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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范本(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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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意向书,合作意向书有单独签署式和联合签署式两种形式,写意向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范本(通用5篇)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现甲、乙双方位于____县____镇___村委会___小组位于的高岭土矿石合作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

乙方将位于____县____镇____村委会____小组亩具有合法承包地转让给甲方开采,开采年限为__年,其四至界线以承包合同书为准。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__平方米,折合约__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

矿性质为__,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

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

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

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贵定县新铺乡高枧平采石场承包给乙方开采及石料加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鉴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则

一、为了有效保护资源乙方不能对外销售毛石和狗头石。

二、必需保质保量完成甲方所需石料。

三、乙方对外销售过砂设备产品及碎石单价不能低于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四、所涉及开采加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相关证照年审,规费缴纳、电费、土地租赁费、税费、安全风险金等)

五、相关道路维修费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承包工程概况

六、工程项目:开采及碎石料加工。

七、工程总量及规格:根据市场需求拟定生产计划。

规格:

①碎石(4-8CM)

②狗头石(20-40CM)

③毛石(≧40CM)

④过砂设备产品

八、乙方销售给甲方的单价:

①碎石单价为35元/立方。

②狗头石单价为25元/立方。

③毛石单价为20元/立方。

④过砂设备产品35元/立方。(以上方量均可按1.6吨/立方计算)。

九、记量及支付方式:

①碎石以甲方上料的称量系统计量,其他以甲方过磅数为准;

②压月支付(本月底支付上月款项),以用料数量结合单价计算五日内支付给乙方。

十、承包管理费:合同签定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两年承包费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整)。

十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安全保证金:为确保生产安全,乙方需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安全保证金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整)。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乙方未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全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双方的权利义务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根据互惠互利原则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十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购买爆破物品所需的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手续,造成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

二)贵定县凯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告知乙方用料情况便于乙方好制定加工生产计划以供执行。

三)根据约定支付乙方加工费用。

四)乙方在开采加工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石料加工进度、质量、安全等严重后果,或虽未发生严重问题,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未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加工施工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损失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乙方按不低安全保证金金额的两倍支付给甲方。

五)除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加工任务,甲方不得与第三人再行签订加工承包合同。

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完成甲方所需石料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自己进行开采。

十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可对外出售该石场的过砂设备产品。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规格及数量组织石料加工,如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乙方应双倍支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主动解除该合同。

三)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以甲方或高枧平采石场等名义对外出具收据、欠据(条)等相关票据,其间因乙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及安监局批复的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开采;不得乱挖滥采。

五)承包期间,乙方无权将石场转包给他人,否则合同自行终止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所聘用人员应根据需要与签订劳动或劳务用工合同,并按规定给每人购买不低于60万元的保险。所聘人员并应具相应具备所从事工种所需的作业资格证、照。

七)爆破物品,乙方只能用于石场生产作业,不得转借、变卖或作其他处理,乙方违反此约定,甲方除停供爆破物品外,还报公安机关处理,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乙方如因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或社会保险费用而发生劳动争议,甲方有权封存乙方相当于争议金额的款项,以争议解决的裁定、判决、或调解协议为依据监督乙方发放。

九)合同期内,乙方因开采需征占土地时,应经甲方同意并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应具备石料加工生产的资质并按生产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乙方人员组成应包括必需的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工程师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合同期间,乙方应做到安全第一,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应根据甲方所需石料的规格及数量配备相应的机器设备,结合石料开采完善其基础设施(如水,电、交通安全设施等)。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在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可拆卸和移动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水电除外),其余的不予破坏归甲方所有。

十五、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提供的数量有误造成损失的,所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需的.石料,乙方应承担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

十六、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支付了承包费及安全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期满、或因发生不可预见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3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现就______市青墩峡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位于______市青墩峡矿区所属资源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计算方式为: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米数乘以锯切深度计算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 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1.40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圆盘锯每个矿口装载机 挖掘机台,每个矿口远废料车辆供乙方生产使用,其他所需 配套设备以甲方移交给方的设备清单为准,乙方负责对其所需油料费并且进行保管、养护 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 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能正常使用。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协调。

5. 甲方监督乙方的安全管理,有处罚乙方不遵守安全守则人员的权利,罚款在付承包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矿工具设施,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 乙方要在工作区域内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必须要求矿山工作人员戴安全帽和穿劳保鞋,如不按次规定发现一次罚当事人 元人民币。

4.乙方人员在工作时间严禁饮酒作业发现一次罚款 元人民币

5.合同期内,乙方年内必须完成 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6.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立方计算,每立方单价为人民币 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 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立方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暂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 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由甲方购买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 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劳务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 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如以上条款乙方违约乙方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4

甲方:____县____恒达砂石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矿山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将坐落在马营乡墩湾村石英岩矿采矿权及采矿设备整体承包给乙方,设备修理费由乙方自己负责,挖机卡特320c型2台,装载机3台,工程车5辆,五十铃1辆,桑塔纳1辆。一切车辆的安全与修理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二、乙方承包矿山的范围以甲方采矿权证书的四至范围为限,甲方保证该矿山采矿权的合法性,并无任何民事法律纠纷,采矿权证书复印件附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乙方承包范围主要为生产(开采)爆破、上下原材料,并负责安全管理。

四、乙方每年开采量需达到25万吨,要保证质量,不含渣石等,其硅石含量达99%。

五、乙方所开采矿石全部交由甲方统一负责销售,乙方不得自行销售。

六、乙方承包期限为1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承包费用按乙方开采量计算,每吨单价为24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办法为乙方从生产矿石满一个月后,甲方开始支付(次月开始支付),支付方法可以现金,也可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八、乙方承包期间所有人工工资自行负责,矿山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承包期间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炸药的管理要专人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承包期间矿石的装卸由乙方负责,甲方与乙方协商共同保障道路通行,并积协调各种关系,保证乙方生产顺利进行。

十一、乙方承包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互不担责。 十二、乙方承包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十三、乙方承包期限届满,可提前30日通知甲方,向甲方交接矿山及设备,如乙方继续承包,双方可续签协议。

十四、乙方承包期间如任何一方发生违约,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项目合作意向书5

甲方:

乙方:

签定地点:

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厂林场矿区开采经营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1、武定县文笔山大岩洞铁矿、开采、经营销售,由乙方自行管理;

2、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范围内开采,乙方不得越界采矿;

二、合作期限:

1、以甲乙双方圈定范围内的矿储量采完为止;

2、自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起,在圈定范围内和周边地段,甲方不得布置采矿及和任何人联合布井开采;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将矿山资源使用作为投资,并以此投资方式获取回报;

2、乙方投资所有开采、经营、管理、销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作为投资方式获取回报,矿石以过磅的数量由双方确定让可后进行利益分配;

3、如甲方矿山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到期,须办理相关证照延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利益分配:

1、乙方负责文笔山大岩洞铁矿的开采、经营等的所有投资,销售收入归双方共同所有,每采一吨矿甲方提取43元人民币,其余归乙方所有,若矿价上涨,除每吨支付甲方43元的基础上超出部份根据矿价上涨幅度,按比例增算给甲方。每吨矿价品位按:42°%130元/吨,45°%160元/吨,50°%180元/吨为基础价,百分之35°~42°以内的矿石由甲方的收购,运到 地点,每吨 元;

2、乙方销售矿石时,必须通知甲方,矿石单价经甲方认可数量以过磅单据为准;

3、国家税以及各级部门的管理费,从乙方采出矿石年总产量的每吨抽出1元人民币补助甲方,税收和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4、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发矿、销售、过磅、单价、数量,甲方必须派人参加监管,甲方应得利益收取,在结算时必须做到日清月结;

2、在采矿区内,乙方必须杜绝同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采矿采石、取沙、土等其它作业行为,如发生有类此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的合作权利,并不负责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

3、在矿山的基础建设过程中,如修路、架电、引水、搭建工棚、修建炸药库和布置井口的一切生产用地、砍树甲方应无偿供给乙方使用;

4、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将该矿山及周边的任何一处再次和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合作开采(如有此情况须和乙方商议后进行)。如甲方将该矿产权转让、出售给别家经营,须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完乙方的一切投资后方可进行;

5、因甲方的采矿证及相关证照即将到期,急需办理延期手续,如无法办成延期手续,导致矿山停止生产,给乙方带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甲方负责协调周边村民和相关部门的一切工作,乙方只负责生产工作。

7、火攻品、炸药等物品由乙方出资甲方购买,单价以民爆公司出具单据加运费计算。

8、因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均无任何连带责任,双方需共同协商解决。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矿山开采,经营管理等一切工作,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生产建设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另行转让给任何人经营,如发生违反上述情况,视乙方为违约,如须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矿山开采区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出现各级政府部门的政策变动和干扰,由甲乙双方配合共同解决。

3、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但甲方必须全力配合乙方解决问题。

4、乙方按国家相关的法定、法规进行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不安全不生产的基本原则。

5、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政府协调工作,以确保矿山顺利开采,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七、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约,并无条件接受法律规定的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八、签订协议

1、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支付甲方16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办理矿山业务的费用。

2、其中80万元在公司注册后,乙方进场前的2天支付,剩余80万元在乙方进场后的第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3、上述乙方支付甲方的款项和矿山投入基础建设资金,该款从乙方在前期矿石销售时扣除并回收成本后,甲乙双方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利益分配。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反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