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书信函

法律志愿者倡议书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1.72W

亲爱的同学们:

法律志愿者倡议书

根据国家发布的《 关于贯彻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若干问题的意见》 ,顺应教育部高等教育实践教学改革政策的要求,中国诊所法律教育课程以培养学生的公益法律服务意识、技能和责任感为教学目标,以为贫弱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教学载体。自2000年以来,经过各大-法学院校多年矢志不渝的努力与辛勤的耕耘,培育了一大批初步胜任法律实务、具有社会公益与法治理想的法科人才,得到了教育部门、司-法-部门、社会公众与广大师生的好评与赞誉。为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推进诊所法律教育事业的普及、推广、繁荣和发展,延展公益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深造,发挥从事法律援助服务的特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开展了“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项目(2015一2015 )”志愿者招募说明书》。在此,招募热衷于法律援助服务与公益法律事业的法学本科学生作为志愿者,参加项目。

我们坚信公益法律服务是有益于全社会的活动,是构筑与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元素,公益法律服务任重道远,社会在呼唤你们。我们期待着你们的报名和加入,你们将成为中国公益法律事业的新星。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法律志愿者倡议书 [篇2]

为充分发扬“奉献、友爱、公平、正义”的法律志愿者精神,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发挥我区志愿者队伍在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打造品牌,树立形象,团结和组织更多的有识之士投入到志愿服务中来,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幸福作出积极贡献。司法局谨向社会各界发出如下倡议:

让我们行动起来,汇聚我们的爱心和智慧,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投身法律服务公益活动,营造一个文明法治、和谐温馨的幸福,让每一个人都能够沐浴在法治正义阳光的照耀之下!

欢迎您加入到光荣的法律志愿者行列中来!

一、招募的岗位设置

1、“热心大妈、热心大爷”志愿者岗位。以中老年人为主,要求身体健康、性格开朗、有责任心、乐于助人,为村(居)常住居民。对本村(居)社会事务较为热心,当村(居)居民出现纠纷时,可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完成调解工作,并积极参与其他各种普法活动。

2、“热心青年”法律志愿者岗位。以大中专院校学生为主,在我局开展的“送法下乡赶大集”、“模拟法庭”、法制剧演出等各种法律宣传活动中积极参与。

3、法律专业志愿者队伍。以有较深法律知识基础、曾经或正在从事法律工作的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专业讲师为主,积极参与我区“普法讲师团”、“法律援助工作者”法律服务工作,进行法律知识讲授和法律援助工作。

二、报名方式

1、为确保真实性,突出愿性,申请人请亲自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照片一张,到司法局填报志愿者申请登记表。

2、申请登记表提交经审核合格后,根据个人情况编入相关服务队并参加法律志愿服务活动。

3、报名联系人:

法律志愿者倡议书 [篇3]

市直律师所的律师朋友们:

为加快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开始面向市直律师所招募志愿律师。志愿律师同其他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一样,不得向受援人收取费用,仅领取办案补贴,不一样的是自愿力所能及的多办援助案件,为我市的法律援助事业多出一份力。这是广大律师奉献爱心和智慧,帮助经济困难群体的'重要载体,也是广大律师砺练自我,升华自我的服务平台。志愿律师通过自己的奉献、技能和热情,为受援人送去法律援助的温暖,让他们能在祥和、安宁的法治环境中快乐生活,在健康平稳的秩序中不断前行。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政府的责任,也是一项扶助贫弱、伸张正义的社会公益事业。回首过去,广大律师朋友用自己的爱心,无偿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赞誉,同时也树立了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了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展望未来,社会的和谐与进步是你我的共同愿望,需要我们共同努力、执著前行。

在此,我们向市直律师所的各位律师朋友发出倡议:如果您愿意成为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志愿律师,请登录龙岩市普法网下载志愿律师申请表,填妥后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邮箱(#url#),您也可以致电我们咨询相关事宜(办公电话:3219980),我们期待着你们的加入。让我们共同携手,参与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为需要帮助的人们送去温暖、欢笑和希望!

新年伊始,春节将至!在新春来临之际,祝愿所有律师平安健康、工作顺利、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龙岩市法律援助中心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法律志愿者倡议书 [篇4]

市民朋友们:

我市创建一流法治城市的号角已经吹响。作为一名特区人,我们既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受益者,更是法治城市建设的参与者。法治城市建设需要在全社会培育对法治的信仰和认同,普法教育是一项需要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事业。为凝聚社会法治正能量,努力建设崇尚法治、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我们正在全市开展“普法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希望广大市民行动起来,人人争当普法志愿者,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学法,争做知法明礼的模范。我们要把法律素质作为新时期公民适应时代发展的必备素质,自觉学习、熟悉、掌握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要求。

二、尊法,争做尚法信法的榜样。我们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根植到内心深处,落实到每一个言行举止中,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一种生活方式。

三、守法,争做诚信自律的典范。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秩序。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做到身体力行。远离黄、赌、毒,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珍惜家庭的幸福和安宁。

四、用法,争做理性平和的先锋。我们要自觉审视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敢于伸张公平与正义,始终坚持依法行事,不断弘扬法治正能量。坚持用法治手段来化解遇到的问题,用法治方式来构筑良好的人际环境,敢于对违法现象说“不”。

市民朋友们,“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您的每一份热情,都会激起更多人的文明守法意识;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会让我们的城市向文明法治更进一步。让我们立即行动,携手并进,为深圳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模范城市,以一流法治增创特区发展的新优势,贡献智慧和力量!

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

深圳市义工联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