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医务人员诚实守信、廉洁行医的良好风气,在科室申请采购药品与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向医院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申请购买药品,并根据科室实际需要提出技术参数、配置及其他实质性要求,不利用手中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或科室利益;
二、不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以及支付旅游费用等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不以购买、使用其药品为条件,向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暗示、索要上述经济利益;
四、若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按照法律法规、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科室名称:
承诺人:
年 月 日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株洲市三三一医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会议精神,春节前后,相继召开党委会、干部会、党支部大会,学习传达各级会议精神。
2月16日、27日医院内科系统、门诊、医技系统、外科系统分别召开廉洁行医誓师动员会。会议分别由分管领导彭怀德、胡 良、彭俊敏副院长主持,临床科主任、护士长、门诊、医技医务人员近11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医院党委书记李康华强调,要牢固树立反腐倡廉新常态思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不闯红灯;要加强党性修养,按照《党章》规定、《廉洁准则》和卫生行业“九不准”的要求,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医院纪委书记何鹏云例举了发生在身边的一些违法案件,教育提醒广大医务人员,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在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千万不要触碰红线。
临床、门诊、医技医务人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公开承诺:
一、科室不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
四、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开展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十、自觉强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十一、坚决不折不扣执行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的各项要求,令行禁止。
并按上手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接受广大市民、病友及全院职工监督。
医院廉政承诺书 2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医院和谐稳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我承诺如下:
1、全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和侵害职工权力的'情况发生;
2、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其他同志意见,不搞一言堂;
3、在职工工资分配、医院基建、药品采购等敏感问题上坚持阳光操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绝不出现私设小金库,带帽工资等违规现象。
4、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礼品馈赠、有价证券等,不违反禁酒令,不参与赌博等活动,不以权谋私,绝不发生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
5、公平公正、按程序提拔使用班组长,做到不任人唯亲;
6、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绝不打击报复检举人。
承诺人:
单位及职务
年 月 日
1
医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了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决定在全系统医务人员中实施签订“廉洁行医承诺书”活动。自觉接受各界监督,维护医学的圣洁和尊严。郑重向社会承诺:
1、遵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医德行为;
2、坚持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满意放心的服务原则,尊重患者及家属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热情服务,不推诿刁难病人。不在医疗服务工作中出现“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3、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和医院的医德医风规章制度;
4、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拒绝开单提成。
5、不接受任何医疗单位、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属的吃请、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6、不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不为自己及亲友“搭车开药”或搭车检查;
7、不私自在外开展有偿诊疗活动。
8、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隐瞒医疗缺陷和差错等弄虚作假行为。
9、严格遵守计划生育规定,规范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不运用b超及其他检测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别;
10、不在工作期间饮酒,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诚恳接受大家的监督与批评,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上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医院廉洁行医承诺书
一、坚持救死扶伤,以人为本,诚信服务,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一、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医院廉洁行医规定。
二、不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
三、不接受任何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和代理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不以患者名义为自己及亲友开药或检查。
五、文明行医,礼貌待人,不允许对患者出现“生、冷、硬、顶、推”等不良态度和行为。
六、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不向患者出具假证明、假诊断书,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七、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不售假、劣药品,不准收取开药、检查、开单提成,根据患者病情规范用药,合理检查,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承诺人: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