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语言 会计 电脑 医学 资格证 职场 文艺体育 范文
当前位置:书香门第 > 范文 > 书信函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合集15篇

栏目: 书信函 / 发布于: / 人气:2.12W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伙经营的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合集15篇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烤鱼,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一、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二、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 _ __元(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年 月_ _日已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

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如果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

财产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或其他执行原因,合伙人实际不能继续履行其出资义务,与此对应的权利也应因之而丧失,所以合伙人实际上也就退伙了。)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这个是时间的问题了,就是说上边的情况一旦发生,那么就以发生的时间为退资时间。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这个意思是说:在没有经得大家的同意,以合作的名义搞其他的业务得的钱要归全合作人所有,由于这个事情给大家造成损失要全部赔偿。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说除掉你们大家签订的协议或其他的约定,还有没有经大家的同意,你们合作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不得与自己的合作企业进行交易,就是经营往来,也就是做自己企业的生意。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就是说因为其他的原因必须对大家的财产进行清算,就是散伙的意思了,那么这种情况的清算人就应该由全体合伙人来清算,或者合伙人大家有超过一半的人同意大家合伙人里的其他人来清算,合作的店面解散15天内,必须指定大家同意的清算人或与大家合作的另一方来清算财产,也可以律师、会计师等第三方当清算人,这个情况主要是大家为了公平公正和不想麻烦而找的。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一)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 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二)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上班 否则扣出当日工资,一个月内累计缺勤3天者,扣10天工资

五天者扣15天工资,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工资,(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

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

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字盖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入伙人):

身份证号码:

公司名称:未定

合伙第一阶段为一年,一年后乙方可以退股,或继续签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广告行业业务优势,甲方允许乙方入股合伙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共同分享经济利益。现就共同合伙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1、经营项目为广告设计制作安装。

2、因甲方原已经经营3年 , 总投入资金为100000.00元 ,大写:拾万元整), ( 电脑两台,室内喷绘机一台,喷墨打印机一台,喷绘材料一项,物品折旧后总额为5万元整,因甲方经营三年,投入资金,人力,物力等极大,使公司现在以盈利经营,三年中所有的客户,人力,物力等形成的无形资产为5万元整 ) 。 乙方现入伙则需按甲方所有原投入资金10万元平均分配后 , 按7:3的比例分配 , 乙方应补给甲方30000元(大写:叁万整)作为合伙出资资金补偿。此资金因甲方已垫出,所以归甲方所有,不属于公司共同财产,但所有物品及合伙期产生的利润则属甲乙共同所有。另每人出资五千元整存入公司帐号做流动资金。

3 、合伙期间,甲方所占股份比例为:70%;乙方所占比例为:30%,合伙期间各出资为共有财产,由合伙负责人管理,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到期后,重新协商解决。

4、乙方加入合伙后公司原有帐务一律归零,甲方必须保证公司无负债,无欠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重新记帐,合作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按股份比例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5 、合伙期间双方以诚信为本,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利分配:甲方占每月利润的70%,乙方占每月利润的30%。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6、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方双方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7、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乙方经甲方的同意,可以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未履行出资义务;

(4)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5)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6)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退伙后,应按合伙人入伙股份比例来分配现有的总资产。

8、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财务: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负责保管和收银、记账。当月盈利金额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 按入股的7:3分配给甲方,乙方,并制作结算单。

(2)管理: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应分工合作,甲方负责项目有:交待客户(包括乙方客户的交谈),工程报价,设计。乙方甲方负责项目有:记帐,收银,拉业务,喷画,及送货。双方承诺不干涉对方所负责项目。

(3)重大活动:对外开展业务,应酬客户,出差外地考察等费用需有发票,双方承担。所支出费用额度超过一百元以上时需要双方协商,否则不可以报销。

9、权力分配: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协商,最后决定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要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双方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之日起生效。

附条:新公司成立后,重新签约。此合同当场撕毁无效。

甲方:

乙方(入伙人):

签名时间:20xx年___月___日 签名时间:20xx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3

宾馆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甲 (签字)

合伙人:乙 (签字)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位于 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位于 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宾馆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宾馆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月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4

合伙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简称乙方)

退出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简称丙方)

上列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_______合伙购买_______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购买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_______元,之后月供_______元,二年还清,另付风险抵押金_______元。至今已经营_______个月,月供交到_______年_______月。现_______已退出合伙,该车归甲方一人所有。乙、丙同意甲方的邀请,与甲方组成合伙,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该车。为此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该车作价_______元,三方平均摊出,即每人出资_______元。

二、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给甲方_______元,甲方同意下余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付清;丙方已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给甲方_______元,甲方同意下余_______元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付清。

三、车辆仍以原名义经营、交付月供,手续不再过户_______。车辆手续由甲方保管,包括车辆挂靠协议、购车合同、分期付款收据等。

四、本协议生效前因该车辆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后因该车产生的一切纠纷、责任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五、合伙经营期为三年。实行共同经营、利润共享、风险共担。

六、结算账办法:定于次月_______日以前结清上月所有收支帐款。算账时列出清单,三方签字,一式三份,各执一份。账款结付顺序:先结付月供,再结付工资、后分配利润。若无款结付工资,账单列为下欠数;若无款结付月供,三方平均兑出。

七、合伙经营期间的工作报酬:合伙人均有联系运输货源、管理车辆、协调事务的义务。乙丙两方为本车驾驶司机,月工资各_______元。乙丙有特殊情况需误工时,应自找或另找司机替代,替代报酬由被替代人支付。甲方跟车服务,每月工资_______元,若不跟车,月工资_______元。需找人跟车,另商付工资。

八、合伙期间不得退伙。

九、合伙期满,应散伙清算。车辆残值评估作价平分。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若三方愿意继续合伙,另行签订合伙协议。

十、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反悔、违约,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元,并赔偿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一份,三方追认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承包的熙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本协议所称的餐饮店,系指甲方依法承包的由各方合作经营的营业场所,该场所专业从事餐饮服务相关业务。

2、餐饮店的地址为,正式名称兰州永昌路汇胜购物六层为 ,负责人为甲方。

3、本协议所称的合作经营,系指餐饮店由合作各方按约定承担费用及经营责任,甲方作为负责人,全权负责管理工作,对外开展业务,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营行为。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范围、经营期限

1、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牌等但不包括甲方自营的酒吧、咖啡等业务。

2、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餐饮店的所有投资及日常费用的开支均由各方共同 出资承担。

2、各方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承包的店面、店面字号使用权、设备及装修出资,合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80%;店面字号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使用权归属于甲方及本餐饮店。 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500000.00元,占出资总额10%;

丙方以现金出资,合计人民币250000.00元,占出资总额5%,另因丙方拥有餐饮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三方同意丙方劳务出资占出资总额5%(该5%的份额只作盈余分配依据,丙方退伙或转让出资时该份额不能作价),丙方合计占出资总额10%; 3、各合作人的出资,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汇到甲方银行卡上,甲方使用股份资金时,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四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甲方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经营。

2、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执行合作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作人按出资比例进行承担。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甲方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由西固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甲方所在承包公司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时间:_年_月_日

乙方:

时间:_年_月_日

丙方:

时间: _年_月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6

甲方: (控股人、法定代表人) 乙方: (入股人、分红利人) 丙方: (分红利人)

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超市用房,面积约600平方米,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后,与乙方、丙方共同合伙经营。

二、入股方式:采取股份制投入。即控股人甲方控股总投入资金的51%;乙方入股总投入资金的49%;丙方负责投标成功,并确保甲方签定承租合同。

三、分红利方式:甲方分年红利50%,乙方分年红利45%,丙方分年红利5%。

四、经营方法:采取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实行利润分红。股东人员采取岗位工作制,定岗定员(即 ),实行工资加绩效奖金制。开销实行实报实销。

五、经营管理分工: 负责主持全面工作,主要分管招商、进货、财务、人事等工作; 分管超市日常管理,协助财务、人事等工作; 负责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协调事宜和超市的运转调控等工作。

六、联合经营期限以甲方与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为准。乙方、丙方在合同期内无论赢利、亏损不得擅自退股,即利润共享、风险共担。如乙方、丙方中途退股造成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负责。

七、若中途经营不善,需要转让经营权,必须征求甲乙丙三方同意,协商有关事宜后,方可转让他人。

八、超市重大决策、投入、人事等须经三方会商后,必须两方以上同意的基础上,方可实施。一般日常事宜由甲方全权负责,审批处理。

九、单方违约造成的对方损失,将由违约方全部负责,并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入股资金的两倍赔偿)。

十、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十一、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十二、备注: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重庆新安玻璃公司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甲方出资占股65%;

乙方出技术,占股35%。

二.合作项目:

一种带有透明液晶显示装置的汽车前风挡玻璃专利证号: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永久,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

四.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生产培训,生产监控,产品品管。其它由甲方负责(包括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销售,产品配送,财务管理等)。

2.各方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帐目。帐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支出、收入等一切帐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员做帐。

五.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双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市场内容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者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责任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责任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收益分配:

1.该项目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65%,乙方占股权分成35%。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双方认可,该提留按双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的股本金投入。

2.考虑到乙方的个体情况,乙方有权预支薪酬,但该薪酬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并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市场内容。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所有人经双方协商确定。

八.其他事项:

1:生产前期的及时开发及样品制作由甲方出资,在做出合格的样品时,甲方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

2:在做出合格样品后如甲方未履行承诺拒绝支付乙方伍拾万元生活补助乙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8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出资金,占股6%,乙方出技术,占股4%

2.合伙经营_____店铺,店铺名称为:_______

3. _____店铺网址为:

4. _____店铺采用合伙经营方式,合营各方对于合伙_____店铺以份额分享利润;

二、合作时间

暂定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三、合作分工

a.甲方负责_____店铺的工作:上新铺货、客服服务、日常发货、所有客诉处理,联系货源,

b.乙方负责_____店铺的工作:运营,推广,客流引进,展现量,设置,

四、收益分配

1.该店铺所得利润按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分成6%,乙方分成4%。保证店铺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进行半年度分红一次(每半年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

2.利润核算:销售总金额- (进货成本+快递费用+水电费+ 网络推广费+ )=利润

五、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样具有本民法典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9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

住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0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相关租赁合作事宜,成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向乙方租用(详见附件)以作甲方所属项目会务现场布置之用。

乙方同时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现场制作工程。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至_______,共_______天。

第三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以上物品租用连制作等工程服务资料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开票加收8%)。

2、结算方式:甲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以现金预付总价款的30%为定金,进场验收后付30%,余款于活动结束当天以现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带给活动场地,带给必要的活动协助。

2、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将其所属项目现场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代理。

3、负责维护活动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财物保管。

4、甲方应按约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费用,愈期3天无故不支付,则按每一天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活动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

2、乙方务必根据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相关作业

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活动资料及质量提出合理推荐,乙方需用心与甲方进行协商,并根据协商结果作相应调整。

4、应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带给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如因天气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碍活动进行,经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动,已安排带给服务的活动项目费用需照常支付费用

5、本次活动基本设施的验收日期为_______

第五条:违约职责

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合同资料中的租用器材及相关作业,则均属违约,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赔偿金额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若甲方未能够按期付款,则按合同法规定给乙方5%滞纳金。

3、本协议委托资料确定以及费用总额、委托变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终止需双方书面确认。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或指定授权人:__________或指定授权人: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全称:__________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1

甲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姓名身份证

丙方姓名身份证

丁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简介

本合伙项目为花木苗圃供应销售包括各种花草、树木收购、培植、销售。

二、项目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合伙期限为10年20____年12月至20____年12月止。到期后四方协商第二阶段项目规划及合作方式。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资币9万元整作为项目启动及花木购买的费用。全部项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建帐并由其他3方签字。

2、甲方作为项目的技术顾问不出资币。

3、乙丙丁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建立专用账户。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因项目所产生的盈余按照甲乙丙丁每方25%分配。

2、债务承担因项目产生的亏损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负担甲方不负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确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前3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一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七、合伙的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协议终止后按第四项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进行清算。

八、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合伙人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丙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丁方签字或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和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店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任意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 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3、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4、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齐。

5、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伙人平分。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注: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注: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注: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作退资处理。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5、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6、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或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3)经营项目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处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 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3

依据《合伙企业法》及其有关规定,本着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伙餐馆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及合伙期限

餐馆名称:西藏味道。

经营场所及地理位置:凯里市小高山博园山庄内。

(一)餐馆经营面积 平方米,含厨房、餐厅、空地;

(二)停车场、厕所与博园山庄公用。

(三)合伙期限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餐饮业、小商品、土特产及烟酒零售。

三、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杨杰圣,性别:男,出生日期:1968年1月20 日,住址:凯里市金井路5组4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22601196801201217。 姓名:易大勇,男,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企业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出资时限

(一)合伙人杨杰圣用以上场所、房屋、现有炊具、餐桌椅等不动产和实物作为股份。

(二)合伙人易大勇以货币资金注资和食材(藏香猪)供应形式入股:

1、出资人民币万元,该出资作为餐具和部分用具的购置以及餐馆经营流动资金。

2、藏香猪供应价格:毛猪25元/斤,净白条(不含内杂):40元/斤,笼水白条(含内杂): 元/斤。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双方签字生效后3天内,合伙人现场盘点实物、交接场地、注资到位。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合伙餐馆盈余提取10%的发展基金后,按杨杰圣占50%、易大勇占50%的比例分配。发展基金主要用于餐馆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提取达到一定数额,也可进行二次分配。

(二)杨杰圣用盈余分配所得的60%返还易大勇的实际投资额,返完为止。

(三)债务承担:合伙餐馆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盈余分配比例承担。

六、合伙餐馆事务执行

(一)本协议所载明的合伙人均可对

外代表合伙餐馆,执行合伙事务;

(二)合伙餐馆日常管理,由合伙人根据自身时间安排或合伙人相互约定执行,具体权限为:

1、对外接洽业务、招揽客户;

2、日常事务管理;

3、支付合伙餐馆债务;

4、日常物资采购及费用支出;

5、了解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三)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以不动产入股的一方与其内部股东处分合伙餐馆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餐馆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餐馆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以合伙餐馆名义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餐馆的经营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

7、有关事务执行争议的处理,对事务执行人委托的撤消、利润分配

和亏损分担方法的变动、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8、合伙餐馆歇业。

(四)合伙人对本协议未载明的关乎餐馆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执行,实行 合伙协商表决。

七、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

2、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餐馆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②、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餐馆的事由;

③、其它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八、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终止的事由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餐馆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

4、合伙餐馆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被查封或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伙终止后的相关事宜:

1、全体合伙人自行或邀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财务清算;

2、财务清算后如有盈余或亏损,则按本协议第五条所列比例进行分配或承担;

3、餐馆不动产归杨杰圣所有,其他实物资产按照原始清单归属各自合伙人所有,也可协商折价转让给另一方;

4、若经营期内经营场所被政府规划征用,除不动产的补偿金资金归属杨杰圣一方外,其它流动资产补偿和营业损失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返还易大勇投资余额、弥补经营亏损后,按杨杰圣 %,易大勇%分配;若征用之前易大勇投资额已返还完毕,则直接按此比例双方分配补偿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餐馆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凯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按照《合伙企业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4

合伙各方:

甲方:xxx 乙方:xxx,身份证号码:丙方:xxx,身份证号码: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砂石场的相关事宜,经三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伙经营的项目

甲、乙、丙三方在位于镇11村4组共同出资开办一砂石场,共同经营砂石的生产、销售及相关附属业务。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项目完成并完成项目清算之日或三方共同确认之日止。

三、出资金额、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xx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已于本协议签署之前交齐并已投入到合伙项目中。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xx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四、合伙事项的决策

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关合伙事项的决策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

商一致决定。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甲、乙、丙三方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承担。

3、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因经营砂石场尚有如下合伙债务未清偿:1、尚欠xxx青苗、果树赔偿款13000元未支付;2、开办砂石场前期使用挖机、装机、双桥车等机械,尚有元机械费用未支付。

六、现场连砂的销售

现场连砂销售价格确定为xx元/车(车箱长度不超过5.6米,车厢高度为1.2米加0.3米围板)。

连砂的销售一律执行现款现货,任何人不得赊欠。

七、销售款的保管及分配

甲、乙、丙三方共同委托xxx(身份证号码: )负责保管砂石场的销售款项,每收足销售款xx万元分配一次。

本协议第五条所述债务及其他合伙债务未清偿之前,三方均不得分配销售款项,所收销售款项应优先用于偿还合伙债务。

八、特别约定

1、由于合伙项目以外的原因,现场有一淘金船,任何人不得同意该船在我方现有场地内淘取各种砂料(包括我方撤场后),如要淘取需给我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方可进行。

2、经丙方申请,三方一致同意丙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使用砂石场现场道路,但丙方应额外承担一定费用,同时,还应负责道路旁

泄洪沟涵管的安埋,确保道路畅通。

3、生产队现有一水泥路,前期建砂石场被损,我方撤场后应予以修复。由于丙方和船方因合伙项目以外原因也需使用该路,因此,丙方和船方应与我方共同承担该路的修复义务,费用分担届时协商。

4、合伙事项完成后,合伙财产一律变现处置,不得租借。

九、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署日期:二0xx年xx月xx日

合伙经营的协议书15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全面实施多方共同投资、组建、合作经营的决策,经过以上多方股东的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合伙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

项目名称:

经营地: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项目业务范围为。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条:出资额

一、出资总额为:

1、甲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2、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3、丙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4、丁方以出资,占合作项目股份的%,

本协议签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条:合作人职责:

一、负责;

二、负责;

三、负责;

四、负责;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各方都有权参加该合伙项目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运营情况。日常支出以及采购需经合伙各方同意,择取市场最优惠价格进行采购。一切合理收入与支出均由收据或发票进行结算。各方可保留每月审核该项目财务运营的权力,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各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如项目可疑且当事人不能给予合理解释的,项目合伙各方有权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涉及该项目的收入、支出等一切账目的各项原始收支单据须经各方签字认可,交财务管理做账。

合伙项目每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清结。

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以占有公司股份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各方按出资份额比例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每年月份汇总上一度公司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公司盈亏状况清算完毕后进行股利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为了合作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公司后期会吸纳新的合作人入股,在新合作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二、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 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合作项目经营期间出现亏损的情况下不允许退伙,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且投资及所占股比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比例稀释。

2、当然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违约一方的股份不予退还,由其他合伙人按各比例拥有。

① 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 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其他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其他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所有合作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七条的办法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相关只能管理部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份。

3、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丁方: ____年___月___日

Tags:协议书 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