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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照管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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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局:

校车照管员承诺书

我叫是学校(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学校(幼儿园)位于乡(镇)村,成立于年月,本校(园)现有在校学生人,教职工,预计招生人,根据 校(园)区周边的具体情况,为了解决小朋友上学接送的问题,需购置专用校车辆。车辆种类:牌校车;核定载客人数:人。

为保证接送学生车辆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作为学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我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 保证购买符合国家最新安全标准小学生(或幼儿)专用校车;

2、 保证驾驶员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

3、 保证在未取得校车标牌前不用于接送学生;

4、 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

5、 保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6、 保证同每辆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以上保证,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愿承担相应的责任追究。

学校(幼儿园)(盖章):

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字:

二〇一年月 日

校车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校车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我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社会做如下承诺,请政府社会进行监督: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保障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经费,保证校车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凡未经交运、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车辆一律不作为校车使用,凡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凡技术状况不合格的病校车一律不得运载学生。

二、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教育

1.针对校车可能出现的事故,积极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动。把校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安全教育课时,保证教育内容、时间、经费、人员四落实。

2.保证所用车辆为交通部门备案的专用校车,不将车辆随意改装,不将玻璃随意遮挡。同时保障车辆定时检修,以保障车辆行车安全。

3.保证校车驾驶员作风正派、身体(心理)健康、技术过硬、遵章守纪、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尊重乘车学生生命;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杜绝中途加油(水、气)停车,按时接送学生;对车辆进行定期保;积极配合随车老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辆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4.保证随车老师认真负责地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并向学校报告。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过道、门口等候下车;学生上下车时,随车老师先行下车进行保护。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杜绝让车辆过早启动。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对于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校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

5.保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不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校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校车乘坐安全的规则。 以上承诺,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学校(盖章):

承诺人签字:学校(幼儿园)校长(园长):

xx-xx年xx月xx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通 知

各镇(街、区)教管办,各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样本发给你们,请你们参照样本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充实,制定好本单位的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并立即签订好责任书,留档备查,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照管学生职责。

教育局安全科

2012年2月14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和市教育局要求,特制定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校车随车人员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校长(签字):

随车照管人(签字):

二○一二年九月

校车随车照管员职责

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

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二)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校车随车照管员签字:

学校盖章:

2015年2月15日

校车随车照管人员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教育局的精神,与随车照管员签订安全责任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时,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2、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行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开。

6、幼儿园比较小的学生,照管员应该与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位置禁止安排学生乘坐。

8、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是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熄火前离开驾驶座位。

9、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10、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 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学生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公司联系处理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