宣传车、摩托车喇叭,微信、短信,和《文明祭祀倡议书》、《承诺书》等宣传资料,以及中小学生课堂、采茶戏演出、乡规民约和干部下乡驻村、护林员流动巡山等形式,尤其是进一步加大《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力度。

一是利用大小会议,广播电视、气象局天气滚动屏幕和手机短信、印发《禁火令》以及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六个一”防火宣传活动等形式开展多方面、多角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执行《条例》责任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之间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在我县得到贯彻执行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县、镇成立的联合执法小组,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格监管野外火源,严厉打击违规炼山和违规农事用火行为。特别是针对重阳节适逢双休日,市民登高活动时节,严格把关,做到劲头不减、力度不减,让《条例》深入民心。

四是青云山保护、县林业局生态、防火、林政、法制等部门,在龙湖广场开展森林防火主题活动和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主题活动,分发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和新的《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资料,各镇还印发文明祭祀倡议书、禁火令、《条例》等,同时,各镇还悬挂5条以上横额,张贴标语30条以上,出版宣传栏1期,并出动宣传车、印制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村委会悬挂3条以上横幅,张贴标语10条以上进行防火宣传,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防灭火意识。

五是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警示片及森林防火公益广告以及《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宣传动漫片,着力宣传祭祖扫墓期间因上坟烧纸、烧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

六是利用各镇的220多名专职护林员摩托车宣传小喇叭深入到主要山头地段、重点林区,进村入户进行流动宣传,并进村入户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七是县、镇印发《翁源县人民政府禁火令》及相关防火宣传资料等发放到各农户手中;应急、气象、通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布火险等级,发布防火公益广告;宣传部门、电视台要主动作为,广泛宣传防火知识,每周播放一次以上森林防火知识、反面典型等宣传节目;联通、电信、移动等通讯公司负责群发森林防火短信宣传;县林业局专门加印《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摘要2.5万份,由各镇组织村干部、护林员进村入户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张贴到各村委会和村小组显眼墙上。

八是排练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采茶戏”专场演出剧本,到各镇和企业、厂矿专场演出,切实提高广大民众和企业职工及山场作业人员、管理人员的防灭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印刷《禁火令》、《条例》、承诺书、倡仪书和温馨提示等资料32.6万多份,发放宣传物品、资料6.57万份,播放广播电视3.3万次,发微信、短信12.18万多人次,出动宣传车8.37万多架次,横幅、标语8389多条,宣传栏、宣传牌1050块(期),入户宣传18.18万户次、采茶戏宣传30多场、树立适时语音警示杆10多条,参与宣传人数11万多人次。

(三)加强巡查,压实责任。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落实镇、村干部的防灭火责任。一是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工作组,每天到各镇、村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县林业局成立了由局中层以上干部组成的5个督查组,在高火险等四个重要时段到各镇进行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局督查组视天气状况的双休日和节假日按网格化分组到各镇、山头地段、重要林区进行全天候加强巡查;三是各镇利用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和林业站、派出所分片包干加强区域内,实行全方位督查;四是利用各镇专职护林员和聘请临时护林员加强对划分责任区域内的重点地段、重点林区的进行全天候巡查;五是各镇积极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等在重点防控区、入山路口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点,造册登记、收缴火种、散发宣传单,严禁火种进山入林,九月份以来,全县共设立检查站点190多个;六是县、镇、村实行每月三级考核,严格把关;七是对违法点香燃烛、放鞭炮者发出告知书,并依法处罚,起到震慑作用。

(四)强化领导带班,严格值守。一是县林业局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二是各镇、林业站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电话畅通;三是专职护林员在四级以上火险天气实行全天候巡查值班,每日分组巡查,保持与县防火办联络畅通。四是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应急局集中备勤,并分中队外出加强巡查,确保情况及时有效处置。五是实行林火卫星热点和森林火灾信息零报告制度,国庆中秋双节和重阳节及四级以上火险天气,每天下午4时把热点和火灾零报告给县防火办。

(五)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防控能力。一是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重新组建了县专业应急队伍30人,集中备勤,轮流值班值勤,并加强巡查,按每5人配备2台风机、1台油锯,配齐配足其他扑火机械、工具、个人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及时、适时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二是各镇负责建立一支20-25人的镇级扑火应急队伍,并指导各村建立15-20人的村级扑火应急队伍;镇村扑火队伍要求每5人分一组,配备相应的镰刀、火把、服装等装备,镇级队伍每组配备一台风机;三是县、镇两级分别对指挥员和专职护林、专业队员进行了防灭火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训练,尽快形成战斗力;四是利用资源监测中心的46个视频前端监控系统24小时轮流观察和县气象局卫星监控,严密监视,发现情况,及时组队扑救,确保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六)、加强应急准备,科学安全处置火情。县直有关单位完善健全有效实用的应急预案,并各镇建立完善镇、村应急处置办法、扑救方案及后勤保障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森林特别防护期间的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及时掌握情况,综合汇报,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一旦出现火情,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往火场,组织指挥灭火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确保发生火情能迅速做好应急救援的前期基础和后勤保障工作,正确、快捷指挥扑救,提高救援效率。

(七)督查追责。

一是成立县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谭晓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张毅、分管副县长林继开为常务副组长,应急局、林业局为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加强违法用火打击力度。

二是成立县、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实行层层督查工作制度。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牵头组织应急局、林业局等成员单位组成县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镇干部为主成立镇森林防灭火督查组,以村委干部和村小组干部为主组成村委防灭火巡查组,督促所辖单位履行防火工作责任情况。

三是把督查工作与网格化管理、县挂钩联系镇相结合,开展森林防灭火督查,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作为,处置森林火灾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是在森林特别防护期内,凡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鼓励;对防火措施不落实,发现山火隐患不作为,扑火组织不得力,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以及有火不报、大火小报、贻误扑救战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五是各镇、各防火责任单位也要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必须完善本单位的应急森林火灾处置办法。

三、存在问题

一是应急预案不够完善。发生山火后,习惯传统扑救办法,应急机构跟不上,分工不够明晰。

二是镇村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巡查检查还不够到位,同时,防火宣传教育不够到位,注重县、镇村宣传、对企业员工防火宣传教育有所忽视。

三是镇、村野外用火巡查监控力度不够,村委会没有严格做好审批关,农事违规用火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切实增强防控意识,进一步提高我县森林防灭火的综合能力,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而制定以下防火工作措施:

一是深入排查隐患,抓好野外火源管控。全面开展对镇、村火灾隐患排查,组织各辖区护林员、专业队员和值班干部加强巡山检查,严格加强对野外火源、拜神祭祀、果园荒地用火等管理,全面制止野外用火行为。加强对林农结合部的巡护,特别是对隐患点、重点地段落实“专人”蹲守。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对森林防火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把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镇村、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做到每块山每一片林都有责任人,推动层层真落实。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内,各镇党委书记每天要向县委书记、各镇镇长要向县长报告辖区内火灾险情和处置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宣传力度,增强群众防火安全意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各镇、村和各企业宣传防火知识,通过举办防火知识宣讲会,利用宣传车、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途径,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同时加大对违规用火典型案件的曝光宣传力度,加大农事野外用火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构建起群防群治的防火工作格局。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灭火作战能力。由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林业局牵头,扩建到50人以上的县专业应急队伍,配齐配足扑火机械和装备,并制定完善日常管理、训练、考核、后勤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演练,做到人人熟悉扑火技能、人人会用扑火机械,随时备战。同时,要求各镇必须完善的镇级20-25人的扑火队,并指导各村15-20人的村级扑火队培训演练,配备相应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县、镇、村灭火队员培训和实战演练,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火灾扑救技能、安全常识、火场组织指挥等培训,着力提高队员的综合灭火能力。

五是强化督查检查,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由县委县政府督办工作组联合公安、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组建一支专门的督查队伍,每天采取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各镇、各村和企业内部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督查,对有关责任制落实、灭火队伍建设、物资筹备、防火宣传、火源管理、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并每天印发一期《翁源县野外用火联合督查快报》。同时,对各镇查处野外用火的情况进行每日通报。

六是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严查违规用火行为。组织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严控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查处违规用火案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从速破案,抓住典型,警示一片。同时,严格执行高森林火险期停止一切对野外农事用火的审批。

七是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火灾应对能力。认真吸取此次山火教训,加强对各类森林火灾发生情况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预案,健全后勤保障制度,强化防火联动互动,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的科学指挥和扑救能力。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5

一、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88008.14公顷,森林面积160545.25公顷,森林覆盖率达64.84%。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0.68‰责任目标以内;2016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50.695公顷,受害率0.33‰;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0.4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16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16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16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16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 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16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17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森林防火巡查汇报6

福泉市林业局按照省州林业局有关森林防火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做到早安排、早落实、早部署。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了护林防火宣传,认真落实防火责任,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现就福泉市2020年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市、乡镇(街道)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在2019年11月森防期到来之前及时制定方案,下发森防工作通知,召开森防工作会,安排部署2020年森防工作,市与乡、乡与村、村与组、组与村民、乡镇与护林员层层签订“森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防工作格局。对责任状的落实及执行情况由市政府办、市督查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组不定期的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限期及时整改,不按时整改的将进行通报批评,且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乡镇年终工作目标考核。

二、加大森林宣传

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防火宣传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主要采取了以下宣传方式:

1.市人民政府签署了《福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并要求各乡镇(街道)以户为单位进行宣传;

2.印发了《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资料2万余份,森防宣传围腰1200余张,农家历1万册、宣传挂历1万余张、宣传袋1万余只,宣传标语150余幅,及时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街道)、村、组、户,并张贴在进村入林主要路口和村寨旁。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3.各乡镇(街道)开办违规用火人员开办学习班,集中学习《森林防火条例》《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福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野外违规用火专题教育片》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违规用火人员深刻认识到了违规用火的危害性,并承诺回去向家人、身边的亲戚朋友、寨邻作好宣传,真正达到了学习教育宣传的目的。

三、严格火源管控

1.出台了《福泉市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福泉市森林防火禁火令》和《福泉监察委、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福泉市国家财政供养人员从严执行森林防火禁火令的通知》,严格野外用火管理。

2.各村护林员护林巡护,见烟就查,见火就抓,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3.严格严格行人入山管理,在特殊节日:春节、元宵、清明和高火险天气,市森防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在重要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过往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并采取发放鲜花及树苗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祭祀。

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森林防火巡查车辆100余台次,设置卡点115个,发放鲜花10万余枝,出动干部职工500余人次、护林员8500余人次,劝住带火进山人次1000余人次,教育引导群众300余人次,引导转变群众摈弃烧桔杆、田土坎、上坟烧纸钱等陋习,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减少风险点。

四、深入森林防火制度建设

建立了野外用火管理制度、森防期24小时值班制度、火情信息报告制度、森防应急扑救预案、森林防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

五、完善森林防火机构及队伍建设

(一)防火机构:市成立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了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工作领导小组。

(二)队伍建设

1.工程护林员:全市用天保、石漠化等工程森林资源管护资金225余万元,对8个乡镇街道60个村(居)森林资源管护申请护林员承包。全市2020年森林资源管护申请承包、审核通过并签订承包协议的护林员共92人。

2.生态护林员:1042名生态护林员,覆盖到全市各个村组,加大对防火重点时期、区域护林管护。

3.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市乡镇(街道)共组建有专业或半专业扑火队9支310人,其中市级专业扑火队1支15人,乡镇半专业扑火队8支295人。若遇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将即时对森林火灾进行扑救。

六、加强森林防火预警监测

森林防火预警和监测工作是以气象局信息、卫星监控(热点)、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瞭望台监测、无人机监测、护林员巡查巡护情况进行汇总到森防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统筹安排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七、加大森林防火案件查处力度

2020年上半年全市还未发生森林火灾。若有森林火灾发生,森林公安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严格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严肃立案查处。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总之,我局严格执行了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同时也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以来我市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