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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年在职硕士生复试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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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方案:

继续教育学院年在职硕士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 复试小组成员

组 长:钟仕安

副组长:刘如泉

成 员:蔡昌新、张顶学、宋文广、梅飞、王玉东

秘 书:徐友伦

复试监察小组

学院受理考生申诉电话:王再军(0716-8185271);受理邮箱:#url# 学校受理考生申诉电话:学校纪委(0716-8060993),研究生院(0716-8060564) 学校受诉邮箱:#url# ,#url#

二、 复试资格

工程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82分,单科不低于20分。

农业硕士:“GCT”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不低于20分。

三、 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材料:

(1)《201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一份。由考生登录“学位网”(原报名网)下载本人《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工程硕士考生还需提交《2017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从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url#下载)。

2、 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要从严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进行抽查。对学历、学位证书有怀疑的必要时可委托有关权威部门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各招生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并按规定在审查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与姓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四、 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更新中)

王晓、田润青、孙成梅、王静、李群、宋遥、徐晨桓、胡侯毅、闫旭、吕旭博、方圆

五、 复试内容与复试时间

1、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综合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技成果、专业知识、个

人兴趣和研究计划,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 复试时间与地点:2月27日东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

3、 复试程序:

(1)8:30—12:00资格审查

(2)14:00—17:00专业考试

(3)19:00—21:00综合面试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综合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照总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

七、 注意事项

1、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2、 具体复试安排届时请关注继续教育学院公告栏。

3、 联系电话:徐老师0716-8185451,联系地址:东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