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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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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不如我们来制定一份总结吧。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

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1

xx年1-3月,我所根据市局要求及部署,我所逐项进行落实,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并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检查食品,把好食品的入市关。现将xx年一季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结合市局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致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落实到位,强化食品安全的领导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食品监管。

我所要求工作人员结合责任区监管工作,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做到每天一巡查一汇报,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突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区域、旅游景区等区域,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三、认真维权,作好消费纠纷调处。

我所将以往出现投诉问题的超市便利店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予以不间断的市场巡查。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经营、散装食品经营和进口食品经营的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和查验记录义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认真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主动退市义务,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抽样检查,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四、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主动加强与卫生、公安等其它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有效的监管合力,从而使辖区食品消费安全得到全方位的保护。依法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的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

一季度,我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81份,完成食品专项行动8次,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6次,食品经营户220户(次),分发《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材料传单480份。

兽药监督执法工作上半年工作总结2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检查兽药经营企业及兽药经营户共计36家,其中GSP的兽药企业5家兽药经营个体户31家,并且与他们签订了《兽药经营行业诚信自律》倡议书,检查规模养殖户246户,取得《动物防疫各种合格证》有27户,并县与签订了《规范使用兽药承诺书》246份,发放养殖档案246份。

(二)利用农资打假宣传月活动,举办1期兽药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765份,对5家GSP经营兽药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检查15次,取缔2个无证经营生物制品的兽药经销户,货值金额达1.6万元。罚没金额达2.1万元,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经营假、劣兽药及违禁药品。

(三)健全基层的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并把入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综合执法,达到上下联动,上级处罚为主,下级宣传,巡查为主的联动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分片落实兽药监管责任

近年来一些违禁兽药的经营滥用,动物产品安全责任越来越大,兽药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分管领导负总责,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具体负责。进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使得每位执法人员及官方兽医人员均有监管范围,有自己的责任田,做到全覆盖,常态比。

(二)大力宣传狠抓落实

1.对经营兽药人的企业负责人,技术员以及兽药经销的个体户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让他们知道各种法规知识和违反相关法规要追究责任严重后果,在心理层进行宣传。

2.通过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给农户饲养户及相关企业。

3.通过官方兽医现场检查巡查现场指导,让养殖户科学合理购置使用兽药,严格执行兽药休药制度。四是重点对兽药GSP经营企业清理整治检查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严格按照《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责任原则》来做其相关记录和各种档案是否健全。有无经营假劣兽药及违规兽产品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实到实处。

(三)严厉打击违法经营使用违禁兽药的行为

1.建立健全兽医官巡查制度,每位兽医官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片区企业规模户每月巡查到二次一上,并有专门的巡查记录簿,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相关的兽药主管部门。

2.利用农资打假集中行动,对全县的兽药经营企业及经销户,共查处了2起无兽药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制品,货值达1.6万元,没收罚款共计2.1万元,并给予取缔。

3.开展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使用海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全县规模养殖户,兽药经营企业无一使用,经营海联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替米考星注射液。

4.集中开展“瘦肉精”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213个规模养猪场养牛场及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地毯式的普查,无一例为阳性。

三、建议

乡镇兽药个体经销户,因人员,兽药专业知识等方面有差距,加上经营量小,经营面积小,难以符合GSP标准,他们也无法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现在乡镇兽药经营户无一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应采取取缔措施,而从散养户的要求来说,又不可能关闭乡镇的兽药零售店,希望上级相关部门提出合理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