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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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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服务风险与纠纷事故发生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本站小编整理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关于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通用19篇)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

根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xx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文政发102号)、《xx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文政发106号-)等精神,按照全国、全盛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好20xx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深化“党管安全”的思想理念,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两个“主体责任”,继续突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两个重点,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推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深化和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着力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切实预防和遏制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州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组织开展大检查、部门抓专项督查、企业做好自检自查的手段和方式,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实现以下四个目标: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真正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规范。

(三)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取得新成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管机构和人员、装备等基础建设明显得到加强,安全科技得到有效推广应用,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明显增多,企业本质安全得到提升,全州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

三、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含水上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民爆器材、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民航、教育、旅游等行业和领域。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贯彻落实全国、全盛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盛州人民政府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云政发178号、文政发102号)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云政发187号、文政发106号)的要求,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职责、人员配备、应急管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治理、责任追究、奖惩机制等相关制度措施和其他安全生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2.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落实“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情况。

3.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春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情况;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治理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督查情况,建立健全规范的监管档案和台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5.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等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情况。

6.检查各县政府落实云政办发168号文件精神,按照分级、属地负责的原则,将改善安监部门工作条件和配备安全监管装备经费(即:州(市)政府拿出不低于60万元、县政府拿出不低于40万元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落实情况(以下达预算经费文件为准)。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2

根据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指示精神和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医院要积极响应安全生产月的号召,认真贯彻今年的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效果显著、职工群众普遍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医院、进社区,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全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本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监管和贯彻落实,对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四、具体活动内容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完善和建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班组长协助科主任、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现有义务消防队员,由院里统一培训和领导,协助医院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利用板报、条幅、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安全知识讲团,搞好6月12日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对全系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次。

3、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4、强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5、在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今年汛期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6、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职责要上墙,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病区、药房、配电房、危险品仓库、微机房、氧气库、高压锅炉房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以上部门如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积极配合院其它科室在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对预案要实习演练;同时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添置,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原因找不到不放过,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院领导的科学领导下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医院各部门和各科室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7月-8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9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4

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府6月1日、6月6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6月1日、6月6日,国家、省、市、区政府已分别召开了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并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增强政治敏锐性,严肃认真地抓好贯彻落实;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府领导关于坚持落实发展观不动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动摇,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不动摇,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部门、街道要立即对本部门、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抓工作落实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亲自带队检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针对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羊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成青府办〔20XX〕54号、7号)精神,突出重点,认真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把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措施落到实处。

(一)检查重点及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6月1日、6月6日召开的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措施、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工商贸企业租赁厂房安全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主要是: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及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商场市场、建筑施工(含地铁、违法违章建筑)、铁路道口、桥梁、医院、学校、旅游景点安全和临街立面(商招、店招)户外广告、出租房屋非法储存、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等的检查;

5、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检查从6月7日至7月6日结束。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的方式进行。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辖区的安全生产自查;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自行搞好自查。区政府将组织7个督查组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见附件1);同时,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区安监局还要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抽查(见附件2)。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也要制定当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并于6月12日前报区安监局。

(三)严格执法,严肃责任追究

区委宣传部、监察、安监、工会、文化、公安、建设、交通、工商、质监、消防等部门要派出得力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强化执法监督,坚决制止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安全检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各部门、街道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等时机,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安全文化氛围。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认真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定期披露制度。区上公告的区级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单位负责公告的本部门、本单位、本辖区认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充分发挥好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在开展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请于20XX年7月6日前报区安监局,以便汇总上报市安监局。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5

一、要求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6

20xx年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从整体上保持了平稳运行的态势,但是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问题,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还很多,隐患整改的任务量还很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认真总结20xx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工作计划,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

20xx年将继续以十八字方针,"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警句。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长期作战的思想,出实招、使真劲,把"安全第一"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通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解决领导意识问题,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摆到"第一"的位置。只有思想上重视起来,责任意识才能到位,才能管到位、抓到位,才能深入落实安全责任,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大局的安全稳定。

二、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我公司现状,确定出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制定出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加大重大隐患的监控和整改力度,做好专项整治、安全防范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继续强化专项整治。二是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查处违章操作和无证上岗,保证施工安全。

三、继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生产法》,不断规范和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是健康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20xx年将着重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强化区级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解决业务素质差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解决监管不够严、力度不够大、激励约束弱化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监管。

四、促进全区生产企业安全水平的提高。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而企业自身又有要求安全环境和追求利益的两面性,实际表现出来的往往是重效益轻安全的居多。因此,20xx年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企业将大力推行"六项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和奖惩制度,推行企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制度,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适时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检查。以制度的形式,实行规范化管理,积极做好预防性安全生产工作,从而将企业主体由被动扭转到主动局面上来,有利于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于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五、深入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0xx年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好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树立典型、办培训班、发宣传册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提高职工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开展好旨在提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的特行培训;在全区安监责任网络内广泛推开义务安全员法律法规的专题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安全文化的理念,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将安全生产与保稳定、促发展紧密结合,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总之,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分清责任,从维护全区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保持长期奋斗、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工作部署,积极行动,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区安全稳定大局的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为全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7

20xx年,在分公司的正确引领下,在项目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理及分包单位的全体努力下,项目部针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加强管控,做了大量而有效的安全工作,取得了优良的工作成效,圆满地完成了20xx年下半年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任务。回顾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我们感叹万分,有经验教训,有突出的成绩,也有需要在工作中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现将我项目部20xx年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以20xx年的安全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加强该项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项目部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项目经理直接抓,项目副经理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分包队及现场安全员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深入地开展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形成了上有领导抓,下有人员管理的齐抓共管的优良局面。

二、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安全制度措施

根据公司、分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了领导,分工明确,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工作,项目副经理主抓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下设专职安全员,全面监督和指导现场的安全生产,并设置了义务安全员,及时了解和反馈工地上的安全信息。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编制了各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及各项保证措施。组织落实了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和组织保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利的前提条件。

三、制度保证,措施到位

1、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项目副经理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各分包队的目标考核内容中,定期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签订责任书。项目部与各分包队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员工及分包队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不断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建立项目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置预案制度。项目部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定了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制度。

四、加大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力度,提升规范操作能力

由于各分包队的施工人员来自不同的地方,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给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为此,项目部安全人员在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以前,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对该分项工程的安全情况进行安全交底,使其施工人员明白各种操作规程及规范要求,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其次,组织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白各项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及操作要求,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强化其责任心。

五、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潜移默化地使广大施工队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一门工作,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一部分,我们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此,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预防为主”的前提。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为,我们不只停留在会上讲,书上学,还应具体落实到施工当中去,一年来,项目部在宣传教育力度上花了不少财力及人力,在施工现场,为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制作了数万元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标志标牌。并且根据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不定期的对不同施工地点的标志示牌进行撤换,使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当中即能受到教育,同时也给他们一种警示,从根本上预防各类人身安全和健康事故的发生。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8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业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工商贸企业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促进全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综合监管工作的人员有5名(兼职),分别是:刘开远、邱咏、陈光英、张芝信、李萌萌。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业企业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

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3.商贸企业

重点开展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4.住宿业

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培训是否经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安全规定是否落实。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9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开发区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开发区各企事业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组长:副组长:参加部门:开发区安监局、派出所、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开发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0

一、目的:

为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检查,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

2、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进行重点检查,不留安全隐患。

三、检查内容:

各车间产品堆放是否合理、装配操作流程是否合理、机器排列是否合理、线路是否老化、暴露,辅助电器是否摆放合理等。

四、安全检查日期及责任人和检查人员:

1、车间、班组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时间为每月30日前,由行政部组织车间主任、班组长实施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每项每半年不少于1次,时间为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组成的安全检查小组根据检查表中的内容进行检查

3、日常安全卫生检查,车间级:每天不少于2次,时间为上班前、下班时,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长、员工根据安全作业规程每天不少于20分钟的时间,对车间、设备、器具、场地等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并记录于日交接班检查表内。

4、节假日检查,时间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后,由公司行政部组织人员根据节假日特点和检查表要求对照检查。以上各类标准为以后公司固定实施的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本次检查为突击检查。

5.检查小组成员:

钟建、蔡汉新、张荣校、曾强兵、陈朝阳、陈海清、姜升喜、李建青、庞晖、林茂平、黄英。

组长由陈海清担任。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全程监督由行政部黄英负责。

6.负责区域:

制造一部球笼车间:姜升喜、张荣校、陈朝阳

制造一部总成车间:李建青、曾强兵

制造二部车间:蔡汉新、庞晖

生管部一楼仓库、二楼包装仓库:陈海清、钟建

检验室:林茂平

7.检查时间:

本周五至本周六(10月18日-10月19日)进行,为期两天。各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规范填写检查表,统一交予检查组长。再由行政部与检查组长商谈整改方案。

五、检查表:

见附件:

台州建伟机械有限公司行政部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做好20xx年度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我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涉林重大事故,控制涉林较大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涉林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县林业系统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一)森林公安

按照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森林公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消防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xx年度我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防火期内,对南部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督导检查。

1、督导组织和方式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带队的督导组,督导检查采取实地督导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文件档案资料、查验现场、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排查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2、督导检查内容

(1)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等落实情况。

(2)南部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并组织对六镇街护林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

(3)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情况;护林员在职在岗情况及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4)重点节假日期间,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5)森林防火宣传及严控火源管理,野外违规用火情况。

3、督导检查结果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向被检查的镇街反馈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镇街负责人和督查组组长分别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留存。督查结束后,督导组把所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汇总后报县森防指办公室和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梳理汇总各镇街存在的隐患并建立档案,落实隐患整改联系人和责任人,对存在隐患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办公室

根据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楼、林业局宿舍院公共部分的安全管理,局公务车辆与行车安全等业务职责内的安全工作。

林业局机关办公楼及宿舍院区公共部分,现已实现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并保持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在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安排专人不定时进行实地巡视查看。

局公务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全面记录车辆车况情况,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开展年审工作,保持现有公务用车车况良好,确保公务用车出勤率。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践行文明行车。

(三)财务室

1、日常账务处理遵守财务制度,按月结算凭证账务,保证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不留安全隐患;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2、防火防盗对财务十分重要,对于办公室和档案室电源、办公设备每天都要检查,下班后关掉电源,防盗方面现金每天及时存入银行,各种票据及贵重物品放入保险柜,关好门窗。

(四)营林站

1、在造林季节对施工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在造林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培训。

(五)森保站

1、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工作中,指导使用无公害仿生制剂或生物制剂,保证对人畜无害、环境无污染,同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定期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4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省市林业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安排好秋冬季野生动物疑源疫病监测排查工作,确保感病的野生动物及疑似疫病情况得到妥善处理。

3、提醒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对游人的安全引导,使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和深入。

(六)果树站

1、大力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加强果园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食用林产品生产源头管理,重点加强农药、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的行为,确保食用林产品安全。

3、大力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定期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

4、加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以及一对一、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大力提高广大种植户的安全意识。计划培训人员600人次,下发林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资料3000份。

(七)场圃站

1、建立场圃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抓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2、抓好场圃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组织对场圃工作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工作及相关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八)林政站

1、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征(占)林地等业务工作的安全监管和措施的落实,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对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督查。

2、负责全县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证等证件的核发和保管等业务工作的安全监管和措施的落实。

(九)林场

县林场为国家森林公园,也是我县唯一一处4A级旅游景区,近几年经过开发建设,游客日益增多,各种安全工作已成为林场工作中的重点,为更好地开展好业务工作,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计划如下:

1、防火工作

防火工作是林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的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0xx年林场将根据县林业局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好各种防火责任制度。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对林场安全生产涉及到的器材、工具都能熟练使用,定期向县林业局申请专业人员授课,在防火期内,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防火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档案材料。对林场防火标语及警示牌进行更新,以起到更好的安全警示作用。

2、森林旅游安全

为保护游客的安全出游,林场将协助县旅游中心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等时间,在收费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区,安排专人发放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为进入林区的人讲解各种防火安全,旅游安全方面的知识,使游客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在水坝、危险路段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安排值班人员,配备急救设备,更好的服务于游客。在旅游高峰期成立旅游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共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前提,场要严格按照上级安全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好林场林木不受损坏,保护好游人的安全,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林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改进。提高林场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为林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共同推进林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于各自监管行业领域要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抓好落实,组织督导检查组定期查找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全县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2、各科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中各项督查任务和要求。每次督查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向林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等有关材料,并做好留存。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2

一、检查目的

落实分公司HSE管理要求;辨识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推进作业现场安全标准化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

二、检查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有无事故隐患的存在;

3、各类安全、消气防设施的完备性;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的合规性;

5、施工机具的安全完好性;

6、个人作业行为的合规性;

7、各单位安全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检查形式

1、日常检查:做到每天至少两次现场巡检;

2、季节性检查:重点为春季防风、夏秋季防雷电、冬季防冻,同时包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滑、防高温中暑等检查;

3、专项安全检查:针对现场实际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危险性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由专业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每季度一次。;

4、节日前的例行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公司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进行节假日检查;

5、综合性检查: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隐患排查。公司级综合性检查由安环部组织,各相关专业共同参与,每月进行一次。各属地综合检查有属地主管组织,属地内各专业参与,每月最少进行一次。

四、检查要求

1、检查人员工作要严肃认真,所查问题要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并以安全通报或直接邮件告知的形式告知受检单位;

2、对重点部位、风险作业、关键装置要重点检查;

3、为使检查工作更加规范,综合性检查、节前检查、施工现场、季节性检查要制定检查表。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汇总跟踪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五、检查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

2、公司【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3、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

4、事故案例经验教训。 六、检查人员

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专项检查由安环部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及专业相关人员进行检查;日常检查由安环部有关人员进行。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3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根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方案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动员村广大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采取非常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决定在村辖区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特之地本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这次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建立常年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领导带队,村委会有关成员参加,对村辖区精心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三、大检查、大整治督查时间

20xx年8月16日起至9月10日。

四、督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无事故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安全目标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五)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监控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督查要求

(一)对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村安全领导小组经常性到一线抽查、督促,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际效果。

(二)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督促整改”的原则,加大排查整改的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定行之有效地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到人。

(三)对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认真登记,下达整改通知书,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该停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我村必须按上级安全会议的要求,把事故隐患登记表报街道安委会。

六、督查方式

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的方式,现场检查以村企业设备、特种设备、村道路、桥梁、拆迁工地等重要部位、场所查制度措施、查消防设施、查事故隐患。通过督查,要把解决当前问题和解决长远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此次安全督查出来的问题与解决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结合起来,进一步研究和落实具体的安全措施,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大检查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4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压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伤亡,确保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监督检查对象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水上道路施工企业。

三、监督检查任务

1、综合性检查:全年组织4次;

2、局领导班子带队督查:全年组织2次;

3、邀请第三方专家检查:全年1-2次;

4、专项检查:根据时节和上级部署及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

四、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责任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一岗双责、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度落实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7、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8、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9、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2、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14、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要求

(一)规范检查文书。在对各单位检查督查时使用的现场检查督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统一使用规定的文书,做到手续完备。

(二)认真落实整改。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三)建立举报制度。县局安全办设立举报电话:,信箱。交通运输各单位也要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形成书面材料,需要落实整改措施的,报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督促落实。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5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6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7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区工信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区工信局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产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监管责任和管理人员具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全员工作岗位、落实到各单位的全方位,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暑等,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暑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照单履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实施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1。常规检查

(1)各单位自查: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要制定本单位日、周、月自查检查内容对照清单,按照清单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隐患台账要和检查记录一一对应。

(2)行管部门督查检查:针对责任及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每月一次、对铁路监护道口每月4次进行督查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暗访、暗查。

2。专项检查

(1)春节、“两会”前检查:1月至2月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夏季防汛检查:6月至9月开展夏季防汛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各季防火检查:11月至12月对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及防火消防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各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各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工信局将依照上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相关内客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和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二)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达标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程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四)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规程,并向从业入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指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七)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及通报情况;

(八)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及备案的情况;

(九)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施落到实处。

(二)定期排查整改。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报告,重点事项立即整改。对上级交办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并上报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细化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努力形成安全生产时时抓、安全管理人人抓、重点部位重点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考核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

请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计划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8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安全生产监管实际,编制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坚持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紧紧围绕全街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强化执法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杜绝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为全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全街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执法检查有关事项

(一)执法检查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重点执法检查对象和频次

1、对两家地下矿全年检查12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2、对非煤矿山每月检查1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3、对危化储存经营企业及烟花爆竹批发户全年分别每家检查6、5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4、职业健康监管全年检查14次,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实施。本执法计划已经经街道批准,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充分做好执法计划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保证执法计划顺利实施。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执法计划工作台帐,规范填写执法文书,建立执法档案,并及时结案归档。

(三)严格考核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计划检查考核机制,各相关单位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完成进度表》(附件2)报街道安办,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篇19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xx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

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

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

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

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

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

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

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