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环查孕是不能随便查的,那是要按一定的规则来的。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查环查孕证明,希望对大家有用。
查环查孕证明篇(一)轮该育妇于201 年 月 日经我镇(乡街)计生服务所妇检环孕 周。
计生管理员签名:
村居盖章:
查环查孕证明篇(二)20XX月 日根据 村居证明,我单位已于201 年 月 日填入查环查孕登记表。
计生管理员签名:
单位盖章:
201 年 月 日
办理查环查孕证明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结婚证;
3.节育证明。49周岁以下己婚人员,未育的,需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查环查孕证明。属一孩的,提供近三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上环证明。属二孩或以上的,提供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绝育证明;
4.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⑴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⑵属于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三)办理部门:申请人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四)办理程序:持上述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工作人员核实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可留材料原件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如需进一步核实,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自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