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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作文(通用15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1.36W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故事作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的故事作文(通用15篇)

我的故事作文1

我喜欢看书,我觉得一本本书就像一层层阶梯,书中的故事就像一把把金钥匙,打开了一扇扇门,让我漫步在知识的殿堂。

我爱看的书可多了,其中有一本叫《大个子老鼠小个子猫》里面有一只真诚友爱的老鼠和一只善良可爱的小猫,有一次,市里举办个主题为“环境保护”的画展。放学后,大个子老鼠扛着两副画架,小个子猫拿着调色板和画笔。他们来到新造的房子前面,想把漂亮得像奶油蛋糕一样的房子画下来,刚拿起画笔,就看见一辆小汽车冒着黑烟开过来,他们想等黑烟散掉了再画,可小汽车一辆接一辆地开过来,他们只好离开,又来到了公园。

公园四周的草坪和树林美丽极了,可好景不长,瞧,大熊一边抽烟一边领着小熊走进草坪,大熊扔个烟头,小熊也学着扔个饮料瓶。大个子老鼠和小个子猫又无奈地离开公园,来到了河边,但河里流着黑水,对岸的工厂更是冒着黑烟,大个子老鼠还想换地方,可小个子猫说:“不用了,就这儿吧。”大个子老鼠一边画,一边不断嘀咕:“这叫什么环境保护呀。”大个子老鼠画好了,去看小个子猫画的……小个子猫的画纸上,河水是蓝的,工厂的烟囱不再冒烟了,树上也多了三只小鸟。第二天,他俩把画拿给马老师看,马老师把这两幅画拼起来,组成了一幅新的画,取名叫“今天和明天”。通过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保护环境就是关爱我们共同的生存的空间。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可以让我展开想象的翅膀,它可以给我带来丰富的知识。我希望同学们跟我一样爱上看书,去书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乐趣。

我的故事作文2

那阵温暖的风打破了刺骨寒风的无情,刹那间置身于冰冷冬季的我,仿佛回到了风和日丽的春天。题记

在小学期间的一个寒冬,学校开展了迎接地方领导的一个校园行程。万里挑一,我毫无防备的被选为领导的导游。在那一天,我身穿冬季校服,手里拿着一个小冰棍的铁牌,站在有一丝阳光的空地里,瑟瑟发抖。

行程开始了,我带着领导穿过一个个寒风刺骨的走廊和四面透风的楼梯口,手中拿的铁牌越发的冰凉,它把我手中原有的几丝温暖都吸走了,当时手冷的发疼直到没有一点知觉。我依旧置身在冰冷的寒风中,风不知为何这么调皮,一直就往我原本就短的袖子里钻,我用尽全力的将袖子往下拽,但毫无作用。算了,现在我已经无所畏惧,反正自己怎样弄都摆脱不了冰冷的现实,也没有人会关心我

心情低落但依旧按部就班的完成了任务,现在的我站在正对风口,风格外刺骨的中道。我小心翼翼地把铁牌放下,用力搓了搓手却毫无感觉。这是我的大脑开始放空,直到他来

他像一阵暖风一样,不知怎么的就引起了我的注意。出乎我意料的走到了我的面前,我不禁瞟了他一眼,他看起来十分年轻而且很高,刚好挡住了正对风口那寒冷刺骨的风。他上来便扬起了眼角,关心地问道:小朋友你的手不冷吗。我撒谎的向他摇了摇头,他朝我的都看了看,我有意识地把手往袖子里缩,紧接着他伸出他原本揣在衣兜里的手,那手仿佛在冒着热气,紧紧地抱住了我那仿佛千年冰块的小手。霎时,时间仿佛定格在哪里,我不禁闭上了眼睛,细细的体会着从他手里传出来的温暖。我向解冻一样的快活,那股刺骨的寒风不再刺骨,不再抱怨没有人关心我,我的小世界不再那样低落,现在它出了温暖的太阳和美丽的彩虹。那寒冷的冬季变成了温暖的春天,寒风变成了暖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庞。

当时季节的变化让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美妙,这件事也正如温暖的春风,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底。

我的故事作文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还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知识的海洋,是可以让人变聪明的东西。

在我的记忆中,我是两岁的时候接受书的熏陶,日积月累之后,便养成了我喜欢看书的好习惯。现在我只要哪天不看书,就会觉得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舒服的。已经上五年级的我,已经读了约三百多本的书了。

小的时候,妈妈就爱买一些童话故事书给我看。起初,我只知道看书上的图片,那些字我压根管也不管,所以每当要睡觉的时候,妈妈就会选一本图多字少的故事书和我一起看,并且把字读给我听。慢慢地我会认一些字。于是,妈妈就给我买一些可以识字又可以让我读懂的书。

时间过得真快,我上一年级了,此时的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儿童读物,于是就让妈妈给我买一些带拼音的童话书。这样,不认识的字就可以看拼音了。等我把它们多看几遍以后,便知道:《急躁的跳跳》是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小人儿的礼物》告诉我们,做人不能有贪婪的行为;而《狼和七只小羊》告诉我们不能乱给陌生人开门。

又过了几年,我上四年级了,更爱读书了,基本可以跟毛泽东说的一样:“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现在,我只要有空闲就看书。有一次,我刚买了一本新书,便聚精会神地看起来。突然,爸爸、妈妈说他们有急事,让我在家煮饭吃,说完就走了。当时的我完全沉浸在书中,那还听得见!一个小时、二个小时……过去了,我却没有感到饿。下午妈妈他们回来了,问我有没有吃饭,这时我才想起来原来我还没有吃饭呢!

如果把知识比作花朵,那么书籍就是花根;如果把知识比作星星,那么书籍就是星空。书,可以给我智慧,我爱读书!

我的故事作文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成长故事,这一路走来,有哭有笑。而那一次,是我真正发现:我,成长了!

我三门功课中,数学最差。因此,在数学课上很少很少举手。我一直害怕万一说得不对,岂不是要闹笑话?每当我考得不好,老师总会对我说:“上课一定要多举手哇!”可就算这样,我也久久打不开心中的那扇门。

一次数学单元测试,没有考到90分。恰巧这次,老师要我们自己上台讲题目。看着别的同学在讲台上滔滔不绝,赢得阵阵掌声,我心中那个声音不断重复着——举手哇,举手哇!可我那只不争气的手,像有千斤重,迟迟举不起来。我看着下一题,正是我最擅长的类型,当老师问道:“下一题谁来?”心中的热情之火竟然顷刻间燃了起来,我鼓足勇气,高高地举起那只好久都没有举起过的手。老师的目光一下子向我投来,并毫不犹豫地请了我。当我听到自己的名字时,楞了一下,脑子片刻空白。在我走上讲台的瞬间,听到了一个声音:“啊?是她?”我心里咯噔一下,犹如被狠狠地踹了一脚。

我紧张地走上台,望着下面无数双盯着着我的眼睛,突然不知所措。心脏都提到了嗓子眼,像是被块巨石压着,喘不过气来。我不停地为自己打气:加油,你一定可以的!我开始讲题了,表面上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其实内心就像住了一只鸟似的闹个不停,仿佛自己都能听到心在砰砰地跳动着。我讲完了,老师突然说:“这是王珮淇第一次上台讲题,大家掌声鼓励。”在热烈的掌声中,我早已面红耳赤。

仅仅因为这次讲题,我明白其实有时真的可以好好展示自己,不用害怕,更不用害羞,会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

我的故事作文5

科技楼那儿开了一家新华书店。

开业的第一天,同学几人趁着午休前的一段空闲跑去逛书店。店里,装修气味之外的,是久违的书香。我们在书架下流连、徘徊,我的心痒痒的,好像不买本书都不好意思离开。脚边的《百年孤独》吸引住我的视线。对它垂涎已久的我把它买了下来。

当天中午,数学自习过后,从不睡午觉的我翻开了新书,一看,就陷了进去。我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才是小说的核心,书中的情节、故事都围绕着人物,“所有的事在同一时刻发生。”铃声响起,我才被拉回现实。

和《百年孤独》差不多同时来临的,是分科考试的迫近。

但沉浸于书中的我,与现实的距离已被拉远了。匆忙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我就扎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考试、成绩、复习、离别,通通忽视掉。分科前最后一次班会课,准备选文科的同学在讲台上声泪俱下时,我只关心着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几十次起义。星期六的自习,我将它用作阅读时间。

“月考倒计时,一天”,空调上的小黑板向我强调道,一遍又一遍。

我出神地凝视着小黑板。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马孔多,那个虚幻的小镇被永远地抹去了。考试的压力,分科的离愁别绪爆发着奔腾着涌上心头,淹没了我。

考试终于结束了。大家已经在忙着道别,忙着关心分科的政策,忙着放元旦假。我缩在角落的座位里,忙着写明信片,手边摞着一沓别人给我的,放在那本《百年孤独》上。

新同学来了。晚自习,大家轮流自我介绍。我望着讲台,听着,却又没有在听。一只手摩挲着那本旧书的封面,感受着棉纸的质感,回忆着过去生活的点滴。

轮到我了。我站上讲台,在开学时的台词中补上一句“喜欢马尔克斯,刚看完《百年孤独》。”我瞟了眼桌上的书,笑了笑。

我的故事作文6

我有一个伟大而很难完成的梦想。历史的点点滴滴如散落在偌大沙滩上的沙石贝壳,我悄悄走过,贪婪地看着这些晶莹宝贵的财富,时而拾起一两颗打动心灵的贝壳,寄出一份梦想,蹲下投放.

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看书,书里的人物总是写的那么鲜活鲜活的,里面还有一些人物非常是伟大。如汉朝史学家司马迁,他将个人的耻辱和痛苦全部埋在心底,在监狱里摊开光洁平滑竹简,在上面写下一行行工整的隶字。经过13年的努力他终于完成了52万余字的辉煌巨著——《史记》。如音乐家阿栖,他双目失明,但他热爱音乐,热爱生活,向往光明。他爱那支撑他度过苦难一生的音乐,他爱那美丽富饶的家乡;他爱那惠山的清泉;他更爱那照耀清泉的月光;就这样一首不朽的音乐诞生了——二胡曲《二泉映月》。看,书里的人物那么伟大,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其实,我的梦想就是能成为一名作家。我努力地去读课外书籍,同时阅读各类报刊。一心想成为一名作家。我读过一本名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里面的主人翁海伦·凯勒的不屈不饶的克服困难的精神很让我感动。我决心要像海伦·凯勒一样,成为一名不朽的作家。可我也有没有耐心读书的时候,读着读者就不想读了。后来我用了一句话来鼓励自己,这句话就是海伦凯·勒说的:理想是世界的主宰。这句话让我有了耐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

现在,我十分爱看书。我的爸爸妈妈都说我是小书虫。我现在只要完成各类功课后一有空余的时间我就看各类书籍,书中自有黄金屋呀!

我的追梦故事就是这么简单,我相信我只要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够完成自己的梦想的。如果你也想完成自己的梦想,那就和我一起努力吧!

我的故事作文7

与书为友,如与人为友;选择好书如良师益友。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友,与书为伴,能收获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课堂上找不到的欢乐。

读书第一天,我至今记忆犹新。那晚写完了作业,像往常一样正要去玩妈妈的手机,妈妈却说:“妞,来给你介绍一位新朋友!”我东张西望不见人,妈妈边说边把一本书放到了我手里,那天妈妈和我一起读了那本书的前几页,我有的字不认识,有的内容看不懂,都得问妈妈,烦的不想读,就几页而已,我足足读了半个小时才读完,妈妈鼓励我说:“现在你认识的字还不多,有些知识还没学过,不理解,读的慢没关系,你读的书多了,字认识的多了,知识也丰富了,书也就能看懂了,自然而然就读的快了,并且还会喜欢上读书。”两天,三天,五天,我每天晚上都在妈妈陪伴下坚持读书。

慢慢地,慢慢地,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妈妈让我去超市买盐,我路过新华书店时,看到书店里琳琅满目的书,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我拿起一本封面很漂亮的书翻看着,不知不觉竟然看入迷了,也不知看了多长时间,直到阿姨提醒我她们快要下班了的.时候,我才依依不舍的放下书,径直走回了家,把买盐的事完全给忘掉了。妈妈知道我是因为去看书,才忘记买盐后,不但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一番。

现在,书已经成了我亲密的朋友,这两年来它一直陪伴着我,成长的路上我早已离不开它,爱上读书,就像鸟儿爱蓝天,鱼儿爱大海,这是我对书的挚爱,对知识的渴望。只要我们用心去体会,一定能找到书中的乐趣,感受书带给我们的欢乐。

我的故事作文8

暑假里我生活得无比精彩,因为我与书相伴。

没上学前,心思细密的妈妈为我能在睡梦中甜甜地微笑,常给我编些故事,什么小老鼠过家家,小羊羔找朋友之类的,听得我兴奋不已。不善言辞的爸爸则抓住一切机会,给我买《安徒生童话》、《经典童话》、《晚安童话》等书,让妈妈读给我听,经常听得我津津有味,茶饭不思。

第一次背上书包上学,刚发的新书成了我的珍宝,第一个晚上,我就把图文并茂的新书啃了个遍,心里头更是从未有过的满足与自豪——我有自己的书了!

暑假里,我每天与书作伴。读了《五颗豌豆》,体会到了一个人的人生是否有价值,在于其生命历程中的行为;读了《海的女儿》,我为人鱼公主的勇敢、坚强、善良而感动,我还知道了心地善良、坚强勇敢的人,虽然吃亏一时,但不会吃亏一世;读了《拇指姑娘》,知道拇指姑娘的遭遇虽然十分曲折,但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我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这两年,我有幸成为了班级图书管理员。那满满一抽屉的书,就在我的管辖范围了。我走近那个梦想的天堂,面对那些精美的书籍,我目不暇接,兴奋不已。一开始,《我们的秘密》带我走进小作者的心里,那奇妙的世界让我睁大好奇的双眼。接着是《上下五千年》、《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或历史天空,或童话王国,我放飞想象,恣意纵横,和小动物嬉戏玩耍,和同龄朋友拼魔法。再后来,我走进了小说世界,为鲁宾逊的荒岛求生惊叹,为格兰特船长的命运担忧。现在,我的闺中好友又多了两个——《红楼梦》、《情感读本》。它们无声地陪伴我左右,给我宁静与淡然,给我感动与震撼。

翱翔的鸟儿因翅膀而精彩,参天的大树因绿叶而精彩,我的生活因为读书而精彩。

我的故事作文9

说起养蚕我可是个“老手”了。我已经养了四年的蚕了。

每年的四月初,黑黑的密密麻麻的蚕子变得半透明,一条条黑色的小蚁蚕爬出壳,浑身毛茸茸的,像一群找东西吃的小蚂蚁。因为它们太弱小了,我只好用柔软的毛笔把它们刷到鲜嫩的桑叶上,还把桑叶剪成小块,方便小蚕啃食。

过了几天,小蚁蚕开始变胖变白,如果你看到它们昂着头,一动也不动,千万不要奇怪,它们是在“眠”。睡一觉醒来会蜕皮,它使劲地往头的方向蠕动,蜕下皮后变得更大更白更能吃了。蚕的一生要蜕四次皮,每次蜕皮都要用一两天的时间。到了20天左右的时候,它们都长成大白蚕了,足有五六厘米长,身上一节一节的,外侧还有一排小黑点,像火车车厢上的窗户,背上第二节有两个像括号一样的图案,未来的翅膀就是从这里长出来的。蚕宝宝浑身软软的,凉凉的,很光滑,也十分能吃,晚上安静的时候,蚕盒里像下小雨一样沙沙响,那是它们在香香地吃饭呢。

再过一个星期左右,蚕宝宝就陆续结茧了。它们不再着急地吃桑叶了,而是四处寻找结茧的地方。它们会找到角落,开始吐丝,大概要一天多的时间把自己包裹起来,变成一个椭圆形的茧。

又过了十来天,它们咬破蚕茧,羽化成蛾子。公蛾瘦小灵活,母蛾肚大安静,它们结婚了,又生了很多蚕子。蚕子开始是黄色的像小米粒,后来变成浅褐色,最后变成黑色。这时候,蚕蛾放心地死去了。虽然它们只有短短50天的生命,但它们却留下成百上千的蚕子,数千米的蚕丝继续自己的奉献!

每年我都会把这些蚕蛾好好埋葬,因为它们让我感受到生命的伟大!

我的故事作文10

时间就如流水一般,一眨眼,一个月又过去了。说起在学校里发生的故事,就如天上的星星繁多而闪亮。

初中在同升湖度过了三年时光,如今也踏进了同升湖高一的大门。高中与初中相比,有不小的改变。还记得来学校时的军训,军训真的很苦,比初中时累多了,军训完后才知道初一那只是叫玩,高一也是刚刚入门。

我们每天排着整齐的队伍站军姿,一站就是一个小时。紧接着就是听着教官的命令练习齐步走、正步走、跑步走。班主任老师和学校领导都很关心我们,不管天气有多热,太阳有多辣,我都能够看到老师的身影。教官对我们很严格,但我看的出他还是很关心我们,即使他再严厉,但我任然看得见他眼里流露着对我们的关怀。军训完后我们也没有辜负他,在会操表演时我们一举夺得的军训会操的一等奖。

军训过后就是紧张的学习生活,早上六点多起床,然后就是加长版晨跑,每次一跑完就是汗如雨下。上课时间和初中一样,不过上课内容着实难得多,一走神,后面的内容可能就听不懂了。下午时间最紧,五点多下课六点就要到教室,因此我还迟到了一次。这就不得不改变我以前动作慢喜欢拖延的毛病了。虽然时间短,只要吃饭和洗澡快些就不会迟到。晚上四节晚自习后就十点了,在寝室同学为了增进感情,总要讲话讲到十一点才肯睡。导致第二天早上坐在位子上“埋头苦睡”。同升湖是我学习与生活的一部分,是我成长与忧欢的见证地,不管你是否得意过或失意过在你的年轻岁月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流露真感情的友谊分享共同的学生友爱,我爱同升湖。学校的点滴是我们的积淀,不管你抛弃过那门课,不喜欢哪一位老师,但是青春的爱是学校启蒙的,我与同升湖的故事永远说的情切意深。

我的故事作文11

要说起我的读书故事,那还真是有一些故事。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每周都要跑去图书馆。我喜欢的作家也有很多,比如杨红樱,伍美珍,曹文轩,黑柳彻子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通常两三天就能啃完一本书,有时一本书看一遍不过瘾,我还会看第二、第三遍,每一遍都可以品尝出书中不同的滋味。

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太喜欢读书。觉得读书枯燥,乏味,还不如出去跟朋友玩。直到妈妈和我说:读书特别有趣,不仅能从书里面学到有趣的知识,而且能开阔视野。要不然我们打个赌,你看完一本书,如果还不喜欢读书,那我以后也不会再逼你读书。但如果你喜欢上了读书,那你以后每本书都得认认真真读完。我当即就答应了。

于是,我试着读书。渐渐地,我就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跟着爱丽丝一起去梦游仙境,去看看沈石溪的动物世界,和唐僧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看梁山好汉惩恶扬善,跟尼尔斯一起去骑鹅旅行我跟妈妈说:原来读书这么有趣,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妈妈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现在也不迟,你以后还可以慢慢读。

到了现在,我越发觉得读书有许多用处,我从那些著名作家的书里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丰富的课外知识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这让我不再害怕每次的习作,反而更加期待写作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培根也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所以,同学们,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多的乐趣、光彩和才干,努力读书吧。

我的故事作文12

读书是一种充实的人生艺术。没有书的人生就像空心的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一本人生最难得的存折,一点一滴地积累,你会发现自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今天我将分享自己的读书故事。

曾经的我不喜欢读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觉得它枯燥无味。在不想读书的那段时间里,我的成绩总是提高不上去,妈妈只能逼着我去看看书,读读书,但是我对书没兴趣,自然而然随便翻几页,走马观花。可是有句话叫做“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开始爱上读书,要从四大名著说起。

我读的第一本名著是《红楼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朝代和家庭盛衰兴亡的过程,读完了才知道了曹雪芹所写的“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从那以后,我开始对书籍产生了兴趣。

后来我又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刚开始我完全不知道里面讲的是什么,只知道“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斩黄中英雄首立功”只知道“武松打虎”、林教头风雪山庙”但不知道过程!到后来读完了我才明白《三国演义》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被《水浒传》一百零八个好汉,深深地折服。在读完哲两本名著后,我对书籍的兴趣越来越浓。

之后,我又读了《西游记》。说起《西游记》我可是百看不厌,什么“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我可是越看越起劲!从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到成为斗战胜佛,都使我看得热血沸腾,唐僧师徒四人那永不放弃的精神也感染了我。当读完了西游记后,我彻底爱上了读书。

我就是这样一步一步爱上读书的。伏尔泰说过:“当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对此,我深有体会,不信?你真的可以试一试!

我的故事作文13

成长,像一条源远流长的大河,在生命旅程中掀起了一朵朵浪花;成长,像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树,年轮里记载着我留下的足迹……我的成长,如歌如诗、如梦如幻。

一个周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妈妈对我说:“今天天气真好,我们出去玩吧!”我听后一蹦三尺高。不一会儿,到中午了,炎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我热得浑身出汗。我对妈妈说:“妈妈,您给我10块钱,让我去买一瓶冷饮吧!”妈妈听后给了我10块钱。我拿着钱,一到冷饮店,发现人可真多啊!售货员阿姨忙得不可开交,终于轮到我了,我只要了一瓶冷饮。结账时,售货员阿姨鬼使神差地多找给我40块钱,我本想把钱还给售货员阿姨,可是人流把我挤了出去。我幸灾乐祸地想:这40块钱就让我替你保管吧!

往后的几天,这40块钱一直装在我的口袋里,直到一天上美术课,我忘带画笔了。我拿出钱,来到一个小卖部,要了一盒画笔。当我付账时,那个阿姨惊讶地看着我说:“小小年纪怎么会有这么多钱?”我买完之后急忙跑进班里,原来有说有笑的同学看见我突然停了下来,不再说笑了。我想:难道他们在说我吗?他们知道我这40块钱的来历?

那一段时间,我的心里就像压着一块石头,而且越压越重,使我喘不过气来,为了摆脱提心吊胆的日子,我决定把这些钱还给售货员阿姨。我刚还完钱,阿姨就夸我是一个乖孩子,还过钱后,我感到心里舒畅了许多,空气也变得十分清新,我的心情也变得很愉快。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

我的故事作文14

说起读书,我想大家都各有己见吧!“快去读书!”这句话一定时常伴随在你的耳边,就像爸爸妈妈的复读机一样,耳朵都快听起茧子了。我也不例外,刚开始我对读书百般头疼,万分抗拒,可后来我发现,读书是一件趣事。

“没事就去看看书吧!”这不,妈妈又开始催促我了,读书可真叫我苦不堪言啊!不论是在学校还是在家中,“读书”这两个字可是老师和家长每天必不少说的话,在一次又一次的“威逼利诱”下,我不得不读书。我只好随口应了妈妈一声,就不情不愿地回房间看书了。虽然我的手中捧着书,可心思却不在书上,脑海里还不断想着电视剧里的画面,书根本看不进去。古人都懂“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既不专一”,可妈妈为什么不懂呢?只会把我死死地“拴”在书上。

正当我想得出神,妹妹随手拿起一本书递给我说:“姐姐,你看这本书上的女孩多漂亮呀!”我随意瞥了一眼,看到封面上的女孩长发飘飘,身姿优雅,确实美丽极了!一看书名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就开始浮想联翩——作者为什么只要三天光明?要光明做什么呢?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连串的问题一一从我的脑海中浮现,我心里一阵欢喜,接过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看完导读,我得知作者是海伦?凯勒,上天无情地夺去了她的双眼,夺去了她的听力,甚至夺去了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她独处黑暗。即使这样,她仍然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强地活到了88岁,并成为一名名扬四海的作家。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融入了书的世界。我发现读书首先要产生兴趣,然后用心阅读,边读边想,其实读书并不难。读书使我的写作能力大大提升,并提高了我的想象力,光凭这些,我怎能不好好读书呢?

刘向曾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苏轼也曾说过:“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是啊,古代的文人志士在那样艰苦的条件下都在读书,而我们当今生活幸福,条件优越,怎能不捧书畅读呢?

我的故事作文15

有一个小姑娘,娃娃脸上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炯炯有神的。一对弯月般的眉毛,小小的嘴巴,可爱极了!这就是我。

调皮的我

说起我的故事,那就肯定离不开“调皮”二字。有一次,我看见自己的宠物狗小白的毛有些长了,我想:现在是夏天,狗狗非得被它自己的毛热死,看来得好好修剪修剪。我拿起剪刀,“阴险”地向小白走去。“咔嚓咔嚓”,不一会儿,小白被我剪了个光光。我仔细地打量着小白,发现头上还有一小撮毛,我“咔”的一声,把小白身上仅剩的毛给剪了。表哥刚从卫生间走了出来,看见小白的新发型——光头,滑稽地摔了一跤,嘴里说了一声:“什么,什么鬼东东。”我对表哥的反应很不满意,白眼了他一下,抱起小白,回房间欣赏去了。

善良的我

我虽然调皮,但很善良,一只小猫小狗受伤了 ,我都会哭个没完没了。一天,我放学回到家,就躲在房间里大哭起来。爸爸听见了哭声,连忙跑到我房间安慰我说:“乖宝贝,谁欺负你了,爸爸找他算账去。”我撇撇嘴,擦干眼泪,抽咽了一下,说:“爸爸,我们班的同学把一只刚好路过的蟑螂踩死了,那个同学看也不看就走了。可小蟑螂也是一条小生命呀,怎么能……呜呜。”说完 ,我又大哭起来,弄得老爸哭笑不得……

乐观的我

呵呵,我可乐观了。跟我在一起的朋友都能感受到我简直是个乐天派。所以大家都很喜欢和我交朋友,自然我的朋友也不少。有一次,我的几个好伙伴来我家玩,我准备削苹果给大家吃。可一不留神,锋利的水果刀把我的手削破了一层皮。一个小伙伴看见了,惊叫起来:“呀呀,小琳的手出血了,快拿止血贴止血。要不然失血过多会死亡的。”“喂,没这么严重吧,小姐。只是弄到手而已嘛。”“你呀,就是太乐观了,什么坏事都往好处想,真拿你没办法。”其中一个小伙伴学着大人的口气严肃地对我说。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善良、乐观的小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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