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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栏目: 职场 / 发布于: / 人气:6.67K

矿井“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一、为规范“一通三防”管理,为使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合理化,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完成,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二、相关规定:

1、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会议时间定于每月25日下午14:30分,如有改变通风科另行通知。

2、参会人员包括生产各科、队第一负责人,分管生产的各副总、投资方负责人及其它。

3、会议内容:

①、贯彻上级有关“一通三防”文件精神、指令、决定等。

②、通风科总结当月“一通三防”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未完成计划的原因,然后由各部门共同分析矿井当前一通三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③、各部门汇报下个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存在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④、通风科安排下一个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 ⑤、各分管矿领导做总结性发言。

三、相关要求:

1、通风科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负责通报上月一通三防考核情况。

2、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的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总结和下月的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上报通风科。

3、各部门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部门分管的通风设施在用情况、增减数量和通风仪器仪表的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通风科。

4、通风科通报当月一通三防管理存在问题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5、通风科根据各单位的工作总结写出全矿“一通三防”月工作总结和下个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统一下发。

6、通风科负责将各单位上报的工作计划汇总,季度和年度计划应以文件形式统一下发到各单位。

7、通风科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8、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有事提前向总工程师请假,但不准缺会。

9、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议秩序,手机打到震动或关机。

四、相关考核:

1、参加一通三防例会的人员必需按规定时间到会,否则迟到每人每次罚款50元,无故旷会人员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各部门未按要求上报“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3、各部门未按要求上报通风设施和通风仪器仪表台账的,每次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员。

4、一通三防例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未按期完成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严格按《矿井一通三防考核条例》进行考核。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通风科所有。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篇2]

煤矿一通三防

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矿井通防技术难题,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煤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28日。矿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制定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二、组织单位:煤矿生产技术科

三、主持人:煤矿通风副总工程师

四、参加人员: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安全检查科、掘进队、生产技术科、防突队、通风科、运输队、机电队及相关人员。

五、会议内容:

(一)传达朝阳煤矿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煤矿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通风管理、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及下阶段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四)对煤矿一通三防存在的难点进行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法。

(五)对本阶段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六、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生产技术科负责通知、点名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四)要求各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和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手机响铃一次罚款50元。

(六)各项罚款交煤矿财务室,由煤矿财务室出具票据证明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XXXXXX煤矿

2011年8月15日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篇3]

音西煤业“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国家下发的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提高人员管理水平,及时准确的指导和解决矿井“一通三防”技术难题,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音西煤业“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下旬。

二、主持人:总工程师

三、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生产科、机电科、安检科、调度室及各区队队长、技术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一)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

(二)通报各区队在“一通三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各区队对矿井“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进行汇报,汇报内容包括: 通风管理、瓦斯防治、综合防尘、火灾防治等方面的工作及下阶段“一通三防”工作安排。

(四)对各区队“一通三防”存在的难点进行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法。

(五)对本阶段“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五、会议要求:

(一)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情况时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与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设为振动状态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生产科负责通知、点名签到,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四)要求各业务部室及各区队领导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和内容,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

(五)无故不按时参加会议每次罚款200元,迟到罚款100元;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手机响铃一次罚款50元。

(六)各项罚款交矿财务部门,由矿财务部门出具票据证明。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篇4]

1、定于每月逢2日、12日、22日上午9点,在矿会议室准时召开“一通三防”专题例会,会议由总工程师主持,通风科负责会议的通知(如遇双休日向后推迟一天)。

2、“一通三防”例会,传达贯彻上级“一通三防”方面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矿井“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下一步“一通三防”工作的主要会议。矿主要领导及各战线副总、科室基层队队长和技术员都必须参加,有事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总工程师请假。

3、凡是“一通三防”例会会议上通报的“一通三防”方面的隐患及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由通风科、技术科、安检科负责隐患整改复查,对没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对单位责任人进行罚款。

4、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同时要做好“一通三防”例会会议内容的传达贯彻。

5、通风科负责印发例会会议纪要,同时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6、无故不参加会议,每缺席一次每人罚款100元,开会迟到、早退的罚款50元,开会期间手机响的'罚款50元。

7、“一通三防”例会各基层必须正职参加,正职若请假、出差、下井则由副职参加。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通风科

2012年3月15日

“一通三防”例会会议议程

“一通三防”例会于每月逢2日、12日、22日下午3点在矿会议室召开。

主持:总工程师

参加人员:五职矿长、副总、通风科、调度室、机电科、技术科、安检科、企管科、通修队、采煤队、掘进队、机电队、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人。

一、会议第一项

由通风科科长贯彻学习3月1日在区域公司”一通三防”会议精神,并贯彻【2011】37号文件、26号文件。

二、会议第二项

由通风科长对先锋井下”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本周总结及下周安排。

三、会议第三项

由通风副总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要求。

四、会议第四项

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部署。

五、最后由矿长对“一通三防”近段工作做总结讲话

六、会后由通风科写出会议纪要。

通风科

2012年3月15日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篇5]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一通三防”各种技术、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水平,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例会召开时间、地点:

第二条 矿每月第一个星期三下午4点召开“一通三防”例会

地点为矿调度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及参加人员:

第三条 主持:“一通三防”例会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第四条 参加人员:

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副总、生产副总、机电副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一通三防”专业相关负责人。

四、 “一通三防”例会会议内容:

第五条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及“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六条 通防科总结本月“一通三防”工作及存在问题。

第七条 下月主要采掘工程部署和“一通三防”工程。

第八条 制定下月“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和“一通三防”需矿及其它各部门、区队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九条 领导工作安排。

五、会议议程:

第十条 组织学习:由总工程师、安全矿长负责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和两级公司有关“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安全指令。

第十一条 通防科总结本月“一通三防”工作,部署下月“一通三防”工作重点。

第十二条 通防科有关“一通三防”方面需矿协调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 各采掘队、辅助队有关“一通三防”方面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四条 “一通三防”专业队伍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 各分管矿领导部署、协调解决分管范围“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第十六条 矿长强调“一通三防”工作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 总工程师总结。

六、例会制度

第十八条 各单位参加调度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转达参加会议人员,并且提前协调好参会人员的工作时间,在没有特殊原因下必须保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第十九条 接到会议通知未按时参加会议的单位,每次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并在会后自觉学习领会会议内容,无故迟到人员每次罚款50元。

第二十条 接到通知的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特殊原因的必须向矿总工程师请假。

第二十一条 以上处罚由通防科负责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通防科做好“一通三防”例会会议记录。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通防科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煤矿一通三防例会制度 [篇6]

1、一通三防例会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各分管矿长、队级以上干部及相关人员参加,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

2、一通三防例会要体现决策的严肃性,工作的超前性,处理研究工作的果断性,确保会议质量。

3、一通三防例会要总结上月矿井“一通三防”重点工作,安排下月“一通三防”工作,对每月工作按照岗位责任进行划分,各单位必须坚决落实执行,不得有误凡因梗塞、拖延影响工作,要追究责任处罚。

4、一通三防例会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工作安排要清晰、措施得力,讲究实效,注重会议的质量。

5、一通三防例会所定的事项要及时落实,研究相关的事项要坚持原则,需要保密的要注意工作纪律。

6、一通三防例会研究的工作,通风部要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并做好专题会议记录,会后下发“一通三防”专题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