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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院风险防控承诺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2.53W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医德,廉洁行医,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卫生院,我们郑重承诺:

保健院风险防控承诺书

一、严格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语言文明礼貌,杜绝“生、冷、硬、推”,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积极改善服务,提高质量。医疗服务以人为本,尊重、关爱、方便病人。进一步落实温馨、便捷、优质服务的各项措施,简化流程,方便就医,保护隐私,尊重病人。力求质量使病人放心,服务使病人满意。

三、创建诚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价格公开透明,门诊收费实行明细帐单制。住院实行“一日清”制度,坚决杜绝无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不规范行为。

四、严守职业道德、行业规范。实行保护性医疗,为病人保守秘密,不泄漏病人隐私,廉洁行医,尽心尽责,精心治疗。拒收“红包”、“回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五、规范诊疗程序,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实行“首诊负责制”。

六、执行药品规范化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

七、医院设立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及时应答患者的投诉,尊重患者、理解患者。

随州妇幼保健院行业作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履行好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一神圣职责,我院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我院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向社会的公开承诺。

二、随州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妇幼卫生公共项目,确保农村孕产妇补服叶酸、孕产妇分娩定额补助和妇女乳腺疾病筛查等项目落到实处。

三、实行院务公开。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首诊责任制,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公开医务人员身份和投诉举报电话,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四、医院的一切工作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和降低医疗费用为宗旨,主动热情提供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仪服务,不推诿病人。

五、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不无故拖延手术,减轻患者负担。

六、开辟绿色生命通道,确保3台救护车24小时免费接送孕产妇,做到快捷、安全、优质、高效。

七、严格执行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好党的爱民惠民政策,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实惠群众。

八、积极创建花园式医院,努力为患者创造一个整洁、安静、温馨、舒适的就医环境

九、执行医务公开,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以上承诺,诚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722-3328026)

单位负责人:朱佑民

联络员:蒋辉

桂东县妇幼保健院作风大整顿公开承诺书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总体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政风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促进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使服务对象满意,社会放心,我院郑重向社会各界承诺:

一、一切以服务对象和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优质、便捷的服务,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发难病人,杜绝生、冷、硬、推、顶行为。

二、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即产妇和病人就诊的第一个科室和第一个医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为其接诊或向相关医生或科室转科、交-班。凡来我院就诊、办事、咨讯的一切对象或病人首先请问和我院的任何一个工作人员都必须热情接待,耐心告知,不厌其烦地协助办理或指导。

三、科室和个人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材料等生产销售企业给予的回扣,拒绝收取开单提成,凡违反者一经查实,除退还所收钱物外,处以3倍以上罚款。

四、严格按国家标准收费,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执行患者住院“一日清单制” 并实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五、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六、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隐私权和监督权。

七、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意识。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梳理,查找原因,积极整改,妥善处置。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严格依章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责任。

县妇幼保健院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热忱欢迎、虚心听取、正确对待、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县妇幼保健院民主评议政风作风投诉电话:07358623187

信件举报箱设在县妇幼保健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左侧

黄冈市妇幼保健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密切医患关系,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我院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如下:

一、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和意识,加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培养。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服务优良、设备先进、技术精湛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实行院务、政务公开。实行药品、设备、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推行“阳光”操作。拒绝接收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各种形式的回扣、提成及其它不正当利益。

三、礼貌接诊,文明待人,佩证上岗、规范着装。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怠慢、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四、拒受病人“红包”、礼品、杜绝开单提成,坚决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做到廉洁行医和依法行医。

五、合理诊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服务收费,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六、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实行医疗收费公示制度、一日清单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投诉电话:18986561322

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扎实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依法行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实行院务医务公开。认真执行院务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开服务职能、服务信息、就诊流程、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开通急救电话8125999,健康咨询及体检联系电话8111199,救护车24小时值班,为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便捷服务。

二、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十堰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患者“一日清单制”,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严格规范服务行为。认真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医、依法执业,坚决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执业等现象。严格执行医疗管理制度,按照诊疗规范接诊患者,严格执行首诊、首问负责制,尊重病人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廉洁行医建设。严格执行行风专项治理“六项纪律”、“八不准”和“八项承诺”。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严格执行医疗用品招标采购制度,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收费中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五、实施减免惠民政策。水中分娩新项目每例优惠500元;推行“四免五优六减半”优惠措施;贫困群众住院优惠、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优惠、医保农合病人住院优惠、乳腺疾病困难病人诊治优惠;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和扩大单病种限价范围,把减轻患者负担落到实处。

六、开展优质服务工程。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加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手册学习,树立优质服务理念。促使员工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生、冷、硬等现象发生,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