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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杂感作文(通用22篇)

栏目: 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64W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杂感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杂感作文(通用22篇)

杂感作文 篇1

吃着那碗热腾腾的饭。看着对面的这个人。我真的已经忍无可忍了,“你给我去穿件棉衣!等下我出去你再脱也可以,反正现在看不得你这个样!“。她转着那双惨白的眼,顺了顺刚拉过的发。”不换。“受不了了。才分开三百六十五天。这叫一个物是人非的。

脑海努力的回忆着,穿越无数山巅与时光的阻碍。模糊里,那一件大红色的羽绒服隐隐的显现着,一身脏兮兮的羽绒服。呵,也罢。她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可是不长不短的这三百六十五天却让我看到了她完全的蜕变。依旧在闪闪发光,可丢了什么?

她开始走上了一条很远很远的路。远得布满看不到尽头的黑暗。她走了。带走了那曾今轻柔的风与暖阳。悄悄的走了。似失去亲人的那种痛。从心底蔓延着,盘旋着。

记得曾今那个美丽的,干净的,在黑暗中挣扎的她,那个不畏惧他人眼光的她,那个一直弯着嘴角掩藏失落的她,那个,有着一双清澈的眼眸的她。只是记得罢。很后悔自己当初怎么没有留心记下她的笑,她的话,她的简单,她的全部。那些模糊的表情,模糊的话语混合着模糊的呼喊声拉扯着,在冰冷的空气中,在时光的长河里沉溺,挣扎。浓浓的呼吸声里,扬起一片明媚的忧伤。

“表姐,你来啦“。”表姐,为什么她们穿那么少衣服?“表姐,为什么好多人都没开门呢”“表姐,为什么他滑得那么好啊?”······

怪我吧!没有回答她那么多的为什么。在那个冬天没有那么多绵长的耐心去温暖,关怀,帮助,拯救那个在家庭的悲剧里苦苦生存吧她。爸爸从来都不是她的骄傲。她有一个瞎了眼的,只会惹爷爷骂的爸爸,一个众所皆知并称之为傻子的爸爸,一个在角落里生存并慢慢陷入地府的爸爸。而妈妈也从来不是她的依靠,她有一个不曾存在一丝地位的妈妈,一个只知道遵守妇道洗菜做饭的妈妈。严厉的爷爷,有钱的姑姑,慈爱的奶奶。

不过就算没有别人条件好,可她也不曾真正缺过什么。她拥有很多人的爱。奶奶的,爷爷的,姑姑的,妈妈的。每次穿剩的衣服都会带给她。呵呵,因为这个我还好自卑的。明明穿自己身上不好看的衣服,在她身上却是格外的美。或许是因为天生丽质吧。很想将手伸入回忆里去扯她长的马尾,去擦她脸庞的黑,去理理她的衣领。

还有好多都来不及去做,可她却走了。她干净得,纯粹的,简单的灵魂走了。不知哪里来的恶魔抢占了她的身体。照样会哭会笑,可是一年的时光,笑以不再纯粹,哭也不再彻底。她再也不是我家的孩子了。一个只会睁着圆鼓鼓的眼审视世界的人。一个承受悲剧又不断重复制造悲剧的人。一个拉着飘逸的发,一直一直皱着眉头的女人!一年的蜕变,依旧光芒四射却惟独丢失了那颗干净得心。她开始偷姑姑的钱,手机,开始夜以继日的沉迷于”混“这个东西。开始当那个”坏孩子“。

我说,她笑。嘴角的弧度溢满了苦涩与悲伤。可飘逸的发丝依旧张扬着那份自以为是的狂傲曾今的她,那种如沐春风的暖,而今已悄然离去了。我不懂。从来温柔莞尔的她,从来只是孩子的她,从来都知道如何面对他人同情怜悯的她,从来都会在悲伤中挣扎的她。从开始到现在。从她爸爸的离开,到一个弟弟的降临。从小学那个听话的乖孩子到初中这个非她的她,到整个悲剧的蔓延。

谁都没有变。悲剧依旧延续。而她呢?是经不起着风雨的打击?还是停滞不了那颗青春黯然起伏的心?

杂感作文 篇2

这几天,事蛮多。

我那颗叮叮当当的心啊,好似滚落在瓷盆里,四周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久久不愿平静。

一路走来,将就过。

最普通的就是买衣服了。最近,确实需要添置一件新衣了,去游逛两条街,或乘车到涪陵购买,带着目的性和功利性,哪怕自己不太喜欢,也要拿一件走,至于回家,穿过一次,还是两次?实在记不清了。

于是,衣服在那里悬挂飘零,或在角落里黯然静坐,我就不得而知了。

模凌两可的不确定,也经常受到售卖员的蛊惑,你看:“穿着多好看,身材多好,衬得皮肤好白,你是所有顾客中穿出它独有的味道来的……”于是,真有信以为真飘飘然的时候,先前的丑陋套上一件服装就变得漂亮了,黯淡的皮肤因为一件衣服也灿然光亮了起来,哈哈,独有的不合适的怪怪的味道,现在想起来倒是有的。

还好,这样的坏习惯没有运用在别的事物上,要不然,我的人生可真糟糕了。

对于工作和理想,我从不将就委屈自己,该追求什么,我心里跟穿衣镜似的,还算透亮。小时候定的梦想,还真从未改变过,只是不知道走到最后,是不是能印证当初那句纯真的话语。

对于爱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我从未变过的追求。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自己不太在意别人的看法了,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走自己认为正确的路。无人欣赏的小路,一个人携着花香也独自雀跃。

我会遥望林林总总的小店,不同属我的风格,我不会再向往前逛入店内,目光不闪离,也不会暗含不舍。不将就,才会挑到自己心仪的爱。衣服一件,喜欢则买,绝不勉强。人,长到一定年龄,便开始注重自己的内心感受,也爱听自己内心的声音。

环视宇宙的那些花朵,我一直认为漫天雪地里的那一朵傲然绽放的红梅是我的,那是心与泪的结晶。春天了,别的花喧闹地开了,它还在土里静静地休憩,夏天了,莲叶何田田,映日荷花红得漾起层层的心,它才冒出了枝芽儿吮吸阳光、雨露。秋天,经霜的黄菊爬满篱笆,层层叠叠地簇着,繁茂的傲朵那是秋天赐予的重礼,大自然那个母亲让她的子女们陆续登场,唯不让梅花芳艳最好的时光,梅花呢,在万物凋零的时刻,砥砺风雪,迎寒绽放,开出了血一样的鲜红,那是白茫茫的天地间一抹亮色,王冕称赞它:“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宋代杜耒道:“寒夜客来茶当酒,竹炉汤沸火初红。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赞美它的高洁,傲世独立。我无法去揣知一朵梅的心思,如果,我是那一朵梅的话,属于自己的花期开出属于自己的美丽,没有哀怨,没有嫉妒。

不为称叹,只是到了自己该开放的时候尽情努力地盛开,在冬季里盛开着,在春天里隐去。

喧闹不属于它,夏与秋不属于它,属于它的则是冬,所以,不必着急,慢慢酝酿,寒冬绽放,只为世界添彩,不为其他。

杂感作文 篇3

其实,上了几十年的学。有一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人为什么要读书,我们读书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什么呢?我认为,从大的方面来说,是修身养性,从小的方面来说,是解决问题。从我呱呱降生开始便与书有着不解之缘:哺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未来我们的识字书;上课时的课本;课外的作文精选、名著等等。可是说书在我们的成长中是不可少的。读什么书,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偏好以及性格。有人说:“喜欢历史的比较有预先能力;读个人传记的有野心;读卡通书的有童真···当然,其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做人做事的方法,以及很多做人的经验。但是,其中读书的原则却应该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读书的目的就是有自己独立思辨,独立批评,也就是独到见解。这样你就不会白读书,如果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你也就不需要读书了。只有有着自己对读书的独到见解,这样你才算读过书了,读懂书了。这些都需要时间的磨练。

读一本书就是与一个人在品味人生,每个人的人生就像一杯成年老酒,每个人都珍藏着一杯,值得慢慢回味。但是,人生不都是成年老酒,还有老白干,二锅头,还有洋酒。成年老酒是醇香的,但是后者是浓醇可人,辛辣苦口,将它们的滋味合起来。可能就是真正的酒中之奥妙了,如果把读书比作一杯酒的话,那你就的学会品尝。这些都需要时间的推移。读书可以使我们受益。它可以使我们增长知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可以使我们变得有修养;可以使我们找到好工作;可以是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其实读书有很多好处,就等着有心人去慢慢发现,最大的好处就是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

“书上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让我们努力打开读书之门,向着心中的目标发展吧。 家长感想我觉得孩子读书首先应该先培养读书的兴趣,培养孩子的读书兴趣要有耐心,做所有的事应该不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多读书,读好书。要有目的的去读书,还素要营造一种读书的氛围。接着再慢慢的提高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这样读书才会受益终身。让我们亲近阅读,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习惯,让读书离我们的生命越来越近,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知己。书是无声的老师,让我们成醉在其中,深深的感受,秘密的抒发。不同的年龄需要不同的书,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书的要求也不一样。一开始的故事小书到现在的名人名著,所以要买一些适合孩子的书。让孩子不仅仅在书里的世界成长,还需要一些实践。

杂感作文 篇4

张爱玲说人生有“三大恨事”:一恨鲫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而在我看来,人生最大的憾事便是生活中无书可读了。

其实一直觉得读书是一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事,个中滋味,说不出,道不明。读完一本书是高兴的,惆怅的,心满意足的。好书是值得反复咀嚼的,每一遍都有不同的收获。读完一本书,几年后再重读一遍,你会惊讶,书里还有那么多东西要告诉你,可你以前从未注意到,正如俗话说:“读书百遍,其义自见。”

袁枚说:“书非借不能读也。”对此观点,我个人并不完全赞同。我觉得当一本书真正属于自己时才是幸福的,激动的!你可以安心地慢慢读,细细品,甚至随手写下一些自己的感悟。

不夸张的说,我是在书中成长的。心寄书中,随着那些文字跌宕起伏,就像血液流经全身,最后交汇到心脏。为书中的人物或悲或喜,难以抑制的激动和微妙的痛感。可是似乎又是这种痛苦使我对书籍愈加痴迷,不能自已。他们不理解我为一本书大喜大悲,悲到说不出话,喜到疯狂,其实我也不明白,可能是我早就把书当成了灵魂最终的归属地吧。而归于平静之后,感觉内心似乎多了些东西,平添了一份沉静。

在古代,书是一件很珍贵的东西,平民百姓根本接触不到。而我们,何其幸福!自小,图画书、童话故事、名著、杂志……应有尽有。也许就是因为拥有的多了,也就不珍惜了。很多人觉得读书太枯燥,静不下心来,大概他们还没有体会到文字的魅力吧。如果是真正投入其中了,又怎会没有耐心呢?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读书要按照自己的兴趣来,不是家长逼迫,不是老师要求,而是自己由兴趣起步,带着探究去一点点读,不论是困惑还是着迷,感觉是完全不一样的。但不管读何种书,都要理性地思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好的文字无须刻意去背,读得多了,感触深了,自然脱口而出,倒背如流。往往这样记住的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历久弥坚。

在一个温暖的晴天抑或清凉的雨天,捧着一本书,惬意地陶醉其中,这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杂感作文 篇5

难得今晚水月溶溶,我和好友都很尽兴,我们并肩走在久违的山中树林里。

树影的对面是深碧的湖水,我们隐隐约约地听见水声,这是天籁之音。沿着山间曲折的长廊,我们向上追溯,襟怀水晶般清澈。万籁俱静,不再有如水的乡梦,不再有如丝的牵绊,只有幽感、万千种心语……这一切,融合着无限之生一刹那顷。

“如果有来生,你愿如何来过?”友人似在问我,又似在自问。

“假如生命是乏味的,我怕有来生。假如生命是有趣的,今生已经满足。”是宇宙中流动的光辉,使我有这样的彻悟。

“唏嘘!……”友人叹息之中有赞同,“是的,无限的宇宙里,有限的人和无限的山,水,又如何比得起?”

“然而人的思想可以超越到宇宙之外,它们却永远只在地面上。”

四围似真似幻之中,山愈青了,水愈白了。湖波淡淡的如同烟雾,湖心隐隐约约地听见微语,月光笼罩下的湖面,隐隐绰绰一只孤舟,浸没于淡雾里,越荡越远,徐徐泛向林影更深处。没了,没了,不见了……这是否是天上来者?

沿着曲折的长廊,我们任凭脚步的恣肆,却在一片墓地前驻足。朦胧的月色笼着深密的松林,使这一片天地显得越发神秘莫测。层层碑碣间的青草地下,累累地掩埋着许多平凡,英名,淡泊,荣辱……。我们满含泪水,扶着碑石,一一唤醒冥冥中的墓中人。

“人生不过如此而已,何必多寻事作?”友人忽然自言自语道。

“正因为人生只是很短暂的一瞬,所以该多寻事作。生命的旅途上,我们总该留下一点值得纪念的辉煌。”话语刚落,我觉得我的远怀与奢望,是不是刺痛了友人的自尊!

“是啊!如果不多寻事作,人生这漫漫无涯的路程,如何止息?”友人感激地冲我笑着,“人生可能就是一场悲剧,悲剧中演绎着人物与人物的冲突,心灵与心灵的冲突,事业与事业的冲突,终有冲突的一方‘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人生可能又是一场喜剧,只要不甘消沉,不甘退缩。剧中的重要角色永远属于具大智慧者!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美!”友人激动不已。我想,如果墓中人有灵,听了这一番话,一定会动容的。

这时,四野风来,才觉得冷露已湿透了轻薄的衣衫。

杂感作文 篇6

天空,是没有边际的阴沉,小雨持久地低落。窗外,盐粒般干裂的冰渣,敷上足球场发青的脸。没有气力的傍晚,水滴落的声响,一瞬,一声——高三,在一个冬天的一个黄昏、萧瑟的街道、气馁的我。

那一天,区联考各科成绩公布,超的成绩并不如意,心中五味杂陈。“咯吱”崩裂的声响只属于初临人间稚嫩的雪。当一片雪在脚步的挤压中千锤百炼,此后即使你用力跺脚,那痕迹也轻到看不见。这次考试中,一直担心的弱势学科英语,因为前段时间的恶补有了不小进步,甚至超常发挥。可是,一直引以为傲、信心满满的数学因为懈怠了日常温习,不尽如人意。洪超以为自己能够挽转最短的那根短板,未料到收之桑榆却失之东隅,未能护持一贯的强项。

不甘心地狠狠踢了几下哧溜溜的地面,然而却没有一丁点雪渣奋起响应我的不满。不解气的洪超,转而迁怒人行道上一棵无辜的小树,颗颗莹白的雪末“吧哒”掉落,其中的一些在哧溜溜的地面弹了几下,安静下来。盯着这些雪末,猛然间,超若有所悟:学习正如踩上雪末,如果真的踏踏实实自然不会在考试中心力交瘁,然而,总还有许多挂在树梢上雪末般的细处需要自己不断研习。唯有精研之后,才能在考试中转掉自如。因为懒、因为自负而不能自省,将一己视线所及的视界当作全部,是无法消除风浪中翻船的隐忧的。寄希望于天赋与运气,会狠狠摔疼自己。

寒飒飒的风割过面庞。辽远的天地,天与地的距离并非遥不可及。一步一个脚印,天空会等来我蓄力已久的翱翔。超搓了搓手,告诉自己,不冷。就是这个雪后的黄昏,我体悟了很多。比如,超明白自己的失利是因为学习不踏实、因为面对拔高一些的题目就产生似是而非全是的恍惚感;比如,我猛然发现自己许久都是枝头松松散散、一碰就落下的浮雪;比如,洪超明悟自己经过无数次重复、坚韧如地面上哧溜溜的冰。融化的雪水已凝成冰霜,在夜的背景中,很暗。但是,请相信,相信清冷、清醒冷静的月光,相信怀着信念的自己,即使是在这冰霜上,也能够看到希望。

杂感作文 篇7

时间过得好快,一晃我都要上中学了。这几天走在马路上,眼前总会莫名地晃着一辆红色的尼桑小车。

依稀记得当年,我还咿咿呀呀地跟着爸爸妈妈逛着4S店,一眼就相中了她,爸爸妈妈也就爱屋及乌地把她开回了家。她就成了我家的第一辆车。

她既不高大,也不豪华,没有天窗,没有皮质座椅,甚至连倒车雷达都省了,被亲戚们笑称是玩具轿车。但她却在我童年中成了不可缺少的一笔。每个周末,她风雨无阻地驮我去上音学琴,拉我到学而思补习数学,每个假期,她又长途跋涉带我到名山大川领略无限风光;在我生病发烧的深夜,只要油门一踩,她从无怨言,迎着黑夜把我送到医院,今年我钢琴十级证书中,可以说军功章里有我的一半,也有你的一半啊!

我清晰地记得一天中午,妈妈捧着手机兴冲冲地走到爸爸身边,脸上的神秘透露出有一件大事要发生。拍到了拍到了,终于有沪牌了,以后大上海随便开不限行了!哈,我也一下兴奋起来,传说中的沪牌终于落记我们家了。抽空去4S店看车吧。妈妈接着说。要把她换了?我有些沮丧。是啊,她年经大了,已经不能满足上海的环保要求了。

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爸爸妈妈一直在逛4S店,我却无心跟着。难道我和一台机器也产生了不舍之情?

该来的一天终究来了。一天早上,爸爸照旧开车送我上学,但我已感到了气氛的沉闷。小序,今天是她最后一次送你了我莫名地眼圈一红。我仔细环顾了车里的四周,看看前方的仪表盘,看看脚下的脚垫,又看看身后的后备箱,一切都没有变化,一切都是那样的熟悉。不一会儿到了学校的下车点,我不像往常直奔学校,而是伫立在路口,直到她离开了我的视线。

晚上餐桌上,妈妈自言自语道:哎,希望她能找个好人家,像我们一样轻手轻脚地爱护着她。我忽然想起啥,说道:早上太匆忙了,都没有和车最后合个影,哎。爸爸带着一丝欣慰地拿出手机:你看!啊,有心的爸爸在二手车市场给她拍了照,带了回来。

作为零零后的一代,我们虽衣食无忧,但现在的社会却少了父辈那一代的感恩。我们应该感恩父母,感恩社会,去感恩一切曾帮助过我们的事或者物。现在我家的车有了皮座椅,有了全景天窗,也有了倒车雷达,但却挥不去我对它的那份感情。我会把对她的爱继续给你。

杂感作文 篇8

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练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微笑着,去唱生活的歌谣。不要抱怨生活给予了太多的曲折。大海如果失去了巨浪的翻腾,就会失去壮观,人生如果仅去求得两点一线的一帆风顺,生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魅力,人生之剑也只能在安逸中锈成废铜烂铁。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磨砺,成就了一种直面挫折的坚定信念铸就了一种忍辱负重,毁誉不惊的豪迈气概。不经历磨砺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人生。假如把成功当作一金碧辉煌的宫殿,那磨砺则是通往这座宫殿唯一的金钥匙。

还记得黑色羚羊鲁儿。玛道夫吗?有谁能想象一个曾经身患小儿麻痹症,连走路都很艰难的小女孩,如今却站在辉煌的奥运抛奖台上享受着王者的荣光?然而她的确做到了,她用一次次努力铺下了自己走向成功的路。这路上的障碍与荆棘,也许多到无法想象。可是敢于直面挫折的她,又何曾有过丝毫的退怯?磨砺成就了她,也向世人宣告:坚韧的生命是如此伟大。

人生几多风雨,几多阴霾,有人虽然乌云蔽日,却总能拨开云雾看见明媚的阳光。我不禁想起了林肯,八次竞选八次失败,两次经商两次失败,期间还精神崩溃过一次。似乎在这几十年中,他一直在失败中度过,然而他面对命运的玩笑始终不会放弃心中坚守的信念,于是:最后一次他成功了。一个分裂的国家在他的手中合二为一,美国的经济再度腾飞。经历磨砺,厚积薄发,能九天揽月,深海寻珠。林肯,被载入史册,千古传诵。

人的一生犹如登山,不要期望山脚或山腰有架直升机帮你,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当你在山顶一揽众山小的时候,满手的茧和满身的伤疤便是一种见证。对胜利的肯定——人生之剑越磨越锋利,映着太阳,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冰心曾说过:成功的花儿,人们只惊羡它现时的美丽。孰不知当初它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水,洒遍了牺牲的细雨。磨砺是人生的一种美德,毕竟天空总会有阴霾,记住:人生如剑,在生命中将其磨亮,劈荆斩棘,不怕前路漫漫,我自力创辉煌。

杂感作文 篇9

从小学到现在,我听到过好几次这样的话:“看不清,去配副眼镜。”这话有的是对我说的,有的是对别人,即同样为学生的我的同学。大概情节一般都是这样:上课时,老师在黑板上写了道题目,叫甲同学起来回答。甲说:“我看不清。”老师说:“看不清,去配副眼镜。”于是老师就叫甲同学坐下,再叫别的同学。

我一直搞不明白,到底是为什么这么说。那如果路上乙跌伤了腿,我们是否也可以这么说:“那你就爬回家吧。”公园里,丙掉进了湖里,我们就说:“快把面包,饼干丢进湖里,防止鱼把他的尸体吃掉。”战争过后,胜利的丁国在屠杀戊国俘虏,我们能否说:“不要这样用砍,用毒气更方便。”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不是一样的么?

可能事情根本就没这么严重,不就是配一副眼镜么,戴眼镜又不会怎么样,主要是不要落下功课。

这大概是一种很奇怪但很常见的事情,见怪不怪了。

我知道中国有许多慈善机构,而当我们在路边见到乞丐时,也只是给几枚硬币,从不会回到家后联系福利院,即便当时空得慌。我在这里这样写,但我下次见到也不会采取什么行动。我还知道学生要是考得不好,学校只会加课,要求学生“全面发展”,可是少有人能学得又快又好。那么多们课,门门满分时不太可能的,我们又不是“千脑观音”。“全面发展”是很好,可是学校总不允许慢慢学,把人类几千年不说,几百年的东西要在几十年或十几年内教给学生。还有人提倡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可是这些动物的骨肉皮毛越卖越贵,越贵越有人买。

人类似乎很喜欢走弯路来解决问题……

我记得《疯狂的石头》里有一句话,小偷说:“这么麻烦干什么呢?拿个榔头咣当一砸,拿起就跑,照我们这速度……”

我很赞同,但是人类为求周全,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看似周全实则麻烦的东西。

想到这里,我感到很惭愧。我心里的声音在对我说:“怕什么麻烦,你这个小懒虫,以好逸恶劳为耻!”

回过头去,我觉得面对班里有学生说看不清,老师应该这么说:“请注意保护眼睛。”

并且从幼儿园开始,所有人都应该保护视力,不管是自己的还是提醒别人。

但要是按“直接”的方法,瞎了反而更好,省得麻烦,更或者,还不如自杀吧!——啊呀,可怕,还是麻烦一点吧。

杂感作文 篇10

“知识是一切能力最强的力量。那么力量又是由什么凝集而来的呢?妈妈。”

“孩子,你去询问书吧。它又渊博的文化,悠久的历史。会带给你快乐;一种才干;一种光彩。读书之于思想犹如运动之于身体。运动使人健壮,读书使人贤达。”

至从听妈妈说过后,“书”这个字已深深掩埋在我年幼的心灵里生根发芽了。

我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女孩在经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后,已经今非昔比了。对书的认识也更加的深刻了。

书是什么?我认为书就是我们的老师,它教育我们,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事。比如:有时在你悲痛时想在书中寻找安慰,结果得到的不仅是慰藉,而且时深深的教诲,就像有人为了寻找银子,竟然会在无意当中发现了金子一样。然而,它的字体结构也使我们在从中受到启发——它横折和横折竖弯勾加起来不就是梯子,而那一点则是人,那一竖就是激励人们竖起信心的;“书”字难道没告诉我们哲理吗?是啊,仅仅这个字也让我们受益匪浅。

在鲁迅先生的伏笔下我从百草园走过了三味书屋;这栩栩如生的文章带我走进了一个谐趣的儿童乐园。我从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的清丽语句中读懂了:母爱的伟大,童真的可爱及大自然的美丽。她用她智慧的结晶把对母爱的歌颂,对童真的呼唤,对自然的咏叹完美融合在一起,营造出一个至善至美的世界,感情真挚身穿,感人肺腑。让我认为,语言清晰淡雅而又会给人无穷的回味与启迪。

鲁迅先生,虽然已经早以逝世了。但是他的一言一行,至始至终的影响着我的思维,他的奋斗精神占满了我的脑海——鲁迅先生从小就刻苦学习。他少年时,在江南学堂读书,第一学期的时候,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精致的奖章。他却没有在同学们的面前显摆自己,而是把它卖了后换了几本书和一串红辣椒。没当晚丄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会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是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试问:有多少人能够这样努力呢?又有多少人能够程门立雪,坚持不懈呢?

如今,我以在妈妈的话语中体会到了:书的力量,只有书——才能构成巨大的财富源泉。

杂感作文 篇11

睡不着,心里颇不宁静。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是不安,是孤单,是慌乱。脑子里充斥着一片乱七八东西,有回忆,有憧憬,有近忧,有远虑。

一直想看看自己能颓废到什么地步,不断地放任自己,有些完全可以不在乎的虚拟的东西,我却不亦乐乎。不止一遍地提醒自己,不要去管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所为又逆向而行。一直在跟那个懒惰的自己做斗争,也许人渐渐成熟,会考虑更多,我在玩的时候,会想到学习。最初的时候,这状况简直吓了自己一跳,这大概不是自己吧!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时候会考虑到学习,然后自己开始明白,那是一种压力。从来觉得学习没压力的自己开始有压力,而这压力是自己给的,并不是来自父母,我要给他们更好的生活,我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看得见自己在变成熟,虽然依然希望可以无忧无虑,但这现实的社会不允许你腐化堕落。没有多少人还在乡下种田,没有多少人还守着柴米油盐过日子,我越来越明白自己面对的是怎样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社会。妈妈说,你要成为那个能帮助别人的人,而不是一个处处都得求助的.人。我一直都不屑那些怎么怎么努力的伟人,然后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可笑。我追求自由的灵魂,可是没有羽翼,梦想又怎么去飞翔?每一次大把地挥霍金钱与时间,换回来的不是快乐,是不安与落寞。我不喜欢与人争强,从来不喜欢,不管任何事物任何时候。但是也不愿意落在最后,因为生命在往前奔跑,我没有本事能够慢慢来甚至停滞不前。

人越成长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我越发喜欢用一眨眼这个词,一眨眼我进了高中,一眨眼我高二了,一眨眼假期结束了……等到生命成为一眨眼的时候,人生也就走完了。我没有刻意想要说些什么,只是睡不着,于是把脑子里浮现的想头都写了出来,乱了点,杂了点。回首往昔,很辉煌的样子,也曾落魄,老爸总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不可以一直缅怀,唯有向前,管他什么风雨,踏实前行,才能看见向日葵盛开的壮丽。想起了一句很久以前看到过的话:想要控制别人,先学会控制自己。很久以后的现在,我才真正地懂这句话的意思。

接下来该是如何履行的时候了。

杂感作文 篇12

趁着点闲暇时间,和青春年少,我读完了红楼。本来是被我们语文老师不停的告诫,女不读红楼,男不读水浒。可是我还是神经兮兮的看完了所有,也并没有觉得红楼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适合女生读还是怎样的,倒不是应为说这是明珠 所以我读,费尽心思的想把自己的理解也给灌输成别人那样。不至于。我对自己读书向来要求是不高的,既不像陶渊明那样对自己要什么好读书,不求甚解,也不会在某明明自己不想要读的时间里,强压迫自己读书或者怎样,我还是挺随性的一个人。像风一样,像雾一样。我是由着自己的心思来着。倒不完全像大观园里的宝玉,他算是里边顶顶自由等到一个了,相比起来。我还是挺享受我现如今的生活。像是对未来生起了空前绝后的热爱。在此期待这场热爱能伴随我整条生命。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看红楼很多人都说这是一场大悲剧,好似这是英雄的末路。是,的确,这是荣宁二府的末路,是一代传奇的瓦解。是封建社会大家族的末路,是繁华中人的落魄。但我心底又有另外一种想法。这何尝不是一种繁华过后哀伤是必要的。但是归于尘土的芳香味道,这也是有的。有人说事情本是一物,加了个人的见解就变的不是这个事了。所以人生百态。重在心态。个人的理解对于书来说更是不同的。你带着什么样的眼睛去看,世界便是什么样的,这句话,我深信不疑。所以我在看书的时候,尽可能的抛弃我以前的某些看法和观点。应为这些东西会成为我和书成为一体的障碍。你活着只为成为你自己。但是这是作者笔下的东西,你要尽可能的把这东西算是要融以自己的看法,这是加法减法的步骤,悄悄的就是一生的步骤。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人生就是在不停的做假发减法。做得对。你就是人生的赢者。输了。也不算丢人。我们的对抗者是时间,这也就下意识无意识的我们作为真正赢着的不可能性。但是作为片面的赢家。我想这也是有必要的。

毕竟前半生,我们争了那么多。没必要这件事上在费心费神的去搏斗。在某些事上,像看书一样做人。像做人一样看书。其实也是蛮不错的。

杂感作文 篇13

金秋的季节已在涩涩的风中渐渐退去,初露了三分寒气,这便宣布冬季将近。 在这个满怀颜色的季节,我曾是着了魔般贪恋,发酵的土壤气味,吐纳淡黄的颜色,孕育出一个极新的生命,而这生命包容万物的生气希望湮没在土壤里,守候春之际一发不可收拾。这个丰满成熟的季节,承载千年,万年的盛世,永久不会褪去。 “万里悲秋常作客“,骚人墨客用敏感的嗅觉写下在秋中的慰藉。它或许不是梦想的归处,但却是休养声心...

金秋的季节已在涩涩的风中渐渐退去,初露了三分寒气,这便宣布冬季将近。

在这个满怀颜色的季节,我曾是着了魔般贪恋,发酵的土壤气味,吐纳淡黄的颜色,孕育出一个极新的生命,而这生命包容万物的生气希望湮没在土壤里,守候春之际一发不可收拾。这个丰满成熟的季节,承载千年,万年的盛世,永久不会褪去。

“万里悲秋常作客“,骚人墨客用敏感的嗅觉写下在秋中的慰藉。它或许不是梦想的归处,但却是休养声心,休养生息的好季节。把秋之脚放在心上,人类叹出了愁情万怅。秋大概会说“我本是一个欢快的季节,是谁把我放在心上夜夜哭泣”。但这怪谁呢?要怪就怪秋天凋谢的树叶,是它在涩风中带着秋的信奉处处显扬,让众人睁开眼看到的仅是光秃秃的一片,不免难过,感慨生命的流失。

秋亦尽,秋亦尽,是谁说在这个季节里统统都枯燥乏味。其实不然,秋是有生气希望,有梦幻的季节。那如浪的稻谷,芳香出“稻花香里”说康年的佳篇;辽阔无边,碧波无际的天穹,时而的雁南飞,不也是勾起人的联想吗?

你大概会在阳光下感激盛世平静,但是你又可曾想过秋就是一个盛世的缩影。稻谷低下昂扬的头颅,和顺非常。感受秋的柔情,你犹如看见江南雨水中走过的女子,舒服天然。

阅历过沧桑的人,该同秋同样沉稳;丢失了芳华的女人,该在这个季节锦绣起来。由于不管你若何的年老,在这个季节你都能偿到高兴,而这高兴是发自心田的知足。

秋之沉稳,秋之难过都在呼于心。情与君动,君如果喜好,就说秋有颜色,君如果不喜欢,就感慨“万里悲秋”吧!

杂感作文 篇14

人的嘴巴除了吃就是说话。不让人说话就是霸道。一个人遇到事情发些杂感,用不到吃惊;有争论甚至抬抬杠,也没有什么奇怪。其实:在争论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思想与胸怀。

文艺的大问题:爱与恨。有的人说:“爱情就是付出。”有的人说:“爱情就是得到。”有的人有仇必报;有的人则“化干戈为玉帛”。其实: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怎么解决?则要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哲学的大问题:何为真理?有的人说物质第一;有的人说:精神第一。有的人说世界是辩证的。有的人说:世界是形而上学的。其实:真理是相对的。许多嘴上说辩证唯物主义的人,做起事情则是形而上学泛滥。

我常常临窗看着马路上人头攒动,在想:“人们忙忙碌碌,在干什么?”

一.挣钱:有的人辛辛苦苦挣钱;有的人穷凶极恶挣钱。世界就分成两极:少数人占据大多数财富;多数人占据极少数财富。有的人认为:富豪挣钱也可以是合法的。问题是:这个“法”是为多数人利益的,还是为少数人利益的?更不用说那些非法与“打擦边球”挣钱。

二.消费:有的人勉强活着;有的人挥金如土。有的人拜金主义;有的人“有钱能使鬼推磨。”(注意:这不是拜金主义,而是利用金钱操纵别人。)许多人认为:勤俭持家是苛刻自己与家人;许多人认为:挣钱就为了消费;许多人认为:人活着就要赶时髦……每个人都有自己消费的理由。问题是:一个人离开世界时,他带走了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给世界留下了什么?

三.应酬:应酬的范围极广,大到国家之间的外交活动,小到个人之间的礼尚往来。有的是主动应酬;有的是被动应酬。

应酬与挣钱、消费常常混在一起。我很讨厌应酬,更狠借应酬挣钱。古人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可是,烟酒茶历来是应酬的最重要的道具。现在,钱竟然直接成为应酬的最流通道具;女色竟然间接成为应酬的最荒唐道具。

对挣钱、消费、应酬不感兴趣怎么办?一心搞科学研究,给世界留些成果。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必要条件,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和劳动不再是谋生的手段。

杂感作文 篇15

夜越深,黑暗越浓。独自行走在无人的街道上,到底是因为孤独还是只是想自以为孤独呢?想起了成人礼,炙热的阳光下的我们,穿上了自以为美丽的西装,幻想着成年人的世界。我独自站在一旁,看着狂欢的人群,无聊地玩弄着领带。是啊,本该如此,终有一天我们也要融入社会,遵守着繁缛的规则活下去。看着西装笔挺的男生们,花枝招展的女生们,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无比陌生。

成年人追忆着已往,而我们向往着未来。人总会认为未知的事物更美好,拼命追寻,打开通往另一侧的大门。我们或者向往着事业,或者向往着物质,或者向往着爱情,却连当下也留不住,任凭光阴从指尖流泻。又有几人明白,拥有这些的同时,你也失去了老师的倾心相助,同学们真心的关怀,面对着社会的尔虞我诈,用面具伪装自己。这不是真正的成人。

并非装束,并非知识。只有当一个人的肩强壮得足以负起他人的罪,眼泪珍贵得只为他人而流下时,他才已成人。如此一来,这些形式只会徒增误解罢了。我们向往的世界并非如此美丽,想到我自己以后也会西装笔挺地逢迎他人,为了生存而拼杀于职场,为了生计而放弃自己所爱之物,藏起自己的观点来适应社会的“主旋律”,我不禁感到恶寒。无数成年人都保持着一颗少年的心,不惜代价维权、打假、反腐,他们并不幼稚;相反,思想、价值观还不成熟的我们,却如此向往成熟,甚至早已迂腐、世故,才衬出幼稚可笑。

突然我理解了。成人的一刻并不在此刻。当你在心碎欲裂时在父母的电话中强颜欢笑时,当你在灾难来临时能为他人哭泣时,当举目疯狂你依然理智时,你已然成人。从我们不再把历史书中的战绩当作数字背诵时,我们已经成人。我摆弄着手中的相机,看着几乎面貌全非的同学们的身影,想到,只是信念不渝,人生中或许并无名为“成人”的关口,纵已是成年之身,纵然必须放弃名为“纯真”的情感,我们所追求之物并未改变。只要不被这世间的物欲蒙蔽了双眼,我们仍可走向自己向往的未来。

走在街道上的我望着居民楼中几盏疏灯,想起白天自己的伤感与强颜欢笑,计算自己作为未成年人还剩下的日子,回想起迄今为止,称不上幸福,称不上精彩,却也并不苍白,点缀着温暖的人生。那么为这数月的是时光划上完满的句号,并在我们所厌恶的世界中尽我所能地编织起真与善的空间,至少也要为哪怕一人提供永久的安宁,那么不再纯真的人生也有了其应有的价值,恐怕那时的我也会乐在其中。

想起了远方的父母,身边的朋友,已有必须守护之物的我不再自以为独自一人。夜越深,黑暗越浓。独自行走在无人的路上中,内心却盈起温暖与坚定,我已然成人。

杂感作文 篇16

对于时光有这么些概念,到时让我觉得有些惊恐,还记得曾经问过我以前高中同学一个问题,说我不希望堕入俗人里边,好似我本来就把自己看得与别人不同字。正因为如此,所以过得有些不同于常人,真真正正的从内而外的想把自己脱离在世俗外边,然而……然而什么呢?我终究还是个俗人,在我同学的一句介乎匕首尖锐的剖析里,人就是一个人,我以前总是想去划分它,难免不对得太偏颇。再怎么脱离我也还是个人,反倒是现在真实的存在于我曾经逃脱的俗人里,更能清晰的透彻性的明白两者的差别。有点东邪西毒的味道,欧阳锋要逃离江湖,谁劝他: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我曾经劝慰过一个人,我说等你平平常常的把自己当做一个俗人,那么你又不是一个完全的俗人了,你脱离的存在他们之中。自有一份东西超脱了。当然,他研究老子。看这世间的人同归是俗物。我不懂道,我也不懂老子。但是我知道,只有把你自己纯粹的融入,你才能实际意义上的脱离。这时候的太阳还没出现,一切灰蒙蒙的光亮。我坐在唐山的某地,开始想家。

其实以前从来对家没什么概念 也不怕被骂,对国家我也没什么概念。人就是这一点值得怜悯可悲的,等到春风吹过了柳梢,柳絮起舞漫撒人间的时候只有埋怨,鼻尖的轻巧灵气眼前的梦幻视若无物。或许适时自己手里有朵蒲公英吹散,扬起的又何止是明媚的懒散。未若柳絮因风起,自己手底里过去的东西去自然显得不怎么一样。我还记得半生缘里对曼桢这一人物介绍时有这么几句:一样东西一旦属于她了,她总是越看越好,以为它是世界上最最好的……有一种早晨大锅里扑腾的朦胧的气息涌来,让人期望的美好。世人大多是在自己已经逝去的东西里寻求一点安慰的美好,曼桢她偏不,她在这她拥有的一切里寻求美好,有一种小女生的甜美幼稚的可爱。我喜欢这样的可爱,应为正拥有这样的幼稚。离开得还不怎么完全,我思恋的也还不够深刻。我妈前几天跟我唠叨似的抱怨她没有早饭吃,回头我想想,谁在家一个劲的抱怨我一大早起来瞎折腾。又是小肉包,又是米线小粥的。该让她饿饿这些时候,下次回去自己试试蒸包子的时含笑的怒骂的时候总归有些回言。不然你就饿着。反正我不饿。这有点像刚离开了重庆的我,我爸一个电话,不然你就回来,反正复读的不是我。阿门,想到这个早起这个坏习惯也是在高考完了之后彻底霸占的,现在也改不掉。想想还真是。可以说十八年的教育什么都给了我,但是又什么都没给我。现在生活里,还留着。不过是高考后遗症。在这祝愿一下即将要披挂上战场的孩子。

未来的生活里所有恬静的美好,是需要这一刻切实的付出。也谨以此言来勉励有些偏失方向的自己。

杂感作文 篇17

禅宗有三个耐人寻味的词: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突然想到,这三句话是形容史铁生最好的方式。

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史铁生的生活很糟糕。可惜在最嚣张的年纪双腿瘫痪,后来得了尿毒症。他不得不依靠透析来维持生命,这无疑是史铁生最大的精神打击。

我不太害怕。我以为死了就好了。这是他在合欢的简单陈述。

双腿瘫痪后,脾气变得暴怒任性:望着窗外从天而降返回北方的大雁,会突然砸碎面前的玻璃;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用手猛击周围的墙壁。此时的史铁生已经陷入了人生的低谷,被动地活着,憔悴着。他的性格凸显了他内心起伏、挣扎、曲折的矛盾。我们没有理由否认他的做法。每个人都有发泄逆境和痛苦的权利,但发泄的方式是由每个人的气质决定的。史铁生在逆境中的风风雨雨,他身上布满了许多印记,注定这辈子再也回不去了,命运之神把他拖向迷茫。他的手无力,但头脑清晰。他不是听天由命,他固执,固执,他决心逆流而上。看到山是山,水是水是他对生命的初步认识。好真实的气质,好英气,因为是真的,所以美。

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这是史铁生对人生认识的第二个境界。

合欢树里有句话:我只想写小说,仿佛它能拯救残疾人。他不是心血来潮写小说的。一个极度痛苦的人怎么会爱上这种东西?这就是史铁生默默支持母亲背后的动力。我妈在他绝望的时候给了他最真挚的爱。她知道一个身体受伤的人只能用药物治疗,但是一个人的心脏严重受损,必须及时用爱来治疗。为此,她付出了太多,星星白发苍苍,她操劳过度而死。史铁生后来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充满了感激和愧疚。他是明智的,与其生活在悲伤的阴影下,令人惊讶的是,抛开悲伤已经成为一种有趣的享受。看到山不是山,水不是水,史铁生完成了思想的大转变。笑生笑死,是史铁生的伟大开悟。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总有一天,孩子长大了,会想起自己的童年,想起那些摇曳的树,想起自己的母亲。他会跑去看那棵树。但是他不知道是谁种的树,怎么种的。

这不就是史铁生的真实写照吗?人生坎坷,一旦错过,母子情深,见物思情。他也不得不感叹,他想有个孩子可以养却不想被人爱,但他在一次次遭受命运的折磨后,成熟了很多。他对母亲的渴望是最真实的感受。他对母亲的爱是最真实的爱,这种爱升华为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自然的热爱。他理解母亲的心,所以他要好好活着,活出爱,活出生命的价值!

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生命回归本真的那一刻,也是史铁生笑得最灿烂的时候。命运掌握在他手里,现在是他掌控,而不是命运。他活得很潇洒。

人生不苦,苦的是心,心是坚强的,再大的风浪也是无奈的。

杂感作文 篇18

睡不着,心里颇不宁静。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是不安,是孤单,是慌乱。脑子里充斥着一片乱七八东西,有回忆,有憧憬,有近忧,有远虑。

一直想看看自己能颓废到什么地步,不断地放任自己,有些完全可以不在乎的虚拟的东西,我却不亦乐乎。不止一遍地提醒自己,不要去管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所为又逆向而行。一直在跟那个懒惰的自己做斗争,也许人渐渐成熟,会考虑更多,我在玩的时候,会想到学习。最初的时候,这状况简直吓了自己一跳,这大概不是自己吧!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时候会考虑到学习,然后自己开始明白,那是一种压力。从来觉得学习没压力的自己开始有压力,而这压力是自己给的,并不是来自父母,我要给他们更好的生活,我要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看得见自己在变成熟,虽然依然希望可以无忧无虑,但这现实的社会不允许你腐化堕落。没有多少人还在乡下种田,没有多少人还守着柴米油盐过日子,我越来越明白自己面对的是怎样一个活生生的现实社会。妈妈说,你要成为那个能帮助别人的人,而不是一个处处都得求助的人。我一直都不屑那些怎么怎么努力的伟人,然后逐渐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可笑。我追求自由的灵魂,可是没有羽翼,梦想又怎么去飞翔?每一次大把地挥霍金钱与时间,换回来的不是快乐,是不安与落寞。我不喜欢与人争强,从来不喜欢,不管任何事物任何时候。但是也不愿意落在最后,因为生命在往前奔跑,我没有本事能够慢慢来甚至停滞不前。

人越成长会觉得时间过得越快,我越发喜欢用一眨眼这个词,一眨眼我进了高中,一眨眼我高二了,一眨眼假期结束了……等到生命成为一眨眼的时候,人生也就走完了。我没有刻意想要说些什么,只是睡不着,于是把脑子里浮现的想头都写了出来,乱了点,杂了点。回首往昔,很辉煌的样子,也曾落魄,老爸总说,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不可以一直缅怀,唯有向前,管他什么风雨,踏实前行,才能看见向日葵盛开的壮丽。想起了一句很久以前看到过的话:想要控制别人,先学会控制自己。很久以后的现在,我才真正地懂这句话的意思。

接下来该是如何履行的时候了。

杂感作文 篇19

又是一个落叶的季节,风有些刺骨,人也有些冷漠,我依旧那么漫无边际地忙碌,每天奔波在三点一线间。看过叶儿发芽,油绿,又看着叶儿枯黄,我的心也跟着颤动。在岁月的催促中我悄然成长,顺着时光的长藤我一步一步爬向前方,在经无奈与不舍中我孤独的走远,只得把往事化成回忆,点点滴滴地封锁。

生活有点像浮华的梦,每天都在上演一幕幕不同的幻景,在生活中我很少驻足,因此错过了许多风景,偶尔间静下来,却发现自己很空洞,于是有种放纵的冲动,想让自己静静地呆一会儿,带着淡淡的伤感横卧在,口中含着一根不知何时折来的草茎望着天空发呆,没有任何意图和感觉,想在阳光下懒懒的等待。

风乍起,把我的头发吹乱。我睁开眼,无意间相中了头上的那一片蓝,伴着白云显得那么空旷,那么宁谧。偶尔间一只飞鸟伴着扑棱棱的响声由近及远的飞过,徒留下一片空旷。望着云朵,不觉间就傻傻地发呆或开始漫无目的的思考,风拂乱了草茎,却吹醒了我的思绪,在偶尔间回味起的涩涩的忧愁中我尽量的遗忘,遗忘一些烦躁的岁月,遗忘一些不悦的往事,好腾出一些空间容纳美丽的事物。

盯着头顶那片并不陌生的蓝,越看越觉得深邃,越看越觉得纯粹,眼睛睁的好大,也睁的生疼,我疑心这么美的风景以前没有发觉是不是因为自己失明了,又觉得自己几乎可笑。风停了,我的思绪却没有停,在凝望中眼前浮现出了往昔的风貌,风貌中的朋友,朋友中的往事,往事中的欢乐……然而,我把它们统统遗忘,只留下大把的空漠和无奈。

在回忆中,我开始懂得思考自己的人生轨迹,终于发现在朝圣的路上,变得彻底冷漠,心也跟着彻底失明。我看不见快乐,只看见忧愁,面对所有的亲人,内心充满了无尽的忿恨和无奈,危局如失去了一颗平静而纯真的心。大人的世界太纷繁,即使让做一个旁观者也不愿意,于是我把遗忘做为最好的选择,把失明做为自己唯一的明灯。而我也因此失去了好多。

风又轻轻吹起,把沙土吹进我的眼眶。我闭上眼让泪把沙土带出眼眶,拭干泪,睁开眼,再次看见了君子深的透彻的蓝,那广阔的纯粹的蓝,就如同是一个大大的熔炉,里面熔着想不完的故事,数不尽的欢娱,道不明的痛楚,里面熔着成功也含着遗憾。而正因如此,它才构成了一个人生。

盯着那片蓝,总觉得它在盘旋,在闪动,在流逝。

杂感作文 篇20

时光转瞬即逝,看着镜子里的我,无奈地发现自己又老了一岁,恨不得把镜子里那个颓废的高三学生捏碎。但我不得不承认,镜子里的就是现在的我。

初三一样,我被一只巨大的手防不胜防地拉进了人生的第二个雨季。题海是一只金鸟笼,里面关着尚未懂事的我,一个还没有准备好被束缚的我。他们说:“这金鸟笼真好,你很幸运。”我说:“我宁愿要自由。”

盯着白底黑字的天书,我不禁频繁的皱眉,手中的笔悬在空中久久未能落下,因为他根本找不到落点,更不明白落下后他应该走向哪边。一脸的迷茫,满腹的牢骚,欲哭无泪,欲诉无人,一时间没有了依托和信心,心里空落落的疼——难道这就是高三?

多少次幻想高考后的轻松,幻想自己拿着录取通知书兴奋的坐上前往理想大学的火车,幻想和室友们在寝室里狂欢,庆祝大学的第一个圣诞,幻想久别的朋友载同学会上侃侃而谈,幻想……鲁迅说:“生活在梦中的人是幸福的。”而我,只是一只爱梦却不能梦、渴望幸福却无法幸福的鸟。

书架上的书热情的向我招手,而我却只能报以他们无奈的微笑。高二,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们,只要翻开扉页我便遇到久违的蓝天,不飞到尽头誓不罢休。然而我却发现我爱错了时间,一年后我不得不跟他们说分手,狠下心把他们抛到脑后,因为紧张的高三不允许我刚这种所谓“无足轻重”的事,时间更不会容忍我这种“无理”的举动。现在的我只能尽量把人人称好的金鸟笼想象成我曾经展翅过的天空,安心做一只被设定好一切的鸟。

带上耳塞听听音乐,解放自己,也放松紧绷的神经,寻求一种难得的释然。“你很悠闲。”朋友羡慕地说。我一笑:“咱共享!”偶尔到操场上跑会儿,感受早上新鲜的空气。晶莹的露珠在叶子上打着滚,惹得我们欣然一笑,新开的荷在池塘里摇曳,告诉我们又有新的希望诞生。十分钟的休息在我们眼里弥足珍贵,却也觉着快乐,至少没有被完全束缚。我们奋斗者,并快乐的分享着。

“十八岁了。既然我们生活在雨季,何不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友人如是说。我淡然一笑。是啊,十八岁的天空理由太多的阴霾,太多无法言语的痛苦和泪滴。然而,暴风雨下的我们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自立,学会了勇敢,如同海燕一样,翱翔在浪与云之间,展示自己特有的活力。我们,不曾输过;我们,终会胜利!

杂感作文 篇21

喜欢猫由来已久。记得小时侯家里陆陆续续养过几只猫,那时的猫咪都是实实在在的土猫,也不象现在这么娇贵。养猫是用来捉老鼠的,再加上那时全国人民都吃不饱饭,所以家里有什么就喂它什么,常常饥一顿饱一顿。偶尔有一些鱼腥肉渣,猫咪便吃的呵呜呵呜,高兴的不行。那时侯我们兄妹几个只是高兴时和猫咪玩玩,真正养猫的任务是由父母来完成的。由于家里是平房,平时猫咪自由出入,所以一到青春期猫咪就离家出走了,没有一个养到寿终正寝。

后来,我嫁到婆婆家,婆婆也是一个爱猫之人,也陆陆续续养过几只猫。这时的猫咪就比较娇贵了,是毛茸茸的波斯猫。养猫的任务也是由婆婆来完成的,我们仍然是猫咪的玩伴。婆婆每天都给猫咪做饭,鱼肉是不可少的,但猫咪似乎并不太感兴趣。这时的猫咪根本不屑于捉老鼠,偶尔捉到只老鼠也只是玩玩罢了。婆婆家也是平房,因而猫咪养到一两年后于某一天就突然不见了,婆婆说是让人给偷走了,这时已经有了猫贩子。

再后来,我们到了深圳,自己独立过日子了。仍然喜欢猫咪,但老公不许养,于是整天在各个猫咪网站上东游西逛,实在按耐不住,充分利用女儿盼猫心切,终于让老公在女儿泪水面前点头答应。为防老公反悔,母女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宠物商店抱回两只猫咪,一向清净家里顿时热闹起来,从此开始了我真正养猫的生活。现在的猫咪是被用来宠的,吃的是各种口味的猫粮、猫罐头;喝的是煮开凉好的白开水;玩有精致的猫趴架;睡有漂亮的猫窝,就连大小便都有专门的厕所,里面铺上买来的人造猫沙。当然,主人是断然不会让它们去捉老鼠的,所以买来老鼠玩具供它们练习扑咬捉拿。

有了猫,懒觉就不能睡了,每天猫咪早早就叫我们起床,它们要吃早饭,因此,忙碌的一天开始了。除了每天给猫喂食、陪它们玩耍、打扫家里卫生、清理猫厕所外,还有:定时环境消毒、给猫咪洗澡、免疫接种、治病驱虫、绝育手术等等。此时顿悟养猫之不易。但每每看到两只猫咪追逐打闹的可爱模样,听到它们嗲嗲的叫声,一切劳累烦恼都烟飞云散了。

由于迫不得已的原因,猫咪最后还是送给了别人,虽有不舍和心痛,但想到猫咪找到了爱它们的人,有了幸福的家,还是由衷的高兴。我想在以后日子里,我还是要养猫的,但愿那时猫咪能和我们一起安定、健康的度过一生。

杂感作文 篇22

悦,喜悦。爱总是有欢喜的,为了那么一点甜,再多的苦也愿意尝,再累的人生,都觉得,光明在望。两情相悦的恋爱,比比皆是,很容易在这个世界看到意气风发的恋人,但情路从来有坎坷,经过一桩桩事,物是人非,心门咣一声关上。比如邓丽君与成龙再见不是朋友,或朱茵与周星驰,从此周郎是路人。

贪,贪求,人们的欲求总是得不到满足,贪念太盛,每每不够。就算杯子满溢,仍然伸出手去。殊不知,讨来的,都不是应得的。贪这个字,就像《全天候》里所言,只因时间不对,所做的便是贪求。人和,取决于天时地利,这真残酷。

慢这个字,是说要停一停,想一想。或可理解为浑然不觉时间流逝,一回头,已是百年身。爱,让人变得恍恍惚惚。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至慢境界。太多情侣双双,容易相看两厌,将慢字蹉跎成麻木。很多人是不会慢的,急急切切地速战速决,不懂得舞步蹁跹,必须后退。

痴,情到深处人孤独,多少人深陷爱恋无以自拔。痴比贪更让人心碎,痴是看不破,带着无限哀怨,它只肯,葬身一处。最痴的例子,莫过于阿黛尔雨果,她恋上了一个男人,就飘洋过海去看他,就算被他遗弃,亦不回头。后来,阿黛尔终于不堪情伤,精神失常。女人总是痴痴地站在原地,做着守株待兔的事。但,感情的事,往往是刻舟不能求剑。过去了就是过去了,结束了就是结束了。

惑,爱情这道难题,怎么说怎么做,都是错。它没有正确答案,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丢掉清醒。身边亦有这种女友,明明那个男人不过如此,就是觉得他好。他的好,其实是她觉得他好,她打不败的,是自己的感觉。推心置腹时,她说,知道他很平常,可越这样越不服气,怎么能输给这么一个不如自己的人呢?惑,便是如此。

灭,但你总是要醒的。某一天,醍醐灌顶,有些人,不是你的就不是。承认与接受,需要勇气。要怎样才能想通,爱的感觉,不取决于你是什么样的人,而是,他要什么样的人。清醒后接受,不易,但不接受,世界就将变成拒绝的墙壁,一一灭去。

释,那么多人事都过去了,包括曾经的天翻地覆,可歌可泣。从她们昨天的哀愁里,能悟出多少冷清。执一朵芬芳,嗅它的悲伤。看清迷局,义无反顾地陷,那是甘愿。可以输给自己的心,输给爱情,但不能输给智商的较量。清醒与混浊,哪一个更幸福?未必是清醒。也许什么都模模糊糊,似是而非,会更接近幸福。不知,自有天真的福分。