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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协议书(汇编15篇)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2.2W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协议的签订是双方或数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的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地的协议书(汇编15篇)

土地的协议书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确保: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xx,出让土地面积为xx。约xx。

第四条土地费按每亩,总额为大写x日前将出让土地交付给乙方。土地费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

第六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对方实际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七条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份,公证人执一份。

甲方(签字):

xx年x月x日

乙方(签字):

xx年x月x日

公证人(签字)

xx年x月x日

土地的协议书2

甲方:童国桂兄弟及全家

乙方:童宽雄兄弟及全家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调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互换土地概况

甲方土地:

地块1位于童宽雄新建房地中(俗名苦李树山,面积约30m,归童宽雄所管)

地块2位于童宽雄老红砖房左侧苎麻土(面积不详)。童宽雄老房的左侧,配两间宽4m的`住房,另设台阶及排水沟。其余归童华仁所管,公滩路归童华仁所规划及安排。地块3童国贵,屋后南竹山后水田(吕鸡丘)靠童宽雄新房前地坪边划一块给童宽雄做前地坪,保持地坪方正(面积不详)。注释童宽雄屋前地坪管辖范围是童宽雄堂屋前面墙为起点垂直13米为止(石墙包括在13米范围内),童宽雄张树丘田角(13米以外)归童国贵兄弟所管辖。

童宽雄前地坪右边界限以侧墙引出一米,面墙为起点垂直13米为止,地坪角石墙砌圆角。

童宽雄进前地坪的马路以起点和终点两石头直线内归童宽雄所管,以外归童国贵兄弟所管辖。如规划设围墙公共人行路改靠三角塘边,不得阻拦。曾加贤田马路变迁要保持原70m。

乙方土地:

地块1童国贵老房右边原童宽雄杂房4间,以水沟为界限全归童国贵兄弟所管。

地块2童梦贵平顶房边到童汉仁田边及池塘边地坪归童国贵兄弟所管。

地块3原童宽雄老茅厕归童国贵兄弟所管。

地块4三角塘瓜兜归童国贵兄弟所管。

地块5原童国贵楠竹山边台坡及路归童国贵兄弟所管。甲乙双方自愿互换永久使用,互换面积差异和房屋拆除树木迁移及庄稼损失不产生经济补偿。

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协议签订生效,协议生效3天起,双方将土地交付对方使用,并且双方以后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况。

本协议在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政府职能部门需要办理过户及有关手续,甲乙双方及时积极协助办理过户相关手续,如果中途一方反悔,不协助另一方办理过户手续及相关手续,应承担违约赔偿金10万元。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3

1. 总则

1.1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简称“上海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法规,以上海市土地管理局和([插入公司名称]签定的《([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依据,并考虑到中国和上海开发区的一般实践做法,([插入公司名称](简称“甲方”)和(------------ (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和谈判,同意根据双方于(-------------签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签定此转让([插入地区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简称“合同”)。

1.2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和上海市颁布的有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法规以及《([插入地区名称]整体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 合同文件

2.1 第三条

下列文件构成“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1. 场地位置图(附件A)

2. 甲方提供的场地边界图(附件B)

3. 甲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授权(附件C)

4. ([插入公司名称]研究的([插入地区名称]主规划之地块开发示意图(附件D)

5. 乙方待在场地建设的楼房之说明(附件E)

6. 雨水和清洁排水管道的地下管道以及相临道路连接(附件F)

7. 乙方之建设声明(附件G)

8. 环境标准(附件H)

9. 国有土地使用证(待根据本合同第8条签发)

3. 双方的法律地位

3.1 第四条

甲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负责开发、经营和管理([插入地区名称]-(-------(---)平方米的土地。甲方是中国法人。

3.2 第五条

乙方是根据国家批准成立的经济实体,为中国法人。乙方主要业务为在中国从事摩托车增压机、农业、海洋和建设设备的制造、维修、服务、市场开发和销售及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其在中国注册成立有关的批准文件之副本。

4. 场地的地点、面积和使用性质

4.1 第六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插入地区名称]地块编号为(-----和-----的土地使用权应由乙方为建设其经营所需设施之目的而使用。场地的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其地理位置详细规定于附于本文后的场地边界图。

4.2 第七条

场地应用于科学和技术研究、制造、生产和工业用途,包括装配、修理和制造增压机、一般办公用途以及仓储分发和其它经有关机关批准的工业和业务项目。

5. 土地使用权之期限

5.1 第八条

“合同”第4.1条所述之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五十(50)年,自上海土地管理局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之日开始计算。使用该场地的权利属于乙方并且乙方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合同”期限内受国家法律保护。

如果未在乙方支付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后四十五(45)日内签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除因乙方的过错外,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且应及时返还给乙方所有费用的(_____%。

5.2 第九条

甲方不得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内收回土地使用权。如果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公共利益国家根据法律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乙方应根据“上海规定”第5章之规定就其使用和改造土地的损失获得合理赔偿。

6. 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和付款期限

6.1 转让费(第十条)

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应为每平方米(_____美元,共计(____美元。

6.2 场地测量(第十一条)

甲方应在签定“合同”两(2)周前向乙方提供场地的测量图以明确场地的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如果乙方对该测量的准确性提出质疑,乙方可为同等目的进行测量。如果两个测量结果不同,双方应协商以达成协议。如果场地总面积多于或少于(____平方米,则土地使用权转让费的总额应按照每平方米(_____美元增加或减少。

6.3 付款期限(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乙方应通过电汇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第10条规定的土地使用费总额,但应减去由(_______代表乙方支付的担保押金。

7. 基础设施和条件

7.1 第十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后十五(15)日内或不晚于(______,向乙方提供相应设施,例如水、电、通信、排水和下水管道连接或通路以及道路。并且甲方应在去除场地上存在的所有附着物后根据自然高度完成地面平整。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将根据作为本文附件D的地块开发示意图完成([插入地区名称]的道路和其它设施,该示意图说明了甲方将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内完成的道路和其它设施的情况。

7.2 第十四条

甲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上述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连接或通路)等公共设施。并且在必要时甲方应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3 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建设基础设施的管道或线路通向其自己的设施之连接或通路(包括此等通路或连接的接合处),并且乙方应负责或聘用甲方为其代理在必要时在有关机关负责完成所有程序。

7.4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中提及的基础设施之管道或线路的连接或通路指电、水、通讯、气、排水和下水的管道或线路的连接点。

8. 场地之转让

8.1 第十七条

甲方保证,其具有根据本“合同”之条款和条件转让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权利和授权,甲方已向乙方提交此等授权之证据,该证据附于本“合同”后作为附件C。甲方应在收到“合同”第6.3条规定的付款后三(3)个工作日内将对场地的占有和控制转让给乙方。

8.2 第十八条

双方应在转让土地时签署《土地转让交付收据》以证明已完成土地转让。

9. 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第十九条

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有效期限内且在完成了总建设计划的百分之----(--%)后,乙方有权根据其自行决定对土地使用权以及场地上的建筑进行处分,包括根据“上海规定”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规定》进行转让、租赁和抵押。在此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法律文件供存档。进而,因上述交易而形成的任何受让人或被转让人应具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9.2 第二十条

乙方在进行计划和设计时应遵守《([插入公司名称]关于建筑物管理的暂行规定》,并且如果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或设施牵涉到建设管理、消防、环境保护、绿化、环境卫生等问题,则在行动之前应将此等计划和设计提交政府部门审批。

9.3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根据其计划开始建设工作,并应在二十一(21)个月内完工。

9.4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负责转让给乙方的场地之外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公共绿化等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关管理费用。管理费用应为甲方已转让给乙方面积的所有维护费乘以乙方面积除以甲方已转让面积。前述甲方已转让的面积之总维护费用应不包括([插入地区名称]内甲方持有土地使用权但尚未转让给第三方的面积之维护费用。总维护费用应由双方合理达成一致。进而,乙方保留将此等维护费用交由独立会计师予以确认的权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该会计师认为总维护费用高于类似土地开发的正常费用,甲方应返还乙方多支付的部分,即甲方要求的总维护费用之和与独立会计师确定的费用之差。

9.5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有效转让期间,乙方应根据《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第22条向政府管理部门支付土地使用费。

10. 合同的延期和终止

10.1 第二十四条

在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如乙方拟继续使用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其可以向甲方申请延期。延期申请必须符合下列条款或条件:

1.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六(6)个月将该延期之书面申请送达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2. 必须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四(4)个月将有关投资审查机构同意乙方延期经营的文件送达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

10.2 第二十五条

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甲方或政府授权的任何适当机关不得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作出将该土地出租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第二十六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延期申请后,双方应以本“合同”为基础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且:

1. 乙方有将新合同的期限限定为等于或少于五十(50)年的选择权;

2. 应按签定新合同时([插入地区名称]当时土地使用费的标准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费。

10.4 第二十七条

如果在期满后未予延期,则乙方应在期满后一(1)周内将场地返还甲方。之后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并且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

附件E是乙方欲在场地上建设的建筑物之总体说明,如果在建设时建筑物符合“上海规定”第41条规定的标准建筑物,则甲方将在土地使用转让期满时无偿收回该建筑且不得要求乙方将此等建筑物从场地上拆除或清除。

10.5 第二十八条

如果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在拟议的终止日期前六(6)个月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本“合同”可提前终止并且将就此等情形单独进行协商。

11. 违约责任

11.1 第二十九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甲方对“合同”的违约:

1. 未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表提供场地;

2. 提供的'场地之条件不符合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转让初步协议”的要求;

3.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4. 未维护甲方应负责的通向场地的道路和设施,并且未在收到与此相关的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此等违约。如果甲方不能在收到通知后三(3)日内纠正违约,甲方必须立即通知乙方并与其协商;

5. 未安装乙方建设设施所需的公用设施,包括电力、水、雨水和卫生用水排水管道、并且在不晚于------时提供至少一条或可能为两条电话线。乙方应不晚于-----向甲方提供建设开工所需的水、电力要求。

11.2 第三十条

下列任一情况将构成乙方对“合同”的违约:

1. 对场地的使用和处分与本“合同”中土地使用权转让要求之目的相冲突;

2. 未按照“合同”规定将场地返还甲方;

3. 未在收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六(6)个月内开工建设或未在其后十五(15)个月内完成设施建设的主要部分,共计二十一(21)个月内未开始和完成建设的主要部分,但此等违约系因建设公司而非乙方过错除外;

4. 违反了本“合同”任何其它规定。

11.3 第三十一条

违约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按下述公式计算:

1.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应为------美元。

2. 违约天数 = 自违反“合同”之日到纠正违约之日;

3. 定额损害赔偿 = 每日定额损害赔偿 X 违约天数。

在一方收到另一方关于违约并说明违约原因的通知、且该方未在十五(15)日内纠正违约之后才开始计算该方违约。

11.4 第三十二条

如果因违反本“合同”发生的实际损失高于定额损害赔偿,则违反本“合同”的一方应就实际发生的损失向另一方支付高于定额损害赔偿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赔偿性损害赔偿应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或由双方从合同履行所在地挑选的具有专业知识的有关机构确定。

11.5 第三十三条

在违反本“合同”后,如果无辜的一方希望继续履行本“合同”而不论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是否已支付,则违约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1.6 第三十四条

应在违约后十(10)日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进而,在支付损害赔偿款项之日以后,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在违约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续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直至纠正此等违约。

11.7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谨慎开始和完成场地上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活动。如果乙方的建设延迟,甲方可要求乙方告知延迟原因。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延迟原因并呈交工程图纸和其它证据证明其将完成设施建设和活动。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呈交修改后的施工计划以获批准。如果甲方诚信的认为乙方从事了土地投机买卖,因而双方无法就修改后的施工计划达成一致,双方应根据第12.5条的规定解决此争议。如果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格的百分之--- (--%)作为罚金。进而,如果根据本条规定第二次发现乙方从事土地投机买卖,甲方有权重新占有场地并在没收抵押担保金和定额损害赔偿、补偿性损害赔偿、滞纳金和罚金后将付款退还给乙方(不包括利息)。

11.8 第三十六条

如果乙方把场地的使用性质从工业用途变更为其他用途,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三十日(30)内恢复场地的工业用途。如果乙方不遵守甲方的要求,则为违约。乙方不得从事地产投机买卖活动。

11.9 第三十七条

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构成迟延付款并将就该到期付款征收滞纳金,按华尔街日报东方标准版于迟延付款第一日所公布的年度伦敦同业银行拆借利率加两个百分点(2%)计算:

1、乙方迟延支付到期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2、任何一方迟延支付定额损害赔偿或补偿性损害赔偿。

12. 其他

12.1 第三十八条

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执行本“合同”中任何条款,被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细节、原因及证明不能或延期履行“合同”原因的有效文件。双方应讨论以商定是否终止此“合同”或免除“合同”中的部分义务,或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将“合同”期限适当延长。为此目的,乙方因有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而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应免除责任。

12.2 第三十九条

如果本“合同”未就有关事项作出规定,双方可在商谈讨论后达成独立书面协议并将该协议纳入本“合同”。 该书面协议或对“合同”的修改与“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对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但是,在修改生效前双方必须根据“合同”的原有条款履行彼此的义务。 对本“合同”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

12.3 第四十条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公证员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将由双方共同承担。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场地转让的登记程序。

12.4 第四十一条

双方应遵守在“合同”生效后由国家或上海市发布或颁布的与此“合同”有关的任何法律、法规的修订或新的法律、法规。在必要时双方应及时修改本“合同”以保证双方的合法权利及利益不受损害。

12.5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可提交至本“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仲裁或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加以解决。

12.6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六(6)份,甲、乙方及公证员各持两(2)份。进而,本“合同”有六(6)份非正式文本,甲、乙方各持三(3)份。

12.7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以中英文起草。如果翻译存在分歧, 以中文版为准。

12.8 第四十五条

乙方有权在场地上树立表明身份或管理、指导活动的标牌。

12.9 第四十六条

甲方在发布可能影响乙方在园区内正常经营或场地使用的有关([插入地区名称]或浦东新区的任何条例或规定之前,应咨询乙方并与其达成协议。此等条例或规定应较为合理并且不应无理限制乙方的经营或对场地的使用。

12.10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结论、有效性、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制于中国已公布且公开可得到的法律。但如果针对“合同”的某特定事项,中国尚没有任何公布的或公开可得到的法律,则应参考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12.11 第四十八条

双方之间所有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以下方式:(i)以邮寄方式发至被通知人,交付邮递,邮资预付并挂号或保证邮寄并要求回执;(ii)传真至被通知人;(iii)任何其他可提供通知书面内容的途径,包括电传或电报。

使用挂号或保证邮件提供通知的生效日期为回执上所显示的日期。传真通知的生效日期为送发传真所记录的收方传真的收到日,如果记录的时间为收方当地时间下午五点以后,通知则视为收方当地第二个工作日的上午九点收到。任何通过其他途径所传递的通知应为实际交付收方的时间生效。以下地址应用为发送通知:

如果发至甲方:

如果发至乙方:

甲方: 代表

乙方:

日期: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4

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县水利局负责本村村级管网的规划和设计,负责资金筹措。

2甲方将本村以下几个路段的村级管网按___元/米承包给乙方,管网内检查井按每口___元,(大写___元,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工程费用以完工后实际丈量为准。

3甲方负责村级管网施工所涉及范围内的纠纷调处、种植作物、建筑物、树木等的协调解决。调处及时到位,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

4甲方负责村级管网施工质量监督,对乙方未按协议规定造成的不合格工程要及时指出,督促施工。

5乙方所承包村级管网开挖工程完成后,甲方付给乙方管道工程费用的'___,管道回填结束,检查井修建完工,交付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其余工程款(税前)。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所承包范围内村级管网的开挖和回填,村级管网开挖标准:深1.6米,下底宽0.4米;检查井:圆形,深2米,井底径2.0米,井口0.7米,井盖圆形直径0.8米,,井墙为24砖墙,井底3;7灰土20厘米,底铺砖一层,砂浆抹面高度与路面适宜,井盖以县水利局预制井盖为准。管网回填后要以道路畅通平整,土地恢复耕种为准。

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路线进行开挖,不能随意变更施工路线和检查井的位置,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要加快进度,不能影响甲方正常工期,群众自筹入户管道开挖,以甲乙双方协商不影响整个工期为宜。

4乙方对甲方指出的质量不合格工程要及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因施工造成房屋毁坏,种植作物掩埋及人身安全等问题均有乙方负责。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 (公章)

代表:

乙方:_________ (公章)

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5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经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平合理,相互自愿的前提下,双方签订以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xx区,集体土地证号为:xxxx,土地使用权人:xx,使用权面积为xx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该宗地四至:西至xx,东至xx,南至xx,北至xx路。(注:该宗土地是由xx转让给xx所有,现将该宗土地转让给xx所有。)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xx元整(¥:xx.00元整),乙方将房屋转让款一次性付给甲方(以银行打款凭条为证)。

2、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依据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和证件。

4、如乙方要求过户,甲方应提供所有相关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应退还所有购买土地的转让款,并且赔偿乙方按转让款的总额千分之五/每日计算。

5、甲方需把原政府规划的安置协议,规划许可证,集体使用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交给乙方,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6、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证 明 人: 证 明 人: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6

甲方(出售方):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_______)村的土地,卖给甲方(_______)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约_______亩。

二、期限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土地费按每亩_______元计算,总额为_______,

支付方式为1:一次性:2:分期: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巫溪县镇村组小地名叫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西齐:

南齐: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8

赠与者:(以下简称甲方)

受赠者:(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系亲戚关系,因乙方先辈曾有恩于甲方先辈,为报答恩情,甲方自愿将其座落在xx市xx路 xx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位于xx市xx路xx号房地产无偿赠送给乙方。

房地产标示:

(一)该房屋类型:商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xx平方米(2层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xx平方米。

(三)甲方依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证号:xx。

(四)甲方依法取得该房地产权证号:xx。

第二条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本合同中空白处用钢笔填写与打印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部门、房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甲方见证人(签章):

乙方见证人(签章):

二oxx年xx月xx日

二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协议书9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委托评估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

四、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在委托方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后7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报告。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而相应延长评估时间,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

五、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资料提供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在评估过程中,如发现甲方在核算、管理上有重大缺陷,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公正时,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甲方;

甲方对乙方开展评估工作应给予充分合作,应提供评估所需全部文件、资料;乙方现场勘察和清查核实资产时,甲方应指派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六、甲方应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各种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会计记录、财产物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及必要的办公条件,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相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条件;

八、本项评估收费商定总额为人民币总金额为元,大写金额:元整。本协议签订后由甲方领取评估报告书时一次付清;

九、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并延长出具《评估报告书》的时间;

十、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请求,而乙方工作已过半,甲方应付给乙方全部评估费;若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全部评估费的50%,或已预付的'款额不予退还,上述两者取其高者;

十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应根据甲方要求尽职实施本委托事项,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土地评估报告》。逾期的每日按评估费总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代表:

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10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1、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台前县打渔陈镇东仝村二组小地名叫仝其会(仝广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仝其乾。

2、地块四至:

东齐: 西齐:

南齐: 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计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 农历20xx年腊月26日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

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覆行、变更及终止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见证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的协议书11

甲方协议: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之规定,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欠乙方建校工程款壹拾叁万元,于______年归还叁万元,下欠壹拾万元整已拖欠五年零1个月,利息8.8‰,利息为53680元,本金加利息共欠壹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

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将大魏店学校豫零四公路南沿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以此来顶抵镇政府拖欠乙方的153680元建筑工程款,原订建筑合同全清执行终结。

三、租赁土地面积,自大魏店学校二门正北7.5米归学校所有,从学校二门正北7.5米处到豫零四公路归乙方3人租赁,东西宽与大魏店学校校院相等,租赁地面的附属物一切归乙方所有。

四、大魏店学校到豫零四公路有一条6米宽南北通道,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管理,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任何时间内设障碍物不利另一方正常通行。

五、乙方不得在租赁地开设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生产经营场所。

六、租赁期五十年,到期后,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地面上所有附属物给予作价赔偿。

七、此协议由镇政府责成中心校负责执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但如果在两个月内,因出租土地引起纠纷或引起不安定因素,本协议作废,由邢口镇政府负责按原订合同清偿拖欠乙方三人的建筑工程款壹拾伍万叁仟陆佰捌拾元整,利息仍按8.8‰计算。

甲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12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甲方确认其已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相应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偿方式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

第二条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该宅基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见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证复印件)

2、该宅基地的地上附着物有

第三条土地的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附着物的投资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

第四条转让期限

1、甲方愿将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永久转让给乙方使用。

2、在转让期限内,甲方不得对该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第五条转让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面积为_______m2为计价面积,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积交换商品房一套面积_______m2,甲方交换商品房位置由乙方决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与该地上的所有投资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第六条支付方式

1、乙方建设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条转让方式于甲方兑现。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于乙方的同时,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证及地上附着物产权证书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条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l、甲方转让了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转协议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为取得该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该用地上的投资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债务、责任,由其自行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六条,按期收取转让费用。

2、甲方将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给乙方后,甲方及其继承人不得再对该宅基地及地上附着物行使任何权利。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与本协议所涉及土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放弃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不承担甲方以该转让土地担保、抵押、质押、转让、继承所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

2、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有权拆除、处分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并且根据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3、乙方享受未来该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变更、转让、出租、征收与拆迁所产生的全部补偿与收益。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补偿与收益,费用由乙方承担,所得利益归乙方所有。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五日的,视为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甲方应返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赔偿转让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经济损失,还须赔偿因违约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主张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为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l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将来乙方无法行使或消灭土地权利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利时,须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市场价值的两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已经投资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着物的,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的,迟延一日应赔偿转让价款的2%,如延迟一个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协议。

2、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土地使用权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使得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当事人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诚信地履行。

2、本协议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所付款项。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还须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前后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土地的协议书1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祝村前山土地平整复耕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祝村村前荒山开荒土地平整复耕工程交给乙方承包,承包期限共计叁年自20____年11月30日至20____年11月30日止。

二、承包平整复耕面积为44亩,合计款项为伍拾贰万元整。开荒平整涉及迁坟费用计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由现行政策标准执行),甲方自行迁坟,所产生别的费用乙方概不承担。

三、复耕后土地直接承包给乙方,计50亩(多退少补),租期20xx年,每年租金17500元,租金一年一付,乙方需给村修一条路上山,路基有村提供并协调,甲方补助乙方人民币

柒万元整。

四、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伍万元,甲方需100日之内迁坟结束,等迁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肆拾万元。迁坟事宜由甲方自行协调解决,如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五、开荒复耕期间涉及到现存的`青苗费用由乙方付给甲方400元/亩,下年原则是不播种,如果自行播种,不再赔偿。

六、在承包复耕期间,乙方所承包荒山及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平整土地时所出土方、青苗及其他等归乙方所有。

七、开荒复耕期间如发生土地所有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到政府政策问题与村无关。

八、协议签订生效后,如乙方三年内平整工程未完成,由甲方收回,所付承包款不退,并按第三条租赁给乙方,并付租金。如甲方中途违约,按乙方付款额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九、本协议一式二份,共二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承包人):

20____年__月____日

土地的协议书14

甲方:***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乙方:城关镇***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系该村村委会主任。

甲、乙双方因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经过县信访局、城关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商贸办及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下,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和县商贸办所占土地四至范围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见本协议附件。甲乙双方所争议的土地使用权归甲方。

二、本协议的附件为**县百货公司占地现状平面图。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资产处理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人民币五十五万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范围内(以**县百货公司现状占地平面图为准)重建时,乙方不得阻挡。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协议及附件的义务,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及协议附件一式九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调部门和单位各执一份,县政府存档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协调单位签字:

  二○○X年十二月六日

土地的协议书15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用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从神潭坝桥边途径枫树角沿小溪至驼背树下的一部分地方借给乙方开设一条宽四米的道路,(开设路宽四米的误差应控制在50%内),乙方所开设的道路甲乙双方有同等的使用权。

二、借用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由于乙方开设道路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给予甲方人民币 元作为补偿。(补偿款不含税金)

三、乙方借用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不得擅自转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五、乙方在借用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该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有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约定的借用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借用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七、在借用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