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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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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十二公民》可以看出,正是由于人们的偏见,导致了舆论和事实真相之间可能存在的巨大差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十二公民观后感,欢迎阅读。

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篇一、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电影《十二公民》讲述的是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西方模拟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在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好在8号陪审员提出了大胆的怀疑,让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每个人背后的故事也浮出水面,经过多方长时间角逐,最终十二个人达成一致意见,认定该富二代无罪。

影片虽短,但发人深思。我国虽没有像英美法国家那样的陪审团制度,但剧中陪审团的整个讨论过程还是能够给予我很大启发,特别是作为将来可能成为决定他人自由乃至生命的法官队伍中的一员,更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一、对待证据要有吹毛求疵的态度。任何证据都要经过详实的推敲论证,形成证据链。案中关键证人有被害者楼下的老人以及窗户对面的女子。一个凭借“听觉”,一个凭借“视觉”让众人都坚信是富二代杀死了其父亲,但通过8号陪审员的推敲发现,其实作为上了年纪的老人只是根据自己的经验(楼上经常有父子争吵声)断定死者就是富二代所杀,窗户对面的女子也是在没有戴眼镜的情况下只是根据模糊的音像而草率断定是富二代所为。他们在作证时也许并未想到,这种“言之凿凿”的证据如果被法官采信将意味着什么,这就告诫法官,在审查证据的时候,要多考虑证据可能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二、要用理性的思维对待案件。每个人的生活经历不同,对同一件事的评价就会存在差别。法官在裁判案件的时候应尽量做到凭借事实与法律判案,不受个人情感左右。剧中十二个人,每个人都从事不同的行业,都有不同的人生经历。刚开始之所以有11个人都判定富二代有罪,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的感性认识,他们对证人的话毫无怀疑。当然,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存在严重的仇富心理,他们认为富二代就是不学无术,特别是在一个父亲坐过牢,继父一夜暴富的家庭长大的孩子更是什么事都可能做的出来。撇开证据不谈,他们内心就已经预存了偏见。作为法官,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如果不能坚持理性判断,那么又会造成多少冤假错案。

三、任何一件错案对当事人的打击都是毁灭性的,应避免冤假错案。剧中给我震撼最深的莫过于五号陪审员的一句话:“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一个错案对他人来说可能无所谓,但对当事人来说那将是毁灭性的,即使有遭一日被平反,被冤者回到社会同样会遭到异样的眼光,也会严重消弱司法的公信力,正如英国哲学家培根在《论司法》中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审判则是把水源破坏了。”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作为法律人我们不仅要用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同时也要担起普法的重担,加大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让正义以看得见的形式得以实现。

  篇二、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电影《十二公民》改编自美剧《十二怒汉》,借美国的剧本说中国老百姓自己的故事,看完后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众所周知,中国司法体系与美国完全不同,《十二公民》是对11个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中国人的疑罪从无原则、陪审团制度以及公民的司法意识的科普,而从实质上说就是借西方陪审团制度的壳,表达对中国目前司法意识制度的思考。影片讲的是十二位家长为孩子的期末补考齐聚一堂,组成了模拟西方法庭的陪审团讨论“富二代弑父案”,这些家长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保安、教授、出租车司机、富商等,在听取学生审理后他们只有达成一致投票才能结束审判,在第一轮投票中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但随着不断的讨论模拟,案件的疑点开始浮出水面,经过不断争执推测,最终一致得出了无罪的结论。

公民是谁?从法律上讲,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相对应,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电影中的十二公民,不是十二个人,更多的是代表了来自中国不同阶层老百姓。

在对富二代弑父案的讨论中,大多数家长只求迅速得出最终判定,只有作为检察官的八号家长陆刚一致坚持从理性的角度分析和还原案件。最初家长们对于陆刚的异议进行了围攻,“你是不是来挑事儿的?”道出了中国老百姓从骨子里的从众心理与公民意识淡薄。本片中一开场是所有人都认为是“富二代”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其原因除了本案的证人证词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目前中国社会固有的一种思维偏见。说起富二代,人们会不自觉的贴上“不负责任”、“不学无术”、“寻衅滋事”的标签,在这一固有思维模式下正如陆刚所说,连虚拟法庭上的被告人律师都已经在心里认定了自己的当事人是有罪的,那么谁来还原事实的真相?

仇富已经成为了社会的常态,冷漠也成为我们的武装。如果有一天中国司法真的引入了陪审团制度,请问这样的社会环境与公民素质我们拿什么去维持一个客观公平的司法秩序?如何承担起对生命的生杀大权?借用《十二公民》中的一句话,“如果陪审团都交到这样的人手里,那才叫真正的不靠谱。”

偏见是一种无形的暴力,而若是有一天这种暴力成为常态将道德捆绑,甚至操控了司法审判,那么一言杀人就成为了可能。公民在获得权力的同时也应当清楚的意识到自己需要履行义务,不要让暴力成为了一种常态,学会尊重、学会倾听,谨言慎行。

影片中的陆刚是检察官,面对第一轮所有人所认为的有罪投票,陆刚放弃投票背对桌子,当时他在想些什么?面对生命,面对法律所有人的态度让陆刚的背影如此孤独。更为讽刺的是这个看似不合群、无聊、固执的人真实身份其实是一个检察官,“你一旦认定他有罪,他在你心里就死了”,中国只有刑事诉讼中采用了疑罪从无,而疑罪从无和西方的无罪推定原则是不同的,参加投票的家长把这次模拟当做游戏,对于追求真相的陆刚成为了“刺头”。检察官=刺头,这还不够讽刺吗?陆刚的身份设定无异于是中国司法与平民老百姓的一次变相的'对话:这关乎人命的事儿难道都只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责任吗?本片间接描述了一个社会现象,那就是除了陆刚这样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以外,没有多少人会有那个法律知识和追求真相的勇气,那么,如果连司法人员也和大众一样选择沉默呢?

近年来许多旧案重提,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张辉、张高平叔侄杀冤案的重审、平反。从某种意义上正是司法界的自我审视和变革,陆刚的问话言犹在耳:“你们为什么把孩子送到政法大学来读书?你们的态度或许就是将来他们面对法律的态度。”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曾经我们都是抱着满腔热血,当老师问,你们为什么选择法律?我们都有着基于正义公平的回答,可是四年过去了,自己越来越对这个职业产生怀疑,这个世界没有完美的制度,因为制度是人设的。所以无论是哪一种制度脱离了追求公平、正义的心,冤假错案随时可能发生。影片的结尾,所有家长都摒除了偏见将这个案件判为无罪,这部电影给我们展示了一种希望,正如这个世界有光明的地方就一定会有黑暗,就算是知道追求真相的路是无休止的,我们依然要坚持。

随着时代的演变,司法制度和体系也在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时事,政府信息公开也越来越普遍,那么我们每个公民都应当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在享受司法所带来的权利的同时,履行责任义务更加理智,客观的监督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正义。在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路上,请不要让陆刚这样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人感到孤独。

  篇三、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今天看了电影《十二公民》之后,突然有点关于情怀的想法。

电影主要讲了暑期一所政法大学内,未通过英美法课程期末考试的学生迎来补考。他们组成模拟西方法庭,分别担任法官、律师、检察官等角色,审理的正是一桩社会上饱受争议的“20岁富二代弑父”案。12位学生家长组成了陪审团。这些人来自社会不同阶层,有医生、房地产商、保安、教授、保险推销员等。他们在听取学生法庭审理后,将对本案做出最终判决。这12名陪审员互不相识,但按照规则,他们必须达成一致,才能结束审判。第一轮投票,就有11人认定“富二代”有罪,所有人证物证都指向这一结果的情形下,这位年轻的嫌疑犯离舆论上的死亡只有一步之遥。随着审判的进行,疑点出现,所有的线索都被逐一讨论,最终模拟法庭的结果是富二代无罪。

很早以前,我自以为是一个符合正义要求的人,因为我看新闻时有很明确的判断,肇事逃逸,后母虐儿事件,谁好谁坏,谁违背了道德,我有很清楚的判断。我以为这就是正义。所以电影开篇当中"富二代杀死亲生父亲"中富二代是否有罪,尽管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我刚开始是认为他有罪的,为什么?因为他是富二代啊,因为他狂妄自大,任性没文化,因为弑父简直没人性,冷酷。

然而影片中富二代是无罪的,真凶在一个月后落网。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标签化开始流行,很多人喜欢把自己标榜为“拖延症重度患者”“选择恐惧症人群”或者“失恋症候群”,这倒也无关紧要。一旦媒体网络指向下产生的标签观成为正义价值观,那么我们就要反思了。被推到风口浪尖的事件都是特例,都是明显能区分这些案件中谁对谁错。在很明显的判断中,形成了简易价值观,于是我们将社会角色贴标签,这就是可怕的。城管的段子在网络大军里津津乐道,富二代炫耀成为众人的刀靶子,就连女服务员热水泼顾客,都有舆论说大款们活该,不尊重职业平等。思想里已经有了“倾斜保护弱者”的思想,这就是偏见,类似于"以貌取人"的那种偏见。

随着人的逐渐成熟,随着涉猎范围越来越广,我们不断反思,否定甚至说是颠覆原先的正误判断,摒除偏见是第一步。

偏见与事实固然是有差距的,如何走到真相是第二步——合理怀疑。法律就是讲道理,求论证的,合理的怀疑具有巨大保护价值,合理地怀疑此人有罪,是公安机关的职责,合理地怀疑此人无罪是辩护人的职责。合理并非钻牛角尖,如何去合理怀疑,需要的是实践。你会怎样使用侧刀,15秒是多长的一段路,车的速度,房子的隔音效果差异等等。合理地对各种可能性怀疑,然后被证据说服。像电影里放的那样,不断否定之前的推论,不断模拟当时的场景,从时间步数,证言乃至这瞬息万变,处处联系的世间生活,推测出证据的漏洞,渐渐推导出无法证明富二代有罪,即富二代无罪。不得不承认,方法论的重要性,足以说服别人,从1 vs 11的绝对劣势,讲道理,摆事实,逐渐扭转局势。

比事实判断更重要的是价值判断。先入为主的思想,就可能让事实判断轻于价值判断,就会忽视关联性,合理性。容易造成冤假错案。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一个冤假错案毁的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人的价值高于一切,从侦查,逮捕,起诉,审判,只要有一个环节负起责任,冤假错案就可以被纠正过来。证据能够尽可能还原事实,只有完整合理的证据链才能定一个人的罪。对真相的执着,不偏听偏信证人证言,不图省事地潦草断案,更不能用严刑逼供等违反程序的事情。

力排众议,排的是带有偏见的议论,用令人信服的证据来力排众议;合理怀疑,疑的是模糊的事实,用令人信服的证明力来合理怀疑。

情怀有一种以柔克刚的韵味,用内心的坚守克服现实的难题。从人性出发,我自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并非好与坏,只是处理方式,认识方式的差异。不能有针对性地对恶者定论,从证据上定罪,实际是对一个人的负责,一个家庭的负责,是对法律权威的负责,更是对整个时代的负责。我始终相信法律人的智慧以及不断先进的技术。

这场电影里没有帅哥美女,没有豪车青春,没有繁华热闹的外景,只是昏暗的大教室和阴晴不定的天气。在法律的世界里,不讲究外型的光鲜亮丽,讲究的是专业素质。老戏骨们的演技实在值得大赞,将愤怒,着急,发现关键点的片刻欣喜表演得入木三分。徐导将故事背景置于一所政法大学之内,其寓意也是取政法大学对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大学的氛围是自由的,前瞻性的,可塑造的。从校园里就调整好自己的价值观,树立自己的信仰。

影末,8号跑回教室,原来他是检察官,陆刚。回想他的言行,全程从始至终的坚持为富二代辩护着无罪,并说服了全局,完美展示了一个法律人的智慧和执着。

当然艺术高于生活,现实才是我们真正需要关注的。

摒除偏见,合理怀疑——谁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宣布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据确凿。合理地对各种可能性怀疑,然后被证据说服。学习法律的第五个年头,我确定感受最深刻的是否定和说服。

写到文末,钟鸣了12下,似有警醒之意。心有戚戚然,愿我们一直有这种可嘉勇气。

  篇四、电影《十二公民》的观后感

前天看完了电影《十二公民》,感觉已经好久没有看到过这种能让人花时间思考的影片了,影片中,十二位陪审团的成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有数学老师,有的士司机,有房地产的老板,有学校门口卖杂货的,有做保安的,这样一个群体,组成的陪审团,在辩论中,各自都从自己的角度发表自己的看法。匝一看,应该是公正公平的判决方式。但是,电影一开始,就冾如现实中一样,表现出社会底层人员思考问题简单,对生命的冷漠,甚至把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儿戏,花一小时去辩论是浪费时间。辩论开始,是十一比一的这样一个局面,判定被告有罪。但是在8号陪审员抽丝剥剪的方式下,一条一条的将各种证据找出疑点,一条一条的反驳,最终以12票通过,判定被告无罪。

电影结束,留给观众的, 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从电影中我却感到一个更令人不安的想法,那就是这种西方式的大陪审团制度,本身也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首先,组成陪审团的人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文化层次,也是各不相同。那么,在陪审团辩论中,那些思考不严谨、想法不周全的陪审团人员,可以直接被驳倒,直至忽略。最后留下的,就只能听见社会精英的声音。在辩论当中,社会精英们可以指鹿为马,把白说成黑,因为剩下的人,根本不够成辩论桌上的对手。最后,那个被告,是否有罪,就成了某些社会精英的意识形态当中的观点,可以翻云覆雨。其次,那些暴戾的犯罪分子,在被社会精英们翻云覆雨的辩论后,重新走入社会,又成为了这个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但这却已经超出了社会精英考虑的范畴,社会精英们只是考虑辩论桌上的胜负。

这部电影,留给我的,想法很混乱,如何才能找到个正确的办法,毫无头绪。也许这正是导演们留给观影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