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谢敏
乙方:赵顺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项目
线上淘宝店的运营
二、 合作内容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甲方所需的货源;(手机及相关配件)
2、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信息;(手机底价及配件底价)
3、向乙方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甲方可接受的范围)
4、甲方有权了解淘宝运营的基本状况(淘宝店运营的进程,具体流程,交易详情及线下交易详情)
5、甲方有权具体了解资金的流动情况;
6、甲方有权获取属于自己的资金(除去乙方所得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甲方提供交易详情(交易价格、订单详情)
2、向甲方提供网店管理权限(网店管理权限、支付宝密码、工商银行卡密码)
3、向甲方提供淘宝店运营的具体情况
4、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取货源(手机及相关配件)
5、乙方有权向甲方获取货源信息(手机底价及相关配件的底价)
(三)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网店的商业机密。(网店管理账号密码、支付宝密码、工行卡密码)
2、双方在每月的月末共同对本月交易情况进行总结,包括资金的流动。
3、网店今后的发展计划须由双方协定认同后予以实施。
4、双方应相互信任,坦诚相待,共同为今后的发展而努力。
5、如果双方有不同意见,应积极协商,寻求最佳方案,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6、双方利润分配:
甲:除去成本(手机、配件、税收、物流)所得利润的60%.
乙:除去成本(手机、配件、税收、物流)所得利润的40%.
7、如在线下交易需买家先付款再发货。
三、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谢敏
乙方:赵顺宁
代表签字:
日期: 代表签字: 日期:
商业合作意向书范文 [篇2]
甲方:
乙方: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基于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本合同所指合作项目是指位于 路826-828号“ 国际商贸中心” 10.5万平方米的商业建筑面积,其中已建第一期商业建筑面积为5.5 万平方米,在建第二期商业建筑面积为5万平方米。
二、合作目标
通过甲乙双方合作,
三、合作期限
1、从2017年日。
四、合作形式与内容
甲方依项目实际情况委托乙方负责为该项目提供总体运营管理服务,具体是指乙方受托负责对该项目从定位研究到经营管理的全程策划和执行。甲方负责提供运作条件及支持配合,作为投资方对乙方的运作有全程监控的权利与义务。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范围
1、项目市场调研;
2、项目可行性分析;
3、项目定位研究;
4、项目招商策划及实施;
5、项目推广宣传策划及实施;
6、项目日常的商业管理;
7、项目的品牌树造;
六、招商时间与招商保底目标
1、 招商约定时间为乙方进驻甲方项目之日起至第180天(即六个月试营业前招商期限)。
2、 保底目标为在乙方运营招商的第180天时,进驻甲方项目的服饰企业或商户所租赁的商业面积占第一期5.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60% 即3.3万平方米。
3、 第二期5万平方米商业面积的招商时间与保底目标同上理计算。
七、招商服务订金及支付方式
1、为体现甲方的合作诚意与经济实力,甲方预付给乙方的招商服务订金总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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