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 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特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 该工程项目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一切条款均由本责任人承担,并无条件接受公司的各项管理和检查。
二、 在本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保修和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均由本责任人承担。
三、 施工中发生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本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按时上缴国家税收和当地主管部门费用。
四、 本工程开工后按合同价款 1 %上交公司管理费,合同签订时,按合同价款 / ‰,上交公司安全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后,无质量安全事故,将无息退回。
五、 工程开工后应按国家规定使用建筑工人并按时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附: 特此承诺
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