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生活经验

店铺装修补贴协议书

栏目: 生活经验 / 发布于: / 人气:2.98W

甲方: 公司 乙方: 总代理 丙方: 专卖店

店铺装修补贴协议书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专卖店装修补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专卖店基本资料

第二条 补贴前提

1、**产品展示量占店铺总陈列量的70%以上,如有发现未达标,将视为违约,取消一切补贴。 第三条 保证金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可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丙方不得将“**”商标、品牌用作其他目的,或者滥用甲方商标、声誉等无形资产。否则,乙方有权对丙方进行处罚。乙丙方合同终止时,甲方自动收回“**”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2、甲乙丙三方谈妥装修事宜后,丙方须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15000 元人民币。 3、如丙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对丙方违约行为处以罚款和要求赔偿给甲乙方造成的损失,以上罚款和赔偿款均从丙方交纳的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4、丙方须于每次扣除之日起7日内补齐保证金。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保证金,乙方有权终止丙方经营权资格。

5、专卖店经营期满两年后,保证金将不计算利息返还丙方。 第四条 装修费补贴

1、专卖店装修所需全部费用由丙方先行支付,乙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按相关标准在规定时间内预先返还补贴,具体如下:

2、专卖店装修返还期原则上为两年,如果因为丙方原因导致经营终止的,乙方有权按照一定比例收回已报销的费用,具体补贴额度根据该专卖店实际业绩与营业期间,按照如下标准确定:

(1)如果专卖店营业期在6个月内,甲乙方不予补贴。

(2)如果专卖店营业期在6个月至1年之间,甲乙方给予30%补贴。

(3)如果专卖店营业期在1年至2年之间,甲乙方给予50%补贴。

(4)如果专卖店营业期在2年以上,甲乙方给予100%补贴,但第一年业绩低于原目标业绩70%的,将顺延一年返还。

第五条 业绩约定

甲方予以乙方指定单个周期任务,乙方按甲方制定的任务予以进货销售。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丙方未按照甲方提供标准图纸进行装修或装修未达到甲方要求的,由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的损失,甲方对所发生的费用不予以报销。

2、如有一方未按照协议执行相应条款,将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其它事宜

1、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0天内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2、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从甲乙丙三方签约盖章之日起至本协议账务方面的条款都履行完毕为止。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店铺装修补贴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联营合同》之约定,乙方持有“奇妙时光迪士尼 ”品牌的`系列产品进驻甲方的商场,联合经营武汉木兰国际广场二楼B02、B03、B04 商铺,套内实际面积约8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用于经营该品牌商品的销售与服务。

基于双方友好合作,甲方承诺给予乙方承租店铺的开业前装修工程费用进行补贴,经双方协商,约定如下:

1、甲方承诺给予乙方的装修补贴标准为 1800 元/平方米,面积为8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2、该商铺的装修由乙方负责选择专业的装修装饰单位,甲方对该装饰单位的装修过程具备监管权。如有必要,甲方可参与乙方与装修单位的施工合同的谈判。

3、装修进度、工程质量由甲乙双方共同监控;竣工后,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

4、装修补贴款项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先付设计费24万,装修补贴30万。

(2)装修施工方进场后的3日内,支付装修补贴90万。

(3)装修完成且通过甲乙双方的验收后的3日内,支付装修补贴25万。

5、违约责任

(1)如乙方在联营合同有效期内,单方面解约,则需全额返还甲方的装修补贴费用。

(2)如乙方在区域内发展其他合作伙伴,销售同品牌商品,或有非正规渠道进货的情况发生,则甲方可单方面解约,乙方需全额返还甲方的装修补贴费用。

6、合同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关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