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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

栏目: 节日庆典 / 发布于: / 人气:1.57W

哈尼族在自己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不仅积累了丰富的科学知识和生产经验,而且创造了绚丽多彩,风格各异的史诗、叙事诗和山歌民谣,其中尤以风俗歌别具一格。下面由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哈尼族的风俗习惯,希望大家希望!

哈尼族的风俗习惯有哪些
  哈尼族的风俗习惯

婚俗

在云南墨江一带的哈尼族,有“踩路”定婚的传统习俗。哈尼族叶车人男女交往中,如果双方都有意,就在白伞下细谈。居住在云南哀牢山上的哈尼族人的婚礼多在黄昏时分举行。哈尼族支系碧约,新娘从出嫁前三天就开始哭婚。

新谷酒

每年秋收之前,居住在云南元江一带的哈尼族,按照传统习俗,都要举行一次丰盛的“喝新谷酒”的仪式,以欢庆五谷丰登,人畜平安。所谓“新谷酒”,是各家从田里割回一把即将成熟的谷把,倒挂在堂屋右后方山墙上部的一块小篾笆沿边,意求家神保护庄稼,然后勒下谷粒百十粒,有的炸成谷花,有的不炸,放入酒瓶内泡酒。喝“新谷酒”选定在一个吉祥的日子,家家户户置办丰盛的饭菜,全家老少都无一例外地喝上几口“新谷酒”。这顿饭人人都要吃得酒酣饭饱

视火如命

哈尼人视火为家庭的生命,小心保护火种,虔诚敬奉火塘。他们每家都有几个不同的火塘,不仅要烟火长燃,而且不可混用。第一个火塘煮小锅饭、炒菜,第二个火塘专门蒸饭,还有个火塘只煮猪食,火塘上空吊一个硬篾编成的类似吊床的"火课",用以熏炙食物。过节杀牲祭祖时,各户特备米饭、肉菜和辣酒各一碗,专门祭祀神圣的火塘。

葬礼

在哈尼族的人生礼仪中,葬礼是最为隆重的,哈尼族认为:“人生在世一辈子,死在阴间得永生”。因此,死仅仅是跨向另一世界的门槛,人的灵魂永不灭,因而要举行盛大的葬礼。

哈尼族葬礼中一般都有吃临终饭、续气、鸣枪宣告、易床、停尸、净身穿寿服、钉棺等一系列仪式。其中哭唱挽歌是最重要的部分,它贯穿了丧葬活动的始终。对挽歌唱词掌握得多寡深浅,无形中也成了衡量哈尼女子是否聪颖能干的尺度之一。姑娘少妇一遇丧事,便群起聚集丧家,实地摹仿学习。因而整个场面,真假哭声混杂而此起彼伏,热闹非凡。然而一曲丧家哀歌唱下,也足以让每个听者潸然泪下。

出殡前两天,丧家要请有名的摩匹(祭司)给死者念育“指路经”和家谱,眼睛半睁半闭,手拿一把竹筒,每念完一段,竹筒便在地上“咚、咚、咚”敲击几下。归途中还须知道祖先名字,故摩匹也要不断念诵家谱,这样,死者才会顺利得到祖先承认。

哈尼族葬礼中还有最引人注目的盛大仪式“莫搓搓”,一般都是为正常死亡的高寿男女举行的。出殡前夜,青年男女在丧家附年燃起箐火,敲锣打鼓。年轻人眉目传情,歌声舞影,通宵达旦。哈尼山寨平时严禁有关性内容的`玩笑在异性或亲戚面前出现,然而,在“莫搓搓”之夜,完全代之以生死融、哀乐共有的景象,而这恰恰体现了哈尼族的人生理念:死,意味着生,没有生就没有死,没有死也就没有生。个人躯体的死亡和消失,不应成为民族群体衰落中喻示,而应当成为这个民族嬉体永生与和繁荣的契机。

  哈尼族的历史

哈尼族与彝族、拉祜族等同源于古代羌族。古代的羌族原游牧于青藏高原。公元前384至前362年间,秦朝迅速扩张,居住于青藏高原的古羌人游牧群体受到攻击,流散迁徙,出现若干羌人演变的名号。“和夷”是古羌人南迁部族的一个分支,当他们定居于大渡河畔之后,为适应当地平坝及“百谷自生”的地理环境和条件,开始了农耕生活。哈尼族在于大渡河畔定居农耕之后,因战争等原因被迫离开农耕定居地而再度迁徙,进入云南亚热带哀牢山中。根据史籍记载,公元前3世纪活动于大渡河以南的“和夷”部落,就是今天哈尼族的先民,从公元4世纪到8世纪的初唐期间,部分哈尼族先民向西迁移到元江以西达澜沧江地区。唐人文献中,哈尼族的先民被称为“和蛮”。

7世纪中叶,“和蛮”的大首领向唐朝进贡方物,唐朝在给云南各族首领的敕书中列入了“和蛮”首领的名字,并承认他们为唐朝的臣属。“南诏”、“大理”地方政权建立后,其东部的“三十七蛮郡”中,“官桂思陀部”、“溪处甸部”、“伴溪落恐部”、“铁容甸部”等,都在今天哈尼族聚居的红河地区。

10世纪(大理国时期),哈尼族向傣族封建领主纳贡, 开始进入封建社会。

元朝征服“大理”政权后,设置元江路军民总管府隶属云南行省。

明朝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哈尼族部落首领由明王朝授予了土职官衔,并受所隶流官的统治。

清朝在云南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哈尼族地区的一些土官,流官制度代替了部分地方的土司制度,但思陀、溪处、落恐、左能、瓦渣、纳埂、犒牾卡等地土官仍被保留下来,土司仍然是这些地区的统治者。

1853年(清咸丰三年),哈尼族贫苦农民田四浪(又名田政、田以政,墨江县人)在太平天国运动的影响下,聚集三千多哈尼族、彝族、布朗族贫苦农民在团田乡绿叶凹壁村举行起义,迅速占领了哀牢山中段地区。

1856年,田四浪领导的起义军和彝族李文学领导的起义军共同联合作战,起义军在经济上实行“庶民原耕庄主之地,悉归庶民所有,不纳租,课税二成,荒不纳”的土地纲领,得到各族贫苦农民的拥护。

1895年,法国强迫清政府割让哀牢山南部的“十五猛”中的猛蚌、猛赖、猛梭、猛乌、乌得等5个“猛”地区。

1900年,蒙自的汉、哈尼、彝等各族奋起反抗,焚烧了侵略者在蒙自开设的洋关。法国以此为借口,出兵侵占十五猛中的猛丁(今金平县龙膊地区),哈尼族和各族人民击退了侵略军。

1917年,元阳县猛弄和金平县猛丁地区近两百个村寨爆发哈尼、苗、彝、傣等族联合大起义,起义军领袖是元阳哈尼族贫农妇女卢梅贝。[5]

1925年和1935年,法国两次出兵侵扰红河、绿春、金平、江城等地,受到哈尼族和各族人民的英勇反击。

中华民国建立后,国民政府在红河南岸哀牢山区逐步改土归流,推行区、乡、镇制度。但土司区仍为“流官不入之地”,土司制度仍然完好无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 ,土司封建领主制度被废止。。

1951年4月,中央民族访问团到红河地区访问,带来了党中央对各族人民的热情关怀,使哈尼族人民受到极大的鼓舞。

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帮助成立蒙自专区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和元阳县民族民主联合政府。

1952年初,盘踞在哈尼族地区的土匪、特务已基本肃清,社会秩序安定,开始进行民主改革,发展生产创造。

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同年,哈尼族地区成立了“红河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区、乡级的“元阳县太和哈尼族彝族傣族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元阳县麻栗寨哈尼族自治乡人民政府”。

1953年,西双版纳“格朗和哈尼族自治区”建立。

1954年元旦,成立红河哈尼族自治区。

1957年,红河哈尼族自治区与蒙自专区合并建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哈尼族民族简介

哈尼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是中国的一个古老的民族。哈尼族见于汉文史籍的名称,有“和夷(蛮)”、“和泥”、“窝泥”、“阿泥”、“哈泥”等。自称多达30余种,如“哈尼”、“僾尼”、“碧约”、“卡多”、“豪尼”、“白宏”、“布都”、“多尼”、“叶车”、“阿木”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本民族商定,以“哈尼”为统一的族称。

哈尼族(越南语:NgườiHàNhì)也是越南54个民族之一,人口17,535(1999年普查)。

哈尼人的一支阿卡人(又称为雅尼人,阿卡的语义即是奴隶),在缅甸、老挝、泰国都有分布,缅甸、老挝称其为高族(缅甸语委转写:k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