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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证明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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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许多人都有过写证明的经历,对证明都不陌生吧,证明是核验一个人的身份、经历或一件事的真实情况时所写的一类文书。那么什么样的证明才是规范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工作证明,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生工作证明15篇

学生工作证明1

兹有_________学校_________专业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实习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

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工作证明2

______________:

兹有________学校____同学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单位进行实习。实习期间,我单位指导其进行了____业务知识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________同学已经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

特此证明。

  实习单位(单位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工作证明3

兹有xxx学校xxx专业xxx同学于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在xxx实习。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xxx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够虚心向富有经验的前辈请教,善于思考,并能够举一反三。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任务。能够将在学校所学的知识灵活应用到具体的工作中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时间,服从实习安排,完成实习任务。尊敬实习单位人员。并能与公司同事和睦相处,与其一同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XX公司(盖章)

  日期xxxxx

学生工作证明4

xx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兹有_______学校护理(助产)专业xxx学生于 _____年____ 月至____ 年____ 月在我院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实习活动,成绩合格。

特此证明。

  教学(实习)医院(盖章):

  审核人: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工作证明5

兹有xxx学校xxx同学于xxx年x月x日至年x月x日在xx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或者xx公司xx部门实习)。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效地帮助了xxx作了xxxx。

特此证明。

  xxx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者xxx公司)(盖章)

  日期xxxxx

学生工作证明6

某某学校:

兹有贵校****学生在我单位***岗位实习。实习期20xx年xx月x日至20xx年xx月x月,该生在_____部实习期间表现优秀,完全能够胜任本职岗位的工作。经过我单位考核,该生在本月份评为优秀员工。非常感谢贵校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员工。现在该生在我单位已经实习结束,特此证明!

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工作证明7

谨证明xxxxxx先生/小姐在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于本公司担任xxxxx职位。

xxxxx先生/小姐在本公司负责xxxxxx工作。xxxxxx先生/女士在本公司服务期间,(请简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培训内容及其工作表现)。

  公司负责人姓名xxxxx及公司盖印

  日期

学生工作证明8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院__________________专业 _________ 同 学 于 _______ 年 _____ 月 ____ 日 至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习,优秀大学生实习工作证明模板。 该同学的实习职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该学生实习工作认真负责,虚心好学,在业务紧迫时加班加点毫无怨言。在工作中能够主动地学习和请教别人,比较仔细认真,能够完成指导老师和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出勤率高,与同事相处和睦,能融入团队合作共事,体现出学校较高的德育和智育水平。

  (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或者________公司)(盖章)

  _________单位(实习单位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学生工作证明9

兹有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同学于________年__月__日至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有效地帮助了_________作了_____________。

特此证明。

  _________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工作证明10

xx学校:

兹有贵校学xx,在xx年x月x日于我公司进行了长达x多长时间的劳动实践,主要参与了x......x项目,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负责.谦虚好学.....,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业务知识得到了快速提高,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xx有限公司(章):xx

  部门负责人签字:xx

  年 月 日

学生工作证明11

兹证明,本单位_____同学,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单位从事__________工作。经相关主管部门评定审核,现给予该同学绩效考评分_____分。

  ______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学生工作证明12

兹有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_专业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习。

该学生实习期间主要在我司U9测试部财务组实习,主要负责全面预算等模块的测试,验证等工作。

该学生实习期间工作认真,在工作中遇到不懂得地方,能够向经验丰富的职工请教,善于思考,能够举一反三。作为金融专业的学生,在工作中表现出了扎实的财务理论基础,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学以致用,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体现出其较高的职业素养。同时,该学生严格遵守我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从未缺勤、迟到,尊敬我行工作人员,并与同事和睦相处,与其工作的员工都对该学生的表现表示赞许,并予以肯定。

特此证明。

  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二0___年_____月____日

学生工作证明13

xx同学系xxx大学科技外语专业的学生,其于xx年1月3日~xx年2月19日在我酒店实习,期间担任酒店总经理行政助理一职,负责协助总经理解决酒店日常经营管理当中的一些具体事务。下面就魏枫同学在我酒店实习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便于准确评价魏枫同学在我酒店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现就我酒店的基本情况做一简要介绍。我酒店的全称为“xxxx大酒店”,住所地为xxx市xx区xxx路xx号,xx年12月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主要经营客房、中餐和夜总会。酒店共设有客房53间,大小餐厅及宴会厅18个。xx年~xx年被内蒙古旅游局评为“全区最佳星级饭店”和“旅游诚信企业”。在当地享有比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商业信誉。

xx年12月,酒店接到了xx同学的实习申请书,其在申请书中称对酒店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希望能在寒假期间到酒店实践和学习,诚恳要求酒店为其提供一次锻炼的机会。经面试考察,酒店认为魏枫同学热爱酒店行业,而且具有较高的英语口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技能,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管理意识,善于沟通,比较符合酒店的岗位入职要求。于是酒店接受了他的实习申请,安排他担任总经理行政助理。

魏枫同学在工作中表现出很强的团结、合作能力,能主动、快捷、有效的与酒店各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好互相之间的工作关系,搞好配合,主动圆满的完成工作任务,使酒店的管理方针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他还能从酒店的全局出发,注重收集、掌握各部门的工作动态,并通过分析向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发挥行政助理的决策参谋作用。他积极向同事们学习,进步很快,到离店时已基本熟悉和掌握了相关的岗位业务和管理知识,同事和上级对他的表现都很满意。总之,从魏枫同学的工作表现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充满活力,努力创新的`年轻人。xxxx大酒店为曾经有这样的实习生而感到自豪。

单位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工作证明14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____________同学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实习。

特此证明。

  _______(实习单位盖章)

  二0___年_____月____日

学生工作证明15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做好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以下简称认定工作),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教师家庭贫困证明。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的学生。

二、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院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隐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采xue用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四、认定工作的标准是: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两档: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特别困难,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农村年收入低于32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者虽然人均月收入高于400元或年收入高于3200元,但由于特殊原因(如家庭成员生并负担过重等)导致家庭经济非常贫困的学生。

一般困难 ,是指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学生(农村年收入低于4800元),依靠自己和家庭,无法承担其在院期间学费和生活费的学生,或因突发事件(如因灾、因病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已经享受到学院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奖学金或社会捐助等资助政策,能够解决全部和部分经济困难的,将认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三)家庭人均收入虽然在评定标准以内,但是该生消费超出困难学生应有水准或有明显浪费现象的,评定为非困难学生或调整其困难级别。

五、认定工作的组织分工是:

(一)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团委领导组成。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核组,具体负责实施本系的认定及审核工作。认定审核组由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

(三)各系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组,负责认定中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组组长由辅导员担任,组员由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或专业范围内公示。

六、认定工作的程序是: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共同完成认定工作。

(一)每学年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同时寄送《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各系应向在校学生发放《认定申请表》。(二)每学年开学前,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如实填写《认定申请表》,并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在《认定申请表》上签章证明该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如未盖章或经办人未签名的视为无效。

(三)每学年开学的第一周,学生将《认定申请表》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负责按时收齐学生《认定申请表》。学生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班级或专业认定评议组负责对提交《认定申请表》的学生开展民主评议。新生的评定工作应在新生报到后的一个月内进行。评议组根据《认定申请表》的内容,结合学生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评定。经过民主评议,认定评议组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意见”后,报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进行审核。

(五)各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审核认定评议组申报的初评名单。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组意见后予以修改。初评名单通过后,要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将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师生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本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交异议材料。认定审核工作组在接到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师生如对系认定审核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复议。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复议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修正。

(六)公示通过之后,系认定审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系审核意见”,确定本系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并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2)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报学院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七)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认定申请表》,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组审批。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八)每学年开学后八周内,学校学工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本学年《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3)文本及电子文档(数据库格式)一并报市教委学工办备案。

七、学校和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对于因突发事件,使学生家庭经济遇到重大变故等需要临时认定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向系认定审核工作组提出认定申请,并参照正常认定工作流程执行。

九、本意见自颁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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