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生活经验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栏目: 生活经验 / 发布于: / 人气:1.65W

甲方:XX县XXX中心卫生院 乙方: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院出租房屋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范围内公共区域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房屋内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房屋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区域内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二、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出租房屋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承租房屋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区域消防责任。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

5、在结束营业前负责切断承租房屋内的电源。

6、不得在出租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三、其他:

1、 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 甲、乙双方租赁合约终止,此责任书自动解除。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在乙方承租区域配置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甲方有权经常定期对乙方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日常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出租方对居住出租房主电线路/主水管/主来燃气管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的承包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教育自己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的责任;

2、 乙方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私自改变电/气/水设施的用途。如果使用冰箱、电磁炉、消毒柜、饭煲、热水热、空调等用电设备时,请随时经常检查确定用电设备完好;对于使用年限过长且不合格的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3、 乙方严禁在承租房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室内不得设置仓库和生产车间。

4、每次出门前,请仔细检测水/电/燃气是否关处于关闭状态。

5、有老人或有小孩的,请注意看管好自已的老人和小孩,以免电伤,烧伤,燃气中毒。

6、严禁房内宠物,特别会扰民及养烈性等宠物的。

三、 违约责任

1、 凡因甲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乙方违反消防法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甲方可单方解除出租合同,如果已方已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3]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房屋地址: 。

承诺人承租了 (以下简称该房屋)。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火灾发生,对该房屋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房屋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房屋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房屋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房屋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八、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电褥子、煤炉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九、出租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及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

十、负责承租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十一、乙方的各种设施设备的使用不能影响甲方的房屋设施,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对甲方检查提出的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一旦发生人身伤害及房屋损坏,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二、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任何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赔偿甲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十三、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承租人完全搬离该房屋时为止。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4]

营业房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各商户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以下责任条款并确定 为 物业 路 号营业房的当然防火责任人:

1、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各营业房必须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2、营业房防火责任人(营业房负责人)应对本营业房消防安全负责,并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使其自觉遵守和维护消防管理规定。

3、营业房应加强防火措施,必须按规定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存放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4、营业房进行装修前,必须向物业客服中心申报(装修面积在500m2以上的还应按政府规定向消防管理部门申报)。选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要求,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不得擅自挪用、损坏小区配置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栓,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营业房不得存放、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物品。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公安消防部门的批准并在管理处备案。

7、营业房应严格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的安全管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用电、用气线路,从事电工、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动火作业应报消防部门审核。

8、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电气线路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技术规定及物业的设计要求,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按规定定期检修。

9、营业房必须在开业时安置好有效消防器材,物业客服中心将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检查。

10、物业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期对营业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权责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

1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商户、物业客服中心各执一份。

营业房号:

法定代表人:

责 任 人:

日 期:

房屋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5]

承 诺 人:

房屋地址:

承诺人承租了 (以下简称该物业)。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确定承诺人为防火责任人,其承诺如下:

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对该物业的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教育本处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要关闭开关(阀门)。

三、对该物业内的人员进行消防意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防意识,使该物业使用人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及火灾发生后逃生、自救的技能。

四、定期对该物业电器、燃气具、电器线路和配备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检修),加强安全性能维护,并配合甲方对本单元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

五、各种用电设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及带病作业;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仪器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认真检验。未经消防、电力部门允许,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力线路,以防火灾。

六、禁止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它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不得擅自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八、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九、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承诺人负全部刑事、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租赁合同期满或承租人完全搬离该物业时为止(以发生时间后到者为准)。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房屋出租人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承诺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