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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团委例会制度

栏目: 职场 / 发布于: / 人气:6.54K

1、团委工作例会由书记(副书记)主持,每周召开一次。

中学团委例会制度

2、工作例会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

(2)安排、布置团委(支部)近阶段的工作;

(3)商讨学校共青团活动方案;

(4)发现问题和发掘优秀典型,制定整改措施和大力宣传典型;

(5)分析团员青年状况,听取基层团组织对团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6)完成团员的年度团籍注册。

3、团委委员参加工作例会,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必要时团支部书记参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

发展新团员制度

校团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及时做好发展团员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提出入团申请。年满14周岁,要求入团的青年学生向所在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

2、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团支部向团委汇报入团申请人情况,也可向团委推荐优秀青年入团,团委知晓后,给予《团校申请表》。

3、进行团前教育通过团校考核。团校申请表审查通过后的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校学习,接受团校考核,合格后给予《入团申请表》。

4、填写《入团申请表》。确定入团联系人,征求老师意见(至少5位任课老师同意)。

5、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填写《入团志愿书》,报校团委。

6、批准成为正式团员。校团委对《入团志愿书》审核批准后,成为正是团员,颁发团员证,举行入团宣誓。

团员证管理制度

团委在团员证管理中,既担负着团员证管理的经常性工作,又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基层团组织应建立与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登记表》,准确掌握团员队伍数量、分布及流动情况。

2、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转移、注销等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

3、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流动团员的管理。

4、团员遗失团员证,应及时报告团组织,在确认无法找回时,由团的基层委员会办理补发手续,并在新证备注栏内加以说明。

5、团员丧失团籍,团员证随之注销,不得继续使用。

团员离团、退团、脱团管理制度

1、团员年龄超过28周岁,又没有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的可向团支部口头声明提出离团。离团必须符合团章规定,否则不予办理。

2、团组织应在半月内做到在团员花名册及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内注册离团日期,加盖公章。并把团员证留作永久性纪念交于本人保存。

3、离团手续不需集中办理,超龄一个办理一个。

4、团组织负责人应找离团的团员谈话,肯定他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并听取本人的意见。

5、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

6、团员有退团的自由。本人向团支部委员会提交退团的书面报告后,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在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和退团日期,收缴其团员证。

7、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对团员的脱团决定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并通知本人。在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和脱团的日期,收缴其团员证。

团费收缴管理制度

1、 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各团组织的组织委员负责。

2、 在册团员必须按月缴纳团费,团员连续6个月无故不交团费应按自动脱团处理。

3、团支部每半年向校团委上缴团费;学校团委年底向地区团委上缴团费。

4、团员缴纳团费情况,支部半年应公布一次。

5、缴纳标准: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团员,每月缴0.50元,自愿多缴者不限。

6、团费的使用要严格管理,由共青团委员会研究审批,主要用于团员教育,干部培训,学习材料,团内表彰等方面,不能挪为他用,更不能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7、建立团费使用账本,要求帐目明确,公开管理。

中学团委例会制度 [篇2]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例会每周二召开一次。 关于干部例会制定,作出如下规定:

1. 不得迟到、缺席、早退。如果特殊情况,必须写好请假条,经主席团或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条须开会前提交,口头请假一律无效。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

2. 办公室应如实进行会议记录。对迟到、缺席、早退者人数和名单进行统计,并存档。

3. 每次例会,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各班班长或团支书都必须到会,各班班长或团支书不得无故缺席。对缺席会议达三次的班长将取消评“优秀学生干部”的资格,并直接影响该班争评“优秀班集体”的结果。

4. 例会过程中,所有干部均须做笔记,主席团将不定期抽查。 5. 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提出下月工作计划

生命科学学院

中学团委例会制度 [篇3]

为了完善团委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培养时间观念,增强团委干部的责任感,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1、院团委例会每两周开一次,具体时间定在每 ,地点为水利院二层会议室,如有特殊安排需召开临时团委会议时,则另行通知。

2、例会中要积极讨论、主动发言,不可出现过激的语言,在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要充分尊重其他同学的意见。

3、例会上,各参会人员应把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以尊重会议中其他人。并且还应做好记录,会议后做好传达工作。会议结束后各部、室应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4、每次会议各部门干部应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团委书记提前请假,准假方可。会前要主动到团委办公室主任处签到。

5、全体干部应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团委书记说明情况。

6、团委干部旷会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迟到两次等于旷会一次,下列情况属于旷会:

⑴ 不履行请假手续而无故不参加会议。

⑵ 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会议。

⑶ 事后补假

7、本条例自出台后正式实施,忘各位团干自觉遵守条例规定。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水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团委办公室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