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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装修工程协议书(精选6篇)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1.1W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书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一起来参考协议书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22装修工程协议书(精选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装修工程协议书(精选6篇)

  装修工程协议书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对多方面进行考察,确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该工程的承包施工单位,承接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的有关法律规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共同完成好施工任务,特签定如下合同: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工程内容:负责该工程材料采购及装饰工程施工。

(3)工期_________天(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施工协调: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设备存储房间及员工住处,由甲方负责。

2、工程造价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施工,按合同总价__________万元包干。合同范围外所增加的费用则按实结算。

3、维修服务

(1)主要设备因本身质量问题三年内实行“三包”,若因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适当收取维修成本费,所有设备终身维修。

(2)乙方实行售后服务24小时快速反应制度,在接到甲方系统故障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到达现场2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乙方免费提供同类产品供甲方使用。

4、付款及结算方法

(1)合同签定后3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__________%的工程款;

(2)进场施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工程款;

(3)工程验收合格后,1周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到__________%的工程款;

(4)经使用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则在10天内向乙方付清余款;

(5)所有款项不计利息。

5、违约责任

(1)乙方需保证按期竣工,如由于甲方原因推迟工期,则工期顺延,否则每推迟一天,乙方按工程款的0。1%向甲方支付罚金。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工程款,则每推迟一天,甲方按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的0。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工程质量如不符合双方商定的标准要求,或其它因乙方责任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应赔偿所有的损失。

6、安全责任

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安全,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工作规程,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实施细则,设置专人加强管理。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交叉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后,甲方应在一个星期内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验收,应书面通知乙方变更验收日期。此变更日期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仍不能组织验收,视同验收通过。甲方不再组织验收。

8、其它

(1)设备配置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设备配置清单)

(2)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在完成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

  一、安全生产方面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

2、 协助乙方了解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协助乙方解决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种涉及安全的问题。从思想上和组织上应把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纳入甲方统一的安全管理体系之中。

3、甲方对乙方进场的人员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检查乙方班组级安全教育情况。

4、甲方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5、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定期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

6、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材料、临时用电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乙方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现场内不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

8、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9、 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甲方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安全生产方面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及要求,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未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3. 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的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分工种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并检查施工人员落实情况。乙方应进行了经常性的督促、指导,确保施工安全。

5、乙方应落实甲方对生活区域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安全规定及要求。对生活区的消防、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应经常检查督促本单位人员自觉做好各方面工作。

6、乙方应按规定,认真开展班级安全活动。参加安全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检查,并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7、乙方人员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操作证方可上岗。

9、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10、乙方必须依据相关法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整改合格后方可作业。

11、乙方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本队人员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下班前对作业中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机电拉闸断电箱门上锁,用火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等情况无误后方准离开现场。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13、乙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14、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5、乙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6、乙方自带或租赁的大型防护设施、材料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向甲方申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乙方负责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定期定量供应,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1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同时参加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0、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事故调查清楚后由责任方支付。

21、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三、消防工作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

2、甲方应建立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的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负责现场初期火灾的扑救工作。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管理方面甲乙双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及要求。在现场布置、设施投入、人员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

2、乙方应对其人员加强教育,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禁止喝酒作业、寻衅闹事。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生活区管理制度、工地食堂管理制度的要求采取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及传染病。

  五、安全管理协议书的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公司工程部备案一份。

  六、有效期

本协议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总包方盖章): 乙方(分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装修工程协议书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_______装修工程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6、工程期限: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共_________天。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甲方职责

1、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因进行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按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不得恶意拖欠。

  第四条、乙方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承接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8、工程完工时,要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

  第五条、价款支付方式

1、竣工验收后__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_________%的工程款。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2、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六条、工期延误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3、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第八条、质量检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___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保修期自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材料的提供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_____%)+材料运输费;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工程款,如逾期不付,按工程施工时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

3、工程验收合格完后_____年,合同自动终止;

4、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都可向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工程协议书4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有关事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守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地点:

1.2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及文字说明和工程预算书)

装饰内容以图纸和预算为依据,实际施工如有增减应征得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增减部分按实际结算。

1.3 承包方式: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__类承包方式。

a类为包工包料b类为包工不包料

1.4根据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内容和承包方式。

双方确定合同额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设计费为 元,金额大写(人民币) 。

1.5 施工期限:根据国家建设装饰工程工期定额、双方商定。

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1.6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6.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电源线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1.6.2不属于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施变更,提供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出于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1.6.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而影响正常施工的。

1.6.4甲方现场负责人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1.6.5因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1.6.6未按合同规定拨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1.6.7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_________天,为乙方接通施工现尝电、水、交通、负责直协调工作。

施工期间:甲方需派现场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进行24小时检查验收,合格后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3.2 不拆动原建筑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3 做好及时供应工作,发现材料不足时需立即补足。

3.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第四条乙方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4.2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严格执行市(区)县有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鉴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工程验收

6.1 隐蔽工程:甲方需派技术负责人会同乙方对隐蔽工程24小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由乙方保存作为竣工验修依据。

6.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验收单,逾期即视为该工程验收合格,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条工程款交付方式

7.1 第一次于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即_______元。

7.2 第二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__%,即______元。

7.3 第三次于工程进度的_____%时,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_%,即________元。

7.4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清单, 七日内付清余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2 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8.3 因单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4 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5 由于甲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8.6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7 由于乙方原因,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保修

9.1 本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9.2 乙方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外的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9.3 人为破坏及外来因素,甲方指定或提供材料的质量原因,自然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范围。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以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项目具体规定

11.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垃圾清运费(此费用不在工程价内)

11.2 工程竣工决算以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11.3 增减项目由双方协商,双方签证为依据。

  第十二条附则

12.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2.2 甲、乙双方直接鉴定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12.3 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自动终止。

12.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市(区)县有关签证部门进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条款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章国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装修工程协议书5

发包人:xxx

地址:xx

负责人:xx

承包人:xx

地址:xxxx

法定代表人: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装修面积:

  第二条合同工期 :

1、工期概况

开工日期:___ __

竣工日期:___ 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按发包人现场工程进度计划)

2、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人在7日内答复承包人。发包人7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如发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如因发包人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承包人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暂停施工(停工):发包人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向承包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承包人实施发包人的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如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4、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7日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4)发包人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5)不可抗力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出现以上情况时,承包人应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 工期提前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对于承包人提前竣工,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

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6.1 本工程质量标准需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装修工程施工的规定;

6.2 本工程应符合双方认可的设计图纸、施工文件及验收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

7、本合同价款为: 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承包人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工作,发包人不予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8、发包人派驻的代表

姓名: 职务: 职权: 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管理、造价进行控制。

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9、承包人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10、发包人权利义务

10.1发包人权利

10.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承包人。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10.1.2 有权监督承包人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10.1.3 有权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10.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0.2 发包人义务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协调承包方同第三方的关系。

(4)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11、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1.1 承包人权利

11.1.1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1.1.2 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发包人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发包人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11.2 承包人义务

11.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11.2.2 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如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3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此项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发包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发包人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发包人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发包人同意,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11.2.4 对已进场的材料设备负照管责任。对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发包人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直至工程验收后移交。

11.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1.2.6 自备管道、线缆,自行配备、安装配电箱、水表电表等,向水电源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相关费用,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7工程竣工资料整理组卷,相关费用已计入合同价。

11.2.8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

11.2.9工程所需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的办理。

12、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应在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出措施,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3、工程质量

13.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发包人方人身财产损失的,承包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按比例承担。

14、检查和返工

14.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人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4.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5、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

15.1本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的不再调整。

15.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 合同签订 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 ,计小写:rmb 大写:人民币 圆整

15.3、进度款支付:

分公司需在此填写进度款支付方式,剩余10%款项发包人扣除作为该工程保修款,待保修期满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承包人。

15.4 承包人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向发包人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

16.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承包人负责清点,履行交接手续后,保管责任由承包人负责,由于保管不力或施工浪费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始终有权对合同内的材料及设备自行采购。

16.2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7.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生产厂家资质及必要的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代表清点验收。

17.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及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4发包人代表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7.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代表书面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18、工程设计变更

18.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书面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发包人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8.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代表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8.4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确认书。

1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20、隐蔽工程的验收

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承包人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验收,验收合格并经发包人代表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1、竣工验收

2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或行业惯例,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

21.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1.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应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21.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1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1.6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4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3套,此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格。

22、竣工结算

2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2.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22.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23、质量保修

23.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3.2工程结算款的 10%作为工程保修金。发包人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工程保修金退还给承包人。

23.3 工程保修期内,如工程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24小时内进场维修,不能及时到场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23.4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为 年。

  第十一条违约和争议

24、违约

24.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时,每迟延一日应按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4.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最高不超过合同价的10%,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竣工的,按合同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交付发包人,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合同履行过程承包人在出现其它违约情况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4.3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25、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正在诉讼的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本合同项下的其余权利,并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26、合同的解除

2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6.2 发包人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超过56天,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或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另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6.5 一方依据26.2、26.3、2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违约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25条的约定处理。

2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解除合同的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6.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7、合同的终止

27.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三条其他

2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9、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30、承包人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该项工程,交发包人使用。

发包人:

承包人:

日期:

  装修工程协议书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家庭住房,依据室内装饰装修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县马家湾

2、工程内容及做法:按设计要求施工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的方式进行承包。

4、工程期限:工程总工期为 天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不含灯具洁具。

  第二条:

1、本合同价为包工包料施工。

2、施工使用的材料为木工板、面板。

3、水电材料为管和铜心玉蝶线。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签定合同后,乙方购买部份材料(木料、地砖、管道),进场后,甲方分阶段付款。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则合同终止。

甲方: 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